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道综合治理整治工作的汇报
201*年度陇县河道管理先进集体申报材料
今年,我县河道管理工作,在水利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县主管部门的关怀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整治河道“五乱”行为、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河道两岸人水和谐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为根本目的。强化监督职能,规范采砂秩序,采取边宣传、边整顿、边清理的办法,使我县河道采砂及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发挥了应有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保障河道防洪安全,根据《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落实了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按照管理权限,逐河流、河段落实了行政首长责任制和具体责任人负责制。县长为河道采砂防汛第一责任人,主管副县长为主要责任人,水利局长、河道管理负责人为技术负责人,河道采砂承包人为直接责任人,并成立了陇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水利局长、公安局长任副组长、水利局、公安局、各有关乡镇及县水管站、水政监察大队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负责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各有关部门和乡、镇按职能职责和地域分段包干负责,
加强巡查监督,城区河段一周一次检查,重点河段一周两至三次检查,加大对河道管理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清除了河道行洪的障碍,确保了河道行洪安全。
二、深入开展水法规宣传,提高全民水法制意识为了树立全民水法制意识,提高全民水法制文明水平,做到依法治河。我们把《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在城区街道设立宣传点15场次,悬挂宣传横幅16条次,组织宣传车下乡巡回宣传6天12个乡镇,在电视台播放了“人、水、法”电视系列剧,播放宣传口号300多条次,制作采砂禁令标志26处,刷写大幅标语30幅,张贴标语1000多条,再次印发放县政府《陇县河道管理实施办法》60份。同时以河道管理案例为教材年内对今年采砂承包人进行了两期集中学习培训,真正从思想上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现身说法的整顿教育,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咨询60次。宣传引导群众一切按水法规办事,提高全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坚持采砂许可制度,规范河道管理秩序
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砂石、土料等国家资源实施管理,任何进入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采砂等作业的单位和个人,首先必须自觉履行河道采砂许可审批程序。201*年,我们将千河、北河等主要河流按地域
特征及砂石储量情况划分成便于管理的承包段在县电视台公告,进行公开竞争承包,各采砂申请单位和个人分别提交了开采计划申请,我队严格按河道采砂、防洪等规定要求审核,报水利局批准。对两户以上申请承包同一采砂标段的,由水利局、县纪检委、监察局、公证处、检察院参加进行组织公开竟卖,中买人为该标段采砂承包人。经过公开竞争,确定出河道采砂管理承包户22户,机械采沙场15户,零星采砂7户,全年共征收河道砂石资源费30.9万元。对涉河采砂和建设单位进行防汛安全法律知识培训,加强汛期河道巡查。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采砂场和建设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监督整改,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保证了河道防汛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使广大人民群众对河道采砂管理的必要性、管理法规和有关政策有所了解,争取社会各界对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理解支持,营造良好的河道管理秩序四、加大水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河道违法案件今年对我们河道管理工作来说仍是充满挑战的一年,由于重点建设项目在河道大量取砂,和个别砂场的乱挖乱采,导致河床下切,加之今年汛情频发河道安全管理任务倍增,而且群众上访事件时有发生,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制止河道“五乱”等违法行为。今年市政府先后安排两次对河道专项执法整治活动,由县政府组织牵头,水利局、公安局、电力局、土地局及有关乡镇,对河
道进行安全检查。全年共查处涉河水事违法案件5起,办理“两案”3件,处理群众上访事件3起,调处各类涉河水事纠纷7起,治理整改采砂场2户,查处超范围、超深度开采砂石行为10起,封堵上堤路3处,覆平河道砂坑砂丘25处6.12万多立方米,清运河道垃圾10处3000多立方米,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堆放的砂石弃料47000多立方米,年内受理河道采砂及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政许可申请30件。在汛期来临之前对各采砂场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中培训学习,向各乡镇及采砂场点下发了《关于汛期禁止采砂的通知》,并要求各采砂(点)场制作《汛期河道安全警示》张贴在醒目地方和砂场汛期加强值班。水利局长在电视台作了“加强汛期河道采砂管理、确保河道安全渡汛”的电视讲话。进入主汛期前联合公安局、教育体育局向全县近4万名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学生印发了《河道安全防汛警示卡》。加强汛期河道巡查,对巡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采砂场和建设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监督整改,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保证了河道防汛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市要求6月1日至9月30日为河道砂石禁采期,严禁从事河道采砂活动,对拒不执行汛期禁止采砂令的个别砂场,实行了行政处理,遏制了违法行为,教育了群众。在千河、北河重点河段刷写了采砂禁令标志20处,在砂场设立了采砂管理职责、范围、公示牌,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
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按照“依法管理,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求进步,强化监督检查,深化资源管理”的工作思路,以“中央一号文件”和“十七届六中、七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狠抓执法管理,促进河道综合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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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兰店市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为全面完成河道生态工程建设任务,保障河道行洪及公共安全,按照省政府江河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和大连市政府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的精神,普兰店市(区)坚持以中央和省委两个一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实行上下联动,部门配合,集中力量,开展了以打击非法采砂为重点的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较好的完成了预期任务,并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1、强化领导快速启动
