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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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一站式服务零距离
**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汇报
201*年,我院收案3577件,是201*年收案数1778件的2.01倍,结案3398件,结案率为95%,调撤率为62.2%。为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我院在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秉承“司法有限,真情无限”理念,精心打造高标准的诉讼服务中心,并于201*年底正式投入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视察后指出:“一家基层法院将诉讼服务做得如此细致便民、人性温馨,真的不容易”。201*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我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单位。现将我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优化布局,打造司法为民平台
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过程中,我院始终坚持高标准,多功能,努力健全软、硬件设施,实现“区域设科学化、流程信息公开化、立案手段科技化、服务措施便民化”。
完善硬件设施,打造一流窗口。新建成的诉讼服务大厅近200平方米,设有诉讼引导、立案审查、诉讼费预收结算、执行款支付、立案调解、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窗口,专辟等候区、法官会见室、调解室,
配休息座椅、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电脑、电话机、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笔墨纸张、老花镜、报刊等便民设施,将装帧精美的各类诉讼指南放在醒目位供当事人免费查阅。对调解室按照家居标准进行装修,悬挂以和谐为主题的字画和温馨标语,突出对话氛围,减少对抗因素,以缓和矛盾、赢得调解成功。大厅内摆放各种生机盎然的盆景和绿色植物,大厅外设导诉台进行诉讼引导,让来访者真切感受到人性化关怀,拉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优化人力配,实现一流管理。为将诉讼服务做好、做实,经积极争取并报县编委同意,成立诉讼服务中心机构,主任按副科级实职高配,与立案庭合署办公。同时从各部门选调年富力强、审判经验丰富、善做群众工作,勤勉敬业、热心服务的精干力量和优秀年轻干警充实到诉讼服务中心,将诉讼服务中心建成我院人才聚集地和展示法官才干的平台。建立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办事公开、文明接待等一系列制度,制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司法规范用语和禁忌用语》,要求窗口工作人员着装上岗、举止得体、服务周到、用语文明、高效及时;做到分工不分家,人人都是信访接待员、法律咨询员,当事人无论走到哪个窗口,都能得到满意、温馨的服务。
二、创新机制,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尽可能将审判辅助性事务从各个业务庭和办案法官手中剥离出来,靠前配到诉讼服务中心,进行集约化办理。诉讼服务
2中心在原有职能基础上增设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排期开庭、文书送达、案件速裁、诉前保全等功能,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让当事人走进一个厅,事情全办清,切实便民、利民。
延伸“中心”职能,提供全方位服务。对外延伸服务,对一些老年人、残疾人、病患者等不方便参加诉讼的特殊群体和外地当事人,开展上门立案、邮寄立案服务。特殊案件在电话预约后,诉讼服务中心均可在非工作时间派专人为其办理立案,预交、结算、退还诉讼费等手续。对内拓展服务,当事人要递送材料、提供证据,由中心专人接收,并负责转交承办法官;当事人要找法官,由导诉员电话联系,法官下楼到中心专门接待室进行接待,如果法官开庭或外出,只要留下联系方式,承办法官就会主动联系,再约时间。当事人对裁判不服或不理解的,由诉讼服务中心法官直接或联系承办人进行判后答疑。
强化机制创新,提升服务质效。依托诉讼服务中心,积极探索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诉讼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作保障的功能互补、良性互动、诉调对接的多元联动调解工作新机制,引导当事人选择多种途径和渠道解决纠纷,实现纠纷解决的便利、高效、低成本和多元化。与县司法局共同出台《关于民事纠纷委托人民调解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实施意见》,县委政法委对两《意见》均进行转发。成立人民调解驻法院工作室,由司法局聘请三名资深人民调解员常驻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实现诉调无缝对接。立案前,
对符合人民调解的纠纷,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暂不立案,由人民调解员进行免费调解。调解成功后,当事人要求法院出具法律文书的,由诉讼服务中心根据调解协议内容当场制作法院调解书或司法确认书并送达。调解不成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标的额较小的案件直接交由诉讼服务中心速裁组速裁,对其余案件则严格按照规定,迅速分流至业务庭审理,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确保审判质效。201*年,共诉前调解结案321件,占已结民事案件的14.1%,速裁案件54件,大多数纠纷在当天或一周内便得到解决,没有一件进入执行程序,真正做到案结事了,降低了司法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也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
三、亲民爱民,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成立群众工作室,用群众工作法统揽信访接待工作。实行院长、庭长、承办人三级信访接处制度,严把“初访”和督查关口。指派资深法官负责信访接待、诉讼指导、法律咨询工作,对依法应当处理和可以处理的问题当即予以解答或解决,对依法不能办理或不属法院管辖的事项,向当事人耐心说明情况并告知解决的渠道,做到来访必接、有问必答。
开展司法救助,传播司法温暖。将司法救助的规定和程序主动告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告知其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对困难当事人要求缓、减、免交诉讼费的,由诉讼服务中心严格把关并提出意见,直接交院领导审批。对涉及农民工及妇女、儿童、老人
4等合法权益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现优先立案、优先排期开庭、优先分流审理。自诉讼服务中心成立以来依法对226件案件减、免、缓交诉讼费45.77万元,对因调解、撤诉或适用简易程序案件退回诉讼费79.43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8.11万元。
一年多来,我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中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许多困难和不足。今后,我院将在宣城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继续探索为民服务的新路子、新方法,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层次,强化服务功能,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回应群众司法需求的“第一窗口”,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第一平台”,彰显法院形象的“第一品牌”。
二○一二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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