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小榄镇物价检查所文件
中山市小榄镇物价检查所文件
榄价[201*]9号
关于开展商业服务业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社区价格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今年11月23日至12月12日,我镇将举办第九届中国(中山小榄)菊花展览会,为更好地做好迎会工作,营造诚信和谐的价格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商业服务业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重点区域(一)检查对象
全镇各集贸市场、商店、商场、超市、酒店、餐厅(含西餐、酒吧)、旅店、美发美容店、沐足店、旅行社、冲印店、停车场和洗车场等商业服务业单位。
(二)重点区域
商业中心、商业街以及菊展会场路段的商业服务业单位,包括大信新都汇、顺昌购物广场、电脑城,以及升平中路、升平东路、民安中路、广源北路、广源东路、基头路、龙山路、荣华北路、新华中路、新华东路、沙口东路、紫荆东路、新永路、新市路等经营企业。
二、检查内容(一)经营商品、提供服务不明码标价的;(二)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
(三)使用未经市物价检查所监制的商品标价签、价目表的;(四)标价签、价目表所标示商品的品名、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等有关内容和服务收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手段诱骗消费者消费的;
(五)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六)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
(七)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
(八)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诱骗消费者消费的;
(九)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欺骗消费者的;
(十)餐饮经营企业在结算时不能向付款人出具结算清单和票据,以及结算清单不列出详细的收款项目、价格和消费总额的。
(十一)商场、超市、酒店、餐厅等经营单位未按要求设置价格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物价员,以及建立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和价格投诉处理机制的;
(十二)销售假冒市物价检查所监制标志和不符合规定的商品标价签、打码纸、价目表的。
三、工作分工镇物价所负责组织开展全镇明码标价工作检查,重点负责大信新都汇、顺昌购物广场、电脑城、主要商业街和菊展会场内的商业服务业单位的明码标价工作;指导各社区价格监督站开展监督巡查服务工作。各社区价格监督站负责辖区内商业服务业单位的明码标价监督巡查工作,做好明码标价宣传服务和物价员培训工作。
四、工作步骤
检查工作分为宣传服务及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服务及自查自纠阶段(201*年10月25日至11月10日)
1、做好宣传服务工作。镇物价检查所将统一印制有关开展明码标价检查的通知、宣传资料以及免费提供若干的商品标价签,由各社区价格监督员派发到各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指导,督促经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同时,通过组织社区价格监督站分片举办商业服务业单位物价员价格知识培训,提高商户价格法规知识;通过镇有线电视台进行宣传,使明码标价工作深入人心。
2、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理解有关价格政策法规,增强价格政策观念和诚信观念,自觉进行自查自纠,商品和服务全面进行明码标价。需要自制商品标价签的单位须将自行设计的标价签、价目簿(表)、菜谱、点心卡等式样报镇物价检查所或所在社区价格监督站,经市物价局审批后印制使用。不准使用未经监制的标价签、价目表。
3、清理不合格商品标价签销售点。镇物价检查所将会同市物价检查所对我镇销售商品标价签的经营点进行检查,清理无监制标志的商品标价签销售点,在各社区设立若干个销售合格商品标价签的销售点,对销售合格标价签的商店发给“商品标价签销售点”标志牌。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201*年11月11日-31日)1、组织镇价格巡查队对重点单位、商业街及各社区经营单位明码标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会同市物价检查所对不配合开展明码标价工作、存在价格违规行为的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
3、各社区价格监督站进行一次明码标价工作交叉检查。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1*年12月1日-20日)对认真配合开展明码标价工作,以及文明、诚信、规范的经营单位,镇物价所将给予表彰,向单位物价员颁发《小榄镇物价员证书》;对积极推进价格诚信工作成效突出,且符合中山市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条件的单位,优先推荐参与中山市价格诚信单位的评选。对积极开展明码标价工作,成绩突出的社区价格监督站和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各社区价格监督站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明码标价工作,加强服务和监督检查。检查结束后,各社区价格监督站要认真总结,并将检查情况于12月15日前书面报镇物价检查所。
中山市小榄镇物价检查所二○○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扩展阅读: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文件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文件榄府201*13号
各社区、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近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社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各类事故和死亡人数均有所下降。但安全生产领域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影响安全发展的诸多体制性、结构性因素仍然存在,思想认识、组织领导、责任措施、监督管理、安全投入、培训教育等工作不到位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屡禁不止,并由此造成严重的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尤其是近期发生的“8〃24”雅固五金制品厂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极为深刻,为举一反三,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提出以下五点意见: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体系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社区、各有关单位主要负
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亲自抓,负总责,认真查找监管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消除监管盲区,督促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根据与镇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责任逐级落实,最终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现场,落实到岗位,落实到具体人员,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二)进一步完善责任考核体系。我镇将建立健全合理科学的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减少弹性指标,增强刚性考核,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机制。一是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人考核成绩与镇政府对有关单位绩效考核挂钩,镇政府将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在年度绩效考核的分数比重。二是对有关单位(社区、镇属三大公司和有关部门)辖区内或下属企业年内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包括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或超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当年考核资格,安全生产责任人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三是坚决将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考核结果作为各社区、镇属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凡不能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或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在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三)明确职责,理顺关系,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形成政府统
一领导、部门(社区)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安全生产格局。一是镇政府依照《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实行全面负责,统一领导,镇安监分局(安委办)代表镇政府综合监督和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和协调各社区、镇属公司和有关部门落实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二是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部门依法监管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印发小榄镇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的通知》(榄府办[201*]6号)明确的职责要求,按照属地监管、行业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理顺在安全生产管理上的关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将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分解到位,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形成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以镇政府辖区划分和“属地管理”原则为主,同时兼顾“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解决社区、镇属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管辖权的争议,防止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出现推诿现象,确保有关单位正确履行相应的行政监管责任。
