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的汇报2
xx市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情况
20xx年x月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总工会、湖北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湖北省工商业联合会文件鄂人社发[201*]71号文件的精神及要求,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市工商业联合会组成的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负责组织、协调评选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三方办)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具体实施。市三方办是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的常设机构,设在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人社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稳步进行。现将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和谐企业创建情况
市三方办严格按照《湖北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评选表彰办法》中评选表彰标准的要求,坚持重在创建,群众公认,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企业自评,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办公室申报,市三方办初审的步骤。市级通过初审,对合格的企业,市三方办按省推荐标准上报推荐材料,由省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审定。此次上报两家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七家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省劳动关系三方考核组于4月上旬对我市上报的两家省级模范劳动关系企业进行了实地考核,市三方办认真做好了有关工
作并协助省级考核组圆满完成考核工作。经省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办公室考核研究决定,我市湖北迅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代表将在即将召开的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会上作经验交流。市政府、市三方办高度重视这次经验交流会的交流机会,组织专班,认真研究了湖北迅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先进经验材料,确保突显出企业经验材料有实际素材、有实际成效、有实际分量。
二、先进代表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的特色
作为先进典型,湖北迅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具有三大亮点:
一、以“四方满意”为目的,打造和谐发展的内外环境。该企业形成了“成就客户、成就员工、成就企业、成就社会”和“实现客户满意、员工满意,股东满意、社会满意”的治企方略。对内,积极构建“和谐”体系。充分发挥党群组织的政治优势,加强员工政治思想工作,加强仁爱、诚信道德教育,培育具有“和谐”意识的新型员工,建立“和谐”管理新机制,让员工个人发展目标与公司“创造健康和幸福”的愿景结合起来,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对外,积极建立“和谐”关系。
二、以“权益保障”为根本,构建和谐发展的良好机制。该企业积极推行职代会制度、企务公开制度、员工参与决策制度,确立民主管理的“三员法则”,即企业发展方向由员工决定,经营模式由员工选择,公司管理由员工监督。公司每一项重大决
策,都是由员工参与而共同决定。
三、以“关爱员工”为核心,激励和谐发展的创新力量。一是注重职工培训学习。二是建立职工晋升通道。公司构建“双梯晋升机制”,即,一条是管理阶梯,一条是技术阶梯。三是形成了以帮助职工成长为核心的管理制度。公司积极实施关心职工“三个一”工程,即:“关心职工每一天工作,关心职工每一天生活,关心职工一辈子”,为员工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人社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省厅劳动关系处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市三方办认真组织和努力工作,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圆满完成了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及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推荐工作。此次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产生了许多积极的影响:促进了企业规范用工,提高了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社会保险的参保率,改善了职工生产生活环境,丰富了企业文化,增强了企业主人翁的社会责任意识,激发了广大职工的民主管理意识和主动参与意识,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同时职工收入也得到了一定的增长,初步实现了双赢。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这次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第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少数基层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还有偏差。主要表现为,有的在思想上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把和谐企业创建工作作为一项综合性、基础性的重要工作来
抓,停留在一般的工作部署和落实上;有的在具体操作上对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感到厌烦,对中小企业创建工作存在畏难情绪,甚至信心不足。二是部分企业经营者创建主体意识还较弱。部分企业经营者没有把和谐企业创建提高到企业自身发展需要的高度来认识,对于提高经营成本搞创建有许多思想顾虑,总感觉迫不得已、得不偿失,主动申报创建的积极性不很高。同时,还担心不开展创建工作就不能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和待遇。三是部分企业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淡薄。少数职工缺乏爱岗敬业精神,遵纪守法意识还不强,偏重于享受权利、得到实惠。如一些外来职工不愿意参加各类社会保险,既不愿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还希望把企业应交的部分作为现金福利直接发放到个人,使许多企业经营者左右为难。
第二,职能部门作用发挥有所欠缺。虽然各级各部门都抽调人员组成了相应的工作机构,但就实际工作而言,各职能部门之间联系还不十分紧密,相互通报工作情况、主动配合意识还不够强,工作合力尚未真正形成。
四、进一步做好创建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就进一步推进我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营造创建氛围。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载体,改变创建初期平面直推式的宣传模式,以动静、软硬相结合的方式继续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一是坚持广泛宣传和分层次教育引
