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庆国土资[201*]290号签发:郑春林
关于印发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机关各科室、各分局、事业单位:
现将《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庆市国土资源局
二00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抄报:省国土资源厅、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文件精神,根据中共安庆市委办公室、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办[201*]62号)文件的安排部署,结合国土资源领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国土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省国土资源厅的部署要求,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规范市场建设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不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1*]27号)和国土资源部以及省、市相关会议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保增长,服务大局促发展,突出重点、抓准关键,细排严查、惩防兼治,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中涉及国土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市的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国土资源部门中着重解决非法批地、违法违规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征地拆迁,以及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等问题,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土地、矿业权等要素市场和综合监管平台。
一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1*]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通知》(皖政〔201*〕111号),完善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格限定协议出让范围,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出让合同监管,积极推进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
二要科学编制、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严格土地用途管制,科学设置矿业权。三要严格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批和价格评估的监管,加强对征地审批和批后实施的监管,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土地市场,建立和完善土地审批、供应、使用等综合监督管理平台。
四要严格矿业权出让审批和价款评估的监管。要建立健全矿业权市场,建立完善矿业权管理的综合监管平台。
三、重点内容
(一)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以及征地拆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重点清查对土地征收、出让、使用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在土地的出让和使用过程中,农地转用、征收、拆迁是否合法、合规,补偿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是否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是否严格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工业用地是否实行预申请制度,土地出让金和有关税费是否在规定时限内足额交清,是否存在以政府抄告单、领导批示等形式减免土地出让金和有关税费的情况;对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审批管理和价格评估的监管是否到位,是否建立健全了统一规范的土地、矿业权要素市场;是否存在非法审批、非法供地、低价出让、非法占地、未批先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问题。探矿权、采矿权的设置是否合理,出让程序是否规范。
(二)编制、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重点清查是否科学编制、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是否存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出让和使用土地。
(三)土地开发整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重点清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是否规范;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标是否合规,资金监管是否有力,竣工验收是否到位;是否制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
(四)土地、矿产供应及开发利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重点清理对土地、矿产供应及开发利用情况的监管是否到位;是否完善了土地及矿业权审批、供应、使用等管理的综合监管平台。
四、组织领导
成立安庆市国土资源局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郑春林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春生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储昭海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特奇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黄永革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主任
沈善明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科长
张昊阳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科长
何基松市国土资源局利用科科长
郝正强市国土资源局矿管科科长
张兴华市国土资源局储量科科长
查世平市国土资源局耕保科科长
桂组强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监察室,黄永革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日常工作。各县(市)、宜秀区国土资源局、直属各分局也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组织领导。
五、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时间:201*年9月30日至10月20日
主要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和省、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尤其是鹿心社副部长在部学习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积极做好组织动员,明确任务分工,科学安排部署。2、按照《安庆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方案,细化任务内容,明确步骤与时限。各县(市)区局于11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市国土资源局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摸底排查阶段时间:201*年10月25日至201*年3月20日
主要工作:
1、全面摸底,重点排查。根据《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局要对201*年以来土地征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等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进行排查,找出存在的问题。
2、全面清理出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招拍挂出让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3、认真填报、汇总清查情况各类数据。各县(市)区局于201*年3月20日前向市局书面报告阶段工作情况。
(三)整改规范阶段
时间:201*年4月1日至201*年6月20日
