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年廉租住房扩大租赁补贴发放情况汇报
**市201*年廉租住房扩大租赁补贴
发放情况汇报
根据住建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廉租住房管理有关问的通知》(建保【201*】62号)及自治区住建厅、民政厅、财政厅《转发关于加强廉租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建房【201*】14号)文件精神,我市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扎实做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情况
201*年,我市制定了《**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政办发[201*]39号)文件规定:家庭成员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合并计算人均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实施廉租住房建设;201*年,为了扩大廉租保障范围,我市又出台《**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政办发[201*]95号)文件要求,家庭成员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按照10平方米标准实施发放201*年和201*年的租赁补贴。201*年开始实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全市有34户住房困难家庭55人得到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共发放补贴19440元;201*在201*年的基础上对72户住房困难家庭120人进行发放补贴,共发放补贴43200元。
201*年为了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根据《关于加强廉租住房管理有关问的通知》(*保障办字【201*】4号)文件精神,于201*年7月出台了《关于印发**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由低保户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1*]65号)文件,
规定家庭成员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合并计算人均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按照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人的40%-50%划定标准,并将于今年实施。
二、201*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未扩大到低收入家庭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加强廉租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保障办字【201*】4号)文件精神,我市于201*年7月出台《关于印发**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由低保户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1*]65号)文件,规定家庭成员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合并计算人均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并按照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人的45%划定标准实施。我市积极做好201*年度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入户调查等相关工作,符合领取廉租住房补贴条件,预计发放金额为16.848万元(按39元/人〃月计算)。现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但由负责报送廉租住房材料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加上平时工作繁忙,没有及时按照规定时间报送相关材料给**区、**市住房保障办备案,影响到我市廉租住房工作进度,我们将认真分析存在问题,汲取经验教训,扎扎实实、不折不扣地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确保我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顺利完成,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效果取信于民,办好这项德政工程、民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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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工作汇报
省检查组各位领导:
我县住房保障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房管局的支持指导下,坚持按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工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了进一步缓解,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按期发放了租赁补贴,廉租住房项目建设开局良好,进展顺利,经济适用房建设步伐加快。现就我县住房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位于***东部,东邻***,西与**、**县相连,南与**接壤,北靠**县及**,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县辖*乡*镇,*个社区居委员会,*个行政村,*个村民小组;总人口**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万人,非农人口**万人;总土地面积**平方公里,耕地**万亩,森林覆盖率为**%。
全县现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079户、3021人,其中有438户在住房保障线以下,188户、527人属无房户,从201*年元月至目前共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23户、346人,20.42万元。
二、住房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县采取三种形式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困难问题。一是对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发放租赁补贴,做到应保尽保。按照《**城镇最低收入家庭
1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从201*年元月起,对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发放租赁补贴。至目前,共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23户,346人,20.42万元。其中201*年发放租赁补贴74户,222人,6.5万元,201*年前9个月发放租赁补贴112户,310人,13.92万元。此项工作虽然距全年任务142户、511人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但是我县发放的基础性工作已经做好,7月份由县房管局牵头,各乡镇民政办和各社区参加,抽调18名工作人员,分三个小组对全县城镇低保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全县1079户低保户中,有438户在住房保障线下,188户,527人属无房户,为三、四季度廉租住房补贴发放奠定了基础。第三季度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215户,688人,已初审符合条件188户,527人,已发放100户,308人。二是廉租住房项目建设。我县采取两种方式落实。一是投资105万元,新建廉租住房18套,1006平方米。该项目县政府无偿提供土地,通过招商引资,在**小区**号住宅楼套件廉租住房一个单元。5月中旬动工兴建,目前已建成主体两层,计划年内交付使用。二是投资180万元,收购改造现有成品旧楼一幢,1800平方米。我县被服厂企业改制后,有一幢框架结构职工宿舍楼至今闲,经多次协商,现已签定了收购协议,完成了维修改造预算和设计方案。计划9月初开始改造,年内交付使用。该项目改造后,可解决50户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家庭住房问题。三是加强经
