犁市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汇报
犁市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一、到目前为止已开展的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粤办函[201*]77号)《关于督促整治第二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通知》精神,在市、区二级政府的正确
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上级消防部门的指导下,我镇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已经有了初步的成效,各项工作正在按制定的《犁市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计划步骤开展工作。到目前为止,主要进行了如下几项工作:
1、明确责任,自觉加压。镇政府同各村(居)委、机关单位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将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隐患整治目标细化,营造出了“人人关注消防,事事确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2、大力宣传犁市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已在街上出了宣传栏一期,悬挂横幅五条,张贴标语二期共100多张,在犁市街上悬挂了二十块户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宣传牌。
3、部门联动,分类治理,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由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组织派出所、安监站、兼职消防队和及相关部门对街上的消防责任单位和“四小”场所进行逐家排查登记和分类。先后组织开展了对学校、幼儿园、敬老院以及饭店、超市、商铺、旅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四小”场所进行统一的火灾隐患排查行动。
4、给“四小”场所发放了各种防火知识宣传和消防安全要求的资料1200多份,签订了浈江区“四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自律公约。
5、张贴了犁市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
6、给每个生产经营场所挂了消防警示牌。
7、利用街日在犁市街开展了一次火灾隐患整治咨询活动和一次消防知识咨询及有奖问答活动,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多份。还出动一次消防宣传车进行了火灾隐患整治的宣传。
8、组成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消防安全的副镇长任副组长,派出所、安监站、工商所、国税和地税分局等部门和单位派人组成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办组,在区消防大队裴大队长亲自带人来协助下,对街上所有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和督办,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场所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治,到目前已由区消防大队向48家有人住的场所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其他无人住的场所由派出所发出整改通知书。
9、在区的大力支持下,已联系好市规划局做消防规划。10、利用区政府的补助资金已在犁市街铺设好了消防管网,并按要求设置了11个消防栓。
二、生产经营场所的整改情况
联合行动发出整改通知书后,镇安监站进行了二次复查和督促,到目前,整改情况如下:
(一)48家有人住的经营场所的情况:1、已有13家搬走,仍有35家在场所内居住;2、购置了灭火器的有26家,仍有22家没有灭火器;3、已开逃生门的有17家;4、已整改线路的5家;
(二)对公众聚集场所的住人、灭火器、电线路、逃生门、易燃材料、应急灯、报警器等八个项目的整改核查情况如下:所有场所的大部分项目基本都能按要求整改,仍存在的问题有:1、老地方网吧的吊顶未拆除;2、永祥旅店无应急灯、安全出口指示牌和报警器;3、秀美发廊有人住,楼上的木隔板未拆除,没有应急灯、逃生窗口指示
牌和报警器;4、海萍机室有人住,无安全出口指示牌和报警器;5、卫东机室有人住,安全出口门上锁,没有报警器;6、宇文网吧安全出口指示不清;7华记美食无应急灯和安全出口指示牌;8、河滨餐厅无应急灯;9、综合饭店一至四楼经营餐饮,五至六楼住宿,主要的问题是无法解决安全出口。10、明乐超市未开安全门,停电时并在里面发电;11、友朋饭店无灭火器和应急灯;12、飞达机室未整改,自称本月底要搬走;13、老利华饭店停业未能检查到。
(三)其他无人住的“四小”场所大部分都没能按要求整改线路和购置灭火器。
三、分析原因,研究对策
查找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有如下三点:
1、“四小”场所业主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思想麻痹,整改积极性不高,整改工作不落实,相当部分都还在观望。
2、店家的防火意识淡薄,只顾赚钱不舍得花钱,要求设置逃生窗时,推诿店铺产权不归自己或没钱等等。
3、我们镇安监站的检查督促没有震慑力度。工商和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力度,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坚决责令整改或停业,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消防隐患整治工作。
浈江区犁市镇人民政府二一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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犁市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工作情况汇报
多年来,我镇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消防安全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狠抓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没有发生消防安全的火灾事故。今年,为贯彻落实粤办函[201*]77号《关于督促整治第二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通知》精神,整治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改善我镇消防安全环境,不断提升我镇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抗御火灾整体能力,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列入镇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结合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和“四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布置了在全镇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现将我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犁市镇全镇总人口46243人,其中居住犁市镇街道社区居委的7326人,全镇分两条主街道和四条分支街道,呈“丰”字形布局,主街道248线600米,246线300米,由于靠近武江河,取水较方便,我镇设消防栓仅一个,驻镇单位广东省力拓民爆器材厂和广东省韶关监狱都配备有消防队和消防车,我镇也成立了十人的兼职义务消防队。经过排查,我镇辖区街上共有企业235家各种场所,具体分类如下:
1、危化企业(液化气站、加油站)3家;
2、小档口、商铺190家,平均面积15平方米;3、小旅店一家(仅4层楼高);
4、小作坊11家,主要是制鞋、制床垫和门窗加工;5、小娱乐场所(网吧、游戏机室)7家,网吧30~80平方米,游戏机室约25平方米;
6、小企业4家,主要是粮食加工、锯板、铁皮加工;7、美容美发店11家;8、综合商店5家;9、教会一家;10、农贸市场2个;11、8层以上住宅楼7栋。存在问题如下
1、小档口和商铺有人住的23家,无后门的有21家;2、基本上都没有简易的喷淋装置和报警装置。二、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为了加强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我镇成立了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消防工作的副镇长和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由党政办、安监站、城建办、国土所、工商所、财政所、文化站社区等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三、召开专项会议,强化整治意识
我镇由镇长主持召开了镇领导班子成员、各村委、社区、镇属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人会议,会上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通报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粤办函[201*]77号《关于督
促整治第二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通知》,传达区领导的批示,明确了我镇已被省政府列为全省第二批整治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并布置在全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
四、初步工作与成效
为了落实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我镇制定了犁市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按计划逐步进行。
1、责任到人,镇政府与有关村(居)委、机关单位签订了责任书。
2、宣传到户,大力宣传犁市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已在街上悬挂横幅、张贴标语。
3、排查归档,对街上的门店进行全面的排查和分类,由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组织派出所、安监站、兼职消防队和及相关部门对街上的消防责任单位和“四小”场所进行逐家排查登记。
4、大力宣传,发放了防火知识宣传和消防安全要求的资料,签订了浈江区“四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自律公约。
5、张贴了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6、给“四小”场所挂警示牌。7、其他工作在逐步进行。五、分析原因,研究对策
查找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有如下三点:
1、店家的防火意识淡薄,只顾赚钱不舍得花钱,比如搭建隔楼舍不得花钱买阻燃材料,要求设置逃生窗时,推诿店铺产权不归自己或没钱等等。
发现问题后,我们对店家进行了教育,阐明了火灾的可能性
和危害性,并当即发出整改通知,责令其限期整改。
2、我们的检查和督促的震慑力不够,工商和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力度,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坚决责令整改或停业,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消防隐患整治工作。
3、我们政府部门在开展消防隐患整治工作中,需要投入较大量的经费,特别是这次省挂牌督办以后,消防设施和管网建设投入会更大(目前我镇的管网是30年前建的,只能勉强维持居民用水),而镇一级的财政又有限,硬件建设还有赖于上级的支持。
七、今后工作思路
我们要借这次上级对我镇督办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东风,在消防部门的专业指导下,制定好消防规划,争取上级支持,彻底整治好我镇的火灾隐患,并完善好街上的公共消防设施,提高抵御火灾的能力,避免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逐步建立完善我镇消防安全责任制,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将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
浈江区犁市镇人民政府二0一0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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