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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09:54:29 | 移动端: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总结

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总结

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0号文件)精神,按照201*年6月20日全国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以及省、市对治超工作的一系列要求,结合我市治超工作实际,全面开展了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

按照“巩固成果、力度不减、突出重点、有效推进”的工作思路,明确在201*年年底以前,将全市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5%左右;使95%以上的“大吨小标”车辆标定吨位得到更正;将长期在**市营运的“外挂车辆”的比例控制在20%左右。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加强了对治超工作的领导。完善了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成立了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交通局局长、公路管理局局长、公安局副局长为副组长,经贸委、征稽处、交警支队、工商局、高管处、煤炭局、纠风办等为成员单位的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并设立督查组,负责对各地治超工作的督查。明确了具体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建立了全市治超工作联系网络。

明确了相关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遵府办发[201*]92号),对交通局、公安局、经贸委、工商局等治超重点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了划分,做到工作职责更加清楚、任务目标更加明确。

三、采取具体措施推进治超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巩固了治理成果。全市设置固定治超检测站(点)14个,以2轴、3轴车型为治理重点,加大了辖区内所有公路超限超载的整治力度;同时,辅之以流动稽查,严厉打击以驳载为手段的短途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加强重要县公路矿山管理,把好装载关,将恶性超限超载控制在源头。据统计,截至12月底,全市共检测货运车辆290907台,查处228926台,转运1200吨/850辆次,劝返1320台,卸载27509吨,巩固扩大了201*年以来治超工作的成果,车辆严重超限超载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统一标准依法实施了严管。按照交通部、公安部、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455号文件)的要求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交通(公路)部门按照《公路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及《贵州省高等级公路管理条例》、《贵州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恶性超载车辆实施了严管重罚;公安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处罚额度,对超过超限超载统一认定标准的,进行了严肃查处,并对有的驾驶员计扣6分,加大了治超工作的力度,营造了治超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

开展检查活动,规范执法行为。组织明查暗访活动4次,及时处理了执法行为不规范、语言不文明、着装不整齐、未持证上岗等问题。认真落实治超工作“五不准”规定,加强对上路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及管理。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市交通局举办了3期路政执法业务培训,**公路管理局举办了4期培训班。

加大整治力度,加强货物源头管理。由工商部门加强车辆市场监管,立案查处场外二手车交易案件58件,规范二手车交易798辆,补办营业执照634户;依法取缔59户非法拆解企业及个体经营户,没收非法拆解、拼组装车12台,规范13家回收企业。同时,还对公路沿线的小煤场,货物分装场进行了治理,取缔无照经营7户,进一步加强了货物的源头管理。

严厉查处车辆“大吨小标”、“外挂”和非法改装车辆。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继续做好在用“大吨小标”车辆的参数更正及行驶证换发工作。一是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大吨小标”车型及范围,认真核对本辖区已登记的机动车,属于应恢复质量参数的“大吨小标”车辆,向社会和车主告知办理更正所需要的手续,办理了更正手续;二是按照《载货类汽车质量参数调整更正表》中的技术参数,更正机动车的载质量,免费换发行驶证;三是对不主动申请更正的,在机动车年检时责令恢复,强制更正,对此还设立专门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据统计,一年来共更正“大吨小标”车辆5836辆(次),占应更正车辆的95%。

(2)公路养路费征稽部门按有关规定足额收取了养路费。一是按照《公路汽车征费标准计量手册》、《载货类汽车质量参数调整更正表》的规定征收养路费,如:对习水县、赤水市、道真县、红花岗区、汇川区的881辆外挂车,计3760.5吨位,按省的规定征收了养路费;二是积极协调与邻省市在征费吨位、外挂车辆管理方面的业务关系,在**召开了云、贵、渝、川四省(市)征稽工作联系会,形成了会议纪要,落实了对“大吨小标”车辆和外挂车辆的管理。

(3)加大了对“外挂车辆”的整治力度。一是对辖区内的“外挂车辆”进行摸底调查,掌握了基本情况,上报了专题报告;二是从8月1日起对在驻地营运超过1个月以上的,按照贵州省的规定征收养路费、货运附加费、运管费;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对超限超载严重的“外挂车辆”实行从重处罚,全额收取公路损害赔(补)偿费;四是交通、公安、工商等部门召开专题会,研究产生“外挂车辆”的原因,形成了专题会议纪要,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开展了专项集中整治行动。