二、建立完善的社区安全生产巡查制度,提升安全生产巡查人员综合素质
(一)建立社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配套的管理制度和检查标准。为提高日常安全巡查的效率,镇政府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两方面的监督巡查工作联合起来,组建日常监督联合巡查队伍,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巡查工作制度、检查标准和考核制度。各社区、镇属公司要按照镇政府的要求,全面开展对辖区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先由社区督促整改,若逾期整改
或拒不整改的,上报到安监分局、小榄消防大队等业务对口部门处理。
(二)通过开展每季度对社区、镇属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季度检查工作的新做法,督促社区、镇属公司开展有效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巡查员业务素质。为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201*年我镇实施了季度安全生产交叉检查工作,通过社区和镇属公司的安全生产巡查员互相之间交叉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和提高安全生产巡查员的业务素质。今年将采取新做法,在季度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中实施交叉检查,增加检查消防安全内容,检查人员由安监分局和小榄消防大队工作人员组成,并邀请社区、镇属公司安全生产巡查员参与监督和学习,同时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季度检查工作的综合成绩将占年度责任人考核成绩的50%。
三、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一)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化建设。镇安委办将制定《小榄镇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配套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检查标准,从而不断完善我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制度。此外社区和镇属公司要根据实际情况,健全社区级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社区中心工作,并落实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安全生产培训。继续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法定安全培训,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全员培训,特别要加强对外来务工和新录用人员的培训,保证其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运用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把党和政府在安全生产方面出台的一系列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政策措施传达贯彻到基层、企业和社会各个层面,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组织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家庭”活动,通过电视、报纸、召开会议、专家授课、派发宣传资料、宣传事故案例、制作广告、宣传栏等方式,将发生在我镇辖区内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防火、防爆、防中毒、安全用电、用气等方面的安全知识送到千家万户,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各社区、镇属公司要在工业区开辟专题宣传栏,并开通短信提醒教育服务。
四、全力做好各项重点工作,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遏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一)实行分级分类监管的办法。按照属地监管、行业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我镇实际,实行镇、社区两级监管,进一步理顺监管机制,明晰监管职责,整合监管力量,建立条块结合、有序高效、重点突出、责任明晰、全方位覆盖的立体监管体系,消除安全监管的盲区和死角。镇级安全监管对象为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和社区上报、群众举报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其他部门对本系统、本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社区安全监管对象为辖区内全部生产经营单位。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各职能部门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作为工作重点,对已明确的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依法关闭取缔后死灰复燃、瞒报事故、拒不执行监管指令或抗拒安全执法、违反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各社区、镇属公司要落实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整治,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开展强势联合执法,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打击非法违法行动落到实处。为确保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环境公正、规范、廉洁、文明,任何人不得打着支持企业发展、优化投资环境的旗号为违法违规主体和安全生产隐患说情、干预正常监督执法以及事故调查、阻挠责任追究。
(三)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危险化学品方面要重点对使用单位开展专项整治;道路交通要开展“安保工程”,继续深化“五整顿”、“三加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违法载人、客运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行为;消防安全要突出对“多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建筑消防设施、安全疏散、室内装饰等开展专项整治;建筑施工要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坍塌和起重机械伤害事故为重点的多发性事故专项整治;其他行业和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五、建立各项保障机制,保证安全生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一)保证安全生产投入。镇政府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障我镇安全监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将安全生产专项宣传经费、
社区安全巡查员绩效奖励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纳入镇财政补贴。企业对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的改造投入要纳入镇政府技改奖励计划。各社区、镇属企业也要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以保障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经费支出,包括安全生产办公室运作费用、培训教育经费、安全设备设施的投入以及安全生产奖励等。
(二)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加强安监分局安全监察队伍力量,着力解决安监分局安全生产监察人员不足的问题,依照市编委关于小榄安监分局人员的编制要求,配齐10名编制人员。各社区、有关单位要加大对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彻底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编制、经费、装备器材不足的问题,确保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强化全镇各社区、镇属公司安全职责,全面将安全生产办公室统一纳入社区治保安全办管理,由社区或镇属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担任安全生产办主任,镇安监分局参与社区专职安全生产巡查员的招聘录用工作,其数量设在社区机关编制限额之外,并按常住人口比例配。同时建立完善社区安全生产办公室各项管理制度,保证日常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三)加强社会监督。各职能部门要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举报查实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重奖。要发挥媒体舆论监督引导作用,及时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曝光严重忽视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重大隐患和事故等典型案例。
(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各社区、镇属公司要督促辖区企业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演练活动。各相关部门间要建立应急救援工作协同机制和自然灾害预警预防衔接协调机制,整合各应急救援队伍的资源,改善装备水平,提高应对事故灾难的处能力。做好事后应急工作,完善生产安全事故事后处理程序,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防止出现因事故处理不到位而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五)强化责任追究力度。对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或发生事故不及时上报,甚至纵容、参与隐瞒不报、迟报、漏报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介入调查处理,查清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各类腐败问题,依法对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意见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办公室201*年11月17日
(共印9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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