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年秋季集中开展畜禽抗体监测的通知2
肥城市畜牧兽医局
肥牧字号
关于对201*年秋季集中免疫效果进行监测工作的
通知
各街镇畜牧兽医站:
为了及时评估我市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主要动物疫病的免疫效果,总结防疫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推动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山东省201*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方案》和《201*年泰安市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要求,结合我市重大动物疫病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年全市秋季主要动物疫病集中免疫效果监测采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样范围
1、各街镇所有规模养牛(羊)场(户)、种猪场和种禽场,每场按要求采集合格样品各10份。“两病”检测送交奶牛血样的不再采集牛血样。
2、各街镇随机采商品猪场各1个,每场按要求采集样品各10份。新城、老城采集生猪屠宰场各一个,每场血样10份
3.新城、王瓜店采集活禽交易市场各1个,各采集全血10份。其他街镇随机采商品禽场2个,每场采集全血各10份。
二、样品要求
此次监测,每个禽血样要2毫升以上,每个牛、羊、猪血样要4毫升以上。所采样畜禽必须免疫注射21天以上。
三、采样时间
201*年11月1日-5日四、送样要求
此次全市主要动物疫病免疫效果监测,11月7日之前,按照要求完成所有安排项目的采样送样任务,请严格按采样要求采样,并详细填写采样单,牛、羊和猪一定附上耳标号,与样品一并按要求送市畜牧局化验室。
五、工作要求
各街镇要切实把免疫效果监测工作作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措施来抓,要组织专人抓好这项工作。局里将各街镇采样工作情况,监测结果给予公布,并以此作为考核各街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依据。
扩展阅读:郧县 关于认真做好201*年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郧县畜牧兽医局
关于认真做好201*年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局属二级单位、股(室):
秋季是动物疫病高发季节。根据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动物疫情预警预测,全省夏秋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牲畜口蹄疫等疫病发生风险较大,防控任务艰巨。加之上半年畜禽产品价格持续高位,外购畜禽数量增多,全县畜禽存栏量加大,“十一”、“元旦”、“春节”逐一临近,畜禽集中出栏、畜产品远距离调运增多,动物疫病防控压力加剧。为稳定控制动物疫病,保障畜牧生产发展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各乡镇站要充分认识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根据《动物防疫法》和《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的具体要求,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明确目标,强化职责,落实措施,精心组织,积极行动,高质量完成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目标
1、强制免疫指标: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羊痘等六类强制免疫动物疫病要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应免动物密度确保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要达到70%以上。
2、疫病监测计划:要严格执行《郧县201*年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切实抓好秋季疫病日常监测、固定监测、集中免疫监测、重点抽样监
测。坚持疫病监测和免疫相结合,科学开展强免和补免工作。日常监测网点的畜禽场要坚持一月一次的检测频次;种畜禽场要保持日常监测;规模化商品畜禽场要坚决执行免疫抗体抽样送检的防疫制度,完成一类疫病免疫,在21-28天期限内采样送检,确保畜禽群体始终处在有效免疫抗体保护之下。
3、动物饲养场防疫管理指标:一是高标准、严要求执行本场计划免疫程序,切实做到疫苗选型正确,免疫操作科学规范,登记及时准确,抗体监测保障到位;二是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第七号),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对现有动物饲养场开展动物防疫条件整改;三是按照《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动物饲养场、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规范化创建活动的通知》(鄂牧医办发[201*]52号)文件要求,开展场内布局整改活动,满足养殖场免疫、消毒、隔离、封闭的基本条件;四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畜禽标识佩戴等制度及养殖档案。
4、疫情应急管理指标:各站要认真审查现行各类应急预案,如有人员变动或单位撤并职责改变,应及时调整和完善。要进一步规范应急程序,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培训和演练,充实应急物质储备,做好应对突发疫情的各项准备,确保做到疫情报告规范,应急反应及时,处置果断有力。
二、保障措施
1、扎实做好基础免疫。全县秋防集中免疫工作自9月下旬开始,
10月底前完成集中免疫普注任务,11月份开展免疫效果集中监测和查漏补注工作。各地要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原则,组织安排好人力、财力和物力,确保免疫工作顺利开展。要按照“免疫到边,冷链到底”的要求,确保免疫注射全覆盖,切实做到“五不漏”。
2、保证疫苗效价。各乡镇在秋防集中免疫疫苗到位前,要全面检查冷藏(冻)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检修,维护冷链体系的正常运行,做到“苗不离冰,冰不离苗”,保证疫苗效价。
3、杜绝外疫感染。秋季是生猪、家禽引种、补栏的较好季节。抓好填槽补栏畜禽的隔离观察和检疫检测工作,是秋季动物疫病防控的重要环节。各站要落实补栏申报制度,加强监管和巡查,督导业主做好补栏前隔离场所设置、消毒灭源、兽医卫生、饲养管理等前期准备工作。对处于混场(群)前观察期的畜禽,要及时开展抗体监测和病原学监测,做好强化免疫和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并严格执行家畜28天检疫隔离期的要求,确保引种补栏安全。
4、堵塞免疫漏洞。做到“真苗、真打,剂量足,效果好”。要坚持“月月定时补针、巡回补针、补栏申报补针”的工作制度,查找免疫漏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秋防大面积普注基本结束后,要加强巡回检查,对漏免、填槽补栏的畜禽及时补免。
5、强化检疫监督。我局将整合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力量,开展动物饲养场、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规范化创建活动,力争动物防疫基础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动物防疫条件进一步改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要加强对饲养、屠
宰、经营、加工、运输、储藏动物及动物产品活动的监督管理,落实产地检疫,严格屠宰检疫,监控活禽批发市场。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拒不执行国家强制免疫政策、逃避或抗拒检疫,以及贩卖病死畜禽等行为要依法查处。
三、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职责
各站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关键环节,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认真落实防疫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免疫工作责任制、应急处置责任制、防疫监管责任制,构建动物防疫工作责任体系,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对因免疫不到位、疫情报告不及时,防控措施不力,造成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扩散蔓延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二是严格基层动物防疫员岗位目标考核。要健全基层动物防疫员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细化职责目标,制定考核细则,严格考核程序,突出强调免疫密度、抗体水平、标识加挂、免疫档案、防疫监管以及疫情巡查,保证疫病防控工作质量。
秋防集中免疫注射开针后,我局将同步开展督导检查,派出工作组深入防疫工作一线,加强督办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01*年9月21日
主题词:秋防疫病防控通知
郧县畜牧兽医局办公室201*年月日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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