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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粮油质量与食品安全工作意见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12:11:39 | 移动端:全市粮油质量与食品安全工作意见

全市粮油质量与食品安全工作意见

*粮质监〔201*〕2号

关于印发《**市粮食局201*年粮油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粮食局、市区有关单位:

201*年是“十二五”的重要之年,全市粮油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粮食安全”为中心,更新质量理念,改进监管手段,通过严格规范管理和又快又准监测,全面提升我市粮油质量安全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全市粮食经济工作又快又好的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现将《**市粮食局201*年粮油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市粮食局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印发质量安全意见通知

抄报:省粮食局、省粮油质监所、市食安委办公室。**市粮食局办公室二○一一年一月十日印发

共印18份

201*年粮油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意见

201*年是“十二五”的重要之年,全市粮油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为此,我们根据国家、省、市粮油质量与食品安全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201*年全市粮油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粮油质量与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依法管粮、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以质量安全为目标,以收储环节为重点,以宣贯《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监管办法》为契机,形成具有**特色的粮食质量与食品安全监测监管体系,不断提升全市粮食质量安全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全市粮食经济工作又快又好的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1*年全市粮油质量与食品安全工作的基本目标是:1、全市原粮卫生监测覆盖面达90%以上;2、全市优质品种品质测报面达100%;3、地方储备粮质量合格率达100%;4、全市放心粮油检查面达100%;5、无食品安全重特大事故。三、工作举措

1、抓教育,强化全员粮油质量意识

首先,我们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质量第一”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全员质量法律意识。“百姓吃粮无小事,质量安全大如天”,加强粮油质量工作十分紧迫、十分必要,我们要不断增强做好粮油质量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从而抓住粮油质量振兴的有利时机,进一步提高

我市的粮油质量安全水平。其次,我们要加快粮油收储企业质量诚信、质量自律、质量承诺、质量验证、质量溯源等制度和体系建设工作。通过宣传教育、示范引路、指导监督、褒奖先进、惩戒失信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粮食质量安全意识,营造粮食安全环境。

2、抓组织,强化粮油监管队伍建设

为加强对全市粮油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市粮食局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全市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市局质量监管中心设办公室和信息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对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市局已列入年度粮食经济工作考核指标,并实行粮食质量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各县(市、区)也要切实强化对粮油质量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专(兼)职质量管理职能部门,加强粮油质量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强化粮油质量监管力量,确保各地粮油质量监管工作扎实推进。

3、抓投入,强化粮油质检体系建设

粮油质量检测工作是粮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各县(市)要千方百计积极筹集资金,加大对粮油质检机构建设的投入力度,要积极努力创建较为完善的粮油质量检验室,能承担本地常规的粮油物理指标、储存品质指标、黄曲酶毒素B1及磷化氢残留污染指标的检测。市级粮油实验室要结合搬迁扩建的契机,持续改进提升实验室管理体系,并积极努力申报国家实验室认可;同时要积极帮助指导县级检测机构开展省级计量认证工作,取得检测资质,依法承担相应的质量监测监管职责。争取“十二五”期末,全市实现“机构成网络,监测全履盖,监管无盲区”。

4、抓培训,全面提升人员业务素质

我们要建立有效的质量监管粮油检测技术层级培训机制。根据当前粮油质量安全标准、检测方法的发展和变化,市局质监中心适时加强对各市(县、区)及骨干企业检验人员的业务培训,并指导市(县、区)局对一线企业检验人员的专项业务培训。计划今年上半年全市组织一期质量法规质量技术专题业务培训;今年下半年全市组织一次学先进典型参观学习交流活动;今年夏收及秋收前全市各组织一次统一质检目光活动。同时组织市级粮油实验室与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与省局质检所进行农药残留及重金属污染检测项目技术比对,持续改进提升全市粮油卫生监测水平。

5、抓源头,确保全市原粮卫生达标

做好原粮卫生监测工作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责,也是粮油食品安全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201*年各县(市)要完成2次以上库存小麦、稻谷、玉米三大原粮品种的熏蒸剂(磷化氢)残留检测;完成2次以上收购入库原粮农药(敌敌畏、马拉硫磷、毒死碑、甲胺磷等)残留量检测;完成2次以上小麦、稻谷、玉米三大原粮真菌毒素检测。同时圆满完成国家局、省局下达的原粮卫生监测任务。市局将对原粮卫生监测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6、抓重点,确保全市储粮质量合格

加强政策性粮油质量监管是粮食质量安全工作的重点。市局质监中心负责全市军供粮油和**市本级储备粮油的质量抽样监测,各县(市、区)局负责县级储备粮油质量检验把关。各市、县粮油质检机构要根据市、县粮食局下达的本年度储备粮轮换入库计划,制定政府指令性检验任务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一方面保质保量及时完成储备粮

入库重量检测任务;另一方面要在每年3月底和9月底对所有库存的储备粮油进行储存品质鉴定,若出现“不宜存”指标的粮油应督促及时轮换。对于正常保管期内出库粮油,要按照我市统一格式的检测报告,由经营单位自检合格方能出库;对于保管3年以小麦,2年以上稻谷、玉米、大豆、四级食油等超期保管粮油的出库,要由经营单位送有资质的质检机构鉴定合格后方能出库。

