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执法检查汇报材料
税收执法检查汇报材料
检查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麦积区地税局,热烈欢迎各位领导莅临我局检查指导工作!先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现有在岗干部职工116人,下设4个管理分局和6个税务所,机关内设6个科室和3个直属单位。
目前,我局管辖4274户纳税人,其中企业1230户,个体工商户3044户。201*年1-6月各项收入累计入库24977万元,占全年计划的52.4%,同比增收6131万元,增长32.53%。
近年来,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践聚财为国、收税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以构建和谐地税为主题,以规范税收管理为主线,创造性地开展地税工作,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税收执法工作情况
一直以来,我们始终把依法治税作为地税工作的灵魂,坚持依法征收,强化执法监督,优化纳税服务,不断规范税收执法,促进了税收与经济的良性发展。(一)坚持依法治税,树立科学的税收法治观。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依法治税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税收环境,尽最大努力支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服务于党和政府改善民生的中心工作。
一是加强税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切实增强法制意识,严格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独立行使执税收法权,树立执法权威。一方面注重涉税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把关,坚决杜绝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文件出台;另一方面加强与政府、企业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争取党委、政府对地税征管执法的重视和支持;同时,大力开展税收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税法,不断提高纳税人的自觉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
二是严格依法征税,提升收入质量。我们牢牢把握收入任务这个中心,坚持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深入贯彻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严格收入纪律,坚持四个不准,即:不准预借预缴、不准串换级次、不准贷款集资缴税、不准转移税款。同时加大清理欠税力度,制订清欠计划,建立清欠责任制,责任到人,落实到户,通过实施以票控税、加强税银协作、加收滞纳金和对欠税进行公告等办法,清缴陈欠,控制新欠。近年来依法公告欠税?次?户,年度清缴欠税?万多元。
三是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牢固树立不落实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观念,在税源紧、任务压力大的情况下,仍不折不扣地落实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下岗再就业,促进民生改善。201*-201*年共为135户企业,292户个体户减免税款13031万元。
四是规范税务行政许可、审批,坚持依法行政。一是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大力宣传、学习《行政许可法》,严格按照《省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和上级有关税务行政许可文件的要求,遵循许可项目和程序正确办理各项税务行政许可,严格税务行政许可用章登记管理。二是认真落实两个减负,积极依托信息化手段大力精简行政审批,切实提高税务行政效能,着力在简政放权、减负增效上下功夫,进一步整合办税厅窗口职责,进一步压缩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强化审批责任,实现审批流程的再造,依托信息化手段,变审批前的层层审查,为审批后的监督稽核,切实减轻基层和纳税人不必要的负担。
(二)坚持阳光办税,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积极探索税收管理规律,全面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使行政执法权的运行始终处于公开、透明的良性运作之中。一是强化税源分析。健全税源管理统计分析制度,深入开展税源分析调查,着重分析各税种收入与相关经济指标的关系,定期采集和分析税源管理数据,按照行业、重点企业、税种等对所辖税源实施结构分析监控,全面掌握重点税源现状,准确判断税收收入形势,及时发现执法中的问题,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二是加强税源管理。严格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定期巡查、定期核对、定期传递制度、定期公告制度,强化新开业户、未达起征点管理和停歇业管理。
三是不断深化纳税评估。按照一窗式管理规程的要求,对纳税申报真实性做进一步审核评估,采取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同时建立岗责、反馈、督查、考核四项机制,实行税收管理员和专职评估人员两级纳税评估制度,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全面系统的纳税评估。
四是积极探索普通发票管理办法。全面推广使用有奖发票,对普通发票存根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充分发挥以票控税的作用。
(三)坚持规范创新,健全科学严密的监督机制。根据规范执法的标准,全面、科学确定考核指标。制定严密、高效的监督考核办法。同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督效率,保障监督考核的客观性、全面性和公正性。一是创新网络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利用综合征管软件、公文处理、FTP三个系统,探索并实施了执法监督网络运行体系。二是创新监督载体,实施跟踪问效。在严格内部考核监督的基础上,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广泛接受外部监督,提高税收执法的透明度。我们着重检查地税干部在税收执法各个环节中,有无违反规定,或执法不到位的现象。今年我们还组成暗访组,深入纳税人中,查访地税干部的执法和服务情况,促进地税干部廉洁和高效执法。
