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学生会工作条例
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学生会工作条例
宗旨
学生会作为一个学生联合组织,是学院学生组织的先进团体,在学生学习和生活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更加明细学生会的工作纲领,提高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加强思想建设、内部建设、整体建设。我院学生会特别制定此工作条例,只有在严格的制度规范下,学生会各项工作的开展才能有条不紊。同时,只有将各项制度贯彻到实际工作中,才能真正实现学生会的奋斗目标。
第一章学生会机构及职责
一.常委会(一)秘书长
1.作为学生会的主要指导老师,统领学生会的各项工作。2.在学院团委与学生会之间起到桥梁纽带作用。3.抓好学生会干部思想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4.参与学生会重大活动的讨论、策划,以及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5.监督学生会各项工作的开展,负责学生会干部的任免、考核和培训。(二)主席
1.领导学生会工作,对学生会全面负责,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定期向团委汇报工作。
2.定期召开主席团例会、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研究布置工作,监督各部门执行工作计划的情况,并进行及时的检查总结。
3.深入到同学中去,掌握全面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研究并加以解决,负责组织学生会的重大活动或重要工作。(三)常务副主席
1.协助主席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直接对院学生会主席负责。2.主席因故不能正常工作时,代理主席执行全面工作。3.执行主席团的决议,负责具体实施。4.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四)副主席
1.协助主席强化学生会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所分管部门的工作并直接向学生会主席负责。
2.主席和常务副主席因故不能正常工作时,受主席或常务副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能。
3.明确责任分工,对分管部门的工作和活动给予指导和帮助。(五)主席团成员
1.主席团成员由院学生会主席团及各系学生分会主席组成;2.定期组织会议,及时进行阶段性的工作总结,并将工作经验在会议上进行推广。
3.促进院学生会与各系学生分会之间的联系,对院系学生会的各项工作互相给予指导和帮助。二.各部门职责
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学生会下设九部一处一室,分别为秘书处、办公室、学术部、纪检部、体育部、生活部、外联部、就业服务部、
文艺部、宣传部、权益部。各部门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删掉,放在章程里面,第四章开头语,引出各部门工作管理制度。)(一)秘书处职责
1.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各学生分会的工作关系,加强与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的联系;
2.负责接收、传阅、督办上级团学组织文件、外来信函材料等。起草、印发各种学生会文件、工作条例、总结汇报材料和对外信函等;3.负责学生会意见箱、人人网主页的管理,及时更新相关信息;3.负责处理师生对学生会日常工作的相关意见建议,及时总结汇报;4.负责审查汇总学生会各部门及各学生分会的工作总结,并以此作为年终考核内容之一;
5.负责团学工作简报及学校网站上传简讯的编写;
6.编写积分条例,对各系分会进行评比,学期末选取优秀分会;7.负责学生会各部门工作计划与总结的档案管理。(二)办公室职责
1.负责上传下达、办公室值班及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2.负责学生会财物及印章管理;3.负责学生会的来客接待工作;
4.负责会议工作,做好会议通知、会场布置、会议记录和会议服务等工作;
5.负责学生会各项活动的考勤;6.负责组织学生会电影放映;
7.负责做好干部管理档案、财务管理档案等相关工作;8.负责学生会公共物品的管理,做好借取等相关记录。(三)学术部职责
1.引导同学们学好专业知识,树立良好的学风,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2.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术活动,举办各类知识竞赛,承办校内的各类知识文化讲座,涉及内容广而精,培养同学们的学习兴趣;3.积极与广大同学探讨学术话题、时尚话题等,关注各方面动态;4.进行调研工作,了解同学们的学习动态,及时与老师沟通反应有关情况。
(四)纪检部职责
1.负责全校学生的纪律检查,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早读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学院关于校风、学风建设的决定;2.辅助老师做好各类检查工作;3.做好学院各项活动的秩序维持工作。4.做好学生会内部人员的纪律检查、监督工作(五)体育部职责
1.协助学院开展各类体育文化活动;
2.帮助同学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增强体质;3.组织各种业余体育比赛,并提倡良好赛风;
4.了解同学对体育活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积极向学生主管部门反映;
5.负责做好学院早操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六)生活部职责
1.与学院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帮助解决同学们在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
2.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各种与同学生活息息相关的健康有益的活动;3.负责做好晚归检查工作。(七)外联部职责
1.加强和各学生分会以及各学生组织之间的联系,确保学生会整体工作的顺利进行;
2.建立学校和企业联系的渠道,为学生找到更多的实习平台;3.负责学生会对外活动及和兄弟院校学生会之间的联谊活动。
(八)就业服务部职责
1.负责向在校学生传达国家在大学生就业方面的方针政策以及各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协助学院开展各类就业及招生活动;2.协助招生与就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做好招生及就业档案的整理工作。
