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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国税局执法检查总结报告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12:09:34 | 移动端:201*年国税局执法检查总结报告

201*年国税局执法检查总结报告

导读:为了使税收执法检查工作质量得到保证,使执法检查工作走上规范化、日常化,我局将日常执法检查工作与税收征管质量考核相结合、日常工作考核相结合,使我市的执法检查工作始终贯穿于其他各项工作中。

一、明确目标、精心安排。

为了使税收执法检查工作质量得到保证,更好地对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提高我市税收执法水平,推进依法治税。年初各县局根据《*市国家税务局日常执法检查办法(试行)》,制定了日常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将一般纳税人税务管理、按帐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帐簿设置情况管理、重点的定期定额户管理、欠缴税款管理、特种发票、普通发票(特别是收购凭证)管理、税务稽查的实施、外勤岗位执法情况作为日常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并就此专门成立了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对日常执法检查的指导和督促,对日常执法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进行责任认定,实施过错责任追究。

二、认真检查,及时通报整改。

为了使税收执法检查工作质量得到保证,使执法检查工作走上规范化、日常化,我局将日常执法检查工作与税收征管质量考核相结合、日常工作考核相结合,使我市的执法检查工作始终贯穿于其他各项工作中。在检查考核中,统一制定检查方案,统一组织人员实施,检查结束后,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归类汇总,分析综合,将执法过错情况在市局局域网页上进行情况通报,对存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201*年度,全市各级国税机关通过进行日常执法检查,发现在税收执法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1、存在漏征漏管现象。既有办理税务登记未进行税种认定现象,又有未办理税务登记缴纳税款现象,有关税款定额不足;

2、特种发票开具不规范。开据发票和税票不能够相互注明号码;

3、使用有关税务文书、条款不规范,文书告知时限错误;4、个别管理分局存在执法不当现象,越权进行处罚;

5、有的分局行政处罚程序不符合征管法要求存在多种税务文书填写一份送达回证现象;

6.税种认定中将行业认定和税目认定错误。如将商业认定为其他行业;

7.执行税收政策理解错误。如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税收优惠问题、进行生产性加工纳税人起征点标准和适用税率问题。

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我们根据*市国税局《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责任追究。201*年全市国税系统共有44xxxx次受到责任追究,其中批评教育5xxxx次、限期改正13xxxx次、扣发奖金16xxxx次(1177xxxx)、作出书面检查3xxxx次、通报批评4xxxx次。

三、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

为了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和市局的《日常执法检查实施办法》,我们将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放在日常化上,对有令不行、执法不规范,出了问题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一是做好执法检查后的总结分析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找出存在问题的根源,是属于征管中的客观问题还是执法人员的主观思想意识问题,开展过错人员集中座谈,杜绝在今后工作中重犯同样的错误。二是根据过错责任情况通报,开展执法讨论,将日常执法工作提高到思想政治高度,以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来警醒自己,珍惜手中的权力、珍惜自己的家庭。三是总结执法检查工作经验,使执法检查做到与时俱进。随着执法责任制的不断推进,执法工作中较容易被发现的错误也越来越减少,这就要求我们检查人员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知识,适应征管改革的需要,适时发现问题解决新的问题。201*年以来,虽然我局税收执法工作在去年的基础上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但我们工作中还有不足,与*局的要求尚有差距,今后我局将在*局法规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组织开展日常税收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税收执法。

扩展阅读:国税执法检查专题汇报材料

市国家税务局执法检查工作汇报材料

尊敬的总局执法检查组各位领导:

今天,非常荣幸能够向总局执法检查组各位领导汇报工作,我代表市国税局感谢各位领导百忙中能够来我局检查指导和给予我们的倾心关怀表示衷心感谢!

下面,我分四个方面给各位领导做一简要汇报:一、市的情况介绍

近年来,市国民经济始终保持又好又快发展的势头。201*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实现元,同比增长13%,财政总收入突破元,增长20.1%,较“十五”期末接近翻两番。“十一五”期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412亿元,较“十五”期间翻了一番多,而且是前十个五年计划投资总额的2.3倍。经历了新世纪以来几年的快速发展,首府经济综合实力已经走进西部12个省会城市的前列,具备了与东部发达地区同台竞技的能力和水平,荣膺“全球经济增长20强城市”、“中国综合实力百强城市”,并提出了到201*年经济总量进入全国27个省会城市前10名的奋斗目标。

二、市国税局局情简介

成立于年,下设个科室,个社团组织,个直属机构,个旗县区国家税务局,个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全系统共有在职干部、职工1513人。专科以上学历占总数94%;35岁以下占24%,36岁

