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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县档案局201*年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12:14:10 | 移动端:铜陵县档案局201*年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总结

铜陵县档案局201*年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总结

铜陵县档案局201*年国家重点档案

抢救和保护工作总结

抢救和保护国家重点档案,是促进档案事业发展、为党和国家积累宝贵财富、增强地方历史文化底蕴的一项重要举措。201*年,我局认真依照财教[201*]38号文件精神,积极做好项目申报、拟定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规划,对县馆馆藏的国家重点档案采取修复、复印、修裱、去污、建立特藏室等方式,加大对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和保护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延长了档案的保存寿命,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现将铜陵

县档案局201*年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一、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努力改善保管条件

铜陵县档案馆成立于1959年6月,是铜陵地区唯一一所县级综合性国家档案馆。至201*年底,县馆保管着铜陵县明代至今各类档案119638

卷(件),资料近1万余册,其中国家重点档案721卷。

201*年,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档案抢救保护工作,确立专人负责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时确定专人负责项目申报工作,并

制定了201*年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计划。二、专款专用,确保各项抢救和保护工作措施及时到位

在积极争取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资金项目的同时,我局也及时向县政府报告,要求政府给予配套资金。在201*年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下达后,我局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有力地推动了馆藏国家重

点档案的抢救和保护工作,最大限度延长了档案的保存寿命。一是实行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责任制。建立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长为直接责任人、相关股室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并把此项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局目标管理考核和干部评先评优的一项

重要内容。

二是征集了6卷民国2年和19卷民国34年查氏宗谱2137页。三是对30卷民国时期档案进行了修裱、去污、复印等处理。四是对民国历史档案20卷进行了修表、去污、复印、数字化处理。五是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制定了201*年度县馆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计划,对馆藏重点档案进行清点、摸底,详细掌握馆藏国家重点档案的数量和破损情况。并拟定不同的抢救和保护措施。201*年,组织单位职工赴外地参观学习培训并掌握档案抢救、保护和修复知识技术,从而有力地推动了抢救和保护工作的

稳步开展。

六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为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在我局举办的县直、乡镇、村档案业务培训班,全县档案年检中,将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列入其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宣传此项工作开展的重要意义,从而为下一步征集散存于有关部门和个人手中

的重点档案奠定了坚实的舆论氛围。

扩展阅读:第五条 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和保护工作的内容包括

第一条为推进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促进档案事业发展,规范和加强对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财政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重点档案,是指由各级国家档案馆保存,在中国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在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研究和利用价值,国家需要永久保存的珍贵档案。主要范围包括:

(一)1949年以前,反映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革命组织、革命根据地、革命政权,以及革命活动家的档案。

(二)1949年以前,反映各个历史时期的政权机构、社会组织和著名人物的档案。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反映党和国家领导人活动的档案。

(四)经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下同)档案部门鉴定确认的,并报国家档案局批准的其他重点档案。

第三条国家档案局按照统筹规划、确保重点、分步实施、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和保护工作。保存在中央级国家档案馆的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和保护工作,由国家档案局组织实施;保存在地方各级国家档案馆的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和保护工作,由地方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第四条地方各级国家档案馆保存的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和保护工作所需经费以地方各级财政投入为主,中央财政适当补助。中央财政设立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以下简称抢救和保护补助费),专项用于补助地方各级国家档案馆对处于濒危状态的国家重点档案进行一次性抢救,并改善保护条件,使之达到永久保存的要求。对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做得好的地区给予奖励。

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由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共同管理。第五条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和保护工作的内容包括:(一)抢救工作主要包括:档案修复、档案复制(含对列入《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的国家重点档案制作仿真件)、档案征集等。

(二)保护工作主要包括:以保存和保护国家重点档案为目标的特藏库(含后库)改造、装具更换、设备购置等。第六条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一)档案修复费:指档案修裱、去污、加固、字迹恢复和更换卷皮、卷盒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二)档案复制费:指档案复印、缩微、数字化、翻译、汇编出版、高标准仿真件的制作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三)档案征集费:指用于征集散失在民间或国外的,属于本办法规定的抢救和保护范围的档案所发生的费用。

(四)特藏库改造费:指库房(含后库)改造,特殊装具更换,专用恒温恒湿设备、实体安全管理设备、安全监控设备、自动报警和灭火设备以及相关管理系统购置等所发生的费用。第七条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的分配、使用原则:

(一)奖补结合原则。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的分配按各地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的实际工作量、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等因素进行分配。优先支持地方资金投入力度大、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进展快、质量高以及抢救和保护补助费使用效果好的地区。(二)濒危优先原则。对破损严重、濒临危险状态的国家重点档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三)专款专用原则。抢救和保护补助费必须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之外的支出。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四)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原则。考虑到各地经济水平和财政状况差异,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项目。

第八条抢救和保护补助费在当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结束后,由财政部会同国家档案局确定并下达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下同)当年抢救和保护补助费预算。

第九条抢救和保护补助费实行项目管理。根据项目管理的要求,省级财政部门和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当地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实际需求,组织所辖区域内地方各级国家档案馆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申报程序如下:

地方各级国家档案馆作为申报单位,须按照规定要求,结合地方政府档案事业规划,填写《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1),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按程序上报上级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省级国家档案馆申报的项目直接上报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

