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报告自查机制
传染病报告自查机制
1、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督查由“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医院分管领导和相关临床科室主任必须参与自查。自查内容应包括传染病报告及时率、漏报率、重卡率、门诊日志等诊疗记录和传染病报告卡内容填写的完整率及准确率、门诊日志和传染病报告卡填报信息的一致率等内容,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理意见,并落实相应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的奖惩措施,自查记录、整改措施、自查总结、奖惩等均要做到有据可查。
2、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时,在抢救处置患者的同时应及时、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时,要立即电话报告预防保健科。
4、预防保健科疫情管理人员每日2次到门诊部及住院部等科室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在登记本上签字。
5、疫情管理人员须将传染病报告卡和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登记,汇总定期报院领导小组。
6、院领导小组组织院内自查传染病漏报外,配合市防疫站进行漏报抽查。并将检查结果报主管院长,必要时通报全院。
7、院领导小组根据各科的漏报和传染病报告卡,以及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按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置。
扩展阅读:传染病报告自查制度
传染病报告自查制度
为了加强传染病疫情管理,杜绝漏报,迟报现象发生,制定本制度。
1、各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由“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
2、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时,在抢救处置患者的同时应在法定时间内及时,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时要立即电话报告预防保健科,保健科核实后立即电话报告疾控中心。
4、预防保健科疫情管理人员必须根据规范要求每日2次及时深入科室收集传染病报告卡,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收卡登记。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责令改正。
5、疫情管理人员应定期开展传染病自查(自查内容包括门诊日志、检验登记、传染病登记本等各种记录的登记情况、传染病报告情况等),综合医院自查院内各科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查本服务中心及下设服务站,乡(镇)卫生院自查本院各科室及所属村卫生所,以杜绝传染病漏报,迟报。并书写内容完整的自查记录。
6、预防保健科必须对检查情况进行每周一次小结,每月一次总结,每季度汇总一次,年终进行全面检查。疫情管理人员须将传染病报告卡和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登记、汇总。并定期报告院领导小组,根据规定给予处罚。
7、院领导小组组织院内传染病报告自查工作,要求检查和督导有记录、有结果、有汇报。检查和督导每月一次。并将检查结果报主管院长,进行全院通报。
8、院领导小组根据各科室传染病报告卡迟报、漏报,以及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按传染病管理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置。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传染病报告自查机制》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传染病报告自查机制: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