导。继续有计划、有安排地做好宣传工作,当前要突出经验做法和显著成效的宣传,不断扩大创建工作的社会认同感,同时针对不同人群中存在的思想认识问题,分层次搞好教育引导工作。对各级干部,要以破解创建工作中的深层次矛盾问题为主题,组织多种形式的研讨交流,增强做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对企业经营者,要发挥典型引导的作用,多提供参观见学的机会,让他们实实在在感受创建企业所带来的显著变化,以增强参与和落实创建工作的自觉意识;要充分发挥企业党团组织和工会的作用,教育引导广大职工树立“主人翁”意识,做到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切实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二是强化政策激励和行政监管力度。坚持政府行政可信赖原则,把创建工作的各项政策激励措施具体化、可操作化,并不折不扣地予以落实,使创建企业真切感受到实惠,激发企业参加创建工作的原动力。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力度,坚决曝光和严肃查处侵犯劳动者权益、违反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企业。通过“抓两头带中间”的方式方法,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机制。一是突出县、市、区的创建职能。坚持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全市各地要进一步树立好“第一责任”意识,切实承担起创建职责。市三方办要对县、市、区的创建组织建立、制度落实、工作进展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提出强化县、市、区创建职能的有效措施。二是加强市级
相关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要进一步发挥好市三方办的职能,加强联系协调,既要把创建工作的教育培训、指导服务、检查督查、责任考评等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又要通过合署办公、联席会议、通报交流、联合评审等载体和形式,把各线面的工作统领起来,避免把创建工作部门化倾向,同时向上级部门要求创建工作专项经费的支持,确保每年举行一次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活动,切实落实好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三是加大创建工作在年度目标考核中的比例。发挥好考核的“杠杆作用”,把创建工作纳入到各地、各有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提高考核分值,并建立起科学的考核机制,以不断推动创建工作。
扩展阅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汇报材料
玉门市总工会关于学习贯彻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精神的汇报
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的召开,对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劳动关系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对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会议召开后,玉门市总工会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并以会议精神指导、谋划、推动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会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建设,加大帮扶力度,深化民主管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会工作驶入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快车道。一、提高思想认识,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指明方向
市总工会带领各基层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强化责任,制定措施办法,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工会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实事求是的总结了过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二、加强组织建设,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造条件
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普遍”,结合“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和第二轮“党工共建,百日整推”集中建会行动,按照“应建尽建、应入尽入、不留空白”建会目标,将会议精神引向深入。依法推动非公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积极探索工会组织建设模式,市总工会深入调查、逐个核实、摸清底数,由主要领导具体抓落实,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加大指导监督力度,明确职责,分片包干,新组建工会15个,涵盖法人单位50个,新增会员720人。截止目前,全市非公企业工会组织达到了168个,占非公企业总数的94.38%,乡镇(街道)、园区全部建立了工会联合会;新增基层组织示范点12个,使基层规范化建设覆盖面不断过大;推荐酒泉市模范职工之家5个,模范职工小家2个,建成“职工书屋”2家,不断提高基层组织的建家水平。
三、加大帮扶力度,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打好基础
以建立完善“三节四季”长效帮扶机制为载体,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形成了“物质帮扶与精神帮扶同步”,“输血”帮扶与“造血”帮扶并举,临时帮扶与经常帮扶共济,工会帮扶与社会帮扶相结合的工作格局,针对不同职工群体的特点、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加大了帮扶济困力度。8月22日,市总工会开展了“金秋助学“活动,为近三年考入二本以上高等院校的14名困难职工子女争取“一助四年”的省财政救助,人均每年资助201*元。市总工会多方筹措资金,为10名考入二本以上的困难职工子女给予一次性入学补助,人均1000元,救助金额3.7万元,为困难职工家庭及其子女就学解决了实际问题,也是历年来资助人数人数和金额最多的一年;9月中旬,争取省财政专项资金1.5万元,为5家困难企业的50名女职工进行双癌(宫颈癌、乳腺癌)体检,增强了妇科疾病的自我防治意识,保障了女职工的身心健康;10月中旬,还将在乡举办农民工培训期、人次,帮助农民工就业、创业。四、深化民主管理,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氛围
全面落实《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工商局等部门转发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作用的决定》、《甘肃省职工代表大会规范的通知》等文件,不断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和职工大会、职代会制度,使企业的公开工作实现程序化、透明化和无缝化,在公开形式上不断创新,形成丰富多样、行之有效的民主管理形式,最大限度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从而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与企业的管理机制相结合。全市195家企事业单位基本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制度,91%的企事业单位实行厂(院、校)务公开制度,形成了较为民主、规范、科学的运行机制。