至46岁占53%,47岁以上占23%;全系统处级以上领导职务11人,科级领导职务199人,副调研员4人,正副主任科员224人。其中呼市国税局现设局领导9名。

201*年全市所管理的户数共计户。其中,单位纳税人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户),个体工商业户33071户。全年纳税额100---500万元以上的纳税户有户,500万元以上的纳税户有户,重点税源企业占我市税收收入已达到79.6%。

“十一五”期间,市国税局按照全区国税系统税收工作科学发展新思路,努力把握“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的重点,以调研、规范、创新为主线,税收收入大幅增长,依法治税深入推进,征管水平显著提升,纳税服务持续优化,税收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内部管理更加规范,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全市国税收入以年均22.5%、增幅逾10个亿的速度持续稳定快速增长,“十一五”时期比“十五”期间增收282.5亿元,增幅234.6%;201*年,全市累计组织各项税收收入115.28亿元,为201*年的2.2倍,首次突破100亿元,收入规模居全区第二位,实现了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今年自治区国税局下达我局税收收入目标是亿元,增长9.8%。

近年来全市国税系统共获得国家级荣誉2项自治区级荣誉12次,市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表彰19次,旗县级各类表彰160余次,连续五年被中共市市委、市政府评为实绩突出的班子。

三、市国税局税收执法情况

我市国税系统经过多年的税收行政执法规范,已初步形成了一整套相对完备的税收行政执法体系,依法治税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

加强领导,建立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组织保障体系。在全市国税系统成立各级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选拔政策法规、货物和劳务税、所得税、征管、收入核算、税务稽查、税源管理、税政等部门的业务骨干,充实执法督察队伍的力量,按照下查一级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形成了市局重点督察、基层局全面自查,上下联动、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执法督察的有效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把握重点,突出税收执法督察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近年来,全市各级国税机关针对日常税收执法中的薄弱环节和易出现问题的部分,围绕减免税政策执行、企业所得税管理、房地产和金融重点行业管理、发票管理、税务稽查、一般纳税人认定、进出口退税、消费税管理、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等内容,对政策执行是否到位、程序是否规范、实体是否合法实施了重点督察。市局对基层局重点督察面每年达到50%以上,基层局自查面达到100%。在自查、督导、整改等各个阶段的工作中,做到认真细致、准确无误、不留死角。实事求是地反映执法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政策处理所发现的问题,为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全面提升税收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水平奠定了有利的基础。

依托信息化平台,不断提高税收执法督察质效。近年来,我局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充分利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对税收执法行为的过程监控,进一步加强对执法过错行为的预警,有效降低执法风险统,加强了执法督察工作的人机结合,推进了执法督察的日常化、制度化。201*年,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疑点信息库上线运行,通过疑点信息库查找和生成执法疑点数据,采用市局和基层局人工实地核查的方法,对执法疑点进行自查自纠,加强了对执行实体法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大大提高了执法督察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加强责任追究,深入贯彻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我局以执法督察和考核评议为切入点,加强对执法督察结果的综合运用,将执法督察与执法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挂钩,制定实施了《市国税局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市国税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市国税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执法督察中发现的过错行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除给以经济和行政上的处罚外,涉及目标管理的相关指标还要按照目标管理扣分办法进行扣分,确保责任追究到位,整改落到实处。目前,全市国税系统已建立和健全了按照岗位督察、追究考评到岗的执法督察和责任制考核评价体

系,实现了制度、机构、岗位、人员、责任的有机结合,使税收执法督察力度不断增强。

四、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结合市税收征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系统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疏理,周密部署,在全市国税系统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尤其针对利用中介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和在信息技术运维和服务中增加纳税人不合理负担问题做出重点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认识。成立了市国家税务局利用中介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和市国家税务局在信息技术运维和服务中增加纳税人不合理负担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协调、明确任务要求、检查落实情况,以及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解决,形成了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具体抓,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认真履行职责,务求取得工作实效,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的工作局面。

同时,我局在全系统范围内认真组织学习专项治理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领会专项治理工作是税务系统结合工作实际推进反腐倡廉,加强自身建设,强化依法征税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纳人自觉遵从税法,依法纳税人的保证,也是优化纳税服务,促进征纳