(四)坚持执法考评,大力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一是积极落实行政执法(管理)责任制。细化执法岗位,明确工作要求,严格评议考核,实行每季一考核,并以多种形式,广泛征收纳税人和社会的意见,对执法过错行为认真落实责任追究,明确责任划分标准,明确追究范围。二是积极探索创新税收内部执法检查规范化管理。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总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55项执法检查内容分别制订了具体的检查口径及标准,并明确检查方法。三是通过培训和考试,不断提高广大地税干部的法制意识、程序意识、质量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系统内初步形成了执法讲依据、工作依程序、办事论责任的良好风气,有效地促进了整个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执法更为严谨规范。
(五)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税收执法队伍建设。我们按照注重综合素质、提升执法能力、创新培训方式、实施全员培训的要求,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的培训工作格局。全体干部的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税收执法工作得到了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充分肯定。
总的来说,我局近年来的税收执法工作在市局的高度重视和区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和新时期税收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为此,真诚欢迎检查组的各位领导为我们指出不足。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完善措施,再加力度,不断开创我局依法治税工作的崭新局面,为推动地税事业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扩展阅读:国税执法检查专题汇报材料
市国家税务局执法检查工作汇报材料
尊敬的总局执法检查组各位领导:
今天,非常荣幸能够向总局执法检查组各位领导汇报工作,我代表市国税局感谢各位领导百忙中能够来我局检查指导和给予我们的倾心关怀表示衷心感谢!
下面,我分四个方面给各位领导做一简要汇报:一、市的情况介绍
近年来,市国民经济始终保持又好又快发展的势头。201*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实现元,同比增长13%,财政总收入突破元,增长20.1%,较“十五”期末接近翻两番。“十一五”期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412亿元,较“十五”期间翻了一番多,而且是前十个五年计划投资总额的2.3倍。经历了新世纪以来几年的快速发展,首府经济综合实力已经走进西部12个省会城市的前列,具备了与东部发达地区同台竞技的能力和水平,荣膺“全球经济增长20强城市”、“中国综合实力百强城市”,并提出了到201*年经济总量进入全国27个省会城市前10名的奋斗目标。
二、市国税局局情简介
成立于年,下设个科室,个社团组织,个直属机构,个旗县区国家税务局,个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全系统共有在职干部、职工1513人。专科以上学历占总数94%;35岁以下占24%,36岁
至46岁占53%,47岁以上占23%;全系统处级以上领导职务11人,科级领导职务199人,副调研员4人,正副主任科员224人。其中呼市国税局现设局领导9名。
201*年全市所管理的户数共计户。其中,单位纳税人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户),个体工商业户33071户。全年纳税额100---500万元以上的纳税户有户,500万元以上的纳税户有户,重点税源企业占我市税收收入已达到79.6%。
“十一五”期间,市国税局按照全区国税系统税收工作科学发展新思路,努力把握“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的重点,以调研、规范、创新为主线,税收收入大幅增长,依法治税深入推进,征管水平显著提升,纳税服务持续优化,税收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内部管理更加规范,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全市国税收入以年均22.5%、增幅逾10个亿的速度持续稳定快速增长,“十一五”时期比“十五”期间增收282.5亿元,增幅234.6%;201*年,全市累计组织各项税收收入115.28亿元,为201*年的2.2倍,首次突破100亿元,收入规模居全区第二位,实现了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今年自治区国税局下达我局税收收入目标是亿元,增长9.8%。
近年来全市国税系统共获得国家级荣誉2项自治区级荣誉12次,市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表彰19次,旗县级各类表彰160余次,连续五年被中共市市委、市政府评为实绩突出的班子。
三、市国税局税收执法情况
我市国税系统经过多年的税收行政执法规范,已初步形成了一整套相对完备的税收行政执法体系,依法治税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
加强领导,建立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组织保障体系。在全市国税系统成立各级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选拔政策法规、货物和劳务税、所得税、征管、收入核算、税务稽查、税源管理、税政等部门的业务骨干,充实执法督察队伍的力量,按照下查一级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形成了市局重点督察、基层局全面自查,上下联动、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执法督察的有效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把握重点,突出税收执法督察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近年来,全市各级国税机关针对日常税收执法中的薄弱环节和易出现问题的部分,围绕减免税政策执行、企业所得税管理、房地产和金融重点行业管理、发票管理、税务稽查、一般纳税人认定、进出口退税、消费税管理、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等内容,对政策执行是否到位、程序是否规范、实体是否合法实施了重点督察。市局对基层局重点督察面每年达到50%以上,基层局自查面达到100%。在自查、督导、整改等各个阶段的工作中,做到认真细致、准确无误、不留死角。实事求是地反映执法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政策处理所发现的问题,为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全面提升税收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水平奠定了有利的基础。
