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庆礼仪队规章制度
校庆礼仪队规章制度
礼仪队是通过“礼仪之星”选拔出来的一批优秀的、具有代表性的礼仪使者队伍,在校庆期间提供一流的礼仪接待服务,另一方面通过形象使者选拔,也为我校的各类活动储备人才,是一支向外界展示我校风采,树立我校形象的,具有服务性质的队伍。一、礼仪队架构与工作制度1、本队全称为德州学院礼仪队;
2、本队队员均属自愿参加,并经过礼仪大赛层层选拔后录用;3、本礼仪队隶属于校团委,由校学生会女子部暂行管理;4、负责人(部长)负责安排每一次礼仪工作的出队人员实行轮流出勤制度,做到公平公正,队员要服从负责人的安排;
5、负责人(部长)负责安排女子部12名成员跟进每一次礼仪队的培训活动和跟进每一次礼仪工作。二、礼仪队队员工作守则
1、本礼仪队队员是德州学院的形象代表,应注意个人形象,言谈举止大方得体;
2、本礼仪队队员应注意维护礼仪队形象,不得有打假斗殴现象已经发现严重处理;
3、在校庆服务期间,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学校损失者,将给严厉的处罚。
4、本礼仪队队员应主动学习礼仪知识,提高自身文化素养;5、本礼仪队员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配合;6、本礼仪队队员在工作期间不能自觉维护秩序两次者给予提醒,累计五次者劝其退出礼仪队;
7、本礼仪队队员在校庆工作期间应统一听从负责人管理,整齐着装,注意言行举止,说话大方得体。
8、本礼仪队员对布置的工作任务,应积极认真按时完成,特殊情况应事先向负责人说明,不得因各种无理理由而不按时完成任务。请假经批准后才能移交工作;三、礼仪队训练、例会制度
在校庆前的一段时间,每天安排一次训练,训练情况由女子部负责人负责登记。礼仪队队员要准时参加训练,如不能参加,必须提前一天向女子部负责人请假,累计三次请假当作一次缺席,累计三次缺席通报给各系。(一)具体训练内容1、礼仪理论知识方面的训练;
2、风度和仪表的训练(主要包括气质、谈吐和外表、衣着及举止等方面的训练);
3、专项礼仪训练(包括会议礼仪、典礼礼仪、宴会礼仪、颁奖礼仪等方面的训练);(二)实践方面的训练
1、在专门的训练场地于规定专门时间由专业教师或有经验的礼仪人员进行系统训练;
2、按照理论知识依次进行礼仪专业的实践训练。(三)校史培训
有老师对学校历史以及发展、德州的发展进行系统的培训。四、礼仪队奖惩制度
1、礼仪队队员根据工作情况加相应的文体分(10分制。态度3分、表现4分、配合3分)。由负责人负责工作情况登记,校庆结束后进行统一整理。
2、在校庆期间对于活动不积极者,或无故缺席工作任务三次或以上者,经其他队员或负责人反映,由女子部审查确实后取消志愿的评选资格。
3、按照出勤和工作的情况,在校庆工作结束后根据综合情况评出“优秀礼仪志愿者”,并予以一定的奖励,在例会上予以公报和颁奖。4、由专人登记个人实际出勤情况,申报给女子部负责人,再由团委申报于各院系团总支,并加入学期的综合测评。五、礼仪队队规:
1、本礼仪队队员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我校声誉;2、本礼仪队队员必须服从老师的教导,听从老师的调派;3、本礼仪队召开会议所有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如有事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请假不许代理,须持假条,批准后方能生效,三次会议无故缺席者给予警告通报;
4、本礼仪队队员在训练室必须注意卫生整洁,不得把纸巾和包装袋乱扔;5、本礼仪队队员应服从负责人安排工作,在工作期间不可以擅自离开,如有急事或生病时,应及时请假并说明情况;
6、工作中不服从组织安排,态度不积极不认真的队员,取消评优的资格;
7、在训练中,如有消极怠慢、说话打闹,不服从指挥者给与警告处分,警告三次以上无效者,开除队伍。
8、负责人必须熟悉成员的情况,并在训练中带好队员参加训练。9、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附则