2济适用房建设。我县经济适用房建设工作在财力不足的情况下,以招商引资的方式进行开发建设,在建设过程中运用市场机制调动社会力量筹集民间资金,多渠道、多样式,加快经济适用房建设步伐,引导经济适用房建设从无序开发到有序建设。今年我县新开工的商品住宅楼工程,陇东时代广场、梧桐苑住宅小区,乐蟠小区13#住宅楼等重点建设项目中均设计了经济适用房,把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合理分布在新开发的商品住宅楼中,到目前为止,全县当年新建商品住宅楼2.9万平方米,其中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面积达到了2.1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的平均售价为1360元/平方米。预售情况良好。
三、住房保障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
按照全市统一安排,我县及时调整充实了县房改领导小组,明确了房改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廉租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县房管、财政、民政、物价、税务、城建、监察、审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房管局,由房管局局长兼任廉租住房管理机构负责人。房管局、房改办、廉租住房办三个机构合属办公,一套班子,三块牌子,理顺了机构和关系,提高了办事效率与工作效率,同时为廉租住房办调配了四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办理廉租住房业务。
3(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实施方案
结合市上的文件精神,我们起草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实施意见》、《**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并提交县房改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对其进行修订和补充,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后,分别以县人民政府[201*]47号、[201*]48号文件和县房改领导小组[201*]01号文件下发执行。会议决定,我县在近期内以发放廉租住房补贴为主要形式,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并确定了补贴的面积标准,即廉租住房户每人每月按10平方米进行补贴,201*年每平方米补贴4元,201*年每平方米补贴5元,同时我们还制定了《**201*年201*年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即201*年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4平方米以下的特困家庭,201*年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6平方米以的住房困难家庭,201*年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9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三)广泛宣传、严格把关,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为了把党和政府关注民生的实事办好,好事办实,我们按照《**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将**廉租住房有关政策及申报审批程序在县电视台进行了多次公告,并制作成传单在乡村、街道、县城及人群聚居处张贴,社区人员上门散发;在街道、交通路口等醒目位
4悬挂横幅进行宣传。一年多来在县电视台宣传政策2次,张贴、散发传单5200余张,悬挂横幅36条(幅)。上门宣传3200余次,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组织人员上门摸底调查两次,建立健全了城镇低保户家庭住房档案。
县房管局认真按照《**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严格审查、严格把关。为了防止冒名顶替,使有房户享受廉租住房补贴等问题的发生,他们从上报资料入手,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下列材料,即: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乡镇民镇办、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中必须写清本人及家庭基本情况、现住房情况和家庭收入情况;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住房情况登记表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联系电话,详细地址;现住房证明,有单位的由申请人单位核实出具,无单位的由乡民镇办或社区核实后出具;县民政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申请户必须提交租(借)住房合同或协议;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免冠照片,房东详细地址、联系方式和电话号码。通过严把申报入口关,防止了不符合条件户申请廉租住房补贴的现象,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逐户调查核实,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为了使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防止各类矛盾的产生,我县分两次对申请人住房及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了核实。首先,由乡民政办及社区负责调查,调查中发现了许多问题,
5有的申请人住在老家,伪造了上报材料,有的住房面积超出了标准,有的家中有房居住,而在街面做生意,提供了租住商业门面房的材料等。我局接到初审材料后,汇同县民政局、各乡镇民政办、各社区主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对第一次调查情况进行了复核,在复核中我们采取一问:问租房户家庭情况、全家月收入状况、住房情况;二看:看租房协议、房东身份证、户口本及居住环境;三查:查上报与实际情况;四核:核实住房面积;五谈:与租房户、房东及周围邻居进行谈话了解。通过谈话,掌握房东对租房户家庭状况的了解情况,同时,宣传国家推行廉租住房政策。六公示:对调查核实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象在县电视台进行公示,同时在街道,各社区、各乡镇张榜公示,公示期间为15天,广泛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增强了此项工作的透明度和知晓率。通过严格的调查审核和公示,对完全符合条件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发放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做到了发放准确及时,受到了全县城乡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五)、建立三簿一帐一专户,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廉租住房工作面广量大,申报廉租住房户居住分散,为了及时、准确地把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我局在边探索边工作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建立了《**申报廉租住房户登记簿》、《**调查审核廉租住房户及房东联系方式登记簿》、《**享受廉租住房户台帐》。同时,根据省市有关文
6件规定,设立了“**廉租住房资金专户”,实行专帐专管,专款专用。住房补贴实行支票支付,银行兑现,避免了由廉租办直接发放现金而增大工作量及带来不必要的差错和事故。在资金管理和发放中,实行“三个一”管理,即“全县设立一本台帐,一支笔审批,一户一张支票支付”。保证了资金的正常运转和准确发放。
四、请求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1、由于我县经济总量小,财政赤字包袱沉重,收支矛盾非常突出,基本建设资金短缺,县上虽然千方百计从财政预算中安排部分资金解决城镇低保户廉租住房问题,但毕竟是杯水车薪,不能从根本解决城镇最低收入特殊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加之我县基础条件差,环境优势和区位优势相对滞后,社会力量捐献实物,资金和其它渠道筹资建房非常困难,孤、老、病、残等特殊家庭及社会救助户较多,救助面较大,给我县廉租住房建设带来一定困难,恳请省上在安排廉租住房专项资金中给予倾斜支持。
2、请求解决我县廉租住房办公自动化建设经费问题随着住房保障工作的稳步推进,党和政府关注民生的住房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廉租住房管理将成为一项长期工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和住房状况单靠手工档案管理远远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各项数据录入,电子管理,信息互通成为当前最紧迫的工作,我县由于财政十分困难,
7廉租住房管理机构和五个社区居委会办公设施简陋,一部分社区连一台微机都没有,直接制约着我县住房保障工作的健康发展,恳求省、市帮助解决我县廉租住房办公自动化建设经费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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