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区扶贫办参与广西体育之星评选投票活动工作总结
金城江区扶贫办参与广西体育之星评选
投票活动工作总结
根据《金城江区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转发河池市及自治区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关于广泛组织发动人员参与广西体育之星评选投票的通知》,我办极为重视该项工作,按文件精神要求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全办人员积极参与,顺利完成广西体育之星评选投票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为保证我办参与广西体育之星评选投票活动顺利开展,我办成立了金城江区扶贫办参与广西体育之星评选投票活动领导小组,由余元状主任担任组长,余瑞干、韦昌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股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发动组织全办人员积极参与广西之星评选投票活动。
二、搞好宣传发动
针对此项工作具有时间限定性,为能在期限内有效的提高投票效率,3月5日上午我办召开参与广西体育之星评选投票活动动员会,会上余元状主任作了投票动员讲话,强调了本次体育之星评选活动对我市、区体育事业有着特别意义,宣读了有关候选人材料,介绍了投票要求和投票方式,按照文件精神相关要求还强调投票纪律。
三、投票结果
根据广西体育之星评选投票要求和投票方式,我办各股室人员积极参与投票当中。参加投票10人,参与率达到85%,全部为网络投票,投票统计如下:韦昌(45票)、余瑞干(41票)、周丽霞(51票)、覃校(38票)、韦明春(41票)、吕显祥(43票)、杨军(39票)、兰海威(43票)、韦朝升(52票)、韦元春(46票),总投票数439票。
金城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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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江区扶贫办参与广西体育之星评选
投票活动方案
根据《金城江区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转发河池市及自治区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关于广泛组织发动人员参与广西体育之星评选投票的通知》,为组织好我办人员参与活动评选投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召开体育之星评选会议,组织发动人员参与广西体育之星评选投票,成立金城江区扶贫办参与广西体育之星评选投票活动领导小组,由余元状主任担任组长,余瑞干、韦昌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发动组织全办人员积极参与广西之星评选投票活动。
二、3月5日上午召开金城江区扶贫办参与广西体育之星评选投票活动动员会,会上宣读有关候选人材料,介绍投票要求和投票方式,强调投票纪律。
二、投票方法
(一)广西体育之星最终确定“十星”候选人150人,其中有河池市张世裕(A039)、张仕恩(A074)、陈爱民(A076)、覃秀梅(A079)、莫灵均(A101)、唐元(A107)、石铁音(A110)、黄尚水(A119)、李西成(A133)等9位同志入选。
(二)投票时间:201*年2月16日至3月10日。(三)投票规则:
1.网络投票。只需登录广西新闻网“广西体育之星评选”官方网页(),查看150名候选人名单和先进事迹介绍,在3月10日前给自己心仪的“体育之星”投上一票。从金牌运动员之星到体育产业贡献之星,敬请勾选每个类别的体育之星。每个IP地址每小时只能投票一次,每次投票合计不能超过100人,每类不能超过10人,每次同一候选人只能投一票。
每次投票,可为你选中的各个相应候选人投一票。2.手机投票。
移动用户将候选人编号编辑成短信(如:A039、A074、……、A119、A133)发送到106580007832投票。
联通、电信用户可将候选人编号编辑成短信(如:A039、A074、……、A119、A133)发送到106288223333投票。每条短信只产生基本通信费。
(四)办公室全体同志按照投票方法自行登录网站或通过投票,并将投票票数报综合股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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