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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冬季书法绘画摄影比赛方案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10:51:18 | 移动端:201*冬季书法绘画摄影比赛方案

201*冬季书法绘画摄影比赛方案

资中县龙结中学201*年冬季书法、绘画、摄影比赛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抓住全党、全国人民深入学习贯彻“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重大契机,对广大青少年进行国情和形式政策教育,同时也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丰富学生艺体文化生活,特举办全校初高中学生书法、绘画、摄影比赛。二、内容形式

1、主题:以“励志、爱国、感恩、感动校园”为主题,内容健康向上,具有创新性,能充分反映当代青少年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学习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体现思想性与艺术性结合。2、项目:

(1)书法类:软笔、钢笔(尽可能用书法纸A4)、字体不限。(毛

笔用宣纸1.2m×0.45m)

(2)绘画类:国画、油画、水粉、水彩、彩笔、素描、速写等。(3)摄影类:风景照、人物照、场景照、静物照、组照等均可。

主要以感动校园为主题。(冲洗至少10寸)(4)参赛形式:作品上交团委办公室。三、活动时间、地点及要求

1、各年级各班学生均可上交作品。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各班,书法、绘画作品至少3件,摄影作品1件以上。

2、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指导教师。

3、书法、绘画类作品上交截止时间12月20日,摄影作品本期内。4、参赛稿件需为自创。

5、提交的参赛照片10寸以上,且交电子文档。

6、所有参赛作品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取消获奖资格并且公布于众,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四、评奖办法:

1、学校组委会对获得本次活动各奖项的学生和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奖励。并推荐上报参赛。

2、好作品装裱后在学校校园展览3天。优秀作品入陈列室。3、各类比赛一等奖两名、二等奖八名、三等奖40名。资中县龙结中学校组委会201*-11-24

扩展阅读:201*年“十八中杯”中小幼美术、书法(篆刻)、摄影比赛通知

株教通字201*42号

关于印发《201*年株洲市“十八中杯”中小幼美术、书法(篆刻)、摄影作品比赛实施方案》的

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云龙示范区社会事业部、局直各学校:为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切实加强美育工作,推动我市学校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1*年株洲市“十八中杯”中小幼美术、书法(篆刻)、摄影作品比赛。

本次活动是“株洲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株洲城市“四创四化”建设的巨大变化及“爱国爱校爱家园”为主题,旨在引导青少年儿童感受伟大祖国的发展变化,激发他们热爱祖国的美好情怀,培养他们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

为提高我市中小学美术教育理论水平,活动期间将举办长株潭书法(篆刻)笔会、美术教育高峰论谈;一等奖获得者将进行书法、美术作品现场秀展示活动。

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201*年株洲市“十八中杯”中小幼美术、书法(篆

刻)、摄影比赛实施方案。

2、201*年株洲市“十八中杯”中小幼美术、书法(篆

刻)、摄影比赛情况登记表。

3、201*年株洲市“十八中杯”中小幼美术、书法(篆

刻)、摄影比赛标签。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教育“十八中杯”实施方案通知株洲市教育局办公室201*年3月15日印发

附件1:

201*年“十八中杯”中小幼美术、书法(篆刻)、

摄影比赛实施方案

一、主办单位株洲市教育局二、承办单位株洲市第十八中学三、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重在普及,以人为本,展现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学生在参与和感受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过程中,得到艺术熏陶和培养,提高艺术修养。

四、参加对象

全市在籍在读中小学幼儿园的美术爱好者。五、作品类别与规格(一)类别

1、书法类:软笔、硬笔、篆刻,字体不限;

2、绘画类:国画、油画、水粉、水彩、儿童画、彩笔、素描、速写、工艺设计、电脑绘画;

3、平面造型:剪纸、壁挂;4、立体造型:折纸、陶艺;5、摄影:彩色、黑白。(二)规格要求

1、参赛作品规格不限(电脑绘画和摄影除外),绘画作品用KT板粘贴,书法作品可滚轴装裱,入展作品自行装裱;

2、书画作品标签贴在背面右下角,手工、陶艺作品在底部用钢笔详细注明标签内容;

3、电脑绘画要求清晰度高,规格不得小于16开;摄影作品规格不得小于10寸,陶艺交7寸清晰照片,获奖后另行通知交原件;

