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北京辖区上市公司201*年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通知(京证公司发[201*]17号)
北京证监局
关于做好北京辖区上市公司201*年
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通知
京证公司发[201*]17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1号文的要求,为保证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辖区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质量,现就做好上市公司201*年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文件,把握重点审计领域,提高年报审计质量。
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应当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公告[201*]41号文及其他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新审计准则要求开展审计,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有效执行质量控制制度,勤勉尽责、审慎执业,做好201*年年报审计工作。
针对201*年内控实施、试点公司,注册会计师应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其实施意见的要求执行与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审计,并出具恰当的审计意见。
注册会计师应当将风险评估贯穿于审计全过程,关注异常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关注以下重点领域:关注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完整性和公允性;有效执行存货监盘程序;严格履行函证程序;重视集团财务报表审计。会计师在出具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专项报告时,要严格把握计算口径,不同性质的资金往来不得抵销后披露,上市公司分子公司与同一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不得抵销后披露。
二、201*年年报审计监管工作要求
北京证监局按照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与资产评估机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监管责任制》的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质量进行监管,督促各会计师事务所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现要求各会计师事务所在201*年年报审核期间积极配合做好下述工作:
(一)及时报备审计计划各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照执业准则的要求认真做好计划审计工作,并在201*年2月29日之前及时上报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审计项目受聘和续约的评价结论、审计项目组成员的选定、重点关注的问题、风险及舞弊评估的程序、审计时间安排、我局要求重点关注问题等。针对内控审计部分,应详细列明审计计划。审计过程中有重大调整审计计划事项,应及时更新备案审计计划。
(二)积极参加我局事前沟通谈话
各会计师事务所应按我局的要求安排签字会计师应约谈话,一方面向我局汇报关于审计计划、审计进展、审计重点、审计中遇到的问题,一方面我局工作人员向会计师通报日常监管中关注的公司风险,提醒会计师在审计中予以关注。对于我局提出需在审计中重点关注的问题,各事务所应将其列入审计计划,并在审计结束后在《审计总结》中专项报告相关审计结果。
(三)主动汇报重大风险事项
各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现场审计过程中,采用风险导向审计程序甄别出的重大事项或异常事项应及时与我局相关监管人员进行沟通;发现审计范围受限、上市公司涉嫌舞弊或其他违法违规问题应以“致监管当局函”方式及时向我局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应就实务中遇到的会计准则中未作出明确规范或存在争议的重大会计处理问题,以“致监管部门函”的方式及时向我局报告。我局继续开通会计问题绿色通道,及时向证监会会计部反映,积极解决重大问题。
(四)重视与董事会的沟通工作
各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年报审计业务过程中,应当重视与被审计单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沟通,在进场审计前与独立董事沟通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应与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当面沟通,并将沟通情况、会议内容及会议纪要存入审计工作底稿,并向我局报备。
(五)配合我局年报审核工作
我局在年报审核过程中会就发现的会计问题出具问询函,年报审核结束后会结合对上市公司年报专项检查开展对会计师执业质量专项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应积极配合我局相关监管工作,及时安排人员谈话、出具答复函及提供审计底稿。(六)审计结束后完成文件报备工作
各会计师事务所应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公告的当日上午,向我局报送如下文件:
1、《审计总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执业准则要求编制的重大事项概要、识别的重大风险、我局要求重点关注事项的审计情况等;
2、201*年年报审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前后任会计师应做好沟通工作,并分别向我局进行书面汇报;
3、如向公司提交《管理建议书》,应一并报送我局。
我局在201*年将继续执行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年报监管模式,检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执业情况,一旦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追究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扩展阅读:关于做好北京辖区上市公司内控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京证公司发[201*]18号)
