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肛肠科工作制度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09:55:01 | 移动端:肛肠科工作制度

肛肠科工作制度

肛肠科工作制度

1.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在医务科的领导下,由科护士长配合,全面负责科室工作,完成门诊、住院患者的诊疗、科研、教学任务。

2.实行三级医师负责制,科主任每周查房1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1次,住院医师每日查房2次。对手术及危重患者要实行重点交班,及时向上级医师或有关领导汇报。

3.各级医师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务人员道德规范》及医疗核心制度等法律法规,依法执业。4.严格遵守各项医疗规章制度、诊疗规范、操作流程。5.注重患者心理特点与需求,加强医患沟通与告知,充分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

6.新技术、新业务的应用及实验性治疗,要认真履行手术审批程序,落实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及临床合理用药各项制度。7.坚持术前、危重、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认真填写《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医生交接班记录本》、《危重患者抢救记录本》、《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和《术前讨论记录本》。

8.及时了解国内外学术动态,不断更新知识,开展新业务,提高医疗质量。

9.加强手术期患者的检查和护理,严格掌握手术指征,认真完成术前准备,落实围手术期管理规范,不断提高手术质量。10.保持病房,办公室、治疗室及处置室的安全,安静和清洁整齐。

1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预防交叉感染,对特殊感染患者,应设专门病房,严密隔离,积极抢救,努力提高治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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肛肠科规章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及临界病例管理的规定

首诊负责制是由于病情复杂、难以立即确定科别的或经由分检挂号而就诊的病例,由最初就诊的科室负责首先处理的制度。临界病例是指病情复杂、涉及多科的疑难、急危病员和严重复合伤患者。在门、急诊工作中,临界病例常出现在各会诊科室及会诊科室间;由于相关各科多考虑专科病情,故在会诊中可能出现扯皮、推诿现象,以致延误病情,威胁临界病人生命安全,造成不良影响。为加强门、急诊管理工作,必须坚持首诊负责制的原则,加强临界病员的诊疗管理,充分发挥医院整体功能,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结合我院情况,制定以下规定:

1、对门、急诊病人,尤其是重危、疑难病人和科间“临界病人”,首诊科室值班医生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认真体检,按“七有一签名”(就诊时间和科别、主诉、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诊断、诊疗意见和签名)的要求完成门诊病历记录。不允许一字不写而叫病人换号改科就诊或送他科会诊。

2、临界病员因病情急需,首诊科室应在先采取初步急救措施的基础上,邀相关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随叫随到,并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理,有技术上的困难应请示本科上级医师协助处理。应邀各级医师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应邀科室相关人员负主要责任。

3、如合并两科以上疾病的患者,则应以影响病人生命安全的主要病症为据,先由有关科室处置,需两科以上配合抢救时,应通力协作,积极配合,组织抢救,有关医师不得推诿。

4、凡属专科疾病,若专科医生又不在,则由当班医生应急给予认真检查和处置,若病情复杂或危重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5、应收入院的病人,如遇收入某科有困难时,且病情危急一时不能确诊,急诊科室医师或值班医师经请示医务科或夜间总值班同意后,有权根据病情决定收治有关科室,各科不得拒收,凡拒收造成医疗纠纷或事故者,由拒收科室和当事人承担责任。

二、临床科室查房制度

1、临床科室实行三级查房制度。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负责本治疗组病员的具体诊疗工作,应每日查房1次,住院医师查房每日至少2次。实习医师在查房前应了解病员的病情变化,在查房时首先向上级医师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分析和见解。三级查房的内容应在病程录中反映出来,上级医师对记录的内容及时修改并签名。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查房内容记录,每周至少1次,且必须有本人审签。主治医师查房内容应由治疗组住院医师记录,每周至少2次,且必须有本人审签。

2、实习医师和经治医师查房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病历、X片及各项有关检查器材,查房时要自下而上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实习医师和经治医师报告简要的病史、病情变化及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根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和病情分析,作出诊断和治疗方案。

3、各级医师查房的内容:科主任、副主任以上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员的问题;审查对新入院及危重病员的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检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护人员对诊疗的意见;了解病员及亲属的思想情况;进行教学查房等。主治医师查房负责解决所管辖的病员的诊疗问题;对新入院、重危、诊断不明、疗效不佳的病员进行重点查房;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的错误记录,决定出、转院问题。住院医师查房负责对分管床位的病员的重点和一般巡视、检查各项医技检查项目结果,加以分析;检查当天医嘱及执行情况,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见。

4、午后查房由值班和住院医师进行,对全病区的病人进行一般巡视,对危急重症病人进行重点检查,遇有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逐级、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请上级医师诊视后提出诊疗意见。