主要工作: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分门定类,剖析原因,认真研究解决对策,制定有效的整改方法和措施,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定,落实监管责任与长效监控机制,实现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要求和预期效果。
(四)总结汇报阶段
时间:201*年7月1日至201*年12月20日
主要工作:汇总阶段性工作成果,形成国土资源部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各县(市)区局于201*年12月20日前向市局书面报告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要根据各级有关要求,深刻掌握理解此次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人员到位、分工到位、责任到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保障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在专项治理的八项任务当中,涉及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负责的有一项,即治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审批出让土地、矿业权,违规征地拆迁,改变城乡规划、用地性质,调整容积率的行为。另外国土部门参与其他部门牵头的有两项。因此,在整个治理工作推进过程中,要争取各部门间的密切配合和协调,发挥团队合力作用,保障全局工作深入有序地开展推进。
(三)明确工作重点,确保扩内需保增长项目用地需求。
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安排了八个方面的任务。国土部门牵头一项,参与两项,这就需要我们必须明确工作重点,结合南京督察局对我市的卫片检查,紧紧抓住土地、矿业权出让的各个环节实施清理。参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预审决策;参与规范城乡规划的管理工作,确保扩内需保增长用地的落实。
(四)深查细纠,研究创新,促进治理工作目标实现。
按照安庆市《方案》目标任务要求,明确政策界限规定,深查细纠,挖掘问题,研究对策,认真整改,特别是对于前期第九次卫片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抓好整改。同时要创新思路,抓住契机,提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标准质量,把握专项治理工作特点规律,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工作实施方案.doc
扩展阅读: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开展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市场行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根据市委办公厅《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就我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
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用2年左右时间对201*年以来我市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参股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项目和市政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坚持综合治理、重点突出,标本兼治、惩防并举,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加大标后监管力度,实现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两场”联动,依法查处建筑市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着力破解发展难题,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市场主体守法意识显著增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深化相关体制机制制度
改革,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确保建筑物和建筑人的生命“双安全”。全面推进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统一交易市场建设和重点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使招投标市场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互联互通的诚信体系初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设市场打造环境。
三、治理重点
组织开展五个专项治理,全面推进两项重点工作。
五个专项治理:
1、组织开展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应招未招、建而未批(准)、用而未验等突出问题。认真落实施工许可证制度,科学合理确定项目的工期造价和标准。
2、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专项治理,重点治理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区别不同投资性质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差别化监管。强化合同履约执法,建立健全招投标后评估制度。
3、组织开展二级建筑市场专项治理,重点治理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突出问题。建立完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积极培育和发展劳务企业。规范建筑用工行为,推行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系统,加大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治理。
4、组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治理质量和安全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创新工程质量监管机制,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强化监督巡查和抽查,提高监管效能;建立健全市场各方主体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严格落实安
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施工安全生产许可管理。
5、组织开展建设工程中介机构及监理单位专项治理,重点治理违规操作、逃避监管、弄虚作假、乱收费等行为,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强化其资信、管理和技术能力的评审,对其资格条件、市场行为、执业质量状况进行量化考核,强化市场准入清出。
两项重点工作:
1、全面推进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大平台建设。扎实推进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实现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积极推行电子化招标投标。建立统一的综合专家库,加强评标专家管理,提高专家的职业道德水平。为各类工程交易提供服务场所,为交易各方提供优质服务,为信息发布提供平台,为政府监管提供条件。确保工程招投标活动依法合规,公开透明。
2、全面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网上监管体系和信用体系“两大体系”建设,制定出台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建设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范围目录“两个配套”制度,以建筑市场中介机构和执业人员为重点,与招投标、资质(资格)管理、市场稽查、评优评奖相结合,实现全行业诚信信息共建共享,逐步形成与省里对接的市、县两级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信用体系。
四、阶段划分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年9月下旬至201*年11月中旬)
1、成立组织。局成立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领导小组。副局长延素芬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贾连春,副局长徐耀龙,工会主任逯智恩,总工程师杨翠霞,副调研员郑万涛、张春江任副组长;局相关科室、直属站(办)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治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贾连春兼任。各县(区)建设局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部门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2、制定方案。各县(区)建设局要按照本《方案》的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方案,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各自职责、工作进度和时间要求。各局牵头科室要切实发挥作用,及时汇总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抓好牵头工作的落实。