五、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保障今年以来,市总工会把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来抓,特别是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的召开,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向高潮。市总工会、人社局、工信委召开三方协调会议,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通过强化领导、自我加压、广泛宣传发动、深入指导推进,共同组织人力对全市已建会的各类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掌握了分布在我市辖区内的66户(25人以上)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职工工资水平、权益保障等情况。通过核对比较和反复酝酿,从正常生产的34户企业里面确定了经营正常、具备民主协商基础、涵盖职工2175人的21户企业,作为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要约的重点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的通知》,市总工会分管领导组织人员多次深入重点企业指导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形式上体现“统一要求、形式不限、落实协商、体现实效”的工作原则,兼顾原则性和灵活性,督促企业业主履约,基本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支持、三方联动、工会力推、多方配合”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格局。目前,玉门市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率已达到了64%,已建会企业集体合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了91.2%。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全面履行各项职能,扩大工作覆盖面,诚心诚意为广大职工群众服务,进一步做好工会各项工作,依法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切实加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职工队伍稳定工作力度;注意研究解决劳务派遣工、农民工和中小企业发展等当前影响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努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载体,广泛动员组织开展立功竞赛活动,积极推进全市经济跨越式发展。今年,共有3.6万多名职工参加岗位练兵,610多名选手参加了本市各工种的技能竞赛,201*多人次参加了本市级不同层次的技术比武活动,600余名选手晋升了职业技能等级。选派142名优秀选手参加扬州市总组织的车工等10个工种的技能竞赛,其中,3名选手分别获得了3个竞赛项目的第一名,31名选手破格晋升为技师,其他100多名选手晋升为高级工,自办工种、参赛人数、竞赛成绩、获奖人数位居扬州各县(市)、区前列。有3万多人次参加了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据不完全统计,提出合理化建议4800多条,推广应用职工科技创新成果28项,创造经济效益8000多万元。三、贴近发展热点难点,协助企业破解发展难题
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挑战,及时发出了《关于全市广大职工与企业风雨同舟、共克时艰、应对挑战、推动发展》的倡议书,并组织5个走访、服务小组,深入全市各乡镇和重点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帮助企业化解矛盾,注重发挥各企业工会在促进企业发展中的作用。上汽乘用车仪征分公司工会主动为企业分忧,为职工解难,先后创办了仪征赛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仪征申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两家经济实体,共吸纳201*多名下岗分流职工。《江苏工人报》以《决不丢下一个职工》为题,系统介绍了他们的做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张艳为此专门作出批示,充分肯定了该公司工会创新做法的示范作用。
四、贴近职工群众实际,真心诚意为困难职工办实事
针对不同职工群体的特点、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会同市劳保局举行“返乡农民工就业专场招聘会”,提供工作岗位1235个,862人达成就业意向。与市高级技工学校联合举办“月嫂”技能培训班,免费培训下岗失业女职工和女农民工,该培训班还被省确定为家政培训基地,扬州工会系统仅此一家。在全市开展“奉献一片情、温暖职工心”为主题的送温暖活动,市、乡(镇)、系统工会共走访慰问困难企业82个,慰问困难职工362户,共发放慰问金458.16万元。叫响做实“职工、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口号,全年共为农民工追讨欠薪300多万元。全面落实低收入劳模各项待遇,发放劳模低收入补助金25.9万元,并纳入全市财政预算,补助力度在全省县(市、区)级工会中尚不多见。
今后工作中要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全面履行各项职能,扩大工作覆盖面,诚心诚意为广大职工群众服务,进一步做好工会各项工作,切实加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职工队伍稳定工作力度;注意研究解决劳务派遣工、农民工和中小企业发展等当前影响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努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十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8月23日在银川召开,会议传达了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和全总十五届十次主席团会议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会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总工会主席陶源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自治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杨钊作工作报告。
