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厂安全分析
造船企业劳动环境复杂,作业面大,起吊、电焊、剪切、机械加工、带电作业、易燃易爆等操作岗位安全隐患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一定难度,防坠落、触电、燃爆等重大事故发生成为船厂安全生产管理的重中之重。因此,船厂安全管理需要抓安全隐患因素分析,抓安全管理组织和制度建设,抓安全管理教育和培训,抓安全事故分析和处理,抓安全管理检查整改,确保安全生产措施有效落实,确保国家财产、职工安全得到保障。
一、抓安全隐患因素分析
随着劳动力市场供需矛盾加剧,船厂的用工日趋紧张,脏苦累险工种的招工基本没有补充,因此,船厂在用工上长期采取使用农民工、协力工等劳务外包方式,以缓解用工紧张状态。但是,农民工、协力工等劳务外包,给船厂安全生产管理带来了新的问题。
1、农民工、协力工等劳务队伍的安全管理能力、意识、措施相对较差。各劳务队负责人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和责任不足。同时,劳务队中务工人员经常流失更新,形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2、新员工安全意识不足,预防保护差。新员工入职后虽然接受了安全教育,但安全意识的树立还有一个过程。在生产操作中,主要安全操作规范能够记取,其它安全要求容易疏忽,新员工中违反操作规程,形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3、老员工操作熟练后安全警惕性有所放松。有半年以上操作时间的员工,对设备、对产品、对操作都有了一定了解和掌握,在生产操作中开始从保证安全向追求速度转变,自认为对操作的安全性已全部掌握,安全生产的警惕性有所放松,产生一定的麻痹思想,同样是形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4、部分设备设施带“病”运转。这些隐患问题包括紧固螺栓断裂、钢缆磨损、电路破损、开关失灵等等。反映出设备检查维护不够,设备检查维护纪律执行不足,小“病”没有及时发现并根治。带“病”运转的设备设施是极大的安全隐患。
5、生产操作的现场环境不能始终如一地保持5S要求。生产现场5S管理不能持续开展,在生产现场杂乱时,内部通道被占用、工位器具不定置,船厂内部货车、叉车等物流运输不畅,形成安全隐患。6、易燃易爆品的使用管理尚需加强。生产现场各类气瓶、油品等安全管理不足,防易燃易爆意识、措施不强,各类气瓶定置管理、防倒伏控制、防近火源使用等管理不到位,形成安全隐患。二、抓安全管理组织和制度建设
1、建立三级安全生产管理组织。船厂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船厂第一负责人担任委员会组长,相关生产部门、车间负责人担任成员,并在生产部门和车间设置安全员岗位。车间主任作为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承担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车间设置兼职安全员岗位,负责对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检查、教育、考核、处理。生产小组的组长是本小组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组安全生产负责。船厂安全生产管理三级组织的建立并运行,从组织上保证船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
2、制定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机制。建立船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会议制度,研究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分析并评估船厂安全生产状况,反映并协调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资源配置和必要的投入。确定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车间及班组安全员规定在班前会、小组会、专题会上必讲安全。建立一整套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表单和流程,为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奠定基础。
3、开展安全生产组织工作情况评估。评估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安全会议次数、会议质量、解决的安全问题、制定的安全措施。评估安全生产检查次数、检查面、检查的重点、检查的效果、安全检查处理通报。评估有多少职工接受了安全教育、新入职员工安全教育率、安全生产三级培训教育效果。
4、补充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在船厂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工作中主要内容有:船厂《制度汇编》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根据船厂的生产实际情况,是否及时增加、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和办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能够满足船厂安全生产管理需要。
5、扩大安全生产制度覆盖。目前船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覆盖了以下部分:设备操作安全、人员作业安全、船厂安全保卫、车辆安全管理、危险品管理、安全事故报告规定、安全事故分析规定、安全事故处理规定、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规定、安全生产检查规定、安全事故教育规定等等。从覆盖层次看:管理层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操作层安全生产规范。从覆盖面看:船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覆盖全部所有岗位。
