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队条令条例教育训练月活动总结
支队条令条例教育训练月活动总结
(201*年3月31日)
为不断强化官兵的条令条例意识,狠抓队伍作风养成,进一步促进部队依法从严治警和正规化建设,努力实现部队管理“五无”目标,根据省消防总队《关于开展“条令条例教育训练月”活动的通知》以及总队、支队党委扩大会议精神。3月1日至3月31日,杭州支队扎实开展以“学条令、明职责、严秩序、促正规”为主题的“条令条例教育训练月”活动。活动着力加强全市消防部队内部管理,整肃部队风气,树立消防部队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
“条令条例教育训练月”活动开展以来,支队党委高度重视,始终将学习、宣贯新《共同条令》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深入开展学习活动,层层动员,落实责任;采取灵活、有效的教育方式,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思想,积极营造条令条例“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官兵“外践于行”的积极性,扎实做好“教管统一”、“教训统一”、“教战统一”的相互促进,为推进部队精细化管理和正规化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党委重视,组织严密,全面推进教育训练月活动稳步开展。杭州支队于3月4日上午组织召开全市消防部队“五无”创建活动暨条令条例教育训练月动员大会。会议要求全市消防官兵全面贯彻落实公安消防部队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
议和总队、支队党委扩大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加强条令条例教育训练,在规范官兵日常养成上下功夫。而后,支队迅速制定印发《杭州市消防支队条令条例教育训练月活动方案》,并成立由张飞军政委任组长,熊军、陈立平、李莉、郭奕贺、王文任副组长的“全市消防部队条令条例教育训练月活动领导小组”。并先后2次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强化领导、明确目标,重点申明“条令条例教育训练月活动中知识竞赛、队列会操、中队会议仪式组织程序规范、一日生活秩序检查评比等4个规定动作,各单位一个都不能少”的指示要求。
同时,整个条令条例教育训练月活动紧密结合新兵下队不久的实际,将打骂体罚士兵、侵占士兵利益、严下不严上、严兵不严官的不良风气作为重点整治内容。支队党委专门于3月29日召开新兵管理教育工作专题分析会,以促使新兵进一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安心服役部队。支队司令部也于3月16日至21日专门派出三支督察小组,对新兵下队后的部队管理和条令条例教育训练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二、层层部署,深化学习,大力营造教育训练月活动整体氛围。为认真落实总队、支队党委扩大会议精神,支队各部门、基层大中队、直属单位纷纷召开党委(支部)会议,结合实际,纷纷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活动实施方案和进程表,并以军人大会的形式在全体官兵中进行动员,传达总队、支队会议精神,明确活动目标。活动期间,各单位组织官兵认真学习新《共同条令》、《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
士兵服役条例》、《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浙江省消防部队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十条措施》以及总队安全行车“八个不准”等各项规章制度。各单位在活动中切实引导官兵牢固树立“条令就是法”的意识,坚决纠正“执纪不严、监督不力、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并努力在工作中不断强化自觉养成意识,把学习成果运用到日常工作中。
为从根本上增强学习贯彻条令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检验官兵条令条例学习效果,支队于3月上旬通过采取理论笔试形式组织部队开展条令条例知识普考,各单位官兵充分认识学习的重要性,群策群力,开展形式多样条令学习小比武、小竞赛等活动,大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通过不懈努力,杭州支队在今年省总队组织开展的全省条令条例知识竞赛中,获得团体总分第二名的成绩。
三、机关垂范,以点带面,努力确保教育训练月活动赢得实效。为确保此次教育训练月活动无盲区,无死角。重点解决干部“不会管、不愿管、不敢管”等问题,解决士兵“不尽职、不尽责、不尽心、不尽力”等问题,密切官兵关系,搞好“传、帮、带”,严格依法管理部队,提升部队战斗力。支队司令部何肇瑜参谋长亲自挂帅,协同司令部吴大洪副参谋长,警务科江伟科长组织特勤一中队、江干消防大队部分官兵拍摄条令条例教育训练月示范片,并多次前往拍摄地特勤大队莅临指导。支队还率先在网站开辟“条令条例教育训练月活动专栏”,各单位在支队网站发表文章累计109篇,支队在总队级网站发表与条令条例教育训练月活动相关文章、
稿件、简报近10篇,真正做到不漏一人,全员参与,率先垂范。同时,支队机关每周一、三下午16时至17时严密组织机关全体官兵开展队列训练,支队张飞军政委以及在家党委成员身先士卒、模范带头,站排头、当标兵,以普通一兵的身份积极参加队列训练,为全市消防官兵树立良好的榜样作用。各基层中队严格执行每周一、三下午16时至17时,每周二、周四早操统一组织开展队列训练,训练地点为营区监控摄像区域,支队采取不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并通报部队。同时在此基础上,各单位还努力结合实际,正确做好条令条例的长期养成,从“干部带头做、骨干示范做、新兵认真做”各个环节体现学习成效,突出条令条例的权威地位,展现部队正规化建设水平。
四、严格施训,以赛促练,全面检验教育训练月活动丰硕成果。在活动开展期间支队各单位始终端正思想,积极开展条令学习。上到支队领导、下到义务兵、合同制队员,均能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活动中去。各单位充分利用小块、零散时间,广泛开展“早操练队列、集会练坐姿、点名练站相、饭前练歌声”活动,使官兵把课堂上学的、操场上练的、平时要求的自觉运用到日常生活中去,时时处处都用条令来规范自己言行,逐步把条令的具体规定变成官兵的自觉行动。还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等方法,区分层次、突出教育重点。个别单位还聘请武警内卫部队队列教员来队指导,促使教育训练有了明显成效。为检验部队条令条例教
育训练月活动成果,3月30日上午,全市消防部队在支队机关篮球场开展队列会操,在队列会操中全市消防部队以严整的警容、饱满的精神、整齐划一的动作,展现出良好军姿军容、严格的队列纪律、雷厉风行的作风。会操中,景区、临安、建德大队等单位主官奋勇当先积极参与队列会操,各合同制消防中队也在队列会操比赛中纷纷叫响“争第一、创一流”的口号。
