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烟花爆竹有限开禁总结
****区安监局201*年春节烟花爆竹
有限开禁工作总结
根据《****市20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工作方案》和《201*年春节期间****城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及安全管理实施意见》要求,我区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网点的安全管理,严格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有序推进春节有限开禁燃放烟花爆竹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确保了春节期间有限开禁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
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区政府成立了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副区长****为组长,法制办、安监局、公安分局等20个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区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公安分局(区禁放办),专门制定了《****区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工作方案》,区禁放办下设六个专业组,对有限开禁工作进行具体的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和信息反馈,明确了三个落实:组织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会议明确了安监局为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执法检查牵头单位,真正做到了领导重视,责任到人。
二、突出重点,狠抓关键
我区明确了今年有限开禁工作重点:一是明确有限开禁时间。将有限开禁时间(201*年2月2日起至2月17日晚上24时止)进行明确并予以公布;二是明确有限开禁品种及统一批发供货单位(****市日杂公司),对烟花爆竹品种严加限制,实行防伪封签经营;三是明确重点禁放区域。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我区划定了7类重点安全保护单位共计200家重点禁放单位。
三、分工明确,密切协作
区安监局在做好“打非”牵头工作的同时,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规和区禁放办的有关规定,制定出《****区201*年烟花爆竹销售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公安分局组建安全巡查、督导执法队伍,配合安监局查处非法销售行为;市容局将对乱设摊点进行取缔并及时清运烟放垃圾,确保城市清洁卫生;质监分局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检测,把好质量关;工商分局负责取缔烟花爆竹销售点;各街道协助安监、公安、市容、质监、工商等部门做好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执法检查和巡查工作。
四、强化宣传,落实责任
安监局把深入广泛宣传、落实生产经营单位防范事故的主体责任作为春节前夕禁放和有限开禁的一个重点环节。一是副区长****亲自带领相关部门领导加强对重点禁放区域的巡回检查,保证禁放区域重点单位的安全。通过有计划、有重点地工作安排与部署,落实重点企业的安全防范主体责任。二是安监局专门召开了20家重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有限开禁期间安全生产防范工作会议,并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区重点保护单位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三是通过街道和相关单位举办培训班、利用社区板报、宣传橱窗、广播等形式广泛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危险性、违法性以及“开面禁点”必须正确燃放烟花爆竹的认识,使****区禁放和有限开禁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五、严格准入,规范经营
坚守“安全第一”意识,杜绝“人情关”,严把“经营关”。区安监局对申报201*年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12家单位,严格按照安全许可条件通过书面资料和实地审查的方式逐项审查申报户的经营资格。经过实地审查,对11家符合安全经营条件的单位核发了临时经营许可证,对1家不符合安全经营条件的单位驳回了申请。
为规范烟花爆竹零售市场,1月25日,区安监局召集通过市安监局审核批准的11家超市、卖场的负责人召开了安全会议,对各零售网点销售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1、对烟花爆竹的品种、数量和金额做好进货和销售记录。2、每天对零售区与集装箱备货区进行安全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3、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援,并按照493号令的规定及时、如实上报我局和其他相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延期不报。会后各销售网点积极主动地签订了《安全销售烟花爆竹承诺书》。
六、强化管理,从严执法
1月19日下午,群众举报******3号楼103室的违建出租屋内,堆放了十几箱劣质鞭炮。区安监局、公安分局迅速组成联合执法队赶赴现场。在6平方米左右违建出租屋查获了非法储存的大地红鞭炮18箱,礼花3箱。从2月2日起至2月17日,安监局牵头,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消防大队、市容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及相关街道组成的执法小组,坚持依法行政,对各街道的禁放区域及非法销售点进行了检查与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正月初一,区联合执法组与市联合执法组对我区范围内的非法经营摊点进行了市区联动执法。有限开禁期间,我区共出动联合执法人员87人次,执法车辆26车次,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07箱,取缔非法经营摊点34个、居民楼非法销售窝点2个,教育制止非法经营者69人,有力地维护了烟花爆竹销售的正常市场秩序。
201*年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工作难度大,要求高,任务重,但在市安监局的指导下,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区各部门、街道之间通力协作,认真负责,依法行政,春节期间,我区无一起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圆满实现了让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春节的目标。
二0一一年三月七日
扩展阅读:201*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201*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综合科
今年来,县安监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围绕“强化基础、完善制度、依法监管”的总体要求,以推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制度规范与执行为重点,不断改善经营安全条件,大力整治烟花爆竹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度,努力实现年度无爆炸和死亡事故目标。
一、今年来所作的工作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今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及时召开工作会议。截止目前,共收到烟花爆竹类上级文件10份,每一份都进行了贯彻落实。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下发了《宝应县201*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宝应县201*、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通知》、《关于开展中秋节前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等共6份文件。3月31日,在宝应县天元大酒店召开了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全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2、排查摸底,分析情况
今年来,县安监局联合各镇(区)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现状
