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总结
矿产资源201*年上半年
工作总结
现将我矿产资源201*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资源整合整顿情况:
1、拆除情况:整合矿山企业原矿山设施已全部彻底拆除,破石加工设施已全部拆除瘫痪,取缔破(碎)石场设施已全部拆除。北部矿山47家矿山企业采矿用风钻、空压机、潜孔钻、输气管等矿山设备已全部拆除完毕,共拆风钻53台、空压机127台、潜孔钻90台、输气管14655米。全县90家破(碎)石场应拆破(碎)机168套,已拆除清结的57套,拆除瘫痪的111套;应拆输送带787条,已拆除的593条;应拆变压器178台,已拆除161台。
2、手续办理情况:整合新设矿山18个,17家已达成协议,正在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审批。目前已办理名称预核准企业17家,划定矿区范围17家(其中市局已批复12家),项目备案17家,编制项目可研17家,矿山储量检测完成并通过评审15家,开发利用方案已评审8家,文物选址批复5家。18个新设矿山企业递交破石场加工用地选址申请17家,我局已会同技术单位进行了初步勘查,并向安监、农林等六部门发了征求11家新设矿山企业破石场用地选址意见的函。水利,农林局已复函同意四星友谊、岩实、等十一家矿山企业破石场用地的选址,矿山环评、水土保持、安全生产许可、地震选址批复、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税务登记等手续均在办理中。
3、核定库存石料、催缴核定税额及缴纳情况:按照县政府要求,我局会同国税、地税局完成了对我县4镇90户矿山企业(个人)石料场堆存石料的核实工作,库存石料共计241774.5吨,国税按石料销售价格每吨30元,税率按一般纳税人6%,小规模纳税人3%的规定核征;地税按石料销售价格每吨30元,按资源税、城建税、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合计核定每吨3.45元核征库存石料应缴税额,国税、地税共应缴税额1073647.06元。5月31日,我局向有库存石料的企业(个人)分别下发了缴税通知,要求于6月10日前将税款汇入泾阳县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征收专户,目前,有安吴镇蒋路孟家塬石厂于6月4日将核定税额21876.14元、安吴镇友谊石料厂于7月10日将核定税额59899.47元汇入指定帐户,共计缴纳税金81775.61元。
4、竖立标志、禁止开采:整合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先后分别会同县安监局、安吴镇、王桥镇、兴隆镇、口镇人民政府对整合后关闭矿区,喷涂、竖立标志、封堵矿山道路等形式,禁止违法开采行为,主要在口镇辖区矿区喷涂、竖立禁采标志13处、砌墙封堵矿山道路7处,安吴镇、兴隆镇分别砌墙封堵矿山道路7处,喷涂标志多处。
二、矿产卫片情况:矿产卫片执法共有疑似图斑18个,涉及矿山2个、砖瓦粘土开采18个。截止目前,我局立案查处7家砖瓦粘土违法企业,对7家违法企业已做了矿产资源调查询问笔录、对违法矿点进行了现场勘测,向违法企业下发了责令停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矿产资源行政处罚告知书、矿产资源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市局立案查处3家。
三、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情况: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尽快编制完成矿业权设置方案的要求,我局委托省区域地质矿产研究院编制我县砖瓦粘土矿资源矿业权设置方案。目前,已完成初稿,拟征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后,请示县政府,报上级部门组织评审。
1、砖瓦用粘土矿业权设置现状:截至201*年底,我县砖瓦用粘土企业持采矿证的15家,生产规模均在5万吨/年,其余小型分散小砖窑99家,分布于我县13个乡镇;
2、矿业权设置情况:全县拟设矿业权60处,其中已设采矿权保留区块11处:太平镇7个、王桥镇1个、兴隆镇1个、三渠镇1个、安吴镇1个;采矿权调整区块4个,均位于太平镇;新设采矿权区块45处,王桥镇13处、高庄镇7处、太平镇2处、桥底镇4处、安吴镇7处、兴隆镇4处、口镇6处、云阳镇2处,均为矿权设置适用期审批新的采矿权预留区块。
存在的问\u982、有6家矿山企业破石加工选址需重新选定;3、企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进展缓慢。原因是需有技术单位编制的开发利用方案、开采设计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安全评价报告等编制评审需一定时间。
下半年工作打算:
1、按照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加快进度编制完成矿业权设置方案;
2、加大矿产卫片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3、督促各整合企业尽快完成各项相关行政审批手续;4、开展砖瓦窑清理整顿工作,严查违法开采行为,规范粘土资源开采;
5、加大巡查力度,杜绝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扩展阅读: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总结
201*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说明
************煤业有限公司
201*年12月30日
************煤业有限公司201*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煤业有限公司,是由原***煤业、***煤业、***煤矿和***煤业四矿重组而成,重组主体企业为***县***相府(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号为C1201*0201*1112201*4042,有效期自201*年11月7日至201*年11月7日,批准开采3、9、13号煤层,井田面积为9.6937km2,开采深度634m~430m,核准生产规模120万吨/年。
整合的四座矿井中,原***煤业为保留生产矿井,目前正常生产;原***煤业为整合后的建设矿井,于201*年4月13日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各项工程项目正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进度进行建设;***煤矿、***煤业已经关闭到位。
二、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
为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201*年我公司委托***源通煤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煤业有限公司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并经专家评审后报省国土资源厅进行了备案。我公司在县国土资源部门的领导下,认真执行《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接受国土资源局的监督和检查,并按照年初签订的资源保护责任状要求,合理地进行资源开采,对本公司区内资源实行储量块段管理,及时进行开采设计并审批,逐月交换图纸并填写报表台帐,本着依法办矿,依
法采矿的原则,严格在规划块段内组织生产,绝不越层越界开采。
“三率”考核方面,我公司从根本上提高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回收率,建立健全矿井“三率”考核体系,保证矿山“三率”达标。
三、块段开采执行情况和图纸交换情况
我公司严格按照年初批准的块段开采设计进行采掘工作,每月按期着专人到镇国土资源所和县国土资源局上报本月的块段开采台帐并填绘本月的实际采掘图纸,以备主管部门随时监督。
201*年我公司开采的回采工作面为3002(下)、3003(上)、3006(上)三个回采面和3003(上)、3006(上)、3007(上)、3008(上)四个掘进面,当年共采出煤量31.9万吨,正常损失量2.6万吨,动用储量34.3万吨,年末保有储量7679.6万吨,实际工作面回采率为93。
四、依法纳费情况
根据矿产资源法有关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交纳资源补偿费,我公司能够根据县地矿部门的规定按期足额上交资源补偿费和土地复垦费,从不拖欠和少交:201*年应缴资源补偿费414.81万元,实缴资源补偿费414.81万元;应缴土地复垦费20.76万元,实缴土地复垦费20.76万元。
根据储量备案证明我公司应缴纳采矿权价款9379.37万元,实缴采矿权价款9798万元以全部缴清;采矿权使用费我公司已全部交清。
五、采矿权流转情况
我公司进行煤炭资源整合重组后,201*年进行了名称上的核准,
采矿权人变更为************煤业有限公司,并无任何流转方式。在日常监督管理和专项检查中,不存在任何违法经营行为,经营管理中对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在地矿部门的领导下,加强宣传和贯彻《矿产资源法》,依法办矿,合理开采,积极保护矿产资源,要珍惜煤炭这个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认真执行储量块段管理,在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上不断努力,争取把各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煤业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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