5月18日召开了全市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成立了以市政府副市长汪家林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娄立新、市林水局局长王平、市公安局副政委费翼才为副组长,林水局、公安局、交通局、国土局、林业局、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专项整治工作。市林水局抽调了河道管理处、水政监察大队、水利治安派出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建了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配备了铲车、拖车等专用设备,确保了专项整治行动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自5月26日起,市林水局局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办公室主任王平同志先后组织召开了多次协调会、动员会、现场办公会;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分工协作、阶段工作做了全面部署,确保“查一件、影响一片、震慑一方”的整治效果。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自全市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多角度、多渠道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截至目前共在电视台、报纸、网站等媒体集中宣传5次,由于加大对综合整治政策的宣传力度,在全市上下已经形成了对涉河违法行为“人人喊打”的强大舆论氛围。
3、多管齐下深入排摸
为彻底摸清辖区内河道采砂场的实际情况,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辖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下发了砂场摸底统计表,执法行动组夜以继日地深入辖区各乡镇、村,对辖区内所有河流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对违法占河、占滩及所有非法采砂进行重新核实、登记造册,确定整治工作内容和任务,并制定了具体方案。目前,已核实登记大沙河、碧流河、复州河、夹河、清水河等10条流域44家非法采砂场,并下达限期撤出通知44份,彻底清除38处。
4、重点突破加快建设
省政府确定的我市计划内整治废弃砂场共3处,分别是复州河2处(大连皮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占河3.3公里、大连树庄基础土石工程有限公司占河2.6公里),碧流河1处(大连邵锴工贸有限公司占河3.7公里),这3处砂场已于201*年停采,由于长期超深超宽开采,使该河道部分坝体遭到严重毁坏,河道内废弃料成堆、护堤绿化带破坏严重。为此,我市已将这3处废弃砂场纳入本市(区)201*年河道生态工程建设计划,并完成了河道废弃砂场整治的工程设计并制定了实施方案。截至目前这3处河道废弃砂场已基本完成综合整治
工作,共动用挖掘机8台,铲车6台,排土车10台,平整土石方42.5万方,植树3000株,治理生态面积500多亩,投入资金275万元。
5、严格执法强力推进
根据《大连市政府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日前,普兰店市(区)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已进入集中整治阶段,针对调查摸底核实的44家非法采沙场,市(区)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组织执法人员连夜出击,先后出动执法人员30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0台次,取缔了大沙河、碧流河、复州河、清水河等流域的38家非法采砂场,暂扣采砂设备4台,从河道内清除采砂船18只,清除涉河违章建筑物5处,取缔涉地采砂场11家,涉林采砂场5处。
针对当前一些不法人员利用公休日和夜间游击盗采河砂行为,市涉河违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于6月13日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及时调整了工作方案,一是继续加强执法巡查力度,安排专门执法人员和护法设备,保证遇有案情即时出动;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对涉河违法采砂行为“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三是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拒不执行通知要求的违法采砂业主,将按照行政处罚上限标准予以重罚;四是对非法占河养殖圈的建制时间、面积、投入资金等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先易后难、逐步突破,确保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违法行为查处难度大。目前涉河违法建筑面广量大、历史违章多,现行违章时有发生,集中拆违需要制订一系列配套政策,实施主体和职能部门关系、无偿拆除和政策补偿关系尚需进一步理顺;二是排污入河还在一定范围存在,且比较隐蔽、分散、发现难。三是部门配合需要进一步加强。整治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情况复杂,需要上下左右方方面面的参与和配合。有的部门重视不够,简单认为涉河违法专项治理是整治办公室的工作,主动指导服务不够。
三、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当前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将继续按照我市生态河建设的年度目标,强化宣传教育、强化责任目标、强化基层基础、强化保障措施、强化督查考核,因势利导、一抓到底。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1、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活动。抓住当前涉河违法专项整治工作良好态势和有利时机,深入宣传,充分发挥沿河乡镇(街道)、村(居)、学校、企业积极性,形成治河合力。加强教育,提高市民的公共安全卫生意识,逐步改变市民乱丢垃圾、乱排污水的不良习惯。典型示范,9月中旬,拟召开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推广经验,巩固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
2、进一步落实基层组织职责。在全面强化成员单位责任的基础上,把工作重心从下移到乡镇(街道)与村(社区),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要细化河道整治时序,进一步明确阶段性目标,定期巡查、督促,指导、帮助街道(乡镇)、村(社区)及时有效开展以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破坏生态建设为重点的各项整治工作。
3、进一步开展清障拆违大行动。以主要河道为重点,全面排查、稳步推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清障拆违大行动,妥善处理河道
内历史违章问题,对现行涉河违章建筑一律拆除,同时做好拆后管理和建设。
4、进一步加快生态治河工程建设进度。坚持在建项目抓进度、前期项目抓开工,倒计时安排工程进度,同时加强项目管理,及时调整计划和投资,做好资金筹集和调度,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和年度计划的完成。
5、进一步加强督查考核工作。市政府督查室和文明办、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将根据分解指标,全面加强检查、督促、考核,及时督促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治河责任落实到位。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巡查,密切协作,依法管理,杜绝边整治、边违章,边建设、边破坏现象的发生。
整治河道非法采砂秩序,建设生态文明,是惠及广大群众的环保工程、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尽管涉河整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情况依然复杂、任务依然艰巨,但现在的时机更成熟、基础更扎实、条件更充分。我们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全力以赴、求真务实,坚持常抓不懈、实施长效管理,为普兰店市涉河违法综合整治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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