陶源在总结讲话中对今年上半年工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做好今后的工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陶源指出,各级工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要结合职工队伍和工会工作实际,切实把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工会工作中去,把工会工作和工会自身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紧紧抓住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团结动员全区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到“创双优”劳动竞赛等群众性建功立业活动中去;要围绕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这一根本,加强源头参与,组织和代表广大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建立和完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要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深入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加强和改进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着力推动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工会帮扶工作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的落实,推动和谐劳动关系与和谐社会建设;要抓住党工共建创先争优的有利时机,以非公企业为重点,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工会自身建设,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陶源要求,全区各级工会要立足实际,强化职能,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群众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要以对党和职工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群众工作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着重在参与引领社会、组织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等领域发挥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具体要在做细教育引导,参与引领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在做大基层阵地,参与组织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在做实机制建设,参与管理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在做深帮扶救助,参与服务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在做强权益维护,参与社会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
陶源强调,各级工会要发挥优势,转变作风,着力提升工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以正在开展的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切实提高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群众工作的能力,切实提高工会工作科学化水平。在实际工作中体现“四种能力”。一是要提高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二是要提高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三是要提高应对网络舆情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四是要提高调查研究的能力。
杨钊在报告中指出,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工会按照区总十届八次全委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创新载体、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在深化“创双优”活动、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推进“两个普遍”、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但也存在有少数重点工作进展缓慢,对基层指导不力,创新亮点工作推广不够等问题。对此,杨钊强调下半年要增强责任感、提高执行力,着力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和行动;二是广泛开展创先争优建功立业活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在实施“十二五”规划中大显身手;三是以深入推进“两个普遍”为重点,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四是大力发展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着力提高职工素质;五是进一步加强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六是以信息化建设为着力点,全面加强工会规范化建设。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强化责任。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工会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全面履行各项职能,扩大工作覆盖面,诚心诚意为广大职工群众服务,进一步做好工会各项工作,切实加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职工队伍稳定工作力度;注意研究解决劳务派遣工、农民工和中小企业发展等当前影响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努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从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事关党执政基础的巩固、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围绕“一个根本、四项建设”,把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实效。“一个根本”,就是围绕让广大职工实现体面劳动,让广大企业实现和谐发展这一根本。“四项建设”就是要加强维权维稳机制建设、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工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肩负起维护职工权益的神圣职责,努力实现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统一,自觉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大工会维权力度,提高维权实效。各级工会要及时准确地掌握职工群众在劳动就业、工资收入、社会保障、劳动安全、民主管理等方面的利益诉求,进一步推动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维护职工权益机制,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促进涉及职工群众权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加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力度,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不断提高工资集体协商水平。
四、加大帮扶力度,积极促进惠民政策的落实。建立健全市、县、街道、社区四级工会帮扶网络体系和困难职工电子档案,进一步做大做强“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大病救助”的工会帮扶品牌,及时把党委、政府和各级工会组织的关怀送到最困难职工群众之中,切实为职工群众办好事做实事,努力实现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深入开展“工会干部下基层、帮扶济困和谐”活动,深入到职工群众中去,做好职工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职工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并通过工会组织与政府联席会议、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维护职工(农民工)权益协调会议,解决好职工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维护好他们正当的劳动权益,推动党和国家对职工(农民工)的各项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