(4)严把车辆上牌关和市场准入关。对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布车型技术参数不一致,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新增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发放车辆牌照,在源头管理上严格按照标准办理机动车入户手续;工商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市场准入的规定,加强与交通运管部门的联系,严把货运车辆市场准入关,加大了市场监管力度。

(5)开展了专项集中整治非法改装车辆活动。经市治超办统筹安排,由市工商局制定工作方案,会同交通局、公安局、公路局、征稽处、质检局等部门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专项整治行动,活动期间,检查车辆计130辆次,对非法改装车辆由运管、交警、征稽处理55起,工商部门立案查处9起;检查机动车辆维修场256个,端掉非法改装车厢黑窝点9处,进一步规范了车辆改装秩序和行为。

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治超长效管理机制。(1)降低通行费标准和运输成本。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关于降低车辆通行收费标准的意见》的要求,将五、六类车的通行费标准降低20%以上,重新公布并切实加以执行,降低了运输成本,提高了运输效益。

(2)合理设置超限超载检测站点。交通(公路)部门将超限超载检测站点作为公路附属设施的组成部分,从硬件和软件上加以规范;对站点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及时向省上报增设固定检测点的请示;同时,充实人员,完善制度,实现站(点)建设规范化、治超工作制度化。

3)加强了对运输市场的监管力度。交通运管部门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加大了对违法实施超载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者进行监管和处罚的力度;进一步完善了货运企业和营运驾驶员信誉档案;对部分超限超载严重的货运企业和营运驾驶员,依法给予了严厉处罚;对擅自改装机动车辆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整治措施,加大了对运输市场的监管力度。

确保交通畅通和物资的正常运输。

(1)确保了交通畅通。交通(公路)部门密切关注公路交通流量情况,加强交通组织和疏导,对于货车流量特别大的路段,配置动态称重设备,提前识别超限超载车辆,减轻检测站的工作量,减少治超工作对正常行驶车辆的干扰,公安部门增派警力维护治超现场及周边道路环境和治安秩序,确保了交通畅通。

(2)实施了分类管理。对重量不超的不可解体物品和冰箱、彩电、汽车等规则尺寸物品的运输车辆,规范装载行为,切实把好车辆“出门关”,在运输途中,不实施卸载措施,实施了分类指导与管理。

(3)严格执行电煤运输“一卡通”。按照省“保障电煤、煤气用煤、道路运输安全畅通”的要求,贯彻落实《**市电煤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对持省电煤“一卡通”不超限超载运输电煤、煤气用煤的车辆,以源头超限超载检测的数据作为超限超载检查的依据,沿途超限超载检测站不再重复过磅检测,确保电煤供给,为“西电东送”保驾护航,为地方经济快速发展服务。为此,公路部门作出了一定的牺牲。

(4)坚持执行“绿色通道”政策。对于持有车辆户主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持有合法道路运输证,并且整车运输蔬菜等鲜活农产品达到80%以上的本地运输车辆,办理“通行证”,全额免收通行费,并继续执行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等“三不政策”,确保了“绿色通道”畅通。

加大了治超工作的宣传力度。

围绕建立治超长效机制、逐步严管重罚、大吨小标恢复、整治外挂车辆、保障交通畅通等几个关键环节,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体,加大了治超工作的宣传力度。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以超限超载酿成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例为重点,在国省干线公路设置宣传展板,开展宣传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散发治超宣传资料49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976幅,制作墙式宣传标语150幅,张贴宣传标语973张,制作宣传龙门架2套,制作大幅宣传牌4幅。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使治超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和车主、驾驶员的理解与支持,保持了正面舆论导向,减少和防止了治超过程中出现的过急行为。

其他工作

(1)加强了治超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及时、准确上报了治超工作有关数据。

(2)加强了治超信息监测和收集工作,做好重要物资运输保障工作。及时收集、分析、研究和解决了治理期间运输价格变化、干线公路货车流量变化、煤粮油等重要物资的运输情况和价格波动等问题。

(3)保证了必要的工作经费。按照治超工作要求,出台政策筹集了必要的工作经费,为治理工作和执法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了经费保障,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四、201*年治超工作的初步打算。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治超工作的各项治理措施,为地方经济发展大局服好务。

继续加大对外挂车辆和大吨小标车辆的整治力度,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积极加强公安、交通、公路、征稽、煤炭、经贸、工商、税务、质检等部门的联系,加强信息网络建设,保持信息畅通,建立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健全对道路运输行业的有效监控管理网络。