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分析、排查摸底。重点排查了异地经营、无证经营、一点多证、烟花爆竹“四私”等行为,将排查出的数据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3、加强监督、突出重点
今年来,县安监局加大对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和零售单位的安全监管力度。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1*)的要求,督促批发仓库不断完善安全设施,改善储存条件,按照换证评价重新核定的储存量,及时进行调整,定量储存。目前,批发仓库生活区已经落成,办公区同生活区分离,各项安全措施基本完善,硬件条件已达到省内一流。要求其建立并严格执行产品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和采购市外产品备案。
今年来,我局始终坚持将零售经营点的安全条件、储存核定量、周边安全距离、是否在异地设立有储存仓库、超量储存、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是否从非法渠道进货、以及人员的培训作为监管的重点,大力整治零售经营点。
4、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
年初,我局制定了《宝应县201*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根据文件要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根据局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加大了对烟花爆竹零售户的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了批发仓库6次,(其中高温季节一次),零售单位共检查40余家次。
重大节期间(五一、中秋、国庆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的高峰期,也是最容易暴露问题的时期,在此期间内,超量储存、异地经营、无证经营、购销私货等问题就迅速“浮出水面”,每逢重大节日,我局都及时印发了节日期间大检查方案,在全县开展拉网式大检查,横向到底、纵向到边。要求各镇(区)制定方案、及时召开会议部署,经过几轮零售单位的自查、镇(区)的排查、县局的督查、抽查,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有效维护了我县烟花爆竹市场秩序。
5、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今年来,我局全面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排查重点,要求各镇(区)按照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指导企业注重在提升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规范化程度上下功夫,建立并不断完善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动态分析、整改摘牌等制度,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始终将批发企业储存仓库不按规定定级、定量储存及规范堆垛,安全防护设施存在缺陷,零售经营网点是否符合安全经营条件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严禁超量储存和产品混存。突出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进一步规范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和治理,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企业组织专家及时进行等级认定,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期限以及应急措施。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五项制度”,不断
规范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开拓思路、积极创新
今年来,我局开拓思路,积极创新。年初,我局印制了400份《告知书》,将《告知书》发送至全县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条款、储存要求、安全经营条件写入其中,一一告知经营户,要求其合法经营、守法经营。
为了规范市场行为,有效遏制私货,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行为,对于“贴花”问题,经过多次研究商讨,研制出了新的贴花(条形码),这种贴花的具有不可仿制性,方便群众和基层执法人员辨识私货。
二、目前我县烟花爆竹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1、总量突破、布局不合理
按照扬州市政府政府令第51号《扬州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由各县(市、区)安监部门编制规划并报市安监局备案,按当地常住人口每3000人可设1家的原则严格控制。我县人口约94.1万人,应发证313本,而实际发证388本,已超出75本,远远超过了规定要求。
目前,我县部分乡镇按照规定烟花爆竹发证数量还不足要求,如射阳镇、山阳镇;有些乡镇发证数量已远远超过了规定要求,特别集中在城区,如安宜镇、开发区。布局不合理的现象比
较突出。
销售网点的过度设不仅在管理上增加了难度,而且容易引发经营户之间的恶性竞争,不利于正常销售。相反对其做适度的调整,有利于控制集中连片扎堆经营和盲目经营,避免一旦发生意外形成连环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异地经营情况较严重
目前,全县存在着大量的烟花爆竹零售户异地经营的情况,不少烟花爆竹零售户的评估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据各乡镇普查统计,目前,全县烟花爆竹异地经营达37家。
3、烟花爆竹“私销”状况依然存在
近年来,各镇(区)加大监管力度,加之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全部关闭,货源减少,“私货”现象明显好转,但依然存在。“私货问题”是各镇(区)普遍存在的问题,一直难以根除。由于利益驱动,一些不法份子铤而走险,充当“二级批发商”的角色,往往挂羊头卖狗肉,防不胜防。目前,私货现象较严重的镇(区)主要集中在射阳、望直。今年来市场上的烟花爆竹私货量较往年明显减少,打击“私货”取得明显成效。
4、烟花爆竹存放不合理的现象较严重
目前,全县烟花爆竹零售户均应按照《关于重新核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储存量的通知》(扬安监201*163号)要求来储存烟花爆竹,但是批发企业为了降低运输成本,一次送货较多,造成了超量存储的现象。部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未实行专店或
者专柜销售;采取专柜销售时,专柜也与经营规模不相适应,并相对独立摆放;经营场所也未始终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元旦、春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前后摆摊设点现象依旧严重,屡禁不止。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建立全县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短信平台。全县共388家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将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的手机号码集中汇总,与电信公司建立短信平台,以短信方式及时集中告知会议、通知、注意事项等事宜。
2、组织201*年度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培训工作。3、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作为我局唯一的一项行政许可事项,是我县安全监管的一个重要环节,建议在每年一度的政府和镇(区)责任状签订中,增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内容,要求各镇(区)建立烟花爆竹例会制度、风险金缴纳发放制度、定期培训制度、举报奖励制度,并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中体现,占取一定分值。
4、在元旦、春节期间,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特别是对对重点区域、重点经营户、重点乡镇开展执法检查。
5、探讨全县烟花爆竹布局问题,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研究退出机制,将存在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零售单位退出发证范围。从源头上杜绝私货,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查找烟花爆竹走私大户,把住射阳这道走私东大门。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201*年烟花爆竹有限开禁总结》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201*年烟花爆竹有限开禁总结: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