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考勤制度
小学教师考勤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秩序,保证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本校实际,特制定请假、出勤奖惩制度。
一、请假制度
1、教师必须自觉遵守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严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所承担的各项工作,无特殊情况不能迟到早退,迟到、早退三次按事假半天处理。
2、教师外出听课、开会或半天以内的因私外出应提前向教导处请假,经同意方能离开,而且要与事实相符。
3、病假,因病实在不能坚持工作,请病假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书或病历卡,履行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不能提供医学证明或相关手续视为非病假。
4、因急病或急事来不及事先请假或当面请假者,应在电话中说明,电话联系不上时应委托他人代替履行请假手续。
5、请假半天由教导处审批,一天以上由校长审批,三天以上必须向中心校请假。如果为私事,课务和其他事情(如班主任工作、午间看护、值日等)自行安排,如为公事由教导处安排。
6、任课教师应按学校课表上课。需要调课时,应通过学校安排。不得私自调课。7、不影响工作的临时假(1小时内),应打招呼,如随意离校,按旷工对待。
8、工作时间不闲聊,不干私活。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任课教师必须进入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禁止接手机。下课时间不拖堂,要予以学生充分的休息。
二、处罚规定:
1、请假一周以上不能评为各种优秀。
2、学校组织的会议及各种活动中,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者,常规检查教工旷课者,不能评为各种优秀。
3、无论病事假累计三天以内,从绩效工资内不扣钱,累计三天以外的每节课病假扣五角钱,一天三元钱,事假每节扣一元,一天扣六元。
三、特殊假的处理:
1、女教师按规定请产假,只享受上级下发的各种福利待遇,不享受学校一切奖励。2、丧假(男女双方父母子女)给假35天(视路途远近),其它直系亲属给假12天。3、教职工本人结婚,假期7天;子女结婚,假期3天;其他亲属结婚,按事假处理。4、探亲假一律放在假期,在上课期间不享受学校各种津贴。
5、学习假:凡经学校允许的在职学习,教师可通过学校调好课,安排好日常工作后参加学习或考试,学校不算假,不影响岗位考核。
6、教职工出勤情况,学校每周公布一次,每月总结计算一次期末计入本人工作考核。学校对全勤者给予一定的奖励。五、出勤
全校教职工除规定节假日外,一定要坚持出满勤。六、其它
1、工作不服从分配,经学校多次做工作,仍不接受任务不再另行安排工作,不仅停发自动停职期间的工资、补贴等待遇,一个月以上视为自动解聘,而且年终考核为不合格。
2、不讲事业心,分配工作软拖,任务完不成者扣发一月绩效工资。
3、不认真履行职责,在一月内累出事故或重大责任事故,扣发一月绩效工资。
4、不讲团结,不讲纪律,拔弄是非,打架骂人,指示家属闹事,干扰学校工作,扣发一月绩效工资。情节严重者按治安处罚条例处罚。
5、不经学校允许私收或不经学校领导批准私自收费,除全部退还外,另扣发一月绩效工资,并写出书面检讨。
6、纪律松驰,抹牌赌钱,不论校内外,一经查出,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查处。
7、全校教学人员,应坚持提前到校,不准提前放学,如一月内两次违规者,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8、对于以盈利为目的私自补课的,不论校内、校外,或节假日,一旦发现,坚决按上级有关规定查处,对不服从查处者或重犯者,坚决解聘。
扩展阅读: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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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旷工:未经请假和请假未批擅自离校,超假及在请假中弄虚作假的均属旷工。旷工半天,停发半月出勤奖;旷工一天,停发当月出勤奖;旷工两天,停发当月出勤奖和当月考核奖;旷工三天,停发当月出勤奖和本学期考核奖;对长期旷工者要令其在教职工大会上深刻检讨,情节严重者,报市教委处理。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坚持坐班制,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闲聊,不互串办公室,不干私活。按时参加会议、培训、教科研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因特殊情况需要晚来,早走或中途离校者,要向年级组长及活动主持人口头请假,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4、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任课教师必须进入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课间、课外时间不准授课,要给予学生充分的活动、锻炼和娱乐时间。5、教师考勤教导处按月汇总。(二)考勤细则
1、年级组长及中层以上干部请假由校长或分管行政的副校长审批。2、请假期间若遇节假日,假期连同节假日合并计算。
3、外单位借调人员,停发学校一切奖金,不再享受学校的任何福利。
4、教职工申请调动,在办理调动手续前,应在校坚持工作,如擅自离岗,按旷工对待;接到调令后,应迅速办理移交手续,还清公物,结清各种帐目,再到校长室办理有关手续。
(三)考核办法1、缺勤考核
⑴病、事假均停发假内的课时津贴(按日平均数计算),并分别按每天1.5元、2元扣发出勤奖;月累计事假达4天者,扣发当月出勤奖的50%。⑵函授学习请假,只停发假内课时津贴(按日平均数计算)。经学校批准的培训学习,按平均数发放课时津贴。
