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土地利用计划草案通知(国土局)
关于编报201*年土地利用计划(草案)的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局,各土地利用计划单列县(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有关编报201*年土地利用计划(草案)的部署,请你局在充分征求同级发改、工信、交通、水利、住建、教育等部门的意见的基础上,按附表格式(登陆ghkjc608@163.com下载,密码608608)要求编制201*年土地利用计划草案,并于201*年10月24日前将表格及文字说明材料上报我厅(邮箱
ghkjc@163.com),土地利用计划单列县(市)的计划草案除直接报厅外需同时抄报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张伟冰0771-5388053传真:0771-5388055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201*年10月19日
附表1(盖章)
(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
单位:公顷,保留两位小数点201*年实际201*年预计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合计地区农用地其中:耕地农用地其中:耕地其中:耕地新增建设用地中城镇村建设占用计划农用地未利用地未利其中:耕地用地201*年计划新增建设用地中独立选址项目占用计划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核准项目用地农用地其中:耕地未利用地农用地省及省以下批准核准项目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其中:耕地填表说明:
1.201*年实际执行情况按照国土资源综合统计数据填报。
2.201*年预计执行情况按照国土资源统计及有关预测数据填报。
3.城镇村建设用地是指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集镇、村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的土地。
4.独立选址重点建设项目是指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的土地。
5.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附表2(盖章)
(二)补充耕地计划
单位:公顷,保留两位小数点201*年实际地区耕地保有量当年补充耕地耕地保有量当年补充耕地耕地保有量当年补充耕地201*年预计201*年计划
填表说明:
1.201*年实际补充耕地按照国土资源综合统计数据填报。
2.201*年补充耕地计划预计执行情况按照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及有关预测数据填报。
附表3(盖章)
(三)独立选址重点建设项目占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
单位:公顷,保留两位小数点项目审批项目类别序号项目名称或核准备案机关及文号12交通3小计12水利3小计12能源3小计12工业3小计12其他3小计合计项目的规划依据项目选址总面积项目需新增用地农用地耕地未利用地总面积201*年需新增用地面积农用地耕地未利用地项目用地预审机关及文号备注填表说明:1.独立选址重点建设项目是指交通、能源、水利等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选址建设的项目。
2.项目用地预审、项目审批(或核准、备案)未完成的,在备注栏注明进展情况及负责审批机关。
3.“项目的规划依据”是指建设项目是否列入或为实施经国务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省级政府批准实施的有关规划、计划、决定等。
附表4(盖章)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计划
单位:公顷,保留两位小数点指标名称201*年预计201*年计划201*年比201*年预计增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其中:农用地其中:耕地未利用地
填表说明:此表按市、县、区分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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