5、夜间查房由住院总医师带领值班医师和实习医师进行,了解病人的病情改变并及时作出相应地处理。

6、护士长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是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

三、临床科室值班、交接班制度

1、一线班由住院医师及住院总医师,主治医师担任,二线备班由副主任及以上医师担任。2、值班医师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应准时接班,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护理工作,值班时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串岗,联系工作、在院内会诊必须说明去向。值班时不准玩忽职守。

3、值班医师应完成本职日常工作,临时负责处理全病区所有病人的诊疗问题,完成相关医疗文书的书写及必要的医疗处置,遇有疑难问题及危重抢救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协助处理,必要时向院总值班或医务处汇报。

4、值班医师应经常巡视病房,及时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休息。

5、临床各科室应设医师交接班本,护理部还另需建立书面的交班提示本及物品交接班记录本,认真交班。值班医师对新入院病人要逐一交班,各治疗组医师应有重点地将本组需交班病人情况记录于交班本上,各治疗组的危重、手术病人必须交班,记录时应注明病人床号、姓名、诊断、病情和应当注意的问题,必要时应床旁口头交、接班。接班后的值班医师在全面了解病人情况的基础上,对前一班医师交待的医疗任务逐项完成,并将病情变化和完成的诊疗操作记录于病程录和交班本上。交班本的记录,白班用蓝黑墨水笔,夜班或死亡病人记录用红色墨水笔;原则上由值班医生完成记录。夜班值班医师在次日科室晨会上对交班的观察病人作重点交班,危重病人应床旁交接班。

6、值班医师在值班期间如遇有重大抢救或成批病人住院时,应及时向院总值班和医务科汇报,必要时应向分管业务院长汇报,由院总值班和医务处组织抢救和诊治,详见“突发性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制度”。7、住院总医师值班情况见住院总医师制度。

8、二线值班医师原则上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随叫随到。

9、住院总、值班医师和二线值班医师应保持通信装置畅通,以便及时联络。

四、医嘱制度

医嘱是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分为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两种。医嘱由经治医师直接写在医嘱单上。

1、长期医嘱一般在上午10:00时左右下达,有效时间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

2、临时医嘱有效时间24小时以内,指定执行时间的临时医嘱应严格在指定时间内执行。

3、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只能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具体到分钟。

4、医嘱不得涂改。需要取消时,应当使用红墨水笔在医嘱内容第二个字后重叠书写“取消”字样,并在停止日期栏用红墨水笔注明取消日期、时间并签名。5、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重病人需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执行,执行后保留空安瓿瓶备查,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即核据实补记。

6、转科、手术和分娩后要停止转科前、术前、分娩前医嘱,重新下达医嘱。7、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对医嘱内容不符合病人的医疗要求时,护士有权暂不执行并向上一级医师提出咨询。

8、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注明执行时间并口头交待清楚,并在护士交班本上注明。

9、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当药物毒副反应较大或需密切观察病人变化时,应有经治医师陪同,并做好相应处理的准备。

10、医嘱要按时、严格、准确的执行。护士录入后及时查对。

五、差错事故登记处理制度

1、各科室内均应建立差错事故登记制度。对所发生的差错事故应定期讨论、总结经验。

2、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医务科、院领导,刘重大事故,)友做好善后工作。3、对己发生的事故应严厉处理。

六、处方制度

1、医师、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医士、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在科主任的协助下开据处方,本人签字后由科主任审核签字方可生效。2、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3、有关毒、麻、限剧药处方,遵守“毒、限制药治理制度”的规定即国家有关治理麻醉药品的规定办理。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非凡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需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

5、处方内容包括以下几项: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配方员签字,检查发药人签字,药价。

6、处方一般用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急诊处方应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7、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未有规定之药品.可采用通用名。

8、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9、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院长、副院长批准销毁。

10、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者应报告院长、业务副院长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

11、药剂师(药剂士)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七、门诊工作制度

1、医院应由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木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非凡是内、外、妇产、小儿等科)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或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医务科或门诊部共同商量。

3、门诊医护人员应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医院和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力。

4、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病员和专科病员,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5、对高烧病员、重病员、胡岁以上老人及来白远地的病员应提前安全门诊。6、刘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8、门诊各科与住院外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小儿科、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洁,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13、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八、会议制度

1、院办公室:由院长主持,副院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院周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3、科主任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治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

4、科周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病房、门诊负责医师等和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5、科务会:由科室正、副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

6、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置本周护理工作。

7、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依诊以及门、急诊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8、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9、工体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工休代表参加。院每季一次,科室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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