工会组织如何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作用
201*-04-1310:52:12作者:刘晓明来源:江西省大余县总工会浏览次数:434网友评论0条
工会作为党领导的群众组织,必须努力适应劳动关系新变化的要求,准确把握定位,大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在推动形成职工得实惠、企业得发展、社会得稳定的良好局面中,发挥自身独特的优势和作用。一是发挥参与和促进作用。
职代会是工会和职工参政议政、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和渠道。通过完善职代会制度,强化职代会职能,推进落实有关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审议、决定的职权,把解决劳动关系中的矛盾和问题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企业的长远发展计划、年度工作思路、工作安排、目标任务的确定实施、重大改革措施和员工奖惩、事故责任追究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制度的出台,都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职工代表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既体现了由职工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对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参与,又促进了职工与企业管理者的和谐关系。企业通过厂务公开,实行对企业、部门、班组工作的三公开,让广大职工更多的了解了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状况,了解了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履行了发表意见的权利,保障了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是发挥沟通和协调作用。
工会要准确把握职工的思想动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向党委政府、企业行政反映职工群众的呼声、建议和要求,主动参与协调劳动关系,积极稳妥地处理企业与职工关心的实际利益问题,通过搭建劳资双方沟通和协商的平台,解决劳动关系中的矛盾冲突,促进生产者与经营者的关系和谐以及工人阶级内部不同群体关系的和谐。一是变被动协调为主动协调。工会要主动调处劳资关系纠纷,从“配合工作”到“参与其中”,充当企业与职工劳动关系“减振器”,依法维护劳资双方的权益,确保劳动关系和谐;二是把事后协调变为超前协调。一旦发现劳资关系矛盾,工会要提前介入,源头参与,做好协调工作,把大量的矛盾和误会通过沟通来化解和消除,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把单一协调变为合力协调。协调劳资关系矛盾,工会组织除要鼎力参与外,还要借助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外力协助,提高劳资关系调处的成功率,跟踪和关注劳资关系的新变化,并做到整体联动,密切配合,使劳资双方矛盾缓和、化解。三是发挥创新和激励作用。
企业是经营者和职工的利益共同体,劳动关系要围绕经济效益共创、发展成果共享这一目标形成合力,在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双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上展示作为。工会组织要按照全总“同舟共济保增长、建功立业促发展”的活动要求,组织广大职工积极投身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献计出力。要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载体,立足企业生产实际,深入开展以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合理化建议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引导职工主动参与产品结构调整,促进技术升级换代,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企业经营者要关心职工,尊重职工的主体地位,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职工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紧紧围绕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推动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四是发挥组织和教育作用。
基层工会组织是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前沿阵地。工会当前的工作重点要放在规范发展、激发活力上,确保基层工会建起来、动起来,真正代表职工、真正为职工说话办事。工作的主要领域要放在私营企业、乡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私有制和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职工。特别要注意把农民工、个体工商业中的临时工、下岗失业职工等逐步纳为工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主体,进一步拓宽工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领域。要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的作用和优势,提高相对弱势职工群体的文化素质,以《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政策为重点,切实加强职工法律知识的培训,让职工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增强维权意识和能力。要大力开展职工思想道德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推动职工形成较高的思想觉悟和精神境界,正确处理个人、企业和社会之间的关系,使之自觉地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主动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五是发挥监督和维护作用。搞好民主监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能和具体手段。因此,工会组织要通过完善监督机制,深入推进厂务公开,使职工及时了解企业改革发展、内部管理、职工晋级奖惩等情况,扩大知情权,增加透明度,实现劳动关系双方信息对接,同时,监督企业重大决策及劳动法律法规制度的落实,确保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过程更加透明有效。维护职工合法利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维护职能还体现了工会组织的本质属性,是工会组织具有生命力和影响力的关键所在。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要建立健全职工生产、生活状况调查分析机制、劳动关系矛盾预警机制、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劳动争议调解制度,为职工依法维权提供法律支持。工会还要特别关注并维护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困难弱势群体的合法权利,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大力开展帮扶救助活动,帮助解决困难职工、农民工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通过平衡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把广大职工的心力凝聚到爱岗敬业、争创一流上来,为实现劳动关系的良性循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坚实而稳固的基础。
