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劳务中介行业专项检查总结
xx市劳务中介行业专项
检查工作总结
根椐省局201*年专项检查安排,我局对劳务中介行业的专项检查及时进行了布置,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组织好该项检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制订实施方案的同时,落实能力强的人员队伍开展检查,争取把问题查深查透,确保检查效率和质量。
一、检查重点:
主要对该行业中近两年来开具劳务专用发票数量大、金额高而且整体税负低的企业列入今年的专项检查的对象,在检查中注重对累计开票金额大以及单份发票金额大的业务进行重点检查,核实其业务的真实性、资金流等,检查是否存在虚假劳务中介活动开具发票的行为。对开具发票的行为有疑问的应对受票企业进行延伸检查。
二、检查情况:
我局对劳务中介企业进行的专项检查。一共选案15户企业进行检查,查补税款52.66万元,罚款26.33万元。对劳务中介企业纳税遵从度和税收管理水平的提高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从检查情况来看,劳务中介企业的纳税遵从度和我们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还有一定的提高空间。
三、发现的问题:1、企业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普遍不高,大部分企业无专职的财务会计。
由于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大部分劳务中介企业均没有自己专职的财务会计,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普遍不尽人意。不能为企业有效地规避纳税风险和严格地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收法律、法规。
2、未按规定为劳务人员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但对这部分劳务人员发放的工资在计算营业税时仍进行了扣除,按差额申报缴纳营业税。
3、存在与劳务公司签定合同的劳务人员名单与实际发放工资人员名单不一致的现象。
4、对其超出个人所得税计算标准的人员工资未及时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5、开具发票不规范。收取劳务人员费用开具收据现象仍存在。
四、征管建议:
1、管理员加强申报审核,规范用票管理。利用每年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进行年审,对不符合自开票的纳税人一律取消。
2加强社会综合治税。应定期和劳动局、社保、工商局、外经局等单位取得联系,定期进行核对相关资料,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3、在规范税收执法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的同时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还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
4、规范用票管理。每年应对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进行年审,对不符合自开票的纳税人一律取消。
xx市稽查局201*年10月9日
扩展阅读:(百度)201*年第二次中介机构检查总结
长效监管规范市场
关于对部分中介机构进行专项检查情况的总结
为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中介服务水平和质量,推进中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机场,市行政服务中心会同工商局、物价局、地税局、住建局、国土局等相关部门,对我市房地产评估、外地监理公司XX分公司(项目部),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检查的对象和内容
这次专项检查的对象为我市房地产评估机构、土地评估机构和外地监理机构XX分公司(项目部)三个行业的13家中介服务机构。按照《XX市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坛政发201*23号)的要求、对各中介机构的资质情况、执业人员的资格情况、证照是否齐全、收费情况、财税管理情况和执业记录六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检查。
二、检查的总体情况
总体来看,本市各中介机构、外地监理公司XX分公司基本能够配合本次检查工作,主动汇报本机构的经营情况,并对照专项检查6个方面的内容积极提供相应台账资料。大部分社会中介机构具有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工商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资质(资信)等证齐全,财务人事管理制度、执业保证制度和业务档案管理等制度完善,基本上能够依据行业上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本
行业的中介服务活动。但外地监理公司XX项目部因其性质的特殊性,普遍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迎检准备也不充分,未能按要求提供所需的一系列迎检材料,致使本次对外地监理机构项目部的检查未能按要求进行。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部分中介机构在从事经营活动过程中,存在公示不规范、收费不规范等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有公示不规范现象。根据规定,中介服务机构应当遵循公开、诚实守信、自愿委托和服务有偿的原则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必须在服务场所或收费地点的醒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项目、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政策依据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委托人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检查中发现,房地产评估中介机构因去年已实施信用等级评价的原因,大部分均按要求将服务内容、服务项目、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政策依据和监督电话进行公示,除个别中介公司公示的收费标准不准确。但外地监理公司XX分公司(项目部)普遍没有按要求公示各项制度和收费依据。
2、有收费不规范现象。按照规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实施收费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取费。检查中发现,房地产评估中介机构收费基本还是比较规范,但有个别中介公司收费不规范,明显高于或低于国家收费标准。外地监理公司XX分公司有个别公司未按要求在业务合同具体注明收费的费率、金
额。另外,外地监理公司XX项目部因迎检资料不全,未能检查到取费情况。
3、有超范围经营现象。按照规定,中介服务机构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前审批许可手续,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检查中发现,房地产评估机构中有部分公司在工商注册经营范围内没有房产评估业务,而在其实际经营收入却有房产评估收费项目,明显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