合理调整治超检测站(点),加强站(点)管理,形成高速(高等级)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地方公路联动治超工作网络,做到规范治超,科学治超,逐步实现治超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为治超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减少违法执法行为。通过治超达到培养、锻炼、塑造一批高素质执法人员的目的。

筹措资金,为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提供保障。

扩展阅读: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情况报告

益阳市赫山公路管理局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情况报告

(201*年5月8日)

一、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面临的形式

益阳近几年来经济迅猛发展,特别是矿石、砂石等行业方兴未艾,且毗邻省会长沙,受经济结构和利益驱动的双重影响,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屡禁不止,一度成为“重灾区”。201*年6月全国统一治超后,我们相应采取了一些措施,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由于对治超工作认识不高、措施不硬,没有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治超格局,效果很不理想。尤其是201*年长常高速公路实施计重收费和201*年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大量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分流到我国、省干线公路,车辆超限超载呈愈演愈烈之势,严重损坏公路基础设施,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治超工作形势逼人,刻不容缓。

二、车辆超限超载的危害

(一)频繁引发交通事故。货运车辆非法超限超载严重损害公路基础设施,影响公路交通安全畅通,引发大量道路交通事故,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危害深远。据统计,70%的道路安全事故是由于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50%的群死群

伤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

(二)损毁道路、桥梁,严重破坏经济发展。对治超与经济增长这一关系存在不同认识,不少人特别是抓经济的同志认为,治超势必延缓经济增长影响经济发展。从现实情况看,近几年全国各地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导致公路桥梁坍塌人员伤亡事故频发,影响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给沿线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及出行带来不便,也影响地方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稳定。超限超载运输给运输企业、汽车生产厂家带来的经济效益远远低于国家或公路管理部门额外用于公路路面维修及桥梁加固的经费。超限超载运输车主每多挣1元钱,国家就有可能损失10元钱甚至更多。当车辆轴载由10吨增加到13吨时,运输效益增加30%,而公路维修费则提高数倍。目前,我局管养的G319和S308新线损坏最为严重,其中G319线从上世纪80年代就是全国文明样板路,路况质量一直非常好,现在G319线面临全线崩溃的危险,其日均交通流量达到25000多台次,仅益阳至长沙、宁乡大型砂石超载车队每天就有近300台次,短短3、4个月时间,G319破碎板面积已达到4万多平方,并且损害已严重深入路基内里。

(三)桥梁不堪重负。桥梁设计都有严格的设计规范,如果车辆严重超限超载,即使设计标准较高的水泥混凝土桥

梁也不能避免挠度增大,水泥混凝土过早开裂,钢筋锈蚀,寿命缩短。超载车辆大多采取加装钢板弹簧等办法,使车货总量及轴载量大大超过了公路桥梁的设计荷载标准,从而导致了大部分桥梁涵洞出现拱圈开裂、桥墩变形等病状,引起桥梁结构灾难性的破坏。近两年,仅我辖区内因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长期碾压损坏、改建修复的就有泉交河桥、泥江口桥和安山桥,目前还有在限制通行待改建2座:国道319线龙光桥,县道侍南线的宁湖桥。

(四)导致公路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超限超载运输加剧了运力和运量的不平衡,经营者靠压价竞争,最终陷入运价越低越要超的恶性循环。靠超限超载运输过度地打价格战,使市场的运输价格远远低于国家的指导价,形成了畸形发展的运输市场,造成了运输市场的不公平竞争。由于超限超载运输可以产生暴利,刺激了一些新的经营者加盟,使原来饱和的运输市场产生更多的运力过剩,过剩的运力在寻求生路时必然会更加降低运价,低迷的运价又加剧超载运输,形成了恶性循环。

三、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存在的困难

(一)执法力量薄弱。衡龙桥治超站现有执法人员21名,配备2台执法车辆,实行24小时轮班执法。随着公路路网不断发展,目前我们的执法覆盖面严重不足,车辆绕道逃避执法的现象突出。并且路政部门的执法权限较小,司驾