五、查摆剖析,整改建制,不断保证教育训练月活动新的提升。“条令条例教育训练月”活动于三月下旬进入尾声,3月30日、31日支队各单位纷纷召开部队管理形势分析会,认真开展自查和互查,重点从“履行职责、遵章守纪、工作态度、业务素质、军人形象、精神面貌、官兵关系、模范作用、日常管理”等九个方面查摆剖析,总结提高。支队努力结合整个活动期间多方位、多渠道内外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梳理出一些共性和个性问题,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责任制,确保整改到位,真正做到把条令条例“教育训练月”活动中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制度化,规范化。
支队党委认为,这次条令条例“教育训练月”活动是加强消防部队作风建设,端正为民服务态度的新起点,是切实解决当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要认真按照上级的要求,在剖析的基础上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委的整体素质。努力学习理论,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班子运用科学理论解决消防工作中遇到
的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求真务实,促进队伍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做好每一项工作。三是贯彻“从严治警”的方针,狠抓队伍管理教育。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抛弃各种私心杂念,一心向党,一心为民,全身心地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
总之,通过此次条令条例教育训练月活动,有效解决支队部分官兵政治意识不强、宗旨意识不牢、思想作风不正等问题,促进了部队正规化建设。下阶段,支队将以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试点工作为托手,牢固树立从严治警意识,坚持以条令条例为依据,积极推行精细化管理,加大部队管理教育力度,始终将条令条例教育训练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切实把教育训练成果转化为官兵的日常养成,渗透到部队的各项工作环节和生活中去,并力争在全省消防部队队列会操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扩展阅读:消防部队“条令条例教育”活动心得体会4
条令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公安消防部队作为一支纳入武警序列的公安现役部队,承担了大量的地方事务,是属于由公安机关领导的一支特殊部队,长期与社会打交道,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其作为部队必须严格执行“四个秩序”的纪律要求。那么,如何真正做到部队管理正规化呢,笔者认为,那就是,只有认真学习条令条例,严格用条令条例规范部队“四个秩序”,才能确保部队始终运转在正规的轨道上。那么,怎样才能做到严格执行、真正落实呢?
一、必须统一思想认识,坚持用条令条例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确保部队始终运转在正规、安全、稳定的轨道上
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消防部队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扮演地方行政部门角色,但从其本质来讲,是属于现役部队性质,必须用条令条例指导部队工作。只有按条令条例严格管理部队,才能确保消防部队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与党和政府保持高度一致,才能经受住以防火灭火抢险救援工作为中心的各种复杂情况的考验。因此,全体消防官兵必须统一思想认识,时刻提醒自己所应担负的历史使命,始终以一名军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而部队条令条例又是约束自己、规范自己行为最有效的法宝。事实证明,只有按条令条例严格管理部队,才能使部队有凝聚力、战斗力,才能在当前社会灯红酒绿面前始终保持革命军人的本色。
仔细翻阅近二年总队下发的督察通报,从中不难发现部分官兵条令条例意识非常淡薄,不假外出、脱岗漏岗、警容风纪差、内务卫生差、部队日常管理松懈、对待办事群众态度较差、办事拖沓。对此,笔者认为,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根源在于我们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自己是一名军人,没有充分意识到部队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要改变这一现象的唯一途径是全体官兵上至领导下至列兵必须一道共同学习、共同执行、共同遵守条令条例,通过采取互相监督、定期考核、严格执行的方式,确保部队一日生活、工作、训练、执勤正规,确保部队运转轨道始终保持正规、安全、稳定。
二、认真学习,吸收精髓,狠抓日常点滴养成,努力开拓经常性抓条令条例的局面
学习贯彻条令条例,是部队管理教育工作一项长期的基本任务,必须经常抓、反复抓。要认真落实条令教育训练计划,通过采取领导干部带头,全员齐参与的方式,认真学习,充分吸收精髓,切实做到熟知内容,吃透精神,牢记于心,在潜移默化中培养领导干部及战士按条令条例办事的良好习惯。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要突出狠抓日常点滴养成,确保条令条例贯穿于日常工作、生活、训练、执勤之中。笔者曾经在基层中队工作过二年,深知抓部队管理,一时一事比较容易,但难在坚持经常和持久养成上,因此,我们必须牢固树立部队正规化的意识,不能仅仅靠上级组织的“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或是一段时间的集中强化学习整顿来代替经常性条令条例教育训练,必须把学习落实条令条例纳入年度训练的全过程,渗透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从点滴做起,从小事抓起,处处抓经常,时时学条令用条令,确保条令条例作为规范部队的一切行为的准绳,保证部队管理不留死角,从而最终确保部队管理正规化,部队战斗力得到根本上的提升。
三、突出重点,做好表率,创新思路,不断提升消防部队管理正规化水平
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想别人做好,作为领导干部首先得从自我做起,这样才能树立起贯彻落实条令条例的良好形象,真正为部队做好表率。而我们的领导干部能否做好表率,能否带好头、示好范,关键取决于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取决于按条令条例运转工作的自觉程度。因此,要从根本上改变当前消防部队管理现状,只有依靠部队上下一致严格执行部队条令条例,最终营造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按条令条例办事、自觉做贯彻落实条令条例模范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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