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全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情况的报告
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一直是公路管理和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车辆超限超载引发和导致大量道路交通事故,据统计,全国70%的道路交通事故、50%的群死群伤性特大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超限超载运输的直接后果就是汽车爆胎、断轴、操纵困难、刹车失灵,危及司乘人员的安全:超限超载运输对公路损害严重,全国因车辆超限超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每年约300多亿元,相当于每年公路建设投资的l/10我区每年因车辆超限超载损坏公路、桥涵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1亿元。自201*年初至今年,全区有三分之一的公路路面因超限超载受到严重破坏,有17l座桥涵因损坏被迫重渗或改建,占全区桥涵总数的136%,近3年中,交通部门每年投资l亿多元进行养护维修,但是公路、桥涵受损和毁坏的程度远远超过建设速度和养护成本,影响了公路投资效益的正常发挥,在国省道干线路段增加了许多“黑点”,如固原开城梁路段经常因超限超载堵塞车辆、中断交通;车辆超限超载还扰乱了运输市场秩序,加剧了运输市场的不公平竞争,每吨公里运输价格仅能达到国家指导价格的50%,背离价值规律,导致运输市场畸形发展。超限超载运输还给一些生产“大吨小标”汽车的厂家和非法改装汽车者提供了市场,造成汽车制造业与道路运输业之间的恶性循环。我区现有营运货车593万辆,还有近10万辆农用车,不仅超限超载运输损坏国省道干线公路:而且为了逃避、少交公路养路费、通行费绕行县乡道路,对县乡道路造成损害和毁坏。
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到交通行业健康发展,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温家宝总理要求:“要采取综合措施”,“要治理就要坚决治好,不能半途而废”。4月30日国务院批准同意了由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多方合作、依法严管;把住源头、经济调节: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原则,明确主要任务,采取综,合措施,实行标本兼治,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开展治超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负责,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国家7部委组织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以来,特别是全国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自治区领导十分重视,马启智主席、王正伟常务副主席、项宗西副主席、郑小明副主席分别听取汇报并明确要求:尽快做好各项组织准备,制定治理实施方案,抓紧落实措施,确保我区治理工作达到预期目标;5月20日,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成立全区治超工作领导小组,郑小明副主席任组长,张杨强、严军副秘书长、交通厅周舒厅长任副组长;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政府办公厅、交通厅、公安厅、发改委、经委、工商局、安全监督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煤矿安全监督局、农牧厅等16个党政部门和五市政府分管领导参加;成立了自治区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交通厅副厅长张全太任办公室主任,公安厅副厅长汪敬、工商局副局长马军生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交通厅。5月21日,自治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讨论修改了《自治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部署了亘传和五市治超组织组建等项工作。6月1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我区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确定了主要任务:一是广泛宣传,全面动员;二是清理整顿”大吨小标”车辆和非法改装行为;三是加强路面执法,开展集中治理;四是采取经济手段,,调节利益关系;五是整顿运输市场秩序:方案提出了治超工作目标,即:通过1年时间的集中治理,力争使车辆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大吨小标”的现象得到纠正;通过3年左右时间的综合治理,力争使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车辆基。本杜绝;逐步建立起开放、公平、健康的道路运输市场。自治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治理工作。6月之8日,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全区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期间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7月22日,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学习了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重要指示,分析了我区治理工作的形势,明确了工作任务和重点,讨论通过了自治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成员单位和五市的工作职责。6月14日,召开全区治理工作动员大会,郑小明副主席与五市及各有关部门签订了责任书。动员大会后,各市县均成立了以政府主管副市(县)长为组长、、各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为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由于政府重视,加强各部门协调,为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石出:
(二)部门联动、落实责任,各司其职。
自治区和各市、县(区)所属有关部门坚持“属地管理、政府领导、综合执法、各司其职”的工作原则,紧密配合,协同作战。交通、公安部门联合进行国省道和重要干线的路面执法,设置了10个固定检查站点,抽调450名公安交警、交通路政、运政执法人员查堵超限超载违章车辆,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卸载和处罚;公安部门会同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经委等部门开展了在用“大吨小标”车辆恢复标,准吨位工作;工商部门牵头开展了清理车辆非法改装车辆的工作;煤矿安全监察局和国土资源厅进行了煤炭和矿产资源运输的源头治理工作;为了及时有效指导和协调全区治理工作,自治区治超办制定和发布了《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信息管理制度》、《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中规范收费罚款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20个规范性文件。其他各部门也根据职责分工制定部门的工作方案和措施,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各负其责,形成了统一联动的治理工作机制。
(三)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治超氛围。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大力支持治理工作,宣传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面,组织各媒体广泛宣传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通告和《实施方案》,使广大群众清楚这次治理工作的意义、目标、方法和步骤,争取了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各级领导把宣传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组织落实,措施到位,做到了“三个强化”,即强化新闻媒体宣传,强化路面宣传,强化政策咨询宣传。各市、县(区)和自治区各部门召开宣传动员会议布置治理工作。自治区治超办组织各地治超工作机构深入公路沿线、矿山、运输单位土门宣传,悬挂和刷写标语,在社会、街道和治超点发送宣传材料40.8万份,编发工作简报63期,开设治超工作信息网页,制定信息管理制度,建立信息联络员队伍,及时汇集上报各类信息,向国家和自治区媒体发送新闻200多条,同心“618”暴力抗法事件发生后,自治区治超办印发了《工作简报》l万余份,作为全区交通系统宣传教育的典型,在执法人员和司机车主中发放,在“宁夏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专题网’上登载,扩大了宣传面。
(四)突出治理重点,加强督导调研。6月20日集中治理第天,自治区副主席、治超领导。小组组长郑小明到石嘴山市检查督导治理工作。项宗西副主席率交通、公安部门领导同志到治超点慰问执法人员。自治区政府督查室、区治超办先后四次到超限超载运输严重的石嘴山市、灵武市、盐池县和青铜峡市检查督导治理工彳仁。自治区治超办会同区纠风办对全区各站点的检测和执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不定期派出督导人员对重点市、县(区)的治超站点进行抽样检查、现场询问和问卷调查,向一线工作人员和司乘人员收集了大量的意见和信息:7月之9日,自治区治超办在盐池召开了治理工作观场会,总结了阶段治理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布置了重点治理意见:10月25日,自治区治超办与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召开源头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就五市及部分县(市)、宁煤集团所属矿山企业超限超载观象“反弹”的问题提出了对策和要求:针对治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先后会同财政厅、经委、物价局、工商局进行了专题调研,提出了治理工作经费预算、治超前后运输价格和成本变化测算分析报告和解决煤、电、建材企业因治超影响生产销售问题的意见;完成了规范县乡道路治超移动检测站设置的调研和公路通行费实行计重收费的前期准备工作;通过调研和督导,促使各市、县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履行政府职能:对一度迟缓作为的市县采取了停拨或缓拨公路建设资金的办法,把治理工作与公路建设挂钩,以奖代补,督促有关市县政府加强和开展了治理工作。
(五)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自治区《实施方案》的时间要求,从6月18日起选调路政、运政和交警执法人员,进行集中执法培训。6月20日上午9时统一时间、统一着装进入各治超站点开始路面执法,依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持证执法,挂牌上岗,文明检查,严格执行检测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对超限车辆的200元以上罚款一律按一般程序进行证据确认、处罚文书签字程序;坚持使用统一收据和“收支两条线”上解罚款的规定;坚持对超限超载车辆实行以卸载为主、罚款教育、消除违法状态后放行;对举报电话、信件坚持认真受理、逐件查办、及时回复,严防在路面治理中发生公路“三乱”观象;自治区质监部门对检测称重仪进行了两次检验,对检测称重不;隹确或违法责任人不服处罚的,坚持以礼相待、以理服人,及时复称。