本规章制度为暂行制度
扩展阅读:礼仪队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昆明艺术职业学院学生会礼仪队(以下简称礼仪队)是在学校团委的指导和学生会
的管理下,为完成各种颁奖仪式及迎宾服务活动而成立的组织部门。为规范其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昆明艺术职业学院礼仪队全体队员。
第二章队伍管理
第三条礼仪队是直属于昆明艺术职业学院学生会的办公室部门下的服务性部门,在学校团
委的指导和学生会的管理下,由礼仪队队长直接管理,队长专门负责处理礼仪队日常事务。
第四条工作纪律:
(一)举办活动时,队员因故不能参加,必须在事先向队长请假,未请假者按缺勤处理。(二)参加活动时,队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服装和化装等工作要在之前完
成;工作中自觉遵守纪律,服从指挥和安排,不得擅自换岗、离岗。
(三)参加活动时,队员必须按照规定统一化淡妆,盘发,着礼仪服;工作结束,必须
妥善保存衣服等物品,按时交还队长统一保管。
第五条纳新与退队:申请加入礼仪队的同学须经报名、初试、复试、考核等工作,由团委、
学生会最终确定;礼仪队队员任职期间不允许擅自退队,退队须事先向队长递交申请书,经学生会同意后方可退队。
第六条礼仪队队员的权利与义务:(一)礼仪队队员须履行义务如下:
1、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生会和礼仪队形象;
2、遵守礼仪队管理条例,贯彻礼仪队宗旨,认真完成各项活动;3、服从学生会和礼仪队的组织管理,踏实敬业,虚心学习,完善自我;
4、任职期间不允许擅自退队,如有特殊情况者请于两周之前提出申请,经学生会同意方
可退队。
(二)礼仪队队员享有权利如下:1、享有理论、实践培训的权利;2、有权对礼仪队工作进行监督;
3、有权对礼仪队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4、有权向本队推荐礼仪人才。
第七条礼仪队每月一次例会及培训活动,全体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其他各项训练活动须
按本队学期活动计划开展。其训练内容如下:(一)理论方面的训练:
1、风度和仪表的理论训练:主要包括气质、谈吐、外表、衣着、化妆及举止等方面
的训练。
2、日常礼节的理论训练:主要包括常用礼节、方位礼节、介绍与馈赠等方面的技巧、原则
和种类的训练。
3、专项礼仪训练:主要包括会议礼仪、典礼仪式、聚会礼仪等方面的训练。
(二)实践方面的训练:
1、在具针对性的场地由礼仪队长进行系统训练。
2、按如上理论方面的知识依次进行礼仪专业的实践训练。
第三章物资管理第八条礼仪队物品由礼仪队统一管理,礼仪队活动资料由队长统一填写和管理。未经队长
同意,礼仪队成员不得私自查看、涂改或保留礼仪队资料。
第九条礼仪队内部成员或各院(系)申请借用礼仪队物品,需如实填写礼仪工作申请表,
并经院(系)团总支盖章,经学校团委同意、礼仪队认定后方可借用。物品归还要及时,若出现物品损坏、遗失等情况则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奖惩制度
第十条在日常工作中,凡迟到三次者即视为一次旷缺;凡无故缺席三次以上(含三次)者,
经全体队员开会讨论通过,可取消该队员礼仪服务资格;擅自换岗、离岗并造成工作失误者,视为一次旷缺。
第十一条任意丢弃礼仪队物品达三次,或私自涂改礼仪队资料超过两次者,按规定强制其退
出礼仪队。
第十二条每学期礼仪队会评出优秀礼仪。评比标准将参照礼仪队出勤表、与会次数、参与活
动次数及其他表现情况等各个方面。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昆明艺术职业学院学生会礼仪队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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