6、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评估。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效果,需要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跟踪,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效果评估,这是船厂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
三、抓安全管理教育和培训
1、抓新员工安全教育。新员工入职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集中在生产工人中的新员工安全教育,新入职的生产工人在入职当天开始接受船厂安排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企业介绍、厂规厂纪、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等知识,其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重点和主要内容。分配到车间的新工人在到岗的当天,还要接受车间安排的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分配到班组后由组长确定师徒,接受师傅的安全操作培训教育。船厂在新员工入职档案中或在船厂培训资料档案中留有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其他管理岗位新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是通过企业规章制度的培训教育实施的,在企业规章制度培训中《劳动纪律、生产秩序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是重要培训内容。
2、抓安全事故处理教育。根据船厂安全事故处理的相关规定,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当事人和所在单位的相关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工作,一是安全事故当事人所在班组、车间在早会上通报并分析安全事故,教育全组或全车间员工汲取安全事故教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二是对安全事故当事人及负有管理责任的相关人员予以通报处理,使相关人员在安全事故中得到教育。三是通过办公会、专题会、事故分析会的召开,宣传安全生产,使更广泛的员工受到安全教育。
3、抓特殊工种安全教育。船厂的焊工、叉车工、行车工、电工等特殊工种,要求取证上岗。目前船厂对这类特殊工种的取证、上岗安全教育工作有:一是招聘这类工种时,要求有在有效期的相关证件。二是船厂组织对特殊工种人员的技能考核(如焊工),考核合格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三是安全教育纳入船厂安全培训计划中实施。
4、抓全员安全意识教育。在工人队伍中,农民工、协力工占主导部分,绝大部分从事铆焊操作。员工安全意识教育的重点在新入职的农民工和从事铆焊操作的生产工人。通过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语、安全宣传专栏营造安全宣传教育氛围;通过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来建立员工安全保护意识;通过规范生产现场5S管理来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素质和素养。
四、抓安全事故分析和处理
重视每一起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对安全工作抓反复,反复抓,通过抓安全事故处理达到制定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教育广大职工、推进安全管理的效果。
1、建立安全事故处理调查组。船厂及车间两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及严重程度成立事故调查组,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其中,重伤以上的安全事故由船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事故调查组,其他事故由各车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立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在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并充分收集证据的基础上,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原因作出分析判断,并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2、多部门共同分析安全事故原因,共同制定安全事故整改措施。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的制定要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其中负责生产、负责技术、负责安全的相关人员必须参加,事故单位(车间、班组)的负责人应参加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的制定。3、加强安全技能、意识培训教育。在制定船厂月度培训计划时。制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对职工安全技能、安全意识加强教育培训。对新员工的入职培训要安排安全培训的专项内容。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者及其他人员安全教育要结合安全事故处理从快开展,注重安全教育时机和效果。
4、事故处理“五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其他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安全整改措施的实施效果没有验证不放过。对安全防范措施、安全整改措施实施后的效果进行验证、评估,并做好验证评估记录。五、抓安全管理检查和整改
1、开展四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工作:一是接受上级职能部门组织的专题安全检查;二是船厂组织的现场检查、5S检查、安全检查;三是各生产单位开展的安全自查;四是针对安全事故开展的专项安全检查。通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制定整改和预防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2、重点抓三方面安全整改工作:
一是操作者操作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的整改。操作者操作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的整改措施制定能力有保障。船厂有员工安全培训能力,有安全培训的教材、师资能力,有船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机制,有师带徒负责安全的责任制,有车间、班组的安全检查、巡查等等。二是工作环境造成的安全事故整改。工作环境造成的安全事故整改措施制定能力有保障。船厂现场5S管理有推行能力,定置管理、区域划分按规定实施并有检查纠正机制,现场物件摆放基本有序,总体上对安全生产没有影响。
三是设备事故造成的安全事故整改。设备事故造成的安全事故整改措施制定能力有待提高。设备事故造成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目前对这类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纠正措施的制定能力还不能满足安全保障要求。一是设备管理力量不强,二是设备维护队伍不足,三是设备事故鉴定、预防措施制定等能力不够。
3、重视安全整改措施实施效果评估。船厂对安全检查提出的整改措施、安全事故处理制定的整改措施需要按时间要求进行整改,有些安全整改措施涉及资源和其他部门协调配合,暂时无法实施时,也需要制定临时措施以保证生产安全。对安全整改措施实施效果评估:一是整改措施实施是否完整、全面、达到安全生产效果;二是整改措施实施是否举一反三,消除其它安全隐患。对安全隐患举一反三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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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厂修理用电存在危险分析
1施工用电存在潜在性危险的原因分析
由于电力在使用过程中,不容易被人们意识到或能够及时发现,并又有一定危险性的因素,而安全用电知识往往不可能普及到每一位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特别是劳务工、临时工、农民工等等。随着技术进步,原来手动操作的工机具,都被电动机具所代替,以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从大型的起吊机具,到手提式的电动工具,有固定的电动机械和移动的电动机具,电焊、照明等等,处处都要使用电力。如电力使用不当,立即就会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故,如漏电就可能造成人身触电(电击)伤亡,短路造成设备损坏或火灾等恶性事故。
由于施工管理人员对以上潜在性危险认识不足或存在侥幸心理、麻痹大意、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等原因是用电事故发生的根源。施工现场的不文明施工,安全资金投入不足和作业人员素质不够是导致用电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施工现场的供用电设施一般比较简陋,使用期限短,而且随施工的进展,供用电设施和用电负荷也在不断的变动,有时因工程需要而经常要搬迁,改变原有接线和供电方式,降低了安全用电的可靠性。2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管理
2.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根据工程对电气设备的需求,计划主要用电设备的数量、安装位置,按《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要求编写保证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2.2监管车间应建立,健全用电管理机构;组织好运行、维护专业班组(或专业电工),明确管理机构与专业班组(或专业电工)的职责。
2.3监管车间应建立,健全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操作规定;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这些操作规定,熟悉本单位的供用电系统。2.4用电设施运行及维护人员(专业电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2)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才能上岗;(3)掌握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2.5监管车间为保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必须配备一些必要的安全用具和措施,加强一般作业人员安全用电知识的培训和施工前用电安全交底,
1/一般作业人员禁止乱动电气设备。
2.6施工单位应加强用电负荷的控制和管理,以防止过负荷造成设备损坏,甚至酿成火灾。
3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的技术措施
由于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存在极大的潜在性危险源和不确定的危险因素,要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进行控制,将危险程度和发生事故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对于明显的危险点可以通过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但对潜在性的危险点则必须通过科学技术措施加以防范,具体要求做法如下:3.1施工现场的变电设施和配电设施
一般施工现场均设置相应的配电设施,这些变配电设施的安装必须符合《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对于这些配电设施、用电设备的操作,检修等工作的安全措施必须执行《现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各条规定。3.2施工现场的架空配电线路及电缆线路
