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省汇报(201*.5.20定稿)
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
多措并举强化监管努力实现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新突破
景泰县财政局局长闫培庆(201*年5月20日)
近年来,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财政部门按照“建机构,摸家底,严程序,强监管”的工作思路,理顺管理体制,加快制度建设,规范管理行为,强化资产监管,初步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做法及成效
(一)健全管理机构,理顺管理体制。原国资局撤销后,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一度时期断档,一些单位不按规定报批自行处置、擅自抵押和贱卖国有资产现象相当突出,造成国有资产管理主体不明确、职责不清。为理顺管理体制,明确机构职能,201*年县政府决定在财政局设立国资股,核定编制3名,配备人员3名,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了财政部门行政事业资产的管理职责,并细化了工作职责。201*年财政部发布了35号和36号令,为我县规范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供了可靠保证。各行政事业单位多数由会计人员代管国有资产,个别单位由后勤人员管理资产。目前,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管理的工作机构健全,责任明确,人员配备齐全,工作有序开展。
(二)摸清资产家底,统一归口管理。根据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要求,为准确摸清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家底,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及财务状况,我县于201*年开始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201*年12月底以前的资产开展了清查清理工作,在单位自查并上报清查结果的基础上,国资部门对照资产账目审查单位报表,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进行实地踏看,重点抽查,并登记建立了台账,做到了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进一步摸清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家底。截至目前,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总量亿元,其中:行政单位固定资产亿元,占固定资产总量的%,行政编制人员人均占有万元,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亿元,占固定资产总量的%,事业编制人员人均占有万元。
(三)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式。按照财政部第35号和36号令及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资产管理实际情况,制定了《景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管理办法》(景财办发201*4号),完善了相关制度,规范了管理办法。从管理机构、管理职责、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评估与清查、产权登记与纠纷调处、资产信息化管理和统计报告、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方面明确了要求,为规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一是严格规定资产配置。在资产配置环节,制定资产配置、调剂办法,核定资产配置标准,规范配置审批程序,严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入口关,提高资产配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坚持资产配备与行政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对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严格按标准配置,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从严控制,避免超标配置和重复配置。严格实行《景泰县行政事业单位购置资产准入证》制度,凡是行政事业单位新配置、购建的资产必须持政府采购办的采购通知单填报准入证,准入后,单位登记国有资产,否则单位不能列入固定资产账,不能列入单位经费支出。二是合理规范资产使用。在资产使用环节,建立资产管理制度,重点是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在摸清资产存量的基础上,行政事业单位做到账实相符,完善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加大对行政事单位国有资产存量调控力度,把行政事单位超标配置、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的国有资产调剂到需要的单位,盘活了资产存量,优化了资源配置。三是制定资产处置办法。严格按照“单位申报、政府审批、科学
评估、公开拍卖或竞价出售、收支两条线”的资产处置程序办理,对不符合处置条件的资产一律不予以审批,无论是资产的报废,还是变价处理和非经营性收入,我们都参照执行省厅资产处置和资产收入管理规定,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处置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降低了资产处置过程中的随意性,确保了国有资产不流失。
(四)强化信息管理,提升监管水平。一是推行信息化管理。201*年底,我县招标采购了“景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建成全县国资信息化平台,全面、真实地掌握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信息,实现了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及时、全面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动态信息,提高了工作效率,强化了资产监管。目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已经投入运行,上线的行政事业单位共116家。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单位国有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及资产有偿使用情况的检查,建立和完善资产有偿使用审批和资产报表定期上报制度,督促检查单位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三是加强重点监督检查。对重大资产管理事项,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分别加强对过程环节的控制,主管
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我县国资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二是少数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不够规范;三是个别单位国有资产收益上缴不够及时;四是一些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促进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资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措施及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涉及部门多,关系复杂,需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大宣传力度,使全社会形成共识,着力扭转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现象,切实解决思想认识问题,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
(二)完善规章制度。一是建立和完善适应我县县情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应当从我县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出发,按照国务院第35号、36号令的精神,尽快制定适合我县的管理办法,形成比较系统和完备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管理目标、占有使用、职责范围、转让处置、违法责任追究等作出规定,以便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建立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单位资产购建、使用管理、报废报损、内部转移、转让出售等行为。三是加大对国有资
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杜绝自行处置,私自买卖,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抓实基础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内容包括:产权登记、年检、变更、撤销,纠纷的调处,资产的使用、处置、评估、统计报告和监督等。管理环节的工作做的不好,是造成资产流失的重要原因。一是搞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产权登记,摸清底子,及时清理账外资产,收回被私人无偿占用的财产。二是健全国有资产财务账目。使国有资产登记台账制度化,做到账、卡、物、证、表相统一,避免因人员变动及其他原因而引起资产流失。三是进一步加强处置资产的审批管理。
(四)健全监督机制。一是规范资产配置范围。什么单位应配置什么资产、不应配置什么资产应予以明确,并切实加以执行。二是制定资产配置实物标准和价值定额。从资金预算上,对各单位资产的占有、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有效制衡,切实把各单位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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