(六)加强源头治理,减轻路面执法压力。
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五市政府、国土资源厅及宁煤集团签订了责任书,宁煤集团与所属14个大型煤矿召开各类会议,深入矿区督查,落实源头治理措施。磁窑堡煤矿提出宁可少卖煤,也要治超载;灵武市一周内租用房屋和卸载场地,在东门增设一处治超检测点,减少了矿区运煤车辆的超载现象。石嘴山市督促矿山企业加装地磅,严格控制装载量,杜绝源头超载,对私放超载车出矿的违纪人员进行了纪律处分。汝箕沟矿区加强装载计量控制,对280辆社会车辆采取单双日对应车号排序装载的措施,使超载车由治超前的l00%下降到3%。
(七)开展了“大吨小标’’车辆恢复标准的换证工作和清理非法改装车辆工作。
自治区公安厅及五市的公安车管部门开展对“大吨小标”车辆的查验和政策宣传,开设车辆换证窗口承办业务,截至11月工日,已更正核载和换证1128辆。交通规费征稽部门及时办理缴费业务,开展文明服务,对主动更正核载的车辆给予政策性照顾,受到了车主的好评。工商部门组织对全区维修行业和业主进行了一次核查和清理,基本杜绝了非法改装现象。
(八)实施运力保障和道路运输应急预案,保障电煤和农副产品运输安全畅通。
为了防止治超给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带来不利影响,自治区治超领导小组成立了运力保障组。组织500辆应急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处于待命状态。全区各检测站点对鲜活农副产品运输车辆采取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的特殊政策,一律放行;自治区政府督查室汇同区治超办组成工作纽深入各国有煤炭、电力、化工企业和运输大户现场协调解决运输保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全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电。
二、治超工作的初步成效
自6月Z0日全区开展治理工作以来,各市、县(区)按照自治区治超办的具体部署,积极行动,克服困.准,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坚持文明、规范执法,使全区治超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11月1日,全区共设置固定检查站10个,各市(县、区)设置移动检查站42个;全区累计投入执法。人员8.2万余人次:检测车辆47.06万辆,其中超限超载7.7万辆,占被检查车辆的16.44%,累计卸载1.8万辆。卸载重量6.7万吨;更正“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增加吨位4971.Z5吨;国省道交通流量基本恢复正常水平;全区储备应急车辆500辆;货物平均运价由治超前的0.28元/公里提高到目前的0.45元/吨公里,提高60%;全区社会经济正常运行,流通市场稳定。
从总体上看。我区前一阶段的治理工作达到了开好头、起好步的预期目的。主要表观在: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识明确、态度坚决,思想进一步统一。二是通过加大宣传,形成了电视有新闻、广播有报道,报刊有文章,网上有信息的舆论环境,广大群众对治理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了解,对治理工作能够理解、支持和拥护:三是超限超载车辆明显减少,超限超载程度明显减轻:全区超限超载车辆从治理前的79.3%左右下降至l8.4%左右;四是治理期间全区干线公路交通流量先降后升,基本平稳,已恢复到治理前的93%;五是消除了许多因超限超载因素而诱发的交通安全隐患,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29.36咒,死亡人数下降8.75%,受伤人数下降22.78%;六是鲜活农副产品以及煤粮油等重点物资运输正常,我区群众生活和生产活动以及市场没有出观异常情况,大部分商品价格平稳。七是运输市场进一步规范,公路运输运价合理回升。八是一些大型企业采取积极措施,强化管理,生产经营没有因治超受到大的影响。
三、存在的问题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是一项长期、繁重、复杂的任务。在我区这样一个经济欠发达内陆省区,依靠公路建设拉动经济快速、协调发展,治理超限超载运输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困难较多: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
(一)公路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不配套。交通路政部门对超限超载损害公路的行为依法处理的依据不足,缺乏路面执法必需的强制手段。观在车辆超限已经得到遏制,超载运输问题日渐突出。去年因超限超载引发公路堵塞和交通事故的“黑点”有13处,今年又增加了11处,仅靠公安交警的路面巡查难以根除。
(二)个别市县和部门重视不够、配合不够协调,人力、资金投入不足。治理工作是关系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长期任务,仅靠一两个执法部门的人力和资金投入,执法成本高,人力、资金不足,设备、房屋、场地简陋,长期治理难以为继;目前的临时工作机构和借用的执法、检测人员思想不稳定,经费无保障;现有的固定和移动治超站点不能适应公路四通八达的现状和有效控制、杜绝超限超载观象。
(三)源头治理不严、执法不够规范。源头治理是治理超限超载的重点。一些地区和部门对建材、煤炭、钢材等装载地的管理力度不够,特别是对小煤窑、砂石场鞭长莫及,不能有效控制源头超载现象,给路面治理带来很大压力。部分市县的移动治超检查站没有卸货场地,白天检查、夜间不检查,超限超载车辆采取昼伏夜行、越站转运的方法逃避检查和卸载;近期源头超载现象出现季节性“反弹”,据监测统计,今年11月份的超载率比10月份上升了4个百分点。短途运输自勺超限超载车辆在部分路段和时段内比较集中,治超站点因。人员、警力不足不能逐车进行检测;部分超载车辆越站后被重复处罚;有的结伙“冲卡”,扰乱检查秩序,危及治超人员的人身安全。
