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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汇报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10:26:59 | 移动端: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汇报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汇报

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建设

工作情况汇报

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

在市人社发【201*】131号《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后,根据要求我们成立了雁塔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并推行出台了加强我区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在市调委的指导下,我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不断前进,当前56家调解组织均被列为我市“建立和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第一批示范性单位”。各基层调解组织正处逐步完善过程中中,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通过人社局指导逐步完善形成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根据建设要求由工会指导完善机制体制,人民调解组织约家,正着手通过基层司法所指导逐步将劳动争议入纳调解范围。在实际的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当中,我们发现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外人员申请劳动仲裁现象,因此我们联系区级相关部门,通过沟通使其督促直属事业单位或直接在本单位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以便从内部解决和预防争议的发生。为了促进基层调解组织体制机制建设,在辖区内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经研究,我们将陕西省军区军人服务社、西安开米股份有限公司、雁塔区科技产业园等6家调解组织作为雁塔区“规范性调解组织”代表单位。

因辖区内用人单位较多,包括高新和曲江经济区,其仲裁在雁塔区,但均设有劳动监察部门,故用人单位情况的掌握和汇总,需要与相关部门(如高新、曲江劳动监察部门、工商管理部门等)的沟通和协调。由于情况复杂,此项摸底工作无法在街道劳动保障所开展。鉴于种种原因,我们正在与各方沟通协调,克服困难,争取完成工作。201*年7月30日,在收到市调委2号文件后,我们立即召开会议组织学习了荆局长讲话精神。随后,由各相关科室传达学习了市总工会许主席讲话精神。

调解,是对争议的柔性化处理,是一种“绿色”纠纷处理机制。因此我们将调解作为主要工作来抓,将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调解业务培训工作同时进行,以期在培训的同时系统性指导用人单位建立本单位调解组织体系,并带动更多的用人单位积极参与到全区“调解大环境”中来。在全区实施建立和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当中,我们将调解组织的日常管理办法、调解员的培训考核作出了明确;并将调解工作纳入到对各街道相关工作的考核范围内,下一步会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我们定于201*年9月初进行调解业务培训活动,具体情况正在安排部署当中,涉及培训内容、培训结业资格证书的相关情况,请市调委给予指导。

在众多的劳动争议案例中,我们发现众多的用人单位所需要的更多是在用人过程中的劳动争议或纠纷的规避,而非仅仅的调解组织机构建设。在工作中,我们不断学习,从调解仲裁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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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好的方法,着手整理和制订相关的办法和防范,通过对用人单位的培训和建议,帮助其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依法行使其对劳动者的义务。如:指导其依法制定签订劳动合同,如何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超出则支付劳动者加班费等;建议用人单位通过在劳动合同的约定中、在招聘和录用过程中的相关程序和措施,以规避劳动争议的发生,从多种渠道寻求预防争议的方法。这些工作看似非目前所重要的,但却恰恰是用人单位所必需要的,通过这些工作能更大的带动用人单位的积极性,其对争议的预防乃至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起着不容置疑的作用。

调解,字面意“协调、解决”,就是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间关系的协调,问题的解决。调解工作目的是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其工作方法多种多样,我们将不断努力,并相信在市级部门的带领和指导下,我市劳动争议将越来越少,劳动关系将越来越和谐,我们的社会将更加稳定和繁荣!

扩展阅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总结

青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我院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潍坊和我市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信访工作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恪尽职守,以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为出发点,以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和谐为落脚点,以为困难企业和职工排忧解难为重点,立足发展、稳定的大局,始终围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及信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工作,积极稳妥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职工来信来访,大力建立健全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有力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事业有序发展,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院20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情况1、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201*年上半年,我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70起,其中确立劳动关系争议21起、工伤待遇类争议27起、劳动报酬类争议2起,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类争议13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类争议1起、非因工死亡待遇类争议5起,其他类争议1起;结案57起,其中调解44起,裁决13起,调解率为77.2%,共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422.52万元,另有13起案件正在处理中。

今年上半年受理的案件以确立劳动关系类和工伤待遇类争议案件居多,达到48起,解除劳动关系类争议有增多趋势。职工受伤引起的劳动争议数量居高不下,一是反映出这类争议案件涉及劳动者的基本人身权益,劳动者维权意识较强,迫切需要通过有效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仲裁委的要求较高,需要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二是反映出还有不少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不够强,参加社会保险意识不强,在劳动者工作中提供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安全教育培训不够,发生事故后不能勇于承担责任,下一步需要努力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我院在处理各类案件时正确处理调解与裁决的关系,加大调解力度,从争议的根本矛盾入手,有效化解矛盾,同时,对于确实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案件及时裁决,不断提高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效率。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办案工作程序

今年上半年我院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建立了调解仲裁建议制度等一批新制度,将之前建立的裁审衔接制度、仲裁员职责、案件合议审理制度、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等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制作新的看板,使制度上墙,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纳入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轨道。今年我院全面使用新的仲裁文书,借此大力完善了仲裁办案程序,将一些以前未启用的程序逐步启用,特别是大力改进了庭审程序,使仲裁庭审更加规范高效,使各项仲裁程序更加完善严谨,使仲裁服务更加全面周到。我院在今年有效进行了细化分工,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了档案管理工作,制作新的档案封面,由专人管理档案,按照上级的指示和要求,规范条理地对案卷进行归档整理。完善了仲裁院的办公职能,设置专人管理全院的接待、办文、信息、上下协调等工作,使每位仲裁工作人员各司其职,提升了仲裁工作的效率。