⑶50岁以上(含50岁)的教师,每月因病可休息1天。(不扣除奖金)2、在岗考核
⑴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发现一次扣除5元。
⑵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确因病、因事临时外出,教师必须向值勤行政领导口头请假,其他人员按管理层次履行请假手续,否则发现一次扣5元。
⑶因特殊原因迟到者,教师需向值勤行政领导说明情况(其他人员按管理层次履行),不说明的发现一次扣5元。
3、根据奖优罚劣的原则,学校对惹是生非、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罚。
⑴无故缺课1节扣10元。⑵私自调课扣5元。
⑶在培训、会议、教科研活动和公益活动时间,迟到或早退1次扣罚1元,月累计3次按3元/次扣罚;缺席1次,扣罚3元,月累计3次按8元/次扣除。
⑷课内发生事故,视情节轻重,扣罚任课教师当月10~50元津贴,并酌情给予其纪律处分。
⑸对惹是生非、打架闹事、体罚学生等造成不良影响者,一律书面检讨,批评教育,扣除当月考评奖,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者,扣除本学期考评奖,并报县教委按有关规定处理。
4、各类人员的出勤情况应详细记载,教导处按周统计,按月公布。关于严肃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的
申明
各教职工:
为了进一步严肃学校考勤管理制度,特提出以下申明:1、签到时间:午别上午下午签到6:307:4012:301:30签退10:5512:205:156:302、如有特殊情况漏签、迟签者,须到校务办填写假条,经校长室审核签字以后,报校务办备案。
3、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在办完手续后方能离岗,如遇紧急或其他特殊情况未能提前请假的,可按特殊程序电话请假,返校当天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教职工请假的一般程序:填写假条校长室审批办公室登记通知教务处安排代课(教师因私请假5天以内,先自行调课,然后报教务处备案)。5、教职工请假的特殊程序(因病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不能自己到校请假):电话请假校长室审批办公室登记通知教务处安排代课补假条补批办公室登记。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常规管理,增强广大教职工的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育改革的顺利进行,依据有关政策精神,参考各兄弟学校的有关规定,特将我校考勤管理制度修订如下:
一、产假、丧假、婚假、护理假、病假的规定1、产假(含双休日)
(1)女职工产前产后共给假56天,难产或双生增加假期14天(违反计划生育者除外)。(2)晚婚晚育产假延长至六个月(晚婚指按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的即男25周岁,女23周岁,晚育指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2、手术假(含双休日)
(1)男扎手术14天,女扎手术21天。
(2)人工流产或引产10天以内,人工流产同时施行结扎的30天。(3)引产同时施行结扎的40天。
(4)分娩加结扎的,除了假期外另加7天。3、婚假
7天,晚婚假15天(均含双休日)。
4、丧假(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
7天(含双休日),其它直系亲属3天。5、护理假(指妻子分娩的护理)7天(含双休日)6、病假
病假应出示医疗费收据,且数额在15元以上(不含营养滋补品)。二、请假、补假
1、无论何种假类,均应至少提前半天持书面假条(请注明请假事由、任课进度等)请假,2天以上由校长审批,2天(不含2天)以内由教务主任审批。校长外出由教务主任代批。2、监考、期末改卷、校运会及其它全校性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请假,否则以旷课、旷工论处。
3、因故不能及时请假的,应挂电话向校长或教务主任请假,回校后应在12天内补假,未及时补假的以旷课论处。4、续假依据第3条规定处理。
5、当天有事须调课的,要经教务处同意,并填写调课申请单。隔天调课和私自调课双方均以旷课论处,私自找人代课、私下替人代课的以旷课论处。三、迟到、早退、旷课的认定
1、上课铃响后2分钟内还未到达班级的为迟到。
2、下课铃响之前离开教室的为早退(体育课可提前3分钟)。3、迟到、早退二次算旷课一节。4、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算旷课。
5、上课、坐班期间不得滞留办公室或离开教室做其它事情,如若发现以旷课、旷班处理。6、教师例会、政治学习、教研活动、监考评卷以及临时性会议等,以上述规定处理。教师例会、政治学习,夫妻双方在校且有小孩的,可允许一方不参加,如果一方在校参加会议不能带小孩。
四、考勤补贴和处罚办法。
1、月满勤:当月未请过假的(出差除外),奖励15元(跨月请假归并为一个月处理)。2、代课每节补贴5元。超工作量每节4元。3、早晚坐班每节补贴1.5元。
4、早晚班迟到、早退每节扣1元,旷班每节扣2元。因故不能下班的,允许自行找人代下班,但须事先告知教务处或值日教师,否则以旷班处理。
5、全学期请事假在4天以内的,每节课扣工资3元,超假1天扣日基本工资(以20元计);病假每节课扣工资2元;学习假每节课扣工资1元(补考以事假论处)。扣款用于支付代课金。重病(以住院病历和医药费发票为据,金额达400元以上)经校务会研究同意可免扣。(因公受伤经校务会研究同意可免扣)
6、旷课一节扣工资15元,职工(后勤人员)旷工一天扣工资10元。7、参加会议必须携带笔记本做好记录,每缺带一次扣工资2元。五、查课、统计
1、查课由值日教师负责,值日教师每堂课点名,如实填写查课记录,不得循私舞弊。校务会成员可随时查课。如发现值日教师循私舞弊,或被举报,扣值日教师当天值日津贴的2倍。
2、考勤情况由教务处负责,每月公布一次。以上规定自201*年1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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