(四)在用“大吨小标”车辆恢复、换证工作进展缓慢;我区在农机部门入户的“大吨小标”车辆目前尚未向公安车管部门移交,主要原因是中央对移交工作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方案,对下一阶段的源头治理造成困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半年的治理实践表明,我区治理工作采取的措施是有效的,成效也是明显的,从广大车主、司机到社会方方面面都希望继续加大力度,彻底治理。可以说,目前治理工作外部和内部环境都很好,政府有信心,决不让治理工作半途而废,要在保持和巩固路面执法效果的基础上,坚持依法治理,科学治理。今后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宣传工作,牢牢把握舆论工作的主动权。
为了防止出现执法人员产生厌战情绪,宣传工作一定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励的方针,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发挥主流媒体作用,继续保持必要的宣传声势,对“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和换证工作进展缓慢、源头管理不严.聚众冲卡等深层次的问题要通过新闻媒体曝光,给违法违规者施加压力,以争取主动,赢得社会各界的支持;要集中宣传各地严格规范执法、坚持卸载与罚款并举、彻底纠正违法行为的重要成果,保障合法经营运输企业、车主、货主的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做法.做到以人为本,规范运输市场。
(二)坚持“属地管理,政府领导,综合执法,各司其职”的工作原则,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用政府行为推进治理工作。
要始终坚持依靠地方政府对治理工作的领导,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明确各部门的治理工作责任。认真履行政府赋于的职能,完成各自承担的任务。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政府、各部门的考核,用科学的方法、治超的效果综合评价各级政府、各部门领导治理工作的成绩,实行治超工作责任制倒查实施办法,对领导治理工作得力,有突出成绩的市县(区)和治理不得力的,要运用以奖代补的奖惩激励机制给予支持和督促。政府各部门要在自治区统一领导下,顾全大局。通力合作,共同保证治理工作持续开展和阶段任务的落实。(三)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交通、公安部门是治理工作的主体,各级政府要依靠和发挥他们的作用。要加强执法部门和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公安、路政、运政等执法机构之间要加强合作、探索治理工作统一执法、综合执法的体制和执法方式;要继续严格执行交通部、公安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的车辆超限超载标准,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以卸载为主、不经称重检测不认定违法、不实施处罚的规定;要坚持卸载和处罚并处、从重处罚和不消除违法状态不放行的规定;坚持同一违法行为已被处罚的不准重复处罚的规定,对超限超载行为严格限定在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治超检查站内执行,严防公路“三乱”的发生。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明查暗访,严格执法风纪,对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人和事要查清事实,从严处理。
(四)加强治超调研工作。
要研究分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规律,组织力量开展公路保护法规的立法研究,尽快出台经济调节措施,利用法制和经济政策手段规范运输市场秩序,调节市场价格,合理配置运力咨源,达到市场规范、结构优化、运价合理、安全畅通的要求。抓紧提出.公路养路费、公路通行费计重收费和经济调节的方案,在做好试点工作、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实施计重收费。研究解决重点企业在治超工作中影响效益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区经济健康、有序、平稳地发展。
(五)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
要进一步做好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确保农副产品、重要物资运输车辆的安全畅通。认真贯彻国家七部委通知精神,加强对矿山、煤矿、建材企业、大宗物资装载地、货运中转地的源头控制,把超限超载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要健全执勤、执法监督机制,坚持对农副产品不滞留、不卸载、不处罚的特殊政策,高度重视和解决重点路段、重点地区农副产品运输中的问题,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事关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的大局.我们要树立坚持不懈、长期作战的思想,坚持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依靠社会的支持和执法队伍的努力工作,争取治理工作的新成绩,为自治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扩展阅读: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情况报告
