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七小201*年文明科室评选实施方案
奎屯市一小201*年文明科室评选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细化开展学校文明创建工作,持续提升文明创建工作水平,不断创新文明创建成果,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文明健康、和谐有序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工作创新、推动学习创新、引导生活创新,整体服务学校改革与发展大局,树立优良的学校社会形象,特制定沙湾二中文明科室评选方案。一、指导思想
学校文明创建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争创文明单位为目标;以“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为契机,以师德建设和工作创新为载体,按文明创建重在建设,关键在创新思路,努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挖掘教职工潜力,扎实开展岗位创新,不断优化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把每位教职工和校内各科室的优势发挥出来,整合起来,共同创造文明、美好的二中形象。二、文明科室评选办法
1、文明科室以校内基本作业单位(如处、室、教研组、班组等)为评选单位。学校中层职能处、室负责推荐所属班、组、室,学校中层职能处室的评选由学校进行。
2、各评选推荐单位依据量化评分表,量化评分。依据得分,初评上报学校工会;由工会组织复查验收后,报学校领导审定。
3、文明科室每学期评选一次,于每学期期末进行。三、文明科室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积极进取,遵守各项政策法规和校内管理规章制度,主动投身学校改革,注重师德建设,并不断取得新成绩。
2、教育教学成绩好。在教育教学(服务)岗位上务实求真、勤奋努力,工作常抓常新,做到不断研究新思路,不断实践新方法,不断取得新成绩。
3、团结协作业绩好。开展团结协作,互学互助,积极竞争向上,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整体工作业绩一流。
4、办公环境形象好。科室内外环境整洁有序,活动文明,清洁卫生打扫保持好,个人仪表服饰端庄得体,合乎规范5、违纪违规一票否决。凡出现有违纪违规的行为和人,一律不具备评选文明科室的基本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四、表彰奖励
凡被评选为文明科室的,学校将命名表彰为“文明科室”。五、评选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文明科室评选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书记、副校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工会主席负责日常材料等日常工作。
奎屯市第一小学
20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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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实验高中文明科室、文明职工评选实施方案
为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高我校各科室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水准和工作效率,使精神文明工作达到长效管理,现制定文明科室、文明职工评选办法及实施方案。
一、开展“文明科室、文明职工”评选的目的
进一步增强科室凝聚力、协作力,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办公效率,提高全体教职工的素质,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养成“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二、“文明科室、文明职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李方
副组长:罗家旺姜胜桥何深楷李俊何志亮吴远扬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罗家旺(兼)成员:邓俊杰占科三、评选时间及安排
1、1月1日11月15日为活动争创阶段。
2、11月16日11月30日,由工会小组、工会委员会酝酿提出文明处室候选单位、文明职工候选人提交“文明处室、文明职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进行评选。
3、12月1日12月15日,学校进行评选。4、12月16日12月31日,学校表彰。四、“双文明”评选的内容及要求文明科室评选条件:
(一)科室建设。注重思想、政治和校园文化建设,能够紧紧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科室负责人善于掌握和解决本科室人员思想问题,关心科室人员的成长进步;科室人员集体观念强、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无重大责任事故。
(二)政治学习。科室人员认真遵守学习制度,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宣讲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科室人员
积极参加学习和集体活动,不无故缺席;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和撰写心得体会,学习方法得当,效果明显。
(三)工作业绩。科室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明确,科室负责人能够以身作则,真抓实干,所属人员工作积极性高;服务意识强,注重开拓业务,创新载体,工作实绩显著;科室人员团结协作,锐意进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没有误时、误事现象。
(四)和谐有序。科室人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节约意识,自觉保持办公环境的卫生整洁,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科室人员衣着得体,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科室秩序井然,工作时间严肃认真,上班时间不迟到早退,无吵架斗殴事件。
(五)遵纪守法。注重法制教育,科室人员法制观念强,自觉学习法律法规和参加普法学习教育;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安全责任意识强,无失窃、泄密、失火等问题。文明处室标准:
(一)思想教育好,遵守规章制度。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旗帜鲜明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团活动好、作用发挥好。
2、积极参加学校的政治、业务学习,有会议登记簿、学习登记簿,人人有学习笔记,不断提高全体同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