北京证监局
关于做好北京辖区上市公司内控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
京证公司发[201*]18号
辖区各上市公司: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的实施工作计划,以及证监会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北京辖区201*年共有27家上市公司实施内控规范或参与试点。各实施(试点)公司均已按照监管要求,按步骤、分阶段稳步推进了201*年内控规范实施(试点)工作,有效地提升了公司内部控制水平,夯实了内控长效机制建设基础,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为了进一步提升北京辖区上市公司内控水平,全面落实内控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实施工作计划,在认真总结201*年内控规范实施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局将按照“扎实推进、稳步实施、不断总结、注重效果”的原则,全面推进辖区上市公司内控规范实施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北京辖区所有在上交所、深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二、总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内控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构建了我国较为完善的企业内控规范体系,是加强企业内控管理的重要制度安排。加强和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夯实资本市场基础,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各公司要高度重视内控实施工作,提高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落实工作任务。
(二)加强组织,落实责任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贯彻实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应从战略高度认识和推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控规范实施工作应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亲自负责,同时,各公司应指定内控规范实施工作的牵头部门,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三)认真实施,扎实推进
内控规范实施工作是在现有内控及管理体系的基础上,按照风险管理的思路和模式对内控体系进行补充和完善,是将内部控制规范中理念和方法与企业的治理结构、组织机构、业务流程、管理制度进行衔接与融合。各公司应在对自身情况进行充分调查评估的基础上,认真规划,周密部署,确定合理的的实施工作路径和策略,制定明确的工作步骤及工作程序,运用专业的风险评估、流程梳理技术和工具,扎实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和持续优化工作,确保实施工作质量。
(四)加强培训,提高能力
实施内控规范体系,需要企业全员参与。各公司要加强对员工的宣传和培训,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深入普及内控的理念、方法和技术,营造良好的内控建设氛围。
三、工作安排
(一)研究制定内部控制建设发展规划
各公司应认真研究《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内控建设发展规划。发展规划应包括中长期建设目标、工作指导思想、现状评估、工作方式基本框架、工作阶段设定及各阶段具体任务等内容。发展规划应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于201*年6月30日之前上报我局备案。
(二)切实落实201*年度实施工作任务1、全面完成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实施工作
(1)201*年已经参与内控规范实施(试点)的公司,应对内控体系建设、内控自我评价工作进行持续优化;积极将实施内容由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扩展为全面内控建设。201*年实施(试点)工作覆盖面未达100%的公司,应将实施工作由上市公司母公司及重要子公司扩展到合并范围内所有机构。
(2)其他主板上市公司应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要求,全面做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建设、自我评价和审计工作,并按要求做好内控披露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实施
各公司应依据内控规范体系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内控规范工作方案(参照附件1),并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为内控规范实施工作总体运行表(参见附件2)。工作方案应包括组织机构落实、人员安排、时间进度、披露计划、聘请中介机构等内容。工作方案及总体运行表应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于201*年3月30日之前上报我局备案。
各公司应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及总体运行表推进实施工作,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实施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实施工作与计划进度出现重大差异的,公司应分析差异原因及对后续工作的影响,切实落实问责措施,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3、注重工作实效,加强信息反馈
各公司应指派专门岗位或人员,作为公司与我局之间的内控规范实施工作指定联络人。公司应及时报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难点问题,逐月上报根据实际工作完成情况更新后的总体运行表,并分别于6月底、9月底、12月底前将实施工作进展情况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参见附件3)。
4、配合监管工作,落实监管要求