依托信息化平台,不断提高税收执法督察质效。近年来,我局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充分利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对税收执法行为的过程监控,进一步加强对执法过错行为的预警,有效降低执法风险统,加强了执法督察工作的人机结合,推进了执法督察的日常化、制度化。201*年,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疑点信息库上线运行,通过疑点信息库查找和生成执法疑点数据,采用市局和基层局人工实地核查的方法,对执法疑点进行自查自纠,加强了对执行实体法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大大提高了执法督察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加强责任追究,深入贯彻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我局以执法督察和考核评议为切入点,加强对执法督察结果的综合运用,将执法督察与执法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挂钩,制定实施了《市国税局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市国税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市国税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执法督察中发现的过错行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除给以经济和行政上的处罚外,涉及目标管理的相关指标还要按照目标管理扣分办法进行扣分,确保责任追究到位,整改落到实处。目前,全市国税系统已建立和健全了按照岗位督察、追究考评到岗的执法督察和责任制考核评价体
系,实现了制度、机构、岗位、人员、责任的有机结合,使税收执法督察力度不断增强。
四、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结合市税收征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系统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疏理,周密部署,在全市国税系统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尤其针对利用中介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和在信息技术运维和服务中增加纳税人不合理负担问题做出重点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认识。成立了市国家税务局利用中介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和市国家税务局在信息技术运维和服务中增加纳税人不合理负担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协调、明确任务要求、检查落实情况,以及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解决,形成了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具体抓,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认真履行职责,务求取得工作实效,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的工作局面。
同时,我局在全系统范围内认真组织学习专项治理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领会专项治理工作是税务系统结合工作实际推进反腐倡廉,加强自身建设,强化依法征税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纳人自觉遵从税法,依法纳税人的保证,也是优化纳税服务,促进征纳
和谐,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大举措。
(二)明确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确定工作重点。我局在认真调研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要切实解决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向纳税人强行指定中介机构、串通谋利等损害纳税人利益问题,加强对信息技术运维和服务的监管,努力解决在信息技术运维和服务中高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服务不到位、“搭车”推销机器设备等问题,避免给纳税人增加不合理负担,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确定专项治理重点内容为:检查税务机关是否向每一户新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纳税人提供《安装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有关事项告知书》,告示纳税人需要购买的专用设备、通用设备以及收取技术维护费的情况及依据;检查税务机关是否对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服务单位以各种名义向纳税人收取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费用(如:培训费、证书费和换证费等)情况;检查税务机关对服务单位向纳税人强行销售通用设备、违规收取费用或者未按规定提供技术服务等问题的,是否立刻通知服务单位纠正,服务单位拒绝纠正的,是否及时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在办税方式和中介机构的选择、信息技术的应用、办税软件的推广过程中,税务机关是否坚持以纳税人自愿选择原则为基本前提;在职税务干部是否在中介机构投资入股,兼职取酬;税务干部是否接受中介机构托请,
在涉税事务中为企业做假帐或假申报,并串通谋利;税务干部是否利用职务便利参与中介业务,指定税务代理。