3、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仲裁员业务水平我院今年积极推进仲裁员职业化建设,在专业化上下功夫,新增工作人员全部参加了省人社厅举办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培训班,提升了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加强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学习,采取以老带新的有效途径,让新进的工作人员不断充实业务知识和办案经验,也促进了老仲裁员知识结构的更新和完善,切实提高每位仲裁工作人员自身素质和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能力。按照上级要求,我院也进行了仲裁员证的申领工作,让仲裁员持有合法的任职证件,规范仲裁员的行为。

4、加强仲裁院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今年上半年,我院根据上级的文件要求,开展了仲裁庭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对仲裁设施、设备进行了补充和更新,配置了5台全新的计算机,并购置了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高科技工作设备,安装了摄像头,建立起监控装置,并为仲裁庭更换了制度看板,安装了投影仪、实物展台等庭审辅助设备,按照标准制做了仲裁院专用座椅,更换了上级统一的庭徽,切实通过提高仲裁硬件建设水平加强仲裁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二)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情况

我院今年上半年在以往成立的215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基础上,着重加强对成立的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基本情况的摸排工作,对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变动情况进行调查修改,确保联系畅通,并督促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切实承担起应有的职责。

我院结合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运作情况,采取双向沟通的形式,对各企业兼职调解员进行了单项和多项培训指导,构建起仲裁机构与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互联、互通、互动的工作格局。以案举法,针对部分企业的裁决、结合案例,引导和帮助其改进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促进了企业用工行为的规范化,减少了因企业管理不规范,管理失误引发的争议。我院逐步探索实施在各镇(街道)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建立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赋予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职能,利用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干部们的专业法律知识和充足的司法资源,提高基层调解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水平。

我院上半年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在今年6月份举办一期全市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员培训班,首先,积极筹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班的相关事宜,整理企业的联系方式,制定详细计划,拟定实施方案,筛选培训材料,并深入举办过调解员培训班的兄弟县市仲裁院学习先进经验,向潍坊市仲裁院的领导进行请教,积极做好培训班的前期准备工作;其次,及时印发培训班的报名通知,以信件的方式为全市200多家企事业单位发放了报名通知,并不断电话联系相关事宜,多次到企业宣传并了解报名情况,到报名日期结束时有100多家企事业单位122人报名参加;再次,全力做好培训班的前期准备工作,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制作好培训教程和学员通讯录,联系师资,确定场地,制定培训班课程安排,全面做好准备;最后,按计划有条不紊地举行培训班,处理好培训中出现的突发问题,切实保证培训班的质量和效果,全面提升我市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水平。

(三)信访工作情况

今年上半年,我院积极稳妥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处理一起职工来信,处理中多次到单位了解情况,进行协商,最后通过仲裁调解程序,为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在对待来访的处理上更加高效,健全了来访登记制和首问负责制,对上访人反映的问题,有政策或有规定的,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向来访人解释清楚,立即办理;对属于思想疏导方面的问题,当面做好宣传教育和解释开导工作;对上访人反映的确有实际问题需要解决的,填好立案呈批表和来访登记表一起呈报领导签批,然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同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了解企业及干部职工的诉求,把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作为信访的工作重点。注意做好超前工作,经常排查各种信访苗头,对排查出的问题,超前采取相应预防措施,化解矛盾,防患未然,减少信访情况的发生。

(四)积极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提高文件精神贯彻的效率,积极完成各项日常工作,特别是大力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积极宣传劳动人事法律法规,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我市仲裁工作的最新情况,切实提升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水平。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案件调处力度有待加强。今年上半年我院受理了大量的工伤类争议案件,其中有不少案件案情复杂,加上有些当事人认识水平低下,导致有些案件调解缓慢,最后不得不以裁决结案,不利于化解社会矛盾。

2、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力度不够。有些规模以上企业和多数机关、事业单位尚未建立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已建立的基层调解组织运行情况也不够乐观。

3、仲裁院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够彻底。当前仲裁院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已经基本完成,但许多措施还没有落实,加上发展空间有限,还没有达到上级的要求。

三、201*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1、严谨高效地开展调解仲裁工作,争取改进调解方式方法,提高调解能力。在办案中要始终以调解为主线,争取在调解方法上有所创新,有所突破,争取将各种疑难案件也通过调解处理,切实提高调解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2、在做好办案日常工作的同时,大力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以举办调解员培训班为契机,在更多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并积极进行深入指导,督促基层调解组织真正发挥应有作用。

3、积极进行仲裁院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仅积极准备仲裁院硬件设备、设施的更换、添置,而且要做好全院工作人员的相关知识培训,提高设备、设施的应用水平,实现仲裁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

4、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日常工作的圆满完成。我院要重点抓好信息宣传工作,在保证数量的同时,不断研究创新,提升文章的水平和发表率,起到有效的宣传作用。积极完成人社局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做好我院来访接待、信访等日常工作。

20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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