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地区所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审核并经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于每年5月底前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向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报送下一年度申请报告、《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项目初审汇总表》(见附2)和相关申报材料,同时附报上年度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情况总结(含抢救和保护补助费使用情况)。《申报书》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凡未按规定程序上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第十条国家档案局负责对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推荐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和筛选,并委托有关专家或相关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提出初步审核意见送财政部。财政部审核批准后,会同国家档案局下达补助项目预算。

第十一条各级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库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拨付补助资金。按照规定需要实行政府采购的,财政部门应依法加强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已批复的项目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调整变动的,须在规定的支持范围内报经省级财政部门和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批准。第十三条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项目的实施周期组织项目实施。实施周期终了后两个月内须向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分别上报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省级财政部门和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于每年年底前集中将已经完成项目的总结报告分别上报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

第十四条抢救和保护项目应在实施周期内一次性完成,对抢救和保护工作量较大的项目可按规定分年度申报。凡当年未完成项目或未完成预算的,应向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说明原因。年终经费结转,可在下年度继续使用;项目完成后如有结余资金,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项目单位可继续用于其他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和保护工作。

第十五条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负责对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对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省级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地区抢救和保护补助经费每年进行定期检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收回补助经费、暂停核批所在地区新的补助项目的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项目申报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二)擅自变更补助项目内容。(三)截留、挪用和挤占补助经费。

(四)因管理不善,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和浪费。

(五)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十六条国家档案局和财政部适时对抢救和保护补助费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第十七条各省级财政部门和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管理细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63号)同时废止。

附:1.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项目申报书2.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项目初审汇总表3.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项目转报汇总表4.***“十二五”期间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规划

附1:

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

项目申报书

申报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区、州、盟)县(市、区、旗)(盖章)

填报时间:年月日

国家档案局、财政部制

填表说明

一、本申报书由项目执行单位,即各级国家档案馆填写,并在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本申报书正式上报文件一式7份,经同级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在审核意见栏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7份正式文本保存和报送分布为:申报单位自留1份,申报单位的同级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各1份,省级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各1份,经省级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分别报送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各1份。省级国家档案馆申报项目时,申报书正式文本可只印5份。

三、表1-1、表1-2、表1-3中,申请经费一般分“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其他”三部分。其中“省级财政”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建设兵团的财政投入;“其他”指地市级或县市级政府财政投入。

四、表1-1“项目申报理由、主要工作内容及目标”一栏主要对表中所申报的项目进行综合说明,阐明项目单位的有关情况、项目的申报理由、工作内容、目标和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等。

表1-1中“申请补助经费”中“抢救”对应栏目的数据分别与表1-2中的相应合计数相等;“保护”对应栏目的数据分别与表1-3中的相应合计数相等。

表1-2中,“抢救方式”,分别按“修复”、“复制”、“征集”、“仿制”等四种方式填写,一个项目可对应多种方式;“抢救工作内容”主要说明各种抢救方式所采取的具体手段,如修裱、去污、复印、缩微等。

表1-3中,“净增保护容量”指通过保护条件的改善能够增加重点档案的保存能力。

表1-2、表1-3中的“实施周期”均指完成项目所需要的总时间,以月为单位。

省级档案馆填报的申报书由省级财政部门和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审核意见。

表1-1

申报单位和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库房建筑面积(M2)馆藏档案总量(卷)项目申报理由、主要工作内容及目标分类总计抢救保护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其中:使用面积(M2)其中:国家重点档案数量(卷)申请补助经费(万元)总计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其它表1-2

国家重点档案抢救项目明细表

申请经费(万元)抢救数量实施周期序号项目(全宗)名称抢救方式抢救工作内容(卷)合计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其他(月)12345678910合计表1-3

国家重点档案保护项目明细表

实施净增保护容量改造特藏库面积(M)/序号项目名称周期合计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其他(卷)购置装具或设备等(台件)(月)2申请经费(万元)123456789合计表1-4

审核意见表

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意见(盖章)负责人:年月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意见(盖章)负责人:年月日附2:

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项目初审汇总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

序号1项目名称2抢救/保护数量(卷)3单位申请数(万元)省级审核数(万元)合计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其他合计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其他456789101111.11.2总计其中:抢救其中:保护申报单位1小计其中:抢救项目1项目2其中:保护序号1项目名称2抢救/保护数量(卷)3单位申请数(万元)省级审核数(万元)合计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其他合计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其他4567891011项目1项目222.12.2申报单位2小计其中:抢救项目1项目2其中:保护项目1项目2(可续页)

附3:

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项目转报汇总表

市(地区、州、盟)

序号1项目名称2抢救/保护数量(卷)3合计4单位申请数(万元)中央财政省级财政56其他711.11.2总计其中:抢救其中:保护申报单位1小计其中:抢救项目1项目2其中:保护序号1项目名称2抢救/保护数量(卷)3合计4单位申请数(万元)中央财政省级财政56其他7项目1项目222.12.2项目1项目2项目1项目2申报单位2小计其中:抢救其中:保护(此表由未实行“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的地市级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地区所申报档案抢救和保护项目进行汇总时共同填写,可续页。)附4

××ד十二五”期间国家重点档案

抢救和保护工作规划

(提纲参考格式)

一、“十一五”期间档案抢救工作(一)概述

(主要做法、实施效果、档案抢救工作主要内容、抢救数量等)

(二)主要经验与不足

二、“十二五”期间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一)档案工作及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现状(二)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目标(三)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主要内容(四)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建议在文字叙述的基础上列表说明)三、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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