(三)周密安排、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我局严格按照总局及自治区国税局要求和确定的工作任务及重点,分动员部署、自查摸底、重点督查和总结评估4个工作阶段,开展利用中介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和在信息技术运维和服务中增加纳税人不合理负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每个阶段都制定了详细的内容、开展步骤及完成时限。到目前为止,利用中介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专项治理自查摸底阶段工作于7月开始,目前仍在开展过程中,将于8月底完成;在信息技术运维和服务中增加纳税人不合理负担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摸底阶段工作已于7月底完成,并对自查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上报,目前已进入重点督查阶段工作。
(四)专项治理重点工作自查情况及问题。
确认技术服务单位情况。经自查核实,地区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工作,向纳税人告知有关事项情况。呼和浩特市共管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户,其中使用防伪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户。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严格按要求及时向每一户新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纳税人提供《安装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有关事项告知书》,告知了纳税人需要购买的专用设备、通用设备以及收取技术维护费的情况及依据。
(五)重点专项治理相关问题应对措施
一是加强对技术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定期由纳税人填写《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服务质量调查表》对技术服务单位做出评价。防伪税控技术服务单位不定期向市国税局和各基层局汇报当月或当期技术服务和工作情况。各级国税机关通过调查问卷、实地走访企业等措施不定期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了解服务单位技术服务等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服务单位通报责令改正。
二是加强对新认定防伪税控企业的培训安装的管理。对新认定的企业逐户下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通知书》和《安装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有关事项告知书》,同时告知纳税人应该缴纳的费用和可以自由选择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的购买渠道,避免因服务单位存在强行销售等行为致使企业合法利益受损。
三是积极服务单位沟通,加强技术服务工作。
我局通过调查分析,征集纳税人技术服务需求,积极与服务单位协调联系,要求服务单位为纳税人提供更为多化样,且方便可靠的技术服务。
四是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介机构鉴证的管理。随着纳税人纳税意识增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部分纳税人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选择了中介机构进行所得税鉴证,为此全市国税系统通过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完善监督机制等一系列方式,防止出现税务机
关和税务干部向纳税人税人强街指定中介机构,串通谋利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问题。严明税务人员廉政制度,规范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有效的防止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强行指定中介机构、串通谋利等损害纳税人利益问题的出现,为维护国家的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及正常有序开展涉税鉴证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是严格要求,防范推行机具开票工作中出现有损纳税人利益问题。201*年,我局全面开展推行机具开具发票工作,要求各基层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要提高认识,优化服务,切实增强维护纳税人权益的意识,不得因推行机具开票工作影响纳税人正常经营活动和消费者索取普通发票的合法需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在推行过程中收取费用,杜绝任何部门“搭车”推销机器设备,由纳税人自己选择是否参加培训和购买所需设备,避免给纳税人增加不合理负担。并不定期深入到基层局及纳税人中,征求、听取纳税人申请使用通用平推机打发票的意见和建议。截止目前,没有接到税务机关、税务人员推销机器设备的投诉。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于8月底按时完成中介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专项治理自查摸底阶段工作。并在总结自查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工作部署要求及进度,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做好核实检查工作,并进行督促检查,防止专项治理工作出现遗漏,
并针对自查阶段反映出的问题逐一进行核实,确保自查检查情况及问题准确、真实、可靠,从而维护纳税人利益,并制定出更为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同时,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我局将建立起长效监督机制,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并切实解决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向纳税人强行指定中介机构、串通谋利等损害纳税人利益问题,加强对信息技术运维和服务的监管,解决在信息技术运维和服务中高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服务不到位、“搭车”推销机器设备等问题,避免给纳税人增加不合理负担,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汇报请各位领导指正。再次感谢总局执法检查组莅临我局给予亲切关怀和悉心指导,我们将在总局的鞭策和信任下,在自治区国税局的直接领导下,继续努力,团结务实,创新发展,取得更加突出的工作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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