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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12:38:03 | 移动端:打击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打击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平川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打击侵犯

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行动工作总结

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

作。现就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此成立了领导小组,组长张宏革,副组长魏武、孙明林,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次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的进展。

二、突出重点,力求实效。

(1)加大对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的打击力度,集中治理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非法销售药品的行为。年初,我局联合邮政部门,对由河南前台等地邮寄“风湿关节炎胶囊”、“曹氏伸筋庄股胶囊”、“张氏风湿灵胶囊”及由北京邮寄的“百草清雪丸”“复方消白丹”等假药情况,进行了邮递包囊及特快业务方面的专项检查。将“百草清雪丸”等假药情况向北京药监部门进行了反馈,同时,考虑到“风湿关节炎胶囊”等假药多是一些患病老人由河南等地少量邮寄来的,邮寄线索不易被发现,我局及时联系平川电视台制作了一期专题节目,公布了一些假药特征,提醒广大患者不要轻易上当,发现问题应立即向药监部门投诉。

(2)加强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药品行为。结合药品安全整治工作,我局将重点确定在中药饮片检查方面。从检查和查处情况看,中药材销售中,从厂家购买标签、私自分装、掺假、冒充饮片厂认证产品等情况时有发生,随着中药材大幅涨价,掺假现象更是屡见不鲜。近期,我局查处的8起假药案件全部属于此类情况,共收缴罚没款9000余元。

(3)继续深入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按照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治工作的要求,我局近期对辖区10余家保健品店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共下架、清理、扣押非药品300余盒,涉及13个品种,如六味地黄丸、六十一味帝皇丸、关节健胶囊等,上述非药品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之中。

(4)加强医疗器械监管。近期我局在这方面开展了以下工作:规范以免费体验、试用等方式销售医疗器械的活动。目前,平川辖区共有2家此类企业,根据整治要求,我局对销售现场的讲台、广告宣传等进行了严格规范,对产品的购销存情况进行了审查,对虚假宣传、夸大疗效的行为进行了警告;规范植入性医疗器械管理,督促所涉及的医疗机构建立了完整的购进、验收、出库、使用等记录,坚决杜绝劣质的、来源不明的器械进入医院;规范橡胶避孕套的销售市场,没收虚假批文产品,取缔无证经营活动。近期,我局共查处此类案件3起,没收各种避孕套200余盒,收缴罚款1800元。

总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是一项长期工作,特别是非法销售假劣药品的活动变得越来越隐蔽,手段更是层出不群,我们的整治措施需要及时调整和更新,各部门之间需要更加密切配合,同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更是当务之急。目前看来,这些方面我们所做的工作还不够,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努力和加强,只有这样,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才能真正取得实效。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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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按照省局、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元旦节前检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有效打击了涉药涉械的违法违规行为。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部署全市系统打击制售假劣药械专项行动。为全面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市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打击制售假劣药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召开了动员大会。各县市区局均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订了实施方案,已于12月22日前全部完成上报。

二、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邮寄等渠道销售假劣药品的工作。经全面检查辖区内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网站,对于发现的互联网虚假药品信息已依法移送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查处。因我局前期进行过相关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了几家利用互联网违法进行药品交易的企业,故专项行动期间未发现互联网违法交易药品行为。三、结合元旦节前检查,发动全市系统稽查力量投入到此次专项行动。市局稽查分局、各县市区局按照市局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积极组织稽查力量深入一线开展专项检查。全市系统在专项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021人次,检查458次,接受案件总量75起,其中举报投诉11起,其它64起。查处单位75家,查处案件75起,涉及假冒伪劣产品75个品规,涉案金额9.77万元,罚没总值25.59万元。四、集中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的整治工作。我局及时组织各县市区局稽查负责人集中学习《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15个非药品冒充药品重点品种进行了彻底清查。重点加强对药品流通环节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保健用品、“无文号”产品等六类仿冒药品和降糖、减肥等功能的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监督检查。

五、加强药品生产经营秩序的整治工作。一是采取监督抽查、跟踪检查和飞行检查等方式,对药品生产企业执行GMP情况进行检查。二是组织开展了高风险品种的专项检查。对大容量注射剂的生产工艺和处方进行重点检查,规范了生产工艺,提高了药品标准,保证了生产质量。三是加强了对药品生产过程的动态监督,督促和指导企业把安全隐患消除在生产一线。同时全面清理药品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查处挂靠经营和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

六、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专项行动期间,共接受群众举报投诉11起,属于我局监管范围的迅速组织调查,举报属实的立即立案查处,超出我局监管范围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群众举报反映,某医疗机构使用无产品注册证书的医疗器械“人乳头瘤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和“单纯疱疹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我局立即组织稽查人员前往调查,经调查,情况属实,我局依法对其立案查处。七、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专项行动期间通过媒体宣传报道13次,其中电视报道12次,电台报道一次,共编发专项行动简报8期,向民众发放宣传资料2700余份,让全市民众及时了解我局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动态。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主要问题:一是网络监管手段还不先进,制约了互联网涉药违法行为的监管。以往有效的监管手段在彻底颠覆传统销售网络、销售模式的互联网环境下失去了意义。二是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屡禁不止,受法律法规滞后和部门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等多因素影响,难以根治。

建议:一是加大科技投入、全面开展网络药品监管。监管部门必须依托科技手段,依靠先进的网络监管软件及专业的技术人才,对网络渠道上网站药品信息、网络广告投放渠道、搜索引擎广告运营商进行实时检测、对运营主体进行严格监管,实现“以网治网”。

二是针对非药品冒充药品定性难问题,相关部门可出台行政解释,或出台规范性文件经法制部门备案,明确规定按假药论处的情形,为清理整顿此类违法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对于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的问题,应与卫生、工商、质监等多个部门进行协调,分工合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通过多部门协同配合形成打击合力,避免单一部门执法遇到的“监管有责无权、处罚有理无据”的问题。

二一一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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