施工现场的供电线路由架空配电线路和电缆线路组成,安装应符合《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要求。但由于某些施工单位投入不足和管理不力,临时性用电,乱拉乱接现象屡见不鲜,电缆线路没有任何保护措施,随地敷设,为图方便用铁丝绑扎电缆,甚至将电缆接头浸泡在水中等等,都造成事故的隐患。
不文明施工给的电缆线路构成很大的威胁,烧焊过程中烧坏电缆时有发生。为此安全主管、车间安全员、三供班当值人员必须共同关注,做好防范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避免施工现场电力电缆的人为损坏,要求电缆必须架空、对不同电压等级电缆进行标识,电缆和风管线、气管分开架设。3.3供用电设备的接地保护
用电设备外壳的可靠接地,是防止漏电伤人的有效技术措施。码头供电为380/220V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系统采用三相四线制。为确保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可靠接地,用电设备金属外壳同供电系统保护接地线(PEN线)作可靠的电气连接,从码头接地点焊接接地线上一档船,二档从一档船焊接,三档从二档焊接,以次类推,以作为船舶释放静电和过档焊机工作接地,同时作为部分三芯电缆保护接地的补充。3.4常用电气设备
2/施工现场的常用电设备一般比较简陋,防护等级较低、工作环境恶劣、保养不到位。从严格意义上的完好率比较低,所以必须加强对施工单位供、用电设备电气性能的监管,严禁带故障运行。
3.4.1对于配电箱和开关箱要求有较好的密封性、基本防尘、不漏水、操作方便、外壳接地可靠、进出电缆排列整齐无破损。箱内的导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导线端头应采用螺栓连接或压接。接线螺丝上紧,防止松动,造成接触不良发热,击穿绝缘体。箱内的接触器、刀闸、开关等电气设备,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可靠,触头没有严重烧蚀现象。漏电保护开关必须能正确动作,并在校验周期以内使用。表计、指示灯指示正确。
3.4.2空气开关的规格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要求,空气开关额定电流必须
与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最大负荷电流相匹配。严禁以大代小,失去保护作用。插头和插座必须配套使用,对II类电气设备(如手持的电动工具)应选用可接保护线的三孔插座,其保护端子应与保护零线(PEN线)连接。3.4.3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极为普遍,如使用不当,极有可能造成人员因电击而伤亡,为此必须加强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定期测量绝缘电阻,并在试验周期以内使用。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并应加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相配合,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装设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并安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因故离开现场或遇突然停电时,应拉开电源开关。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软电缆,移动时不得手持电源线或转动部分。
3.4.4电焊机是施工单位最普遍的用电设备,而且使用环境相对较差,如因使用和维护不当,电焊机内部绝缘损坏,电源的高压电穿到低压侧,危及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为此电焊机必须设置在干燥、通风的场所,电焊机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不得多台电焊机串联接地,用于工作接地的钢丝采用三条直径16MM2的钢丝焊接在船体上,焊接点要除锈、敲渣,保证接触面积和导电的可靠性。定期检查电焊机的绝缘电阻值,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0.4MΩ,电焊机一次侧必须采用带漏电保护的空气开关(漏电动作电流30MA动作时间0.1秒)电焊把钳绝缘必须良好。
3/3.5特殊环境里的安全用电
在易燃、易爆和特别潮湿的特殊环境里用电作业比正常环境里危险性大得多。为此,需要采取对应的特殊技术措施和特殊的电气设备。在易燃、易爆的环境里应选用防爆型的电气设备。
在特别潮湿环境里用电作业,极易发生漏电、触电事故,为此应避免雨天露天用电作业,如一定要作业必须做好防雨措施,保证用电设备不受潮。严禁将破损或有接头的电缆浸泡在水中、带进密闭舱室,电缆架空敷设,临时或移动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要有防雨措施,并可靠接地。3.6照明
施工现场的照明均为临时照明,相对固定的时间随施工时间而定,容易发生乱拉乱接现象,必须督促施工单位规范安装,专人负责及时维修。金属灯具外壳要接地(特别是高压钠灯),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1)电压不得超过36v;
(2)在金属容器和金属管道内使用的行灯,其电压不得超过12v;(3)行灯应有保护罩;
(4)行灯的手柄应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5)行灯的电源线应采用橡套软电缆;
(6)行灯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绕组型。行灯变压器的一、二次侧均应装熔断器;金属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
(7)严禁将行灯变压器带进金属容器或金属管道内使用。
(8)防爆灯具、镇流器必须将外壳可靠接地。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由于施工用电点多面广,并具有潜在性危险,在施工现场从管理人员到具体作业人员时时刻刻都要重视施工用电的安全。加强安全用电知识的普及、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是关键,增加资金的投入是安全用电的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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