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会议召开
全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会议召开
201*-12-07【访问次数:3】
12月6日,全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会议召开。我市部署,自即日起针对当前存在的农民工工资拖欠矛盾纠纷和隐患,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活动,同时筹集资金,设立农民工工资问题应急处置专项周转资金。凡本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一经核实,应立即动用专项资金优先偿还。
会议下发了《关于做好201*年“两节”期间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建筑施工企业对本单位所属项目部的农民工用工管理工作强化监督检查,严禁私招滥雇、非法用工。各总承包企业要对施工项目农民工用工管理负总责,对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的用工管理制度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用工企业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及时做好工人每日工作量签证和工资发放签证,不得以包代管。若发现分包队伍存在私招滥雇、非法用工等问题,在追究分包企业有关责任的同时,一并追究总包企业的监管责任。《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凡因工程款不到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施工企业可立即采取措施停止施工,防止拖欠工资事态扩大,由此带来的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且该企业开发的所有项目均纳入严格监管程序,直至问题解决。政府投资项目要带头做好竣工结算和工程款支付工作,确保不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建工程的农民工工资发放负总责。各施工总承包企业不得以工程款不到位为由拖欠工人工资,不得以已向分包队伍拨付分包款、不了解分包队伍具体情况为由推卸责任。
自即日起,全市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活动。12月15日前为自查自纠阶段,对隐患排查不到位或隐瞒不报的,一旦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上访问题,将予以严肃处理。《通知》强调,要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深入排查和摸底,尤其对使用外地农民工的工程,其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要逐项逐人进行排查,确保一个不漏;对已竣工的工程,必须彻底清理排查是否已将工资按约定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发放农民工工资时,须将工资发放给农民工本人,并保存工资发放签收记录,严禁将工资交给“包工头”、班组长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发放。因工程发包、分包或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或代领农民工工资后逃匿的,由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按相应责任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因总承包企业未支付分包工程款、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晓刚出席会议并讲话。
元旦、春节即将到来,辛辛苦苦在工地干了一年,农民工的工资能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吗?12月6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召开全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大会,就做好201*年“两节”期间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做了相关工作部署。
此前,济南市城乡建设委下发了《关于做好201*年“两节”期间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各建筑项目总承包企业,要对施工项目农民工用工管理负总责,更要对承建工程的农民工工资发放负总责。
为了确保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顺
利开展,《通知》要求济南市各建筑施工企业自11月28日到12月15日,成立专门组织,对本企业工程项目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始进行全面自查。
对于经常会出现的“包工头”卷了钱跑人,致使农民工无处讨薪的问题,在此次自查中,《通知》要求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着重检查工程分包情况,严禁违法分包、变相转包、非法挂靠或允许他人挂靠,严禁非法使用“包工头”等无建制、无资质的劳务队伍。
《通知》要求,发放农民工工资时,须将工资发放给农民工本人,并保存工资发放签收记录,严禁将工资交给“包工头”、班组长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发放。因工程发包、分包或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或代领农民工工资后逃匿的,由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按相应责任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因总承包企业未支付分包工程款、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
真拖欠了就要动用专项资金优先偿还
如果真的出现了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怎么办?6日,记者在会上了解到,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积极筹措资金,建立农民工工资问题应急处置专项周转资金,凡本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一经核实,应立即动用专项资金优先偿还。
同时,要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妥善应对群众讨薪行为,坚决防止恶性事件发生。对于因为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对相关责任主体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对极少数企业或一些“包工头”、班组长以讨要农民工工资名义,裹胁农民工恶意讨要工程款,或为达到其他目的,蓄意制造群体事件,扰乱社会秩序的,一律公开曝光,并清出济南建筑市场,触犯法律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工地探访外出打工一年,就盼年底把钱发下来
年关将至,辛辛苦苦工作一年的农民工们,都盼望着春节前,能拿到工资,回家过个好年。6日中午,记者走访了省城几个在建工程工地,和多位农民工聊了聊。
老张、老贾、小陈是来自济南市长清区的农民工,在万达广场项目工地上做剔凿工,每天工作8小时,工作特别辛苦。“俺们的老板就是俺们一个村的,这个还好,跑不了他。”老张说,今年从春节后,他们就出来打工了,跑了十多个工地了,碰上像万达广场这样的大项目还行,拿到工资还相对有保证,可有的工地一直没有给他们“老板”结算,因此他们有好几笔工资都还悬而未决,“今年能不能发下来,这心里还没谱呢。”老贾说。
据万达广场项目建设工地的多位农民工说,他们的工资一般都是工程方和他们的老板结账,老板抽成后再发给他们个人。规范点的“老板”发钱的时候需要他们签字、提供身份证等,也有的就是算出钱来发了了事。不少农民工都说,他们没在乎那些事情,只要年前能确保手里拿到钱就行。辛辛苦苦一年,挣不了几个钱,刨去日常花销能赚个一两万就很不错了。
在泺源大街8号的绿地麦哈顿金融广场施工工地,项目经理陆先生说,他们绝对不会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现在相关工资预算都已经报上去了,就等着到时候发了。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这是个良心的问题
“各建筑施工企业要设身处地为农民工着想,现在济南市建筑领域的农民工接近40万人,如果其中1/10出现欠薪的问题,那得有多少家庭过不好春节啊!”在6日召开的济南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大会上,济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晓刚说,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是一个良心的问题,各项工作到位是基础,更重要的是要对农民工的感情到位。
孙晓刚说,农民工取得合法的劳动报酬是法律赋予他们的一项基本人权,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建设各方义不容辞的责任。对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重视不重视、作为不作为,直接反映了各级各相关部门和建设各方对人民群众是真心实意还是假心假意,是真为人民服务还是假为人民服务的问题。