各县(区)建设局的实施方案,牵头科室及县(区)建设局工作安排要在11月20日前报治理办公室。
3、召开动员部署会。适时召开局系统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
(二)全面排查阶段。(201*年11月下旬至201*年6月中旬)
1、自查自纠。201*年1月中旬前,各县(区)建设局、职能科室、直属各站(办)要按照职能分工,将201*年以来的所有建设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进行拉网式全面摸排;深入进行自查,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其原因,提出治理对策,对自身难以解决或解决不了的问题,要提出有深度、有比较、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自查情况于201*年1月15日
前书面报治理办公室。
2、随机抽查。201*年2月上旬前,治理办公室将采取随机确定抽查对象等方式,对薄弱环节和问题突出项目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率不低于建设项目的30%。
3、重点督查。督查采取集中督查和随机督查相结合方式进行。集中督查主要分两个时间段进行:
201*年12月下旬前,治理办公室将对各县区建设局进行全面督导检查,重点对贯彻落实专项治理工作的方案制定、工作安排、调查摸底、动员部署等情况进行督导。
201*年4月上旬前,在自查自纠、随机抽查的基础上,将对各县区建设局进行再次督查,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重点对存在问题、问题查摆、纠正处理、完善措施等进行重点督查。201*年4月5日前,五个专项治理及两项重点工作牵头科室要写出专题督查报告报治理办公室。
201*年6月上旬前,各县区建设局根据各级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汇集归类、横向类比,制定整改方案和举措报治理办公室。
(三)集中处理问题阶段。(201*年6月下旬至201*年10月下旬)
1、全面剖析。对排查梳理后的问题进行逐一讨论,全面剖析,深挖根源,破解瓶颈,研究解决治理对策。
2、集中处理。对问题突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相关单位和机构要严肃处理责任追究。
(四)整改提高阶段。(201*年11月上旬至201*年1
月下旬)
1、纠正问题。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对职能范围内能解决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问题办法,对超越职能范围不能解决的问题,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2、落实责任。机关各职能科室及各县区建设局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有效监管,加大执法办度,对监管不力、不作为或乱作为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3、完善制度。对工程建设领域的法规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对不适应市场发展需求和不适宜我市实际的,及时提出修订完善建议。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健全建筑市场各项管理制度。
(五)巩固成果阶段。(201*年2月至201*年6月)1、组织“回头看”。201*年3月底前,认真进行“回头看”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责令“补课”,对拒不改正、产生恶劣影响的市场主体,要坚决清出建设市场。
2、典型经验交流。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方式方法灵活,成效显著的好经验、好做法,召开经验交流会予以推广,扎实推进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3、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总结治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将成熟的措施和办法纳入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法规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建筑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
各县(区)建设局、牵头科室要将专项治理总结报告,
于201*年5月10日前报治理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各县(区)建设局及各牵头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区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要求进行自查,对查出的问题和不足,要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扎实推进全市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治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2、要讲究方法,注重实效。要通过内部简报、新闻发布会、群众面对面等灵活多样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周统计、月汇报、季调度”机制,随时掌控治理工作节奏。在实际治理工作中,要从制度、程序和台帐三个方面入手,认真对照所确定的检查内容,做到“三查三对照”,对照法规查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检查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监管措施是否到位;对照制度查程序。根据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检查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标投标、工程分包、设计变更、材料设备采购、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程序的履行是否严格。对照程序查台帐。根据工作程序和管理要求,检查各种备案资料、报表、文件及其补充协议等是否完整规范。
3、要惩防并举,查纠并重。既要抓好所属辖区项目建设的自查自纠,也要认真查找自身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
漏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肃查处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努力做到“四结合”即,一是坚持专项治理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做到互相促进,协调发展。既要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又要积极研究防治建设系统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二是坚持行业指导监督与单位分级负责相结合。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建设系统治理工作的行业指导工作。局系统各部门要按照“条块结合,各负其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工作,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有序的工作格局。三是坚持严格监管与加大查处力度相结合。拓宽案源渠道,公布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注重在项目稽查、执法监察和媒体报道中发现案件线索。集中查处和通报一批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件。对发现的重大典型案件快查快结,严肃处理,坚决遏制建设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四是坚持专项治理与找准问题相结合。要结合工作实际,彻底搞清楚本地区、本部门在工程建设领域到底存在哪些问题、哪些问题比较突出。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从主观认识、法规制度、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促进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附:1、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暨推进工作责任分解表
2、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
题专项治理自查情况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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