我局将通过专业培训、座谈交流、印发通讯等方式,促进公司共同研究问题、总结经验,及时传达内控实施工作中的政策动态和典型经验。同时,我局也将采取现场调研、现场督导、现场检查的方式,加强对公司实施工作的监管与指导,对公司实施工作效果进行评估。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附件1、公司201*年度内控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2、公司内控规范实施工作总体运行表3、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定期报告
附件1
XX公司201*年度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基本情况,包括公司简称、股票代码、上市地、公司的性质、组织架构等;
2、内控规范实施工作组织架构,包括内部控制工作的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和牵头部门,内控规范实施工作指定联络人及其联系方式,牵头部门的人员构成情况、工作机制、工作职责及汇报路径等;
3、内部控制实施工作有关聘请咨询机构的考虑和计划;
4、前期开展的内控建设工作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尚未完成的事项。二、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计划
制定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计划,包括工作任务,计划完成时间及责任人。其中工作任务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内部控制实施的范围和内容;2、梳理风险,编制风险清单;
3、将现有的政策、制度等与风险清单进行比对,查找内控缺陷;4、制定内控缺陷整改方案;
5、落实缺陷整改工作,可能包括调整机构设置和流程、修订政策及制度、调配人员等;
6、检查整改效果;
7、按照要求披露内控实施工作情况。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计划
制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计划,包括工作任务,计划完成时间及责任人。其中工作任务包括但不限于:
1、编制自我评价工作计划,评价工作的具体时间表和人员分工;2、确定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价标准,包括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3、组织实施自我评价工作,编制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底稿;
4、对发现的缺陷进行评价,编制缺陷评价汇总表,同时提出整改建议,编制整改任务单;
5、根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6、按照要求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四、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计划
制定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计划,包括工作任务,计划完成时间及责任人。其中工作任务包括但不限于:1、确定将聘请进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2、按照要求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附件2
公司内控规范实施工作总体运行表
序号任务名称1.1一动员部署及培训1.22.1二内部控制设计梳理内部控制设三计有效性测试与整改内部控制执四行有效性测试与整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阶段内部控制审六计安排与配合2.23.13.24.14.25.1五5.26.16.2工作内容工作承担者计划工作期间预期输出成果完成情况备注注:1、公司应对每项任务进行分解,详细填报具体的“工作内容”,并设定明确、具体的“预期输出成果”。
2、公司应根据内控规范实施工作的实际完成情况,及时更新“完成情况”栏目内容,并于每月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上报北京证监局备案。
附件3
XX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定期报告
一、内控规范实施工作总体情况1、实施内容
(1)内控建设及自我评价的内容是否包括全部或部分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公司下属机构201*年实施内容存在较大差异的,需分类别进行说明。2、实施工作的组织体系
(1)实际工作中是否对实施工作方案中确定的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2)董事长、总经理对实施工作的参与情况,及其亲身从事的主要活动。3、咨询机构聘用情况
(1)聘用的咨询机构名称、咨询费金额;
(2)咨询机构配备的项目团队人员主要情况、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工作方式;
(3)聘用中介机构从事内控自我评价工作的情况。4、实施方式
(1)是否采用了在部分机构、部分业务先行试点后再全面推广的工作方式,以及在试点过程中取得的主要经验;
(2)股份公司本部对分、子公司内控实施工作的督导措施和有效做法。5、工作交流
就内控实施工作与其他上市公司、单位开展的交流活动情况。二、内控建设工作
1、截至201*年6月底(9月底或12月底)的工作进展(1)风险识别与评估、流程梳理工作进展情况;
(2)缺陷整改情况,缺陷整改报告的编制、审批情况及其完成审批时间;(3)风险矩阵、内控手册等文档的编制、审批情况及完成审批时间,分、子公司内控文档的进展情况(如有);
(4)尚未完成的工作。
2、发现的内控缺陷的主要内容及整改情况。三、内控自我评价工作
1、截至201*年6月底(9月底或12月底)的工作进展(1)自我评价工作方案的制定、审批情况及其完成时间;(2)内控评价工作组的组建情况及其人员构成情况;(3)现场检查测试进展情况、预计完成时间;(4)缺陷认定工作的进展情况、预计完成时间;2、自我评价工作与日常内部审计工作的关系;3、重大内控缺陷认定标准。四、内控审计工作
截至201*年6月底(9月底或12月底)的工作进展,包括但不限于:1、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签约时间;2、现场审计进场时间及工作开展情况等。五、实施工作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1、实施工作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难点及原因;2、应对困难的方法及取得的效果;3、需要监管部门给予支持的事项。六、经验与体会
1、推动实施工作落实的经验、做法;进度控制方面的经验、做法;工作思路及工作方法的创新等;
2、对内部控制、内控规范体系、内控实施工作的体会;3、现有内控体系及实施工作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七、对监管部门工作的建议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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