4、有财务不规范现象。按照规定,中介机构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制定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记账真实,不能有不记、漏记或少记等现象,禁止存在做假账逃税漏税等问题。检查中发现,大部分中介机构为节省成本,均采用的都是兼职会计,普遍存在财务不规范的现象,如建帐不全、缺少人员工资发表、社保缴费凭证等等;部分房地产评估机构人员工资发放、社保人员缴纳、实际考勤人员人数不符,有多发工资虚列支出嫌疑;社保费参保比例参差不齐。
5、有资质人员不符现象。按照规定,经培训考核领取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资格证书规定的范围从事业务活动。检查中发现,房地产评估中介机构在扩大经营范围的同时又要降低经营成本,多数采用挂靠外地中介机构,聘用外地估价师兼职的模式,很难保证评估师每次评估时如实到达评估现场,影响了评估报告的可信度。还有个别公司缺少资质人员的社会养老
保险记录、个别公司资质挂靠人员却在别的公司上班,明显存在资质人员未到位、挂靠现象。外地监理公司XX分公司个别公司资质人员已经离岗,公司却仍保留其资质证书,存在人证不符现象。另外,外地监理公司XX项目部因迎检不充分,未能提供所有注册人员的资质证书。
6、有业务不规范现象。按照规定,中介机构要健全内部管理结构,提高管理的科学化,建立执业质量审核制度,不断提高中介机构的业务质量和水平。检查中发现,房地产评估中介机构业务质量问题有:一是部分公司不按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报送业务清单,未能如实反映业务情况;二是普遍存在业务档案不规范现象,有未按要求存纸质档案、业务档案不齐全、存档报告不签字、不盖章、没有现场踏勘记录,明显流于形式,未能起到应有的归档管理作用;三是部分公司业务报告质量不高,存在显而易见的问题却未能改正,业务报告能力有待加强。外地监理公司XX分公司个别公司现场监理资料不齐全,缺少对项目部的检查记录,不能如实反映现场监理职能履行情况。另外,外地监理公司XX项目部也有现场监理资料不齐、资料不规范现象,如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未签署具体意见。
四、下一步措施
检查结束后,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市中介办已以书面形式发函至存在问题的中介机构,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并再次接受中介办复查。对严重违反价格政策法规、进行价格欺
诈,缺乏行业信誉的中介企业,将由各主管部门根据管理权限,作出严肃处理,进一步采取措施保证中介机构专项治理活动的进度和质量。
1、强化机构和执业人员的资质审查和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各行业资质从业人员责、权、利,通过对各中介机构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或通过到劳动主管部门对各中介机构社保交费人员的核查,检查发现有挂靠行为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发现出让资质证书、上岗证书的行为,对挂靠双方进行扣分处理记入信用档案,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取消资质人员的资质,并进行社会公示,通过媒体监督、制约中介机构的挂靠行为。
2、强化制度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行业“黑名单”公示制度,对违规执业、不诚信执业及其他不良行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范围,记入其信用档案,并及时向社会曝光。对列入黑名单的机构,督促其在两个月内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准予再执业;对屡教不改的机构,建议撤销其注册执业资格。通过建立健全中介机构信用等级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管理,推进行业诚信建设,树立诚信经营理念,遏制中介行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3、加大执业检查和惩处违规违法行为。进一步扩大业务报告抽查评议的范围,加大抽查力度,对那些不遵守技术规范、粗制滥造、迎合客户不合理要求、严重背离客观水平的报告以及虚假评估、违规评估等行为要予以严肃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向社会
公开披露曝光;对抽查不合格的业务报告,要求中介机构加以整改,并督促中介机构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报告质量,屡次抽查报告不合格者,责成中介机构资质人员停业整改,进行专业技术学习或参加由协会组织的相关技术培训班学习,整改合格的准予恢复执业。
4、继续加大对中介取费的管理力度。各中介企业要提高行业自律意识,自觉执行行业取费的有关规定,加大对企业取费行为的检查、抽查力度,对不执行行业取费标准、签订阴阳合同、备案弄虚作假等行为,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行业自律公约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记入中介机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
5、加大对外地中介机构备案管理。进一步加大对外地中介机构的备案管理,外地中价机构进入本地市场,在到各主管部门备案的同时必须到市中介办共同备案,方便市中介办和各主管部门共同管理。外地中介机构参加本市信用等级评价时间以共同备案时间为准,如外地中介机构进入当地市场,未按要求进行共同备案,一律不得进入政府投资、国有资产投入、高端项目运作和竞争。
6、强化中介机构公开招标代理。针对中介代理服务机构过于依赖委托方的现状,建议市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出台政府投资、国有资产投入、高端项目中介代理招投标制度,要求凡政府投资、国有资产投入、高端项目的代理中介机构,不再由项目实施主体自行选择中介机构,而是通过公开招投标竞选。这样既可以杜绝
过低收取中介服务费的恶性竞争,为规范中介机构行为创造条件;也可以避免中介代理人员受制业主,为提高服务质量创造条件。另外,建议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项目也纳入中介代理招投标管理,因房地产项目虽属开发公司的自主开发行为,但所开发的商品房却是出售给群众,质量如不能得到保证将会给社会带来一个很大的不稳定因素,建议将其也纳入中介代理公开招投标管理。
7、实行外地中介机构信用评价一体化。目前,外地中介机构易地经营比较频繁,而各地中介机构网络平台并未统一,难以了解外地中介机构易地经营管理情况,导致外地中介机构进入当地市场服务质量的不稳定性。因此建议,外地中介机构进入当地市场一年内不得参加本市信用等级评价(进入时间以备案时间为准),一年期满后方可申请本市中介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在其申请信用评价后,市中介办会同各主管部门根据其一年内的经营管理情况,依据各行业信用评价细则如实实施等级评价。在外地中介机构未满足行业信用等级评价条件期间,一律不得进入政府投资、国有投资、高端项目运作和竞争,实现当地、外地中介机构一体化规范管理。
8、继续完善中介机构信用等级工作。下半年,将对201*年已经实施信用等级评价的土地、房产、环保中介机构重新进行信件等级评定,有效形成信用等级评价长效机制。另外,还将对会计代帐、税务代理、工程监理、工程招投标、工程造价咨询等行业依据刚出台的评价细则实施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进一步扩大中
介机构的信用评价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我市中介机构健康有序发展,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助推经济跨越发展。
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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