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局召开全市电梯维保专项整治会议
长治市局召开全市电梯维保专项整治会议
发布时间:201*-12-14来源:点击率:69
为进一步落实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全市电梯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近日,长治市局召开全市电梯维保专项整治会议。全市各电梯使用维保单位以及市局特监科、特检所共4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与电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电梯使用须知,宣布了电梯维保工作制度,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提出四点强化监管要求:一是条件要从严。各电梯安装和维保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取得资质并开展相应工作;二是标准要从高。要切实提高电梯使用维保工作标准,严把质量关。三是处理要从重。对不认真遵守国家规定的电梯安装、维保单位,要按照规定予以重处;问题严重的,要上报省局建议吊销相关资质。四是报告要从快。各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要建立和执行事故报告制度,设置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保持联络畅通,有情况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近年来,随着长治市经济的迅速发展,电梯数量与日俱增,但仍存在部分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电梯维保质量较差等问题。根据要求,市局决定从12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电梯使用维保环节专项整治行动,旨在通过整治,进一步促进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电梯维保施工质量,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扩展阅读:关于印发《xx市电梯维保单位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xx市电梯维保单位专项整治
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局,xx特检院,各电梯维保单位:
现将《xx市电梯维保单位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请认真贯彻执行。
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抄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201*年4月10日印发
xx市电梯维保单位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电梯维保单位的安全管理,落实其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或故障的发生,规范电梯维保市场秩序,加强电梯维保工作质量,建立电梯维保的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省局关于开展电梯使用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督促《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的实施,提升电梯维保质量,保障我市电梯安全运行,确保我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
我市范围内取得相应许可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三、整治内容
(一)对电梯维保单位专项整治内容
1、是否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等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资源条件(场地、人员、设备)是否持续满足许可条件;质量保证体系是否正常运行,运行记录是否齐全。
2、电梯维保人员是否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维保人员是否与维保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是否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周期、规定的项目和安全质量要求开展维保;是否存在转包、分包等违规行为;与电梯使用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是否规范、是否在有效期内。4、是否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和项目开展定期检验前的自行检查。
5、是否制定应急救援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是否设立24小时电梯维保值班电话并张贴(悬挂)在电梯显著位置,保证接到电梯故障电话后是否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保人员是否及时赶到现场实施救援(市区内不得超过半小时,其他地区不超过1小时)。
6、是否督促使用管理单位依法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手续和及时申报定期检验;是否协助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是否与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在维保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是否及时告知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的,是否及时向当地质监局报告。
(二)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各监察机构、检验机构、维保单位采用走进社区发放宣传材料、播放宣传片、现场咨询、受理投诉等方式,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宣传电梯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电梯安全使用、应急救援知识,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安全乘梯和自我保护意识,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对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质量的监督。
四、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4月-5月15日)。制定印发电梯维保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各县(区)局结合本地实际,成立工作小组,明确目标,强化措施,拟定工作计划。要把该方案的具体内容告知电梯维保单位,使其了解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和意义,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6日-6月30日)。各电梯维保单位按照《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对照检查,落实维保责任,规范维保工作,完善维保服务点建设,形成自查自纠报告,一式两份于6月30日前报县(区)质监局和市局特监科。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尽快整改完善。
(三)监督检查阶段(7月1日至8月15日)。各县(区)局根据部门工作计划,对辖区内电梯维保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明确检查程序、项目、内容,落实检查人员及责任,确保检查效果。要根据专项整治内容逐项对生产企业进行现场全面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发现违法行为要进行严厉查处。
(四)验收总结阶段(8月16月-8月31日)。各县(区)局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维保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于8月16日前报局市局特监科,接受市局的抽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局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工作,要把专项整治与《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的贯彻落实及现场执法紧密结合起来,周密布置,严格要求,确保整治到位。
(二)全面自查,狠抓落实。各电梯维保单位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对本单位资源条件保持情况、质保体系运行管理情况,以及现场维保质量和电话值班情况、应急救援反应能力等方面进行自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三)严格执法,务求实效。要严厉打击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通过专项整治彻底整顿电梯维保市场,规范电梯维保、使用行为。
附件1:维保单位电梯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完成情况表附件2:电梯维保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表附件3:电梯维保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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