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情况总结
**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情况汇报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我国医药卫生体制五项改革中201*年主要工作任务,我院作为201*年全县首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会议以来,我院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先行先试,积极组织开展这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本情况:我院从201*年9月20日开始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9月18至19日我院对药库和药房进行了盘点、摸底。盘点结果如下:品种共402种,其中基本药物206种,占51.2%,非基本药物196种,占48.8%,药品和材料总库存89260.14元(实际采购价),零售药品和材料总库存101579.11元,基本药物总库存36534.06元,零售基本药物总库存41807.4678元;全部药品实行跟标采购。从201*年9月20日开始对库存的非基本药物将逐渐清退,并规定过渡期为60天,原则上从9月20日开始停止采购非基本药物,如临床治疗确实需要的,经本院药事小组讨论决定可适当增加非基本药物品种,但必须控制在总药品数的15-20%,到201*年09月23日前为止,总体平均我院总药品数为386种,基本药物315种,基本药物占总药品数81.61%。201*年09月24日开始至今,执行全面基本药物销售,药品数为315种,基本药物315种,基本药物占总药品数100%。另外,基本药物品种数,如临床治疗确实需要的,经本院药事小组讨论决定可适当增加。
一主要做法:
(一)、成立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我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人员分工,根据《国家、广东省基本药物目录》及**县卫生局文件关于印发《**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我院具体实施方案,遴选出我院基本药物目录,并将基本药物价格进行公示,接受上级检查和老百姓的监督。把基本药物作为医生用药的首选,以低价、质优为主要目标,做到既能满足用药的需要,又能最大限减轻老百姓看病负担,并按《广东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实施方案》确定基本药物配送企业。
(二)、开展业务培训,制定基本药物操作流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以来,我院多次组织医务人员、药品采购员学习有关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文件政策,要求院长、药库负责人、药房工作人员掌握《基本药物目录》,医生、药剂、护理还要重点学习《国家基本药物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或上网学习),并根据实际制定本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操作流程,操作流程如下:
1、卫生院在采购药品时,201*年09月23日以前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分别入库,201*年09月23日以后全部基本药物直接入库;2、基本药物验收合格入库后,由药库工作人员核定药物的零售价格,基本药物的零售价格与进行价格相等(实行零售率销售)。在药品入库时,基本药物在药品前加“基本药物”字体,实行零差价。3、药库负责人审核基本药物后将确定价格通过医院信息系统发布到个相关科室。4、原则上基本药物从药库调拨到药房时,要求开具调拨单
据,并作为凭证保留。由于单位总体用药少,以往药库积药过期多,因此现阶段暂时未设置药库,药品货到,凭药品企业送货单经管理人员验收后,直接调入药房。5、划价收费时,要将基本药物的费用单独列出。6、使用基本药物要进行记录,做到日有清单,月有汇总。(三)、规范基本药物采购、定价、使用和结算,完善运作程序,确保基本药物零差销售。在运作过程中我们经历了三个阶段,一、从201*年9月至12月这个过程主要靠人工操作与人工分类。二、从201*年1月至2月采用电脑分类。三、从201*年3月1日起使用基本药物软件运作,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我们要求药库、药房负责人要及时跟踪基本药物市场价格和供应变化情况。同时积极广泛地开展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宣传,通过调整本院绩效工资方案鼓励医生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确保基本药物零差落实到位,制定相关制度,如:201*年09月23日前要求对“两个达到80%”即基本药物品种使用率和基本药物使用量都达到80%,每月统计一次。把处方点评制度和基本药物使用制度结合起来,为药物治疗的合理、安全、有效提供保障。每月初对上个月基本药物运行情况进行一次例会总结,统一思想认识,积极引导医生改变原有用药习惯,从根本上改变“以药养医”的局面
二、制度运行情况
(一)、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本院业务情况。我院自201*年9月份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以来,药品价格总体下降,门诊人次明显增多,但业务利润下降明显,经统计,我院从今年1月至9月份
业务总收入为302809.47元,利润108764.93元,利润率35.92%,基本药物总收入:117029.91元,让利金额为:17334.31元,非基本药物加材料总收入:77014.00元,总利润:108764.93元+77014.00×10%=116466.33元。我院从201*年9月至201*年9月份实行药物零差率以来,累计销售基本药物211532.04元(包括门诊、住院),让利金额为31729.806元。三、工作成效
实施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后,与去年同期相比,201*年1-8月门诊总收入210893.11元,门诊人次:2898人次,平均门诊处方为:72.77元。201*年1-8月门诊总收入191172.46元,门诊人次:2976人次,平均门诊处方为:64.23元。总体对比:平均人次门诊费用由72.77元下降到64.23元,下降为8.54元,下降率11.73%。可见,我院启动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特别是我院201*年09月24日开始执行“一般诊疗费”收费后,门诊人次平均看病费用下降明细,病人看病费用减轻明细,基本药物制度深入人心,综合配套改革初见成效,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四、存在的问题
1、基本药物采购过程中药品品种不齐,部分药品难以得到保障供应。
2基本药物目录范围较小,虽然省已增补,但一些最常用的药品(如头孢噻肟钠粉针、注射用双黄连(冻干)、注射用炎琥宁、利血平
注射液、复方氨基比林注射液、氨甲苯酸针、强的松片、安络血片、腹可安片、小儿小儿氨氛黄那敏颗粒、小儿化痰止咳颗粒、皮康王、皮炎平、美宝烧伤膏、风湿膏药类等药品)未纳入进去,不能满足临床和百姓日常需求,卫生院业务开展受限,群众满意度将受影响。
**镇卫生院基本药物管理小组
201*年10月08日
扩展阅读: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我中心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总院的部署下,于去年底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现将该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
我中心为江门市人民医院属下一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江门市封疆区的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目前我中心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基本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需要。现我中心西药品种共计233种,中药品种304种,中药饮片20种,全部为国家基本药物,在居民门诊参保人中实施零差率销售,社保系统实时结算,少收的15%药品加成利润由社保基金和财政按比例支付。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主要为临床必须、安全有效、价格相对便宜的基本药物,通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使我院临床用药走向了规范化,大大降低门诊处方金额,降低了患者的医药负担,也杜绝了医疗购销行业的不正之风。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1、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仍以基本门诊药品销售为主要收入来源,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销售总额下降,15%的药品加成收入也会相对降低,这样对本来以药品销售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2、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应全面在参保和非参保的所有患者铺开,切实降低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
江门市利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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