3、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不搞非法组织的娱乐活动。
4、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业务学习活动和思想政治工作,能及时化解各种矛盾。
5、未发生被盗及其它安全事故。
(二)工作效率高,完成好工作任务。
1、科室工作有全年目标、阶段安排,能出色地完成业务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未出现拖拉和推诿扯皮等现象。2、工作高标准、高质量,人员技术精、业务熟。办事快捷高效,办公缜密细致,未出现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失误。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公益和社会活动。(三)文明礼貌,环境舒适。
1、思想、工作作风过硬,仪容风纪整洁,团结协调,文明向上,无不团结、吵架斗殴等现象。
2、责任区和室内卫生保持好。责任区经常清理、打扫,办公室地面、门窗和办公用品等保持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3、室内环境美丽。墙壁布置合理优雅,无乱画乱贴乱挂现象,室内放置适当、美观。
(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赌博、搞封建迷信、参与群体闹事及打架、酗酒滋事等违法违纪行为。
2、经常开展“尊师爱生”教育,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及行风建设有关规定。
3、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评为文明科室:1、干部职工有出现政治问题者;
2、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党建活动,每月2人次以上无故不参加者;
3、工作制度不落实,形同虚设者;
4、服务意识不强,质量不高,工作失误、失职,造成严重后果者。
文明职工评选条件:
(一)思想品德。思想正、作风好,积极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集体,关心学校事业发展,积极献计献策,自觉维护集体利益;积极参加党群组织活动,主动向组织靠拢,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见义勇为,扶贫帮困。
(二)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精益求精,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时间认真履行职责,不嘻笑喧闹,不串岗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平时注重学习,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
(三)举止文明。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节约意识,自觉保持办公环境的卫生整洁,不乱丢乱扔,不浪费水电,爱护公物;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讲文明、讲礼貌,言行得体,符合规范;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强,无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发生。
(四)团结协作。有大局意识,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团结友爱,互助协作,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认真落实保密制度,无投诉事件和泄密现象发生。
(五)遵纪守法。平时注重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参加普法学习教育;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无迟到、早退现象,上班时间不玩游戏、不炒股、不上网聊天等。文明职工标准:
(一)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二)发扬学校主人翁精神,爱岗敬业,开拓创新,踏实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教学和工作任务,为实现学校管理目标尽责尽力。
(三)坚持“安全第一”、“群防群治”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实施劳动安全互保,切实做到“三不伤害”,坚决杜绝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四)树立社会主义行业新风,倡导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服务宗旨,树立教师的良好职业形象。
(五)崇尚科学,追求知识,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加快知识化进程,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六)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社会公德和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移风易俗、见义勇为、不做有损国格人格和学校声誉的事。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评为文明员工:
一、因工作调动不服从分配的,不能评为“文明职工”。二、在学校组织的岗位技术培训中(包括上岗、职级考试),经补考不合格,不能评为“文明职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实者,不能评为“文明职工”:1、发生吵骂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者。
2、在公共场所发生不文明、不道德行为被他人举报者。3、受公安机关治安处罚警告、罚款、拘留的;其中受处罚警告的,一年内不得评为“文明职工”;受处罚拘留的,二年内不得评为“文明职工”。
4、上班迟到、早退。上班擅离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各种活动。
5、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参与黄、赌、毒活动。
6、发生家庭、邻里纠纷造成不良影响或恋爱婚姻方面的不道德行为的。
7、违反计划生育规定。8、私自动用公车公款。
9、损坏公物,造成一定损失或后果。五、评选名额
“文明职工”比例设定为15%;“文明科室”按全校科室数的30评选。
评选活动一定要按照评选条件和标准,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经查实的科室或员工,由“文明处室、文明职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在大会上提出批评、警告并将取消当年“文明处室”、“文明员工”的资格。
20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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