(九)文艺部职责
1.组织校园传统文艺活动的筹备、进行。例如校园歌手大赛等传统文艺活动;
2.协助学院组织各类大型晚会及大型文艺活动,丰富广大同学的课余
生活;
3.积极倡导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娱气氛。(十)宣传部职责
1.负责学生会各项工作、活动的具体宣传,通过海报,网络等多种媒介做好宣传;
2.协助学院及学生会各部门做好活动的照片采集、幻灯片制作和音响设备的调试等工作;
3.选拔培养网络宣传方面的技术人才,组织一些相关的活动竞赛;(十一)权益部职责
1.开展一系列的权益知识普及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向同学们传授维权知识,增强学生们的自身权益意识;
2.定期通过统计调查了解广大同学在本阶段内对学校服务机构及其服务的评价和建议,及时发现问题并向上级汇报,保障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3.联系社会,为在校贫困学生寻找更多的兼职岗位;在校园内组织各种形式的捐助活动,合理分配给需要的生活贫困的同学;4.负责网上权益信箱和实物信箱的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5.根据女同学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6.以调研形式总结广大同学对各学生组织所承办的各项活动的评价和建议,从而为校园文化活动指明方向;
第二章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条入会、退会制度
1.凡本校在籍学生均有资格申请加入学生会。
2.凡加入学生会者必须填写个人简历和入会申请书,经过面试、复试和试用期,经主席团会议、部长会议讨论通过,方可成为学生会成员,3.凡在学生会成员建立其在学生会期间的学生干部档案,一切重大行为都记录入档。
4.凡预备退出学生会者,必须事先向本部门部长和分管副主席递交辞职申请书,经讨论同意后方可离任。
第二条干部任免制度
1.学生会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及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经院团委领导及学生会秘书长批准产生。
2.学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人选由本部门推荐候选人,由部长级例会讨论并经由主席团,团委老师面试通过方可就任。
3.主席及副主席任期一年,任期结束后则需自动离任;部长任期一年,任期结束后可竞选主席及副主席;副部长任期一年,任期结束后可竞选部长及副主席;对于落选者则需自动离部;干事任期一年,一年任期满时需自动离部。干事任期已满可有竞选部长及副部长的权利。4.对于到期卸任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及优秀干事予以公开表扬、办公室张贴其照片及优秀工作事迹。并上报院团委及本人专业班级。
5.学生会干部任免具体实施结果需上报团委。
第三条例会制度
1.学生会主席团每周召开一次会议,由全体主席团成员参加,总结上周工作,确定下周工作要点。
2.学生会主席团每周召开一次部长例会,定期召开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
3.各部门每周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制定本周工作计划,总结上周工作内容。
4.各部门内部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进行自我批评与总结,保持学生会的纪律严明。
5.学生会的各项工作会议由各部门自己记录和整理,主席团委托学生会秘书处不定期组织检查。
第四条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卫生细则
1.学生会办公室需定期打扫卫生,每日的卫生清理由值班人员负责。2.大型活动结束时,各组织部门要协助其它部门将办公室的用具物品放回原处,并保持室内的整洁,检查无误方可离开。
3.对于申请在办公室召开例会的部门,需在例会结束后整理好室内卫生。
4.学生会各部成员都有义务保持学生会办公室的整洁。二.物品及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1.学生会物品属于全体成员,任何部门及个人使用时必须要向有关负责人申请。使用人要作出责任保证,一旦出现问题要全权负责;2.学生会各部门临时使用物品,应避免人为损坏,一旦损坏,责任人将无条件照价赔偿;
3.学生会人事档案由负责人员严格保密管理,无关人员严禁随意翻阅;
4.学生会人事档案需统一装配档案袋,档案管理人需严格书写、字迹清晰,同时定期核实修改,较为重大的修改需提请主席团批准;5.档案资料密封保存,如因工作需要,经管理员同意方可开封查阅。查阅完毕后,由相关人员整理保存。三.办公室使用细则
1.各部门使用办公室必须提前两天向办公室主任递交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2.办公室使用完毕后必须整理好室内物品、桌椅等,保证其干净整洁,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同时告知办公室主任使用情况;
3.各部门在使用办公室时严禁在室内乱扯乱挂,不得非安全接插电源,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
第五条学生会活动制度
1.活动之前,组织部门需根据所要举办的活动拟定一份详细的活动策划书,内容包括活动目的、时间、地点、组织部门、参加人员、活动过程、活动预算、注意事项等。
2.活动策划由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交给部门分管副主席审核。3.部门分管副主席审核同意后,提交至主席团商讨同意,并由主席签字,然后提交至学生会秘书长处,获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4.活动申请获准后,各部门需按照计划进行准备工作,如需其他部门配合开展活动,应提前协调。
5.活动结束后一周内要做好详细的书面总结,并将所有活动资料交由院学生会秘书处备案。
第六条考勤制度
1.学生会成员需按时参加例会及各项活动,对于例会无故迟到2次以上(含2次)者,以及无故缺席活动1次以上(含1次)者,一律予以劝退处理。
2.对于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例会或活动者,需提前向负责人请假,由本人亲自书写请假条交由负责人。请假得到负责人批准通过后,方可不参加该次例会或活动。
3.请假条需由请假人用A4打印纸严格书写,详细写明请假原因,并落款姓名与日期。
4.批假权只有学生会主席、本部门部长可以行使。
5.学生会各部门需严格做好例会及日常工作、活动的考勤,并将考勤结果每月交由秘书处存档,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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