和谐,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大举措。

(二)明确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确定工作重点。我局在认真调研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要切实解决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向纳税人强行指定中介机构、串通谋利等损害纳税人利益问题,加强对信息技术运维和服务的监管,努力解决在信息技术运维和服务中高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服务不到位、“搭车”推销机器设备等问题,避免给纳税人增加不合理负担,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确定专项治理重点内容为:检查税务机关是否向每一户新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纳税人提供《安装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有关事项告知书》,告示纳税人需要购买的专用设备、通用设备以及收取技术维护费的情况及依据;检查税务机关是否对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服务单位以各种名义向纳税人收取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费用(如:培训费、证书费和换证费等)情况;检查税务机关对服务单位向纳税人强行销售通用设备、违规收取费用或者未按规定提供技术服务等问题的,是否立刻通知服务单位纠正,服务单位拒绝纠正的,是否及时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在办税方式和中介机构的选择、信息技术的应用、办税软件的推广过程中,税务机关是否坚持以纳税人自愿选择原则为基本前提;在职税务干部是否在中介机构投资入股,兼职取酬;税务干部是否接受中介机构托请,

在涉税事务中为企业做假帐或假申报,并串通谋利;税务干部是否利用职务便利参与中介业务,指定税务代理。

(三)周密安排、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我局严格按照总局及自治区国税局要求和确定的工作任务及重点,分动员部署、自查摸底、重点督查和总结评估4个工作阶段,开展利用中介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和在信息技术运维和服务中增加纳税人不合理负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每个阶段都制定了详细的内容、开展步骤及完成时限。到目前为止,利用中介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专项治理自查摸底阶段工作于7月开始,目前仍在开展过程中,将于8月底完成;在信息技术运维和服务中增加纳税人不合理负担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摸底阶段工作已于7月底完成,并对自查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上报,目前已进入重点督查阶段工作。

(四)专项治理重点工作自查情况及问题。

确认技术服务单位情况。经自查核实,地区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工作,向纳税人告知有关事项情况。呼和浩特市共管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户,其中使用防伪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户。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严格按要求及时向每一户新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纳税人提供《安装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有关事项告知书》,告知了纳税人需要购买的专用设备、通用设备以及收取技术维护费的情况及依据。

(五)重点专项治理相关问题应对措施

一是加强对技术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定期由纳税人填写《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服务质量调查表》对技术服务单位做出评价。防伪税控技术服务单位不定期向市国税局和各基层局汇报当月或当期技术服务和工作情况。各级国税机关通过调查问卷、实地走访企业等措施不定期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了解服务单位技术服务等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服务单位通报责令改正。

二是加强对新认定防伪税控企业的培训安装的管理。对新认定的企业逐户下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通知书》和《安装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有关事项告知书》,同时告知纳税人应该缴纳的费用和可以自由选择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的购买渠道,避免因服务单位存在强行销售等行为致使企业合法利益受损。

三是积极服务单位沟通,加强技术服务工作。

我局通过调查分析,征集纳税人技术服务需求,积极与服务单位协调联系,要求服务单位为纳税人提供更为多化样,且方便可靠的技术服务。

四是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介机构鉴证的管理。随着纳税人纳税意识增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部分纳税人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选择了中介机构进行所得税鉴证,为此全市国税系统通过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完善监督机制等一系列方式,防止出现税务机

关和税务干部向纳税人税人强街指定中介机构,串通谋利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问题。严明税务人员廉政制度,规范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有效的防止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强行指定中介机构、串通谋利等损害纳税人利益问题的出现,为维护国家的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及正常有序开展涉税鉴证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是严格要求,防范推行机具开票工作中出现有损纳税人利益问题。201*年,我局全面开展推行机具开具发票工作,要求各基层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要提高认识,优化服务,切实增强维护纳税人权益的意识,不得因推行机具开票工作影响纳税人正常经营活动和消费者索取普通发票的合法需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在推行过程中收取费用,杜绝任何部门“搭车”推销机器设备,由纳税人自己选择是否参加培训和购买所需设备,避免给纳税人增加不合理负担。并不定期深入到基层局及纳税人中,征求、听取纳税人申请使用通用平推机打发票的意见和建议。截止目前,没有接到税务机关、税务人员推销机器设备的投诉。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于8月底按时完成中介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专项治理自查摸底阶段工作。并在总结自查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工作部署要求及进度,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做好核实检查工作,并进行督促检查,防止专项治理工作出现遗漏,

并针对自查阶段反映出的问题逐一进行核实,确保自查检查情况及问题准确、真实、可靠,从而维护纳税人利益,并制定出更为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同时,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我局将建立起长效监督机制,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并切实解决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向纳税人强行指定中介机构、串通谋利等损害纳税人利益问题,加强对信息技术运维和服务的监管,解决在信息技术运维和服务中高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服务不到位、“搭车”推销机器设备等问题,避免给纳税人增加不合理负担,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汇报请各位领导指正。再次感谢总局执法检查组莅临我局给予亲切关怀和悉心指导,我们将在总局的鞭策和信任下,在自治区国税局的直接领导下,继续努力,团结务实,创新发展,取得更加突出的工作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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