7、抓服务,确保全市品质测报准确

做好粮油收获品质测报工作特别是对夏收小麦主导品种、秋收粳稻主导品种的监测分析,引导农户科学合理安排种植品种以取得较好市场经济效益是粮食行政管理机构服务“三农”的重要举措。今年我市将继续对夏收小麦中的宁麦13号、扬麦13号、扬麦15号,秋收粳稻中的淮稻5号、南粳44号、武育粳3号等品种进行重点测报调查。此项工作已列入201*年全市粮食经济工作考核目标。各县(市、区)要早列费用预算、早做实施方案,早确定调查农户,不断提高品质测报工作的科学性、指导性。

8、抓发展,确保全市放心粮油安全

加强对流通领域“五放心粮店”成品粮油质量监管,延伸服务范围,扎实推进惠民工程,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是我们粮油质量监测监管工作的新发展,是粮食部门为民办实事、提高对外服务形象的重要工作。201*年,我们要继续强化质量管理,加强产品的抽样检测与跟踪监管,确保全市已对外挂牌的203家“五放心粮店”米面油成品质量安全放心。

扩展阅读:烟台市关于加强粮食质量保证食品安全的汇报

烟台市关于加强粮食质量保证粮食安全的

汇报

粮食是一种关系国计民生,具有战略意义的特殊商品,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粮食安全包括数量安全和质量安全两大体系。粮食数量安全体系包括产量、供给量、消费量、价格等,粮食质量安全体系包括品种、品质、食用价值等。要确保粮食质量安全,就必须十分重视粮油质量监督,粮食质量监督在整个粮食安全战略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烟台市一直高度重视粮食质量安全,为确保全市粮食安全,采取了一系列相关措施,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加强粮食质量监管工作,主要措施如下:

一、建章立制,为粮食质量监管工作提供制度保证从201*年《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之后,国家相关部门和省政府先后颁布实施了一系列相关法规和制度,为我们加强粮食质量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在具体工作中,由于法律制度规定的比较模糊和不完善,在实际操作中

存在一些问题,限制了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与力度。

为切实解决相关问题,统一全市粮食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力度和效率,我们在近几年积极开展执法规范化活动,要求相关部

门对执法依据开展梳理工作,对执法依据予以细化,减少执法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确保执法工作有序开展。为进一步统一全市粮食执法工作,201*年,由市粮食局起草制定,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烟台市粮食质量卫生监管办法(试行)》,作为全市粮食相关执法部门的工作标准和执法要求,规范了执法工作程序,进一步细化了执法工作的依据,为执法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烟台市粮食局还积极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粮食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粮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烟台市粮食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制度(试行)》、《烟台市粮食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试行)》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有力地促进了执法工作的开展。

二、体系建设,为粮食质量监管工作提供体系保障粮食执法体系建设不仅是开展粮食执法工作,确保粮食质量安全的必要条件,也是省级粮食部门的重要要求。近年来,我们积极加强粮食执法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和省里相关要求,尽可能地提高粮食部门体系建设水平,目前,全市各级粮食部门均为独立的行政管理机构,各级粮食部门均建立健全了独立的执法科室,配备了专门的执法人员和专门的执法器材,烟台市粮食局和部分县级粮食部门还购置了执法车辆,招远成立了独立的粮食执法大队,其他部分县市区内部调整成立了执法大队,为开展好执法工作提供了体系保证。

在积极建立健全相关机构和配备人员的同时,我们还注意对全市粮食执法人员开展培训,市政府每年均组织相关执法培训,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相关素质。烟台市粮食局也定期组织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相关执法人员就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各级粮食部门还积极组织内部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确保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三、健全检测机构,为粮食质量监管提供检测能力保证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粮食质量卫生监管工作是整个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的核心内容,建立适应粮食质量卫生监管工作需要的粮食质检中心是履行好监管职责的必要条件。为此,201*年烟台市粮食局即把筹建市级粮食质量检测中心列入当年的工作计划,确定了在烟台市粮油储备库化验室的基础上,通过追加投资,增加设备,组建新的质检中心的工作思路。市政府有关领导在听取市粮食局专题汇报后,于201*年5月底,由市编委批准成立了事业单位性质的烟台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编制8人,落实经费每年40万元,并投入135万元资金用于设备的购置和化验室的装修,并于7月底前完成了新化验室的装修及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8月26日,通过了省质监局的现场评审,9月17日,省质监局颁发了资质证书,9月15日也通过了国家粮食局的现场验收。下一步,我们将逐步增加资金投入,购置先进的检化验设备,培训检化验人员,进一步加强质量检测体系建

设,充实检测装备,增强检测能力,提高检测水平,解决好“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准、检的慢”的问题,力争把市质检中心建设成为区域内水平最高、能力最强、最具权威性的粮油质量检测机构,为搞好粮食质量和卫生监管工作服务。

