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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监察员、兼职监察员工作职责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10:40:48 | 移动端:特邀监察员、兼职监察员工作职责

特邀监察员、兼职监察员工作职责

特邀监察员工作职责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办事,维护征纳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税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参加县局纪检监察部门的有关会议和活动,研究和熟悉税务行政监察业务,对税务监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应邀参加政务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议,参加行政执法监察和行政监察调研工作。

(四)广泛联系群众,宣传党和政府反腐倡廉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政监察工作。

(五)监督和反映税务部门和税务行政人员遵纪守法、执行规章,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情况。

(六)接待群众来访投诉,收集、转递群众的举报、控告材料,向群众反馈意见,应邀参加对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核实工作。

(七)遵守行政监察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和当事人隐私。

兼职监察员的职责

(一)协助单位“一把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县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结合单位实际向班子提出贯彻意见和建议,并根据班子的决定做好各项落实工作。

(二)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上级的决定、命令的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发现有违法违纪情况,应立即制止,并及时向县局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三)协助单位“一把手”组织开展反腐倡廉、政风行风等方面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

(四)加强建章立制工作,研究和制定从源头上预防及治理腐败的制度和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五)负责本单位的信访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受理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涉及服务方面的投诉,并组织人员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经核查情况属实的,应及时报县局纪检监察部门备案;涉及其他方面违法违纪问题的信访件受理后应及时移交县局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六)加强与社会特邀监察员和社会各界的联系,征求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提出改进意见。

(七)完成纪检监察部门和单位“一把手”交办的其他事项。特邀监察员工作职责

(一)了解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执行廉政纪律的情况,以及社会的呼声和群众的意见,及时反映.(二)向社会宣传税务部门的廉政纪律

(三)配合税务机关对有关工作进行专项调查研究

扩展阅读:充分发挥兼职监察员作用的探讨

充分发挥兼职监察员作用的探讨

一、市局系统兼职监察员的设置、结构及工作职责目前东阳市国税系统已建立了以专职监察干部为骨干,兼职监察员为辅助力量的层次分明、职责明确、上下联动的监察队伍体系。系统内的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区、县级市国税局的处(科)室及分局均配备了1名兼职监察员。这些兼职监察员原则上由所在处(科)室、分局领导副职或相当级别以上的非领导职务人员担任。没有设副职或相当级别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处(科?室、分局,则聘请适当人员担任。

目前,全市国税系统共有兼职监察员270名,分布在市局机关各处室及各区、县市局的处(科)室和基层分局的主要工作岗位,成为市局系统监察队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兼职监察员工作职责主要是:协助本处(科)室、分局领导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所在处(科)室、分局的反腐倡廉、税收法纪、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工作;了解和反映本处(科)室、分局人员执行税收政策、法规、制度、规定情况和违纪违规问题及遵纪守法、廉政勤政的好人好事;协助监察部门开展执法监察和调查税务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的工作;负责对所在处(科)室、分局人员行使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处(科)室、分局做好廉政测评、行风评议、“一书一卡”工作的组织实施;等等。

二、当前兼职监察员制度的执行情况(一)好的方面

由于兼职监察员熟悉本单位税收业务工作,有利于开展两权监督,促使党风廉政工作贯穿于税收各项工作之中,通过认真贯彻执行兼职监察员工作制度,使监督工作得以延伸,监督比较到位,较好地发挥了教育防范、监督制约、反馈信息等作用。总的来讲,当前东阳市国税系统绝大多数的兼职监察员履行职责、执行制度、发挥作用情况是好的,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二)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

由于兼职监察员制度的建立、实施的时间还不长,兼职监察员工作面临税收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所带来许多新问题,以及各单位兼职监察员的制度落实、管理工作和发展水平的不平衡,让我们清醒地看到了兼职监察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影响其作用发挥的主要因素。归纳起来有以下方面:

1.客观因素。由于受机构设置、岗位配备等因素的制约,从客观上给兼职监察员作用的发挥带来一些不利的影响。一是管理部门多重性。兼职监察员既要接受监察部门的领导和管理,又要服从本部门正职的领导,而且还要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由于要服从多个部门的领导和安排,可能会顾此失彼,难以兼顾。而且“兼职监察员”这一工作不是专门、独立的,也不具有垂直管理的性质,因而一定程度降低了兼职监察员的权威性,影响了其作用的发挥。二是工作事务多样性。当前,各部门、各基层分局所担负的税收中心工作任务都比较重,加之兼职监察员要配合正职带领部门所属人员完成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要负责起本部门的其他工作,如思想政治工作、党务、教育培训、后勤管理等工作,事务多样,繁重复杂,工作容易分心。三是工作制度滞后性。由于近年来各项改革不断推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兼职监察员工作制度如何与税收工作的发展紧密同步也是现实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目前,关于兼职监察员的工作考核激励等方面的制度还相对滞后,具体的工作指导和岗位职责还有待细化。

2.主观因素。近几年来,通过纪检监察干部以及全体税收干部的共同努力,惩防机制逐步成熟完善,广大税务人员对加强纪检监察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明显提高,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监督工作也卓有成效。但是,目前在少数兼职监察员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仍然不容忽视:一是全局意识还不够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事关大局,部门、基层分局的监察工作是我们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少数兼职监察员对做好所在部门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对促进市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意义还缺乏足够的认识。二是畏难情绪个别存在。个别兼职监察员开展监察工作有畏难情绪、有思想顾虑,甚至有害怕思想,片面地认为开展监察工作会影响干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团结和谐,怕得罪人。三是综合素质和能力有待加强。少数兼职监察员综合素质和能力与税收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还不相适应、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三、强化兼职监察员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兼职监察员的责任意识1.提高各级组织领导的重视度,给予兼职监察员工作更大的支持。兼职监察员身兼两职,一方面要熟悉税收业务,做好本职工作;另一方面还要加强廉政监督,抓好队伍建设,工作辛苦,责任重大。因此,各级党组和领导要高度重视和支持兼职监察员工作,旗帜鲜明地支持兼职监察员履行职责,并给予充分理解和关心。当他们在开展工作遇到困难时,要给予重视和支持;单位对兼职监察员要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统筹考虑,科学分配;要不断优化兼职监察员队伍结构,在配置选拔任用上严格把关,选用综合素质、业务能力、道德素养、工作责任心强的部门领导担任兼职监察员。

2.提高兼职监察员自身对监察工作的重视度,促使兼职监察员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要合理解读“兼职”。兼职监察员的兼职是相对于专职监察员而言的,但对兼职监察员来讲,做好组织赋予的纪检监察工作则是其本职工作的一部分,或是本职工作的延伸。兼职监察员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是其本职工作的不同层面,并非是“兼职”与“本职”的关系。兼职监察员要明确自己的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实际,重点抓好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逐项细化。兼职监察员不仅要懂业务,更要懂政治。兼职监察员作为领导者的助手,也需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以身作则,在党风廉政工作中起到标杆作用,布置落实工作发挥“传”的作用,管理队伍发挥“帮”的作用、廉洁从政发挥“带”的作用,监督规范发挥“促”的作用,将廉政意识潜移默化地灌输一线干部队伍中。

3.通过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监察工作的认识,积极支持和配合兼职监察员开展工作。由于兼职监察员的工作职责主要是抓好对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的监督,检查所在部门各项税收政策和廉政规定的执行情况等,因此在工作上给人一种容易得罪人的感觉,有可能出现出力不讨好的情况。所以,一方面要加强宣传,增加税务人员对于纪检监察工作性质和特点的认识;另一方面也要求兼职监察员广泛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预防工作,争取本单位人员的理解和支持,由“治病医生”转变为“保健医生”。

(二)完善机制,落实制度,确保管理工作到位1.廉政登记制度。兼职监察员应建立《党风廉政教育学习记录本》。同时,应定期以信息、简报等形式来反映本单位的好人好事和整体风貌。

