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造纸总厂小区三套住宅房产转让项目总结
项目总结:
呼和浩特市造纸总厂小区三套住宅房产转让项目总结
201*年4月19日到201*年5月11日,呼和浩特市造纸总厂小区三套住宅房产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进行网络动态报价,三套房产合计挂牌底价689864元,8家意向受让方参与了竞价。最终以785864元总成交额成交,平均增值率为13.92%,最高一套房产增值率为19.01%。
一、本次项目转让突出以下几个特点:(一)该项目为破产企业资产处置
呼和浩特市造纸总厂破产清算组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将其拥有的三套住宅进行公开挂牌处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交易中心要求清算组提供了《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和《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二)房屋限购细则对该项目的影响
由于这是交易中心第一次处置住宅房产,在接受项目委托后,赴呼和浩特市房产局就房产转让涉及的税费及流程进行了咨询,在咨询过程中了解到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于201*年3月31日颁布并实施了《呼和浩特市实行住房限购政策的实施细则》(呼房办{201*}52号文件)。
《细则》规定,从201*年4月1日起,实行住房限购政策。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合同网签时间在201*年3月31日(含3月31日)以前的,不受住房限购政策限制。
合同网签时间在201*年3月31日之后的,购房入应提交《购房入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或《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无查询结果证明》。根据《呼和浩特市入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呼政发〔201*124号)的精神,为了引进各类专业技术入才,大中专毕业生、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入员在呼市工作的,提供1年以上在呼市工作的纳税证明或社保缴交证明,在市区购房享受呼市户籍居民的政策。
继承、遗赠不在限购范围。
了解政策后,为了保证房产处置的顺利进行,交易中心还制作了《房屋处置流程图》就房屋处置具体操作流程进行了说明,并对限购细则进行特别提示。(三)推介、宣传方式多种多样
为了充分挖掘投资人资源,加大了信息披露力度,交易中心在《北方新报》、《内蒙古晨报》、内蒙古产权交易网及邻近省级产权交易网、呼和浩特市房产网等媒体进行了信息发布,由于公告费用有限,交易中心在报刊利用小版面,多次数方式进行发布,除此之外,交易中心还印发了小传单,在呼市学校和小区宣传栏进行张贴。通过多渠道推介,投资人电话络绎不绝。
二、不足
功夫和心思耗费不少,但是效果不是特别尽人意,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综合分析,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项目本身硬件条件不是特别好
项目所在区域位置较好,但是小区目前周边环境不是特别好,附近为临时垃圾场,路面为土路,小区内无物业管理,小区环境比较差,未通天然气和有线电视。
(二)保证金交纳金额较大
正常购买房产,消费者看房后有意向购买只需要交纳几百或几千元作为订金就可以了,而产权交易市场要求保证金设置为房价的20%,金额较大,消费者难以接受。
(三)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比较单一
由于项目属于国有资产,既然是国有资产就需要遵照国有资产处置相关办法来实施,对于标的金额较小,相关办法要求交易价款一次性付清,而且消费者会更多考虑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按揭贷款来购买房产。
(四)消费群体对本次房产处置方式认知度不够高
消费者对于购买房产,更习惯于一口价或者讨价还价的方式进行,而现在我购买房产得上网,得懂电脑,对于一部分消费者来说,操作比较复杂,所以他们宁愿放弃购买。
(五)交易服务费收取较高
房产转让如果通过房屋中介进行的话,大约需要支付12%的中介服务费,而且还可以提供公积金、按揭、过户等手续的办理服务,这相比对交易中心3.455%的收取要省不少费用。
扩展阅读: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工作总结
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工作总结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现将《201*年总经理工作报告》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201*年是公司发生重大转折的一年。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大力推进重组力度,以股权分置改革为契机,结合债务重组、重大资产置换、非公开发行的方式,通过向江中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将优质资产置入公司、解决原控股股东--江西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占用资金和违规担保问题,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及资产质量、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一、201*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重组前造纸业务情况
江西纸业的重组工作完成于201*年年末,因此,201*年绝大部分时间公司的主营业务仍为新闻纸的生产和销售。
由于原有造纸设备陈旧且效率低下,生产成本远远高于同行企业,多生产多亏损,且日常生产不能达到环保要求,从201*年4季度开始,公司造纸业务被迫停产。
从201*年开始,公司按照董事会确定的重组期间经营方针,除了继续销售库存纸品外,先后签约安徽霍山方圆纸业有限公司、寿光隆源纸业镀膜有限公司等,通过委托加工方式维持主业经营,维护客户资源和销售网络。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委托加工、销售存货所产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20.43万元、427.87万元,净利润合计21.8万元。
(二)重组后房地产业务情况
公司的重组工作在201*年底圆满完成。原有造纸类资产全部置出到江中集团,江中集团旗下专业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江中置业整体置入公司,公司的主营业务变更为房地产开发和销售。开发中项目紫金城成为了公司主要的产品和业绩来源。该项目于201*年11月18日开盘销售,开盘仅一周就完成了原计划一个月的销售任务。签订商铺认购书的预售面积达到34,766.69平米,预售总价逾5亿元。在销售势头大好的情况下,公司加紧正式销售合同签署,工程竣工验收、首付款及按
江西**地产20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揭到位等项工作,到年底经财务确认的销售收入3.6亿元,实现净利润近8000万元。
二、未来工作展望
重组赋予了公司新的生命力。已经在房地产市场摸爬滚打4年多的房地产经营团队,将继续秉承“优质产品”、“诚信服务”的企业宗旨,以“高质、高标、高效”为目标,凭借以往项目积累的经验和教训,精心操作以紫金城为主的房地产项目。以优质上市公司的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借力资本市场的品牌宣传功能、融资功能、价值发现功能,以及江西省属第一家国有专业房地产上市公司的特殊地位,为将新公司打造成一流的房地产上市公司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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