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汇报
201*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汇报
201*年,在省、市两级部门和市建工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扎实有效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呈现出平稳发展的态势,为全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现将201*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201*年工作成绩显著(一)积极开展多次专项整治活动
今年以来,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的统一部署,先后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活动,对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和措施,并针对隐患整改情况逐一进行了复查,确保“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复查一处”,保障了广大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其中以下3次专项整治活动效果最为突出:
1、全市在建工程外电线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2、全市学校在建工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3、全市旅游服务业项目在建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以上3次专项整治活动,共涉及143个项目、721个单体工程,共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86份,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份,消除施工安全隐患956条。每次专项检查后都及时召开了专门的专项整治会议,会上就专项检查的情况做出通报,共计对现场情况较差的16个项目的建造师在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考核中扣25分,要求其参加年度强化培训。
(二)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今年来,我市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现场精细化管理工作和文明工地建设不断推进,逐步实现了安全的标准化、规范化,国优、部优、省优创建实现历史最好成
绩。共创“全国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1项,省
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2项,省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2项,省级安全文明优良工地11项,荣获“山东省安全文明小区”3项,枣庄市级安全文明工地16项,山东省建筑业“十佳安全管理企业”1家,山东省建筑业“十佳装饰企业”1家。其中创建省优工程单体个数多达52个,建筑面积100多万平米,单体个数和建筑面积总量仅次于济南和青岛,位居全省第三。
(三)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管理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根据各级各部门的有关规定,安监站转发、下发了有关文件,着重解决起重设备的进场检查验收手续、租赁市场的整顿、安装队伍资质的梳理、拆卸人员的持证上岗、拆除前的报审等五个重要环节存在的问题,减少机械设备事故或者因机械设备而引起的其他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格按照建设部659号公告要求,对QTG20、QTG25、QTG30等落后设备坚决予以淘汰。真正切实抓好建筑施工起重设备的管理工作。今年来,共计办理起重机械产权临时备案手续197起(其中塔吊166台,施工升降机31台),办理使用登记81起(其中塔吊68台,施工升降机13台),起重机械检测242台(其中塔吊201台,施工升降机41台)。
(四)做好了迎接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来我市视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201*年12月11日,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来滕视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地察看了中俄科技产业园建筑工地现场,查阅了相关资料,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交流,详细了解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标准化创建等情况,对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市建工局及各有关单位,全体动员、协调一致、积极准备,努力做好了迎检的各项工作。
二、201*年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的取得主要源于:领导的重视、部门的联动以及对安全“四化”建设的积极落实(一)领导重视是根本
今年以来,局领导对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尤为重视,坚持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全局重要工作来抓,一是以身作则,到建筑施工现场一线,检查指导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二是主导配强充实建筑施工安全监督队伍,给安监站增配检查专用车辆、检查所需设备、办公室等硬件,并安排数名业务骨干人员充实到安监站。(二)部门联动是关键
今年以来,安监站开展的各类专项整治活动中,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建立健全了各部门之间的整理联动机制,有效落实了各部门的主体责任,为全市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四化”建设是总抓手
今年来,安监站认真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在所辖范围内扎实推进安全“四化”建设活动,以创建安全标准化、安全信息化、安全网络化、安全规范化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总抓手,切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工作。
201*年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虽然成绩显著,但是也存在较多不足,取得的成绩与领导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安全管理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201*年,我们要再接再厉,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面对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始终把安全工作抓实抓牢,抓出成效,为我市建筑业的向好发展、社会的稳定、经济的繁荣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扩展阅读: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
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年建筑施工
“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
根据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市建筑业开展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并于201*年6月1日下发了《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了部署,成立了以局长吕净一为组长,总工程师韦万云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方案。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6月6日,我局召开了全市各施工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及我局的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部署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对活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安全生产月”拉开了序幕。活动期间,6月12日我局参加由舞钢市安监局主办的“安全生产日”活动,我局制作宣传条幅2幅,宣传牌10幅,大力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的总要性和必要性。
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安全生产月期间,我们对全市的安全工作进行了拉网式大检查,共查工程21个,下达隐患整改17份,共查处隐患86条,通过这次检查发现仍然存在以下问题:1.安全管理方面:项目经理不在现场或多个工程为同一个项目经理;安全资料雷同、抄袭现象严重,不能本工程实际编制相应的方案;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2.建设单位专项安全资金:这个问题仍停留在程序中,未能真正落实,只是在资料里体现,甲方并未真正拨付专项资金。这样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得不到保障,施工单位就想法设法偷工减料,减低安全生产成本,野蛮施工,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大的隐患。
3.建筑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于201*年6月1日起执行,成为我们加强起重机械管理的坚强后盾。我们对全市的塔吊进行了一次专项治理及检查,发现部分塔吊有未办理备案手续而提前投入使用现象。
4.监理单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安全监理规程》明确了监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但是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仍未能得到改观,重质量,轻安全。并且监理的安全资料差距很大。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杜绝多个工程一个项目经理的现象。推动企业建立管理标准化,操作规范化,施工现场文明化的综合管理体系,树立样板,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2.加大对建立单位履行安全职责的管理力度,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设安全监理规程》的要求,进一步增强监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管能力,发挥安全监管的作用,对不履行安全职责,不按规定进行监理的监理单位及人员进行通报。
3.加强对塔吊的备案监查,督促未办理备案的进行备案,鼓励企业办理起重机械的安装、拆装资质。
“安全生产月”活动已经圆满结束,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但是安全生产却是一个长期的,需要常抓不懈的工作,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监管,确保“安全责任,总在落实”这一主题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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