2.工作报告制度。兼职监察员应坚持每季书面或表格形式向监察部门汇报工作,要认真落实工作计划、总结、各种报表的填写和上报制度。对本单位的不良倾向和问题,提出建制堵漏以及改进工作的建议,遇到重大的违纪问题随时报告。

3.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召开一次兼职监察员工作分析例会,了解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及进展情况,互相交流工作经验,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发现工作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集体研究,提出相应对策,对工作中遇到的阻力和干扰,及时协调、疏通、理顺好各方关系。

4.学习培训制度。要求兼职监察员每季坚持用3个半天的时间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有关方针、政策、上级文件及监察业务知识,按时参加由监察部门组织的监察业务培训。

5.保障制度。政治保障方面,对表现好的兼职监察员可给予享有一定的行政级别待遇。兼职监察员有权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实施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当兼职监察员监督受阻或正确意见建议本部门不予采纳或不予执行时,可直接向上一级反映;对部门、分局干部进行考察提拔任用之前应充分听取兼职监察员的意见,使监督和结果的运用平衡。工作保障方面:单位应建立工作反馈机制,认真听取兼职监察员的工作建议,积极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明确兼职监察员可根据工作需要查阅本单位有关文件和资料;可组织或参加本单位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方面的会议和活动;可了解有关反映和转递关于本单位的举报案件的办理情况等。经济保障方面:可考虑对兼职监察员给予专项补贴;为兼职监察员提供履行职责、开?工作过程中必要的物质保障。

6.考核考评制度。进一步细化兼职监察员职责,包括:如何协助正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解,确保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廉政教育工作如何深入开展;如何结合岗位职责抓好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工作;在配合上级做好核实和案件调查中应承担哪些工作等。党组纪检组、监察室对兼职监察员的工作考核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检查、一般检查与重点检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掌握兼职监察员的履职情况。根据兼职监察员的日常工作表现和监督监察情况,实施奖惩。

(三)准确定位,做到“三个结合”

1.与日常学习相结合,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兼职监察员肩负着在所在部门开展廉政教育的重要任务,因此兼职监察员应将廉政教育纳入本部门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规划,将三个学习(业务、政治、廉政)相结合,统筹安排,在日常政治学习、业务培训以及税收宣传中加强廉洁从政的教育和宣传,积极开展本部门的廉政文化建设,保持反腐倡廉教育的持续性和渗透性。同时,兼职监察员要丰富廉政教育的方式方法,注意掌握每个人的性格和特性,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此外,兼职监察员要以身作则、模范带头学习,通过自己的学习带动身边的同志学习,实现相互监督、相互促进和共同提高。

2.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抓好日常监督检查。由于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少、任务重,对于基层一线人员的监管很难落实到位,所以兼职监察员要做纪检监察部门的好助手,充分履行工作职责,抓好各部门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首先,兼职监察员要注意分析和抓住工作的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特别是要针对人、财、物和征、管、查三个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以及负责税收管理、执法检查、行政审批三类重点对象的监控、检查,加大监督制约的力度。其次,兼职监察员要不定期对本部门人员的执法情况开展检查,发现错误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汇报。同时,兼职监察员还要努力提高自己的税收业务能力,掌握税收业务办理流程的要点和技巧,熟悉CTAIS等系统的操作,做到执法监督、廉政监督、作风监督一起抓。

3.与岗位职责相结合,加强过程监控。税务系统内职能处(科、室)兼职监察员要参与到本单位业务工作统筹,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以及“管业务必须管业务监督”的原则,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基层分局的兼职监察员要结合实际,拓宽监督思路,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依托部门议事制度,让大家明确“一岗双责”的原则,以监察室安排监督工作为主线,有针对性地查找制度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跟踪与检查,完善各项权力运行的制度细则,规范权力运行的具体程序。

(四)积极主动,全面提升整体素质

一是发动兼职监察员积极参与“四个表率”活动。二是加强兼职监察员的培训和交流力度。三是努力实现兼职监察员工作方式的转变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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