益阳市赫山公路管理局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情况报告
(201*年5月8日)
一、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面临的形式
益阳近几年来经济迅猛发展,特别是矿石、砂石等行业方兴未艾,且毗邻省会长沙,受经济结构和利益驱动的双重影响,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屡禁不止,一度成为“重灾区”。201*年6月全国统一治超后,我们相应采取了一些措施,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由于对治超工作认识不高、措施不硬,没有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治超格局,效果很不理想。尤其是201*年长常高速公路实施计重收费和201*年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大量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分流到我国、省干线公路,车辆超限超载呈愈演愈烈之势,严重损坏公路基础设施,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治超工作形势逼人,刻不容缓。
二、车辆超限超载的危害
(一)频繁引发交通事故。货运车辆非法超限超载严重损害公路基础设施,影响公路交通安全畅通,引发大量道路交通事故,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危害深远。据统计,70%的道路安全事故是由于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50%的群死群
伤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
(二)损毁道路、桥梁,严重破坏经济发展。对治超与经济增长这一关系存在不同认识,不少人特别是抓经济的同志认为,治超势必延缓经济增长影响经济发展。从现实情况看,近几年全国各地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导致公路桥梁坍塌人员伤亡事故频发,影响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给沿线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及出行带来不便,也影响地方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稳定。超限超载运输给运输企业、汽车生产厂家带来的经济效益远远低于国家或公路管理部门额外用于公路路面维修及桥梁加固的经费。超限超载运输车主每多挣1元钱,国家就有可能损失10元钱甚至更多。当车辆轴载由10吨增加到13吨时,运输效益增加30%,而公路维修费则提高数倍。目前,我局管养的G319和S308新线损坏最为严重,其中G319线从上世纪80年代就是全国文明样板路,路况质量一直非常好,现在G319线面临全线崩溃的危险,其日均交通流量达到25000多台次,仅益阳至长沙、宁乡大型砂石超载车队每天就有近300台次,短短3、4个月时间,G319破碎板面积已达到4万多平方,并且损害已严重深入路基内里。
(三)桥梁不堪重负。桥梁设计都有严格的设计规范,如果车辆严重超限超载,即使设计标准较高的水泥混凝土桥
梁也不能避免挠度增大,水泥混凝土过早开裂,钢筋锈蚀,寿命缩短。超载车辆大多采取加装钢板弹簧等办法,使车货总量及轴载量大大超过了公路桥梁的设计荷载标准,从而导致了大部分桥梁涵洞出现拱圈开裂、桥墩变形等病状,引起桥梁结构灾难性的破坏。近两年,仅我辖区内因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长期碾压损坏、改建修复的就有泉交河桥、泥江口桥和安山桥,目前还有在限制通行待改建2座:国道319线龙光桥,县道侍南线的宁湖桥。
(四)导致公路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超限超载运输加剧了运力和运量的不平衡,经营者靠压价竞争,最终陷入运价越低越要超的恶性循环。靠超限超载运输过度地打价格战,使市场的运输价格远远低于国家的指导价,形成了畸形发展的运输市场,造成了运输市场的不公平竞争。由于超限超载运输可以产生暴利,刺激了一些新的经营者加盟,使原来饱和的运输市场产生更多的运力过剩,过剩的运力在寻求生路时必然会更加降低运价,低迷的运价又加剧超载运输,形成了恶性循环。
三、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存在的困难
(一)执法力量薄弱。衡龙桥治超站现有执法人员21名,配备2台执法车辆,实行24小时轮班执法。随着公路路网不断发展,目前我们的执法覆盖面严重不足,车辆绕道逃避执法的现象突出。并且路政部门的执法权限较小,司驾
人员和车主经常不配合工作,有时干脆将车门一锁而去,我们也无权拖车处理。
(二)车辆成群冲关。许多超限超载车经常结队行驶,面对执法人员的停车示意完全不予理会,强行冲关,行为尤为恶劣,且该情况多发生在夜间,给我们造成了很大的执法难度,并危及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暴力抗法现象时有发生。一般外地车辆都由熟悉情况的当地人带车过境,在遇到执法人员查处时,往往是带车人组织当地不明情况的群众阻碍执法,暴力抗法。
四、具体几点建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坚持把治超作为确保公路建设成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工作抓实抓好,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加强部门联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实施“铁腕治超”,有效解决治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公路交通快速健康发展。