四、加强市场监管,切实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为切实加强市场监管,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确保粮食质量安全,保证全市人民群众用粮安全,烟台市积极组织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管,每年粮食收购季节,都积极组织全市各有关部门对烟台市粮食收购市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全市各级执法人员不定期地到镇、村沿路、沿街巡查,对重点地段进行多次巡查,并检查收购企业和摊点,重点检查粮食经营者是否执行国家相关粮食收购政策,是否具备收购资格,是否及时支付售粮款等,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粮食经营者,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确保了全市粮食收购市场稳定,保证了粮食市场秩序。二是积极开展节假日相关检查。节假日期间,人民群众用粮量增多,外地粮食流入量加大,部分原本不经营粮食的商贩也加入粮食销售行列。节假日粮食市场的变化,对于粮食市场的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切实保证市场秩序稳定,我们每到节假日前夕都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对粮食市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粮食经营者相关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国家要求履行索证索票义务,所进粮食是否具备相关认证标示,所进粮食渠道

是否正当,粮食储存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等,对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一律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予以复查,如仍不符合要求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了节假日粮食市场秩序。三是积极做好日常监管,加强对粮食批发市场和主要售粮企业的监管,确保粮食市场稳定。日常监管工作是维护粮食市场稳定,确保粮食质量安全的重点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烟台市各有关部门积极在各自领域内加强对各个环节粮食质量的监管,确保从粮食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粮食质量卫生安全。根据烟台市粮食市场情况,加强对烟台珠玑等大型批发市场的监管,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对批发市场开展检查,在批发市场内设立粮食质量检测点,对进入批发市场的所有批次粮食均进行粮食质量检验,同时加强对入场粮食进货渠道的监管,确保入场销售粮食质量安全。同时加强对新烟、台华","p":{"h":23.662,"w":624.097,"x":135.187,"y":728.473,"z":17},"ps":null,"t":"word市各有关部门按照上级要求,近几年多次对全市粮食和食用植物油库存情况开展检查,检查工作做到了有库(点)必到、有粮(油)必查、查必彻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切实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仓储管理情况良好,通过了上级的历次检查。

五、积极做好粮食执法示范县建设

烟台市粮食局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了全省粮食规范化执法示范县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一年来,始终把该项工作列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内容来抓,统一部署,重点督导,完善制度,强化培训,稳步推进,组织和指导各县市区将规范化执法的各项要求,贯穿和落实到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当中去,招远市、莱阳市作为我市的粮食规范化执法示范县推荐单位,顺利通过了省局的考核验收。通过示范县创建活动的开展,深化、细化、强化了粮食执法规范化工作,我市绝大多数县市区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体系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专项检查、日常监管等方

面工作都上了一个新台阶,全面提升了粮食执法能力和水平。

示范县工作的先进性、典型性,也极大推动了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为更好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保障粮食安全打下坚实基础。

今后烟台市粮食局还将继续开展好此项工作,争取大多数县市区都能成为粮食执法示范县,从整体上提高全市粮食执法工作水平,进一步保障粮食质量安全。

六、加强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粮食质量安全意识

全市一直把宣传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主要采取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每年的5月26日前后开展大型广场宣传活动,宣传粮食质量常识,提高人民群众粮食质量安全意识,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加强宣传力度。在日常的执法中,采取执法与宣传相结合的手段,积极宣传粮食质量安全常识。在历年的宣传活动中,我市共发放宣传册(单)16000余份,出动1200余名宣传人员和150余辆宣传车深入全市各乡镇集市巡回宣传,现场接受2万余人次咨询,对1400余户涉粮业户送法上门。

七、问题和建议

我市的粮食质量监管工作从整体层面上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当前还存在较多的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现有的法规、制度、办法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问题,限制了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与力度。

一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对粮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职

能的划分过于分散、独立。二是部分法律法规规定比较模糊,对于具体问题规定不够细致。三是部分条款不完善,不利于有效开展执法工作。

(二)粮油市场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

目前我市绝大多数区市的粮食行政执法还是以粮食收购市场的监管为主,对粮食的质量卫生监管,还有所不足,特别是对粮油质量卫生的监测方面,监管职责的落实还不到位。烟台市粮

油质量检测中心还未完全解决“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准、检

的慢”的问题,对于部分项目还无法开展检测。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主要有以下几项建议:

在《粮食法》尚未出台的情况下,现有的规章制度存在一些不完善、不周全的地方,我们将根据法定程序向上级部门汇报,希望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加以健全和完善,及时增补、修改、细化,调整,以适应当前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

在加强粮油市场监管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充实提高粮食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加强对粮食的质

量卫生监管,不断提高和完善市粮油质检中心的检测能力,并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的粮食质量检测网络,加大对粮油质量和原粮卫生的监测范围和密度,杜绝不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的粮油产品进入口粮市场,确保我市的粮油消费安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抓好粮食质量监管工作,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加强和改善管理水平,进一步做好全市粮食质量监管工作,确保全市粮食质量安全,保证人民群众用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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