扩展阅读:在全县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建设施工单位的各位代表:
这次会议是县政府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也是县政府首次召开的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作会议,其主要目的就是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针对我县存在的问题,全面开展清理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作。刚才,县建设局局长***同志宣读了县清欠办制定的《实施方案》,工作目标、清理范围、方法步骤、责任分工等都已十分明确,希望各有关部门、各施工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认识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
近年来,由于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建设规模逐年增加,而有关部门指导、督查工作不到位,导致建设资金没有及时落实到位,个别建设单位、开发企业、施工单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十分严重,极大影响了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引发了经济和社会的多重矛盾,造成了不稳定因素。201*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就此亲自作出批示,要求在劳动和建设部门内集中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由此,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场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热潮。可见,这不仅是单纯的欠款问题,而是一个关系全局的经济问题、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其工作也不单纯是建设部门的工作任务,而是各级政府一个时期内的重要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党政干部、各建设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必须认识到清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真正把清欠工作抓实抓好。
(二)认清现状,加快解决现实问题
我县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也很严重,仅建设部网络下载的拖欠工程款项目就有16项,涉及欠款总额1318.84万元。经县清欠办和施工单位共同努力,现已完成***县***宾馆、***县电信局综合楼、****厂*****工程、***粮库等四项拖欠工程款的清理任务,清理总额663.3万元,占欠款总额的50.3。其余十二项工程的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拒不签订还款计划,严重影响了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凡是拖欠工程款的发包单位必须与承包单位于201*年10月30日前签订还款计划,并按计划偿还欠款。但鉴于我县的实际情况,将还款计划签订时间进行了延迟,市清欠办要求今年1月末必须完成还款计划的签订。为此,还款计划的签订已成为完成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的当务之急。
二、明确任务,加大力度,同心协力作好清欠工作在清欠工作上,没有条件可讲,也没有后路可退。目前,建设领域清理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已到了关键时刻,年终岁尾,春节即将来临,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完成情况,直接影响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因此,县政府将此项工作列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了政府统一组织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分把关口,加大清欠工作力度;拖欠工程款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要按规定时间签订还款计划,积极配合县清欠领导小组的工作,确保完成今年的清欠目标。一是建立分工负责制度,协调推进清欠工作。县清欠办要做好牵头工作,积极组织建设、劳动保障、监察、经济计划、财政、国土资源、工商、公安等部门,对清欠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促有关工作的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对未按还款约定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和未按还款约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对拒不还款的建设单位、开发单位不准开发建设新的工程项目,计划部门不予立项、国土、建设部门不予审批,规划部门不予放线。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还款的施工企业,不准其参加工程项目招投标;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企业,如不能按期完成清欠工作目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有关法规、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资质年检、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对于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进行严肃处理。
二是综合治理,防止发生新的拖欠。要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清理与防范并重,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建立健全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新的拖欠现象发生。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通过严格工程项目立项和建设程序的审批、严格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管理、建立建筑市场诚信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等工作,逐步形成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防止发生新的拖欠。
三是加强领导,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市清欠办已代表市政府与我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清欠工作目标责任状,将工作纳入了目标管理,实行定期定量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为此,我们必须加强领导与协调配合,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克服畏难情绪,互相支持,主动配合,严格执行信息反馈、重大情况通报等制度,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各开发、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也要加强领导,成立由法人代表挂帅的工作机构,落实好企业自查和还欠工作,同时积极与县清欠办对接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对因认识不足、工作不利而导致清欠工作迟滞、梗阻甚至违法违规操作的,要坚决追究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同志们,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得民心、顺民意,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实践,同时也是一项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大的工作,各部门、各建设施工单位一定要按照国务院、省市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将解决建设领域工程款拖欠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建筑业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出成效,从而,进一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促进我县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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