(一)开展治理超限超载整治行动。在全市开展以政府为主导,各部门联动的货运车辆非法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大行动,并根据整治效果决定整治时间,逐步建立长效治理机制。行动由公安、交警、路政、运政等部门联合进行,各部门抽调执法人员分成4个小组轮流执勤,每组由公安交警4人、路政6人、运政4人组成,政府领导跟班执法,财政部门派
人负责票据管理,路政负责档案归档。同时,纪委、优办抽调工作人员对执法情况进行监督问责。重点治理车货总重55吨以上和超限超载100%以上的严重超限超载车辆,通过打击一批严重超限超载车辆,处罚一批屡次逃逸车辆,治理一批严重超限超载路段,曝光一批集体闯卡和暴力抗法典型事件,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不断完善治超长效机制。健全综合治理机制。
(二)重点路段超限超载车辆集中整治。加大路面治超执法力度,对国道319、省道308等重点路段开展路面集中治理,重点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和超限超载率100%以上的严重超限超载车辆,特别是运输砂石料、钢材的重型车辆。集中治理活动依托G319原槐奇岭收费站,由交警负责拦截超限超载车辆、引导车辆进入治超检测站,接受检查;由路政执法人员负责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卸载、处罚、登记;由公安民警负责维护治安秩序,依法打击威胁、殴打、伤害治超工作人员及恶意堵车、“车托”或以暴力形式干扰、破坏治超工作等违法犯罪行为;由区纪委、优办工作人员监督、检查、督导各相关部门的治超工作。
(三)加强货物运输装载源头监管。部署以源头治超、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行为、强化路面治理为重点的整治行动,以掀起宣传治超风暴强大声势为主题的聚焦行动,分别明确期限要求、责任要求和效果要求,并将超限超载率控制
在1%以下的总目标。一是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派驻运管人员深入货站、码头、配载厂及大型工程建材等货物集散地,在源头进行运输装载行为监管和检查。二是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深入货运源头单位、运输企业,通过电视、广播、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进行集中宣传,使广大货物运输参与者明确其职责和义务。三是公安、运管等部门对车辆维修改装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杜绝违法改装问题,对非法改装车辆,公安部门不予年检,运政部门不予核发营运证。四是认真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多次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企业和驾驶人的责任。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四)健全路面执法协作和联合治超机制。建立超限超载治理长效机制,建立起公安、交警等部门依托治超检测站点的治超协调机制的制度化,以固定检测和流动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路面管理和执法力度,始终保持严管态势。根据九部委的交公路发201*596号文件精神,地方政府应
把治超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市里应对治超整治行动进行考核,并对治超情况进行不定期明察暗访,有关情况及时向领导通报。各责任部门也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重点内容,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问责制。
(五)查处方式坚持卸载与处罚相结合。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档案信息登记,车辆第一次超限超载且能主动卸载的,以教育为主,不予罚款、不收取公路补偿费,在车主道路运输证的附页上进行超限超载违章登记。对于车辆超限超载过2次(含2次)的,除实施卸载和登记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对货车车主处以罚款,对公路造成损坏的,还应按赔(补)偿费标准及实际损坏程度给予赔(补)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并将超限超载车辆所属运输企业等情况抄告当地交通部门。
(六)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执法队伍中开展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强化廉洁执法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做到阳光执法、公正执法、依法执法。此次专项行动由纪检、优办部门全程监督、检查,一经发现违法违纪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七)加强信息上报和宣传报道。自整治行动开始,每天将前一天车辆查处情况及工作开展中的典型事例进行总
结,并于9:00前上报市、区治超办。在治超站点和主要路段位增设公告牌、悬挂宣传标语,向过往车辆发放宣传材料,对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同时,广电局、报纸、网站要加强对治超工作的宣传报道,积极报道治超工作的进展情况,充分报道相关部门治超工作的做法和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以上几点建议的实施,将极大遏制全市车辆严重超限超载势头,大幅减少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有助于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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