人员和车主经常不配合工作,有时干脆将车门一锁而去,我们也无权拖车处理。

(二)车辆成群冲关。许多超限超载车经常结队行驶,面对执法人员的停车示意完全不予理会,强行冲关,行为尤为恶劣,且该情况多发生在夜间,给我们造成了很大的执法难度,并危及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暴力抗法现象时有发生。一般外地车辆都由熟悉情况的当地人带车过境,在遇到执法人员查处时,往往是带车人组织当地不明情况的群众阻碍执法,暴力抗法。

四、具体几点建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坚持把治超作为确保公路建设成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工作抓实抓好,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加强部门联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实施“铁腕治超”,有效解决治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公路交通快速健康发展。

(一)开展治理超限超载整治行动。在全市开展以政府为主导,各部门联动的货运车辆非法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大行动,并根据整治效果决定整治时间,逐步建立长效治理机制。行动由公安、交警、路政、运政等部门联合进行,各部门抽调执法人员分成4个小组轮流执勤,每组由公安交警4人、路政6人、运政4人组成,政府领导跟班执法,财政部门派

人负责票据管理,路政负责档案归档。同时,纪委、优办抽调工作人员对执法情况进行监督问责。重点治理车货总重55吨以上和超限超载100%以上的严重超限超载车辆,通过打击一批严重超限超载车辆,处罚一批屡次逃逸车辆,治理一批严重超限超载路段,曝光一批集体闯卡和暴力抗法典型事件,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不断完善治超长效机制。健全综合治理机制。

(二)重点路段超限超载车辆集中整治。加大路面治超执法力度,对国道319、省道308等重点路段开展路面集中治理,重点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和超限超载率100%以上的严重超限超载车辆,特别是运输砂石料、钢材的重型车辆。集中治理活动依托G319原槐奇岭收费站,由交警负责拦截超限超载车辆、引导车辆进入治超检测站,接受检查;由路政执法人员负责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卸载、处罚、登记;由公安民警负责维护治安秩序,依法打击威胁、殴打、伤害治超工作人员及恶意堵车、“车托”或以暴力形式干扰、破坏治超工作等违法犯罪行为;由区纪委、优办工作人员监督、检查、督导各相关部门的治超工作。

(三)加强货物运输装载源头监管。部署以源头治超、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行为、强化路面治理为重点的整治行动,以掀起宣传治超风暴强大声势为主题的聚焦行动,分别明确期限要求、责任要求和效果要求,并将超限超载率控制

在1%以下的总目标。一是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派驻运管人员深入货站、码头、配载厂及大型工程建材等货物集散地,在源头进行运输装载行为监管和检查。二是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深入货运源头单位、运输企业,通过电视、广播、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进行集中宣传,使广大货物运输参与者明确其职责和义务。三是公安、运管等部门对车辆维修改装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杜绝违法改装问题,对非法改装车辆,公安部门不予年检,运政部门不予核发营运证。四是认真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多次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企业和驾驶人的责任。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四)健全路面执法协作和联合治超机制。建立超限超载治理长效机制,建立起公安、交警等部门依托治超检测站点的治超协调机制的制度化,以固定检测和流动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路面管理和执法力度,始终保持严管态势。根据九部委的交公路发201*596号文件精神,地方政府应

把治超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市里应对治超整治行动进行考核,并对治超情况进行不定期明察暗访,有关情况及时向领导通报。各责任部门也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重点内容,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问责制。

(五)查处方式坚持卸载与处罚相结合。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档案信息登记,车辆第一次超限超载且能主动卸载的,以教育为主,不予罚款、不收取公路补偿费,在车主道路运输证的附页上进行超限超载违章登记。对于车辆超限超载过2次(含2次)的,除实施卸载和登记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对货车车主处以罚款,对公路造成损坏的,还应按赔(补)偿费标准及实际损坏程度给予赔(补)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并将超限超载车辆所属运输企业等情况抄告当地交通部门。

(六)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执法队伍中开展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强化廉洁执法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做到阳光执法、公正执法、依法执法。此次专项行动由纪检、优办部门全程监督、检查,一经发现违法违纪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七)加强信息上报和宣传报道。自整治行动开始,每天将前一天车辆查处情况及工作开展中的典型事例进行总

结,并于9:00前上报市、区治超办。在治超站点和主要路段位增设公告牌、悬挂宣传标语,向过往车辆发放宣传材料,对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同时,广电局、报纸、网站要加强对治超工作的宣传报道,积极报道治超工作的进展情况,充分报道相关部门治超工作的做法和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以上几点建议的实施,将极大遏制全市车辆严重超限超载势头,大幅减少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有助于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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