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监管机制 规范“三公”消费
创新监管机制规范“三公”消费
南丰县实施“阳光支付工程”的几点思考
近年来,南丰县实行财政体制改革,创新资金监管机制,全面实施“财政阳光运行工程”,建立起科学、规范、统一、高效的财政体制。制定颁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公务活动勤俭办一切事业的通知》,要求简化规范公务接待程序,落实公务外出报告制,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与单位财政纪律,严禁公款旅游与挥霍浪费,规范政府采购与公务用车管理,从源头上构筑起一道杜绝滋生腐败的牢固防线,取得明显效果。
健全管理体制,统一会计核算。按照“规范、统一、高效、精简”的原则,建立财政会计核算中心,撤销不合理财政账户80个,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会计核算中心集中管理,取消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只设报账员,单位的资金结算、会计核算、财务审核等业务由报账员在会计核算中心办理。对村组财务实施“村财乡(镇)代理”,在保持村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收支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由乡镇村级财务核算中心对村组财务实行统一无偿委托代理式服务,做到会计业务统一集中核算,银行账户统一设置。
规范拨付方式,推行公务卡结算。201*年以来,我县建立健全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县本级财政资金拨付次序和岗位设置的意见》、《县本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银行代理工作考评评价暂行办法》等财政资金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将财政业务股室管理的8个财政资金账户全部归口国库股管理,取消行政事业单位在银行开设的所有账户,所有财政性支出都通过国库单一账户集中支付。今年初,将生产经营性支出与“三公”经费两块资金融为一体,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单位所有收入全额上缴财政,支出按照零基预算的方法,对每个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进行详细测算,合理做到定人、定量、定金额,做到“三公”消费一次性核定、全年执行、超支不补、节约留用。在“三公”消费支出上,推行公务卡结算,实行定点消费,电子税控打票。完善农村村民理财小组工作职责,建立“村官用钱村民批”的财务机制,对村级财务报批必须由村民理财小组成员审核签字,充分发挥村民理财小组和财务公开群众的监督作用。
完善监管体系,强化“三公”费用全程监督。一是加强会计核算中心前台监督。通过会计集中核算、专门业务稽核,对不合理、不合法的“三公”消费凭证进行清查拒收,严禁虚假票据入账;二是建立资金支付全程监督。成立财政资金监督局,对“三公”消费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运转,一律实行转账支付。财政资金监督局实行离岗审计和不定期抽查,对“三公”消费情况全程进行监督,将“三公”消费置于制度的监督之下;三是建立社会监督网络。通过政府公开栏与政务网站,会计核算中心将各单位每月的“三公”消费情况提交县财政监督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县纪委、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派专人对各单位的“三公”消费情况进行全方位、全天候的跟踪监督,使“三公”消费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中。几年来,南丰县规范“三公”消费,实施“阳光支付工程”,收得了明显效果。一是增强了财政调控能力。规范“三公”消费后,单位配置资源能力明显提高,过去一些想办而没有能力的事情现在能办。三年来,全县累计审核出违规、违纪等不合理的“三公”消费凭证364张,节约财政资金19万多元;二是提高了财政资金分配的透明度。财政资金监督局与会计核算中心每月向县委、县政府及县纪委上报各单位“三公”消费情况明细表,使单位”三公”消费得到真实反映,从根本上扼制了贪污挪用公款、私设“小金库”等现象的发生;三是倡导了廉洁从政的氛围。实施“阳光支付工程”后,“三公”消费步入规范化轨道,群众的满意度得到明显提高,营造了高效清廉的干事创业环境。
扩展阅读:规范三公消费
规范三公消费,健全监督机制
文学院党晓龙201*201*10052
三公消费又称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开支的仅限于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出国这“三公消费”,从表面上看似乎不如贪污受贿、贪赃枉法那么危害深重,但是,“三公消费”却更普遍,无论是对干部,还是对社会、对人民,其造成的影响都很坏。败坏党风政风民风,必须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年6月30日表决通过关于批准201*年中央决算的决议,经财政部汇总,201*年中央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三公”支出合计94.7亿元。尽管国务院一再要求压缩“三公”经费,但是不少部门三公经费仍然是不降反升,且各有理由。201*年7月14号,财政部公布的三公经费显示,201*年财政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4752.54万元,比201*年实际支出增加580.53万元,增长近14%。中央部门的预算由财政部批复,但是财政部自身的三公预算就大幅增长,位居榜首。另外,交通运输部“三公”预算超过一亿元,比去年实际支出增加540余万元,文化部增加了296.08万元,民政部增加了21.13万元。
对于这些浪费现象产生的原因,公务员勤俭节约意识的缺失是表面原因,其深层次的根本原因就是缺乏官员问责制度,也就是说三公现象的产生是制度出了问题。长期以来对公务员的提拔使用及考核都没有节约这一条款,公务员缺少尊重纳税人的意识,而官场上比阔斗富之风的盛行更使很多官员无视百姓疾苦,肆意挥霍浪费。另外,甚至有的机关鼓励把当年的钱尽量花掉来向财政追要新的资金,加上责任追究制度不能有效实行,使得一些官员不负责任一再对国家和单位造成重大损失。作为权力机关的人大,对公共财政预算及使用的监督没有落到实处也是浪费现象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对“三公消费”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对中央和上级有关禁令不以为然,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公开不够、透明不足,没有让任何一项行政性支出都进入预算,并公开让群众知道,接受群众监督,反正别人不知道、管不着,又何乐而不为、何必要害怕呢。一旦将一切置于阳光下,将会曝出问题、晒出破绽。所以,推行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遏制“三公消费”等腐败行为的一把达摩利剑。
遏制三公浪费现象须使官员问责制度化、常态化。对不负责任或大搞行政浪费的官员实行问责制,体现了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应有的责任和态度。基于此,遏制三公浪费现象必须对官员问责要达到制度化、常态化的要求。在当前行政主导模式下,可考虑先建立健全操作性强的、统一的行政首长问责法律法规,按照循序渐进、客观、科学的原则,对行政首长的权力和责任进行限定、划分,明确问责事由标准、程序、范围等环节,在此原则上制定统一的可操作性的行政问责法。必须花大力气、下硬功夫,不断完善和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自觉接受来自方方面面的监督,尤其是社会监督和人民监督。
从社会的角度来看,这种行为严重损害政府形象,人民推出的公权代表人却背着他们进行三公消费,损害了民意。这样容易导致消费不公,政府行政效率低下,容易引起政府间团体分离,引发社会群体心理不平衡,最终导致社会问题。三公消费反映出我国的监督体制还需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急需加强
从国家层面来看,利用国家财政报销削减了财政资金,影响科技、文化、卫生、教育及社会事业的资金投入。有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有悖党风廉政建设。有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败坏党风政风民风,严重损害了党的执政能力。
三公消费的对策有以下几点:加大公费体制改革力度,完善财政经费监管和审核制度,定期透明公开财政账务;充分发挥社会媒体的作用,定期对“三公消费”现象进行监督、举报;加强检查、审计、纪检机关的合作,严惩不合理的公费消费单位,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加强党政建设,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约束“三公消费”现象;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党建工作的首位。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整治奢靡之风;合理引导公务人员人生观、价值观、消费观。引导全社会参与公费治理,构建齐抓共管的社会格局。
三公消费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的事业前途命运,必须郑重对待。关键是要切实将之落到实处,才能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新成效,服务于民、回馈于民、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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