4、参赛作品每件限报1名指导教师。六、比赛分组按年龄分为三大组

(一)幼儿组、小学中低年级组(1-3年级)、小学高年级组(4-6年级);

(二)初中组(初三须注明年级);(三)高中组。七、评选原则

本次活动将成立由省、市两级教育行政领导及美术、书法知名专家学者组成的活动组委会,并将在比赛组委会的领导下,聘请省、市两级的书画家、美术教育专家和优秀美术教师担任评委。为保证活动的公正,特在组委会监督下,从指导老师中抽签产生35人组成评委监察组,负责评选工作的监督。

八、奖励办法

(一)分组设立绘画、书法、摄影作品的一、二、三等奖,参与者纪念奖,将在一等奖获奖者中评选出“株洲市第六届中小幼艺术展演活动十佳美术之星”。获奖学生由市教育局颁发荣誉

证书,并可获得由市教育局认定的高中学校特长生或特招生认定资格。

(二)一等奖作品指导老师将被评为优秀指导教师,另将在优秀指导教师中评选出“株洲市第六届中小幼艺术展演活动十佳美术指导教师”(须具备教师资格证)。

(三)优秀组织奖:面向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宣传发动、组织联络和活动参与面以及效果等情况,评选出“株洲市第六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奖”。

九、报名须知

(一)网上报名(咨询电话:22778048或22778012)1、登陆株洲市第十八中学网站:进入“十八中杯”专栏下载活动《实施方案》及其附件(表一、表二);

2、按要求认真填写表一(每张作品编号并与表二顺序对应相同),表二(每张作品必须编号并与表一顺序对应相同),将填写好的表一于4月17日前发送到QQ邮箱:525348101@qq.com,逾期不受理。为了保证公平公正,已发送的表格不再更改;

3、交作品时将表一打印两份,一份交收作品处;一份由收作品人签字后,返回送评单位,以便退还作品。

(二)作品上交时间与地点1、上交时间:4月20-22日;

2、上交地点:株洲市第十八中学艺术楼一楼大厅;3、联系人:袁旭,13087339590;唐卫平,13873397258。十、日程安排

(一)作品评选时间:4月24-25日。

(二)结果公布时间与方式:评选结果于5月4日通过株洲市第十八中学网站:“十八中杯”专栏公布。

(三)现场展示:一等奖获得者须参加现场书画展示,展示的内容以参赛作品为准,不参加者将取消获奖资格。现场展示将于5月7日在株洲市第十八中学艺术楼进行。

(四)优秀作品展览:在株洲市第十八中学艺术楼举办展览,5月7日上午8:38在株洲市第十八中学校园广场举行开幕式,要求城市四区教育局、云龙示范区社会事业部和城区中小学校组织好在职在岗中小学美术教师和参赛选手按时参加。

(五)优秀作品画册编印:优秀作品将直接入选《株洲市第六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绘画、书法(篆刻)、摄影比赛优秀作品画册》;画册电子版将于画展后在株洲第十八中学网站上展览,展出时间为一年。

(六)退件及领取获奖证书:5月20-21日将办理作品退件、领取获奖证书。联系人:袁旭(电话:13087339590)唐卫平(电话:13873397258)。

(七)网上展览:5月下旬通过网址:“十八中杯”专栏发布优秀作品。

上述日程安排如因特殊原因变动,承办单位将及时通知参赛学生或单位。

十一、收费标准

经物价部门备案,参赛费每人每件收10元,现场展示免收费用、优秀作品画册按成本价核算。

十二、活动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局、云龙示范区社会事业部、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周密组织,充分发挥活动的效益,提升学生的艺术素养。

附件2(表一)

201*年株洲市“十八中杯”

中小幼美术、书法(篆刻)、摄影比赛情况登记表

单位名称:

作品编号参赛组别学生姓名作品名称作品类别单位编码:指导教师获奖情况备注送作品人签名:联系电话:收作品人签名:

附件3(表二)

单位编码学生姓名作品名称单位名称参赛组别(请将标签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

作品类别作品编号指导教师获奖情况(暂不填)单位编码学生姓名作品名称单位名称参赛组别(请将标签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

作品类别作品编号指导教师获奖情况(暂不填)单位编码学生姓名作品名称单位名称参赛组别作品类别作品编号指导教师获奖情况(暂不填)

(请将标签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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