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应发挥怎样的作用作者:薛卫东文章来源:江苏省总工会网点击数:1657更新时间:201*-11-23
当前,社会上仍然存在着影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诸多因素,如有的职工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非公企业劳动关系矛盾和不稳定因素较多;有的单位劳动卫生、生产安全得不到很好保障;劳动关系机制虽然初步建立,但作用不明显;政府有关部门在思想观念、矛盾调处、执法监管还存在着一些不适应;有的工会组织未能发挥维权作用等。究其原因,主要是: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增加了协调和谐劳动关系的难度;职工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难以体现主体地位;资本在劳动关系格局中处于强势,并发挥着主导作用;政府对企业劳动关系的干预力、影响作用力、检查监督力有待强化;工会组织作为劳动关系的协调者,积极作用有待发挥等。那么,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应发挥怎样的作用呢?一是工会要积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工会要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广泛宣传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的重要意义,教育和帮助职工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同时,工会要把自身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和部署,放到树立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去认识和把握。尤其要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做出努力。当前,要大力开展“双爱双评”、“和谐企业”评先表彰活动,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形成企业关心职工利益、职工关系心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让业主们明白企业的发展靠的是人,只有员工队伍稳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才能不断充实,企业才能不断发展壮大。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人是根本,要做到人和,业主就要与员工情同手足,时时刻刻想着员工、关心员工,把满足员工的根本利益作为企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工会要把化解企业劳资矛盾作为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重要环节。加强工会系统律师、劳动争议调解员、仲裁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发挥工会在劳动、安全生产监督中的作用十分重要,要下大力气抓好他们的业务建设,发挥他们的作用,变事发后的被动处理为事先的预防,改变劳资矛盾上访集访被动处理的现状。同时,要积极规范三方协商机制的组织形式、活动内容和日常运作,及时就区域内的劳资关系调节、劳动争议调处、劳动政策制订等进行协商、沟通和研究,从客观和源头上防止劳资矛盾的发生。三是工会要积极争取源头参与,争取每年一次的政府联席会议。各级工会要真正代表职工就职工工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重大问题积极争取源头参与,发表工会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积极争取每年一次的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发挥桥梁作用,搞好与政府的沟通与联系。在实际工作中,工会应督促资方制订切实可行的规章合同。如员工劳动合同、企业集体合同等,合同要充分体现权力对等、责任公平、内容规范、期限合理、重点突出等。同时工会要督促企业切实搞好厂务公开,防止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依法落实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平议权、监督权和决策权。工会还要切实加强组织建设,特别是非公企业的工会组织建设。上级工会要大胆维护基层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建立工会干部权益保障机制,激发工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四是工会要积极争取和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搞好劳动执法监管。工会要积极教育引导资方要以人为本,尊重劳动者的权益,让业主明白市场经济不等于是不要政府,而社会和谐、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是政府的重要职责。用科学的发展观加强企业内部的管理,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关爱每一个员工,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为企业做出贡献。同时,工会组织还要积极争取配合工商、劳动、安监等部门,围绕收缴清欠社会保险、检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协商谈判、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加大检查力度,确保这些与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落到实处。对企业经营者,政府相关部门要组织他们定期进行法律培训,不断提高他们依法经营、爱护员工的自觉性,为协调好劳动关系做出贡献。五是工会应大力开展“争创学习型单位、知识型员工”活动。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教育职能作用,教育引导员工重视知识,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文化知识水平和劳动技能,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这既是对职工就业权、发展权的维护,也是对企业长远利益的根本维护。因此,工会不仅要动员职工针对当前的形势需求,搞好自身学习“充电”,掌握更多的科学知识和工作技能。同时,工会组织要结合企业实际,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认真组织各种技能培训班,让职工在培训中得到技能上的提高和充实。创建学习型组织是一项系统工程,光有工会单方的积极性是不够的,它需要各方面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因而,在开展活动上,工会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和帮助,得到更多的人、财、物的投入,为造就知识型员工、构建和谐型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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