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怀关爱、促进和谐”专项行动方案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怀关爱、促进和谐”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怀关
爱”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办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开展“关怀关爱”活动,向流动人口送政策、送宣传、送服务,为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水平工作打下牢固基础。帮助新市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体现出政府对流动人口家庭的关怀关爱,增强流动人口对城市的融入感和归属感,提高他们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开展“关怀关爱”活动的主要内容及工作措施(一)拓展服务渠道,让流动人口感受“关怀关爱”1.认真按照《关于开展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怀关爱”专项行动的通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要求,依法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计划生育权益,积极发动社会力量,特别是发挥“关爱加盟连锁服务”加盟单位的作用,为流动人口提供劳动技能、文化素质、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努力提高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生活的能力。
2.各社区要将流出人员计生困难家庭纳入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开展访贫、慰问和扶助活动范围,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困难。开展结对子活动,组织、动员计生志愿者与留守老人和儿童结对子,开展慰问和扶助活动,使他们度过一个温馨快乐的春节。
(二)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流动人口守法意识1.春节期间,各街道根据辖区流动人口情况印发《致流动人口的慰问信》,通过入户、公共汽车站、繁华市场将一封信发放到流动人口手中,感谢他们对计划生育工作支持。同时,将为民代理、便民维权措施、办理和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须知及街道新调整后的服务电话和地址告之流动人口,为流动人口提供便民服务。
2.将2月份的第三个周(即2月13日-2月17日)确定为全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集中宣传周。街道办事处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车站、广场、工地、租住房户多的旧城区等设置固定或流动宣传点,宣传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晚婚晚育、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知识,现场解答流动人口咨询,受理流动人口投诉,开展免费查体服务,发放避孕药具,营造有利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1.做好流出人员管理,落实家访制度。借流出人员春节返乡之机,进行一个家访,查看《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否有效,及时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动员未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育龄妇女知情选择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宣传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和群众应享受的待遇,免费开展孕、环情监测和健康查体服务。向拟流出人员告知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当办理的相关手续,教育其主动接受现居住地的管理与服务。2.结合社区工作入户摸清流入人员底数。各社区要充分发挥信息员、育龄妇女的作用,将新接收的流动人口情况要逐户走访摸底,补充、核对WIS系统信息,摸清底数,不断提高计生信息质量。对新流入的人员,及时录入WIS系统,并通过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向其户籍地发通报单,落实两地间定期信息联系通报制度。
3.夯实基础,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春节后各街道办事处要在春节前摸底的基础上加大对流动人口的清理清查力度,对市场、路边店等流动人口集中区域进行一次普查,及时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没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通知其限期补办,并通过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通知其户籍地,提高流动人口持证率和建档率,为迎接201*年第一季度的市、区流动人口检查打下坚实基础。
黄土坡街道办事处计生办201*年1月20日
扩展阅读:板桥镇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方案
板桥镇流动人口“关爱关怀、
促进和谐”活动方案
根据县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为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针对板桥镇这个人口大镇留守老人,留守儿童较多的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关怀关爱、促进和谐。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活动,向流动人口送政策、送宣传、送服务,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水平,为全年工作打下牢固基础。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流动人口的良好氛围,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体现出各级政府对流动人口、留守家庭及其子女的关怀关爱,增强流动人口对城市的融入感和归属感,提高他们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主要内容
一是送政策。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为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发放救助款或物品,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二是送宣传。将我国传统节日民风民俗与计划生育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对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营造有利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舆论氛围,增强流动人口主动参与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形成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三是送服务。关怀进城务工人员,促进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生活,与当地居民和睦相处。关爱留守家庭及其子女,以实行计划生育的困难家庭及其子女为重点,通过开展访贫、慰问、扶助活动,为留守家庭及子女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开展服务的同时,积极落实各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四、工作措施
(一)积极开展对流动人口的“关怀关爱”活动
一是关怀进城务工人员。依法维护流动人口合法的计划生育权益。积极发动社会力量的作用,为流动人口提供劳动技能、文化素质、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努力提高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生活的能力。二是关爱留守家庭和留守儿童。为留守家庭中的60岁以上老人和学龄前儿童开展一次免费健康查体活动。将流动人口计生困难家庭纳入开展访贫、慰问和扶助活动范围,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困难。开展结对子活动,组织、动员计生志愿者与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结成帮扶对子,开展慰问和扶助活动,使他们度过一个温馨快乐的春节。
(三)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一是摸清流动人口底数。户籍地开展一次流出人员家庭走访,免费发放避孕药具,掌握流出人员的计生信息,及时了解拟流出人员的信息,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动员尚未落实节育措施的流动人口知情选择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免费开展孕环情监测和健康查体服务。向拟流出人员告知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当办理的相关手续,教育其主动接受现居住地的管理与服务。现居住地在春节过后及时开展流动人口信息清查工作,摸清流入人员底数,落实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是提高计生信息质量。根据掌握的计生信息,认真核对PIS和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信息,提高信息质量。对新流入的人员,现居住地及时录入PIS系统,并通过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向其户籍地发通报单,户籍地在接到现居住地发来的通报单后及时发送回执,建立起两地间定期信息联系通报制度。
三是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发放、查验工作。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应严格遵循《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发放和查验程序,户籍地利用流动人口返乡之际,及时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更换到期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居住地及时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没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通知其限期补办,并通过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通知其户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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