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大三寒假总结
201*寒假总结
酷寒的冬天已经过去,初春的气息慢慢来到了我们没一个人的身边。随着元宵节烟花声的再次响起,201*的春节又落下了帷幕,与以往相比,不再是那种喜庆的气氛了。尽管大餐比去年多了不少,玩乐的活动也有一些,但是,今年与亲戚朋友接触之后,让我感到的却是无形的社会压力。
在这个寒假期间,我大部分时间都闲在家里,帮妈妈看店,这期间我想了很多,转眼间已经是大三的第二个学期了,也该为自己的职业规划好好准备了。可惜真是人算不如天算,什么事情都被我们这届给赶上了,原本好好的打算考研的,可是国务院下达通知说201*年研究生全部自费,这个时候的我真的有点动摇,因为我自己不想再让父母负担了,是现在考研还是以后考研是一个问题,毕竟自己也长这么大了,父母也为我付出了很多,而我却一直都无力回报。
在这个月期间,我思考了很多,但是不管考不考研,我现在都得有所准备,在家里,自己闲暇时也去看了看二外法语,我只能边准备边静观其变。这段时间里,我更加清楚的了解了自己,对自己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我的身上还有很多的不足和缺点,如果毕业后出去就业,那么我必须不断的完善自己,这样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成为一名高素质的人才。能战胜自己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无论如何,我都会更加努力的学习和从各方面去充实自己,使自己成为全面的发展的创新型社会人才。
在帮妈妈看店期间,我也懂得了许多待人处事的道理,每天都可以预见形形色色的人,我也懂得了顾客至上的真理,当今社会人际关系也十分的重要,人与人之间要懂得相互尊重,才能赢得尊重。真诚也是人与人交往的重要因素,害人之心不可无,虽然你的善举没有及时回报,但它却是你人生中一笔重要的财富。一直以来,我总是被农村里那种淳朴所深深地触动,一个人美不美在于他的内在美。
我总是在想,自己要关系没有关系,家里也不富裕,如果不努力,我拿什么资本去跟别人拼搏?我能做的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要让伯乐发现你,首先你要证明自己是千里马。没有那些外在的优势不可怕,关键是要对自己有信心,再加上自己的汗水,成功便离你不远了,现在暂时的不成功,并不代表你失败,只是还没有到收获的时间。挫折总是不可避免的,要直面困难,在逆境中才能茁壮成长。
即使自己是如何的迷茫,但是人还是需要一个目标,这样才有前进的方向。正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而要想成为一位名副其实的状元就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就要经历的比别人更多。因为那也是你的人生财富,而且的是无价的。所以,努力吧!只要你去拼搏,去努力,每个人的人生都将会是辉煌的。
新学期希望自己可以做到“五心”:一是收心。二是决心。三是恒心。四是爱心。五是用心。“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只要努力就会有收获,愿自己在新学期有所进步。回首过去的201*年,我并不是十全十美的,有过欢笑,也有过痛苦,也有一些事情让我们遗憾万分,有一些问题让我们深深思索……
新的一年,开启新的希望,201*年我们失去了什么,在201*年我们就要把它找回来,有梦想就会有希望!向着梦想冲刺吧!
扩展阅读:201*-201*大三上寒假社会实践
寒假社会实践报告
--宁波市鄞州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实践
11法学1班冯生兵201*0729
开学了,意味着一个月的假期就这样匆匆结束了,还意味着我这次的寒假社会实践也结束了。整日呆在象牙塔中的我,尝到了生活的现实和不易。或许,这种真切的体会,才是我最宝贵的收获。
今年寒假我亲自参与一场与“诉讼”密切相关的法律事务---劳动争议仲裁。跟着律师后面,我学会了很多法律实务的知识,而且觉得像这种劳动争议的案件,也是法律实务界非常之常见的案件。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按照律师的要求,收集材料,分析证据,甚至直接上宁波市城管局网站查找关于支持案件的相关的法律法规。甚至自己还亲自交代当事人在仲裁庭上怎么说。
案子是一起关于劳动关系确立的案子,律师首先给我讲个案件的大致的思路,然后让我仔细琢磨。由于之前看过一点劳动法并且知晓劳动争议的案子必然涉及劳动关系。按照我的理解劳动关系的确立是后续其他赔偿的基础,但是我只知道劳动关系一般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个人之间只能是劳务关系。所以,当我在面对没有劳动合同的案子时,如何进一步确立劳动关系却只是惘然。由于律师非常忙,没有时间指导我,就大致说了一下,让我自己寻找有关的司法解释和相关规定等等。果真,经过我的一番努力,我查到了这个文件内容,201*年劳动社会保障部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规章的形式确认了认定劳动关系的标准:(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考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等查询好后,对于这个案子我似乎明白了,原来没有明确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以上的其他方法确定是否有事实劳动关系。刚好和律师的思路一样。这个案子的对方当事人是申请人,是一位司机,给一个挂靠在一个运输公司的车子的车主当驾驶员,但是他将公司作为被申请人进行劳动关系确定。其实很简单,没有劳动合同,看看有没有社保,或者工资支付凭证,其他证人证言等等。但是申请人好像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上面是挂靠的车子的户头是运输公司,这个效力太低了。我跟从的律师针对这样的情况,首先拿出公司的车辆挂靠协议,然后找到公司以前支付员工时的工资表,以及其他与这位车主同样挂靠情况的人来证明这样的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关于挂靠的规定。
通过这个案件的实践,我还发现了其他的相关的值得注意的地方,比如说最高院原来给过安徽省的高院的批复(201*年)是挂靠关系确立劳动关系,但是宁波市鄞州区的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委员会以及鄞州法院的判法是劳动关系不成立,我还主动上网查询了鄞州法院在这方面公开的案例,他们主要坚持的意见主要有三性,即人身上的依附性、组织上的依附性以及经济上的由谁支付。
然后我上网又查询了关于挂靠关系是否成立劳动关系的问题,好像全国不同地方不同的理解和判法。像深圳市是确立劳动关系的,而三峡市则认为,既然和雇主成立了雇佣关系,就不会再成立劳动关系了,于是不支持劳动关系成立,看来这个问题没有明确的法律甚至司法解释规定,这个的确是个问题。这个案子,律师还教会我一点,就是劳动关系的成立后,申请工伤的话,还得在工作时间。刚好本案的交通事故时间发生在早上7点24分许,而申请人应该是在6点就下班了,对方律师却在申请书写到5、6点下班,显然没有注意这个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是个多大的错误。即使劳动关系成立了,也要不到赔偿。这个案子让我学到的还有很多,当然都是一些程序上的,这些宝贵的经验和我去年暑假在鄞州法院实习中所获得的相结合,让我对仲裁、诉讼等解决民事争议的方法有了新的看法和体会。
个人觉得院里的这个寒假社会实践安排是十分好的,让我在一次次寒暑假时间中,反复实践书本中学到的知识,不管是实体的还是程序性的,还让我觉得从事法律工作一定得好学,不仅学校学好了,走入社会也得注重知识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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