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全国“两会”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xxx人民政府
关于下发《xxx201*年全国“两会”期间食
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
通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
全国人大、政协“两会”即将召开,为切实做好“两会”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全乡人民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特制订《xxx201*年全国“两会”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请各村、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201*年2月29日
主题词:两会食品安全整治方案通知发:各村、各有关单位xxx人民政府201*年2月29日印
(共印30份)xxx人民政府
201*年全国“两会”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行动工作方案
全国人大、政协“两会”即将召开,为切实做好“两会”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全乡人民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特制订本方案如下:一、组织领导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在乡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各村、乡中心校、派出所、信用社、邮局卫生院等部门共同参与。成立张岗乡201*年全国“两会”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xxx副组长:xxx
成员:xxx、各村支部书记、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二、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负责、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基本思路,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防治结合、重在预防”的工作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严重及畜禽屠宰、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等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保障“两会”期间全县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整治任务和重点1、整治任务:各村和各单位对所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堂开展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资格、食品生产经营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食品经营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安全承诺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2、整治重点:查处畜禽屠宰、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畜禽屠宰环节: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违法行为,加强肉类流通和加工、使用的监管,严禁私宰肉、注水肉、病害肉进入市场、肉制品加工企业和餐饮单位。
种植养殖环节:落实农产品投入品使用安全规范,加强对种植养殖产生产基地的监管。
3、生产加工环节:严厉打击无证照食品加工行为,对违反相关政策的食品加工单位配合相关单位依法进行处理。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提高其产品质量保障水平。
4、食品流通环节:规范经营着经营行为,是村内集市、超市、加大检查力度,对不合格的产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5、加强对餐饮业、集市、食堂等地进行巡回监督检查,防止集体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四、责任分工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由乡政府统一组织、协调,各村、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落实专项整治任务。
五、整治时间和步骤
整治时间:201*年3月1日至3月15日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精心部署(201*年3月1日至3月3日)各村、各单位组织开展摸底调查,有针对性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狠抓落实、并立即部署,迅速行动。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集中整治(201*年3月4日至3月15日)各村、各部门按照整治方案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对各类食品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整治行动,成立领导小组,由村、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加强领导。明确具体工作任务,措施、目标、实现和责任,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个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理顺机制,明晰思路。各村、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合作,条块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深入治理,务求实效。各村、各单位要认真、细致开展本次活动,务求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四)加强抽检,消除隐患。各村、各单位要加大“两会”期间食品抽检力度,提高抽样检测问题处能力,集市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五)严明纪律,督查考核。各村、各单位要严格履行职责,做到不推诿扯皮、不失职渎职、不拖延躲闪、不消极应付,防止和克服工作中出现的松懈、厌战情绪。
为集市掌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实施工作信息日报告制度,各村、各单位每天下午3点前将本日整治情况报xxx。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扩展阅读:新河县“双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
新河县“双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
专项整顿工作方案
201*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双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双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保证全县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根据省、市政府要求,在我县开展“双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食品生产、流通、运输、消费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市场主体进行拉网式排查,突出整治重点,依法彻底治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净化节日市场,遏制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高我县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二、整治工作重点
(一)重点品种:肉及肉制品、奶及奶制品、米面及其制品、蔬菜、豆制品、乳制品、水产品、酱油、醋、水果、植物油、酒、饮料、油炸小食品、糖果及其它休闲(方便)食品、各类散装食品等。(二)重点区域:以广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年货市场、超市(商店)、饮食摊点等区域进行整治。(三)重点环节:
1.整治食品源头污染,加大食用农产品的安全监管。落实农产品投入品使用安全规定,坚决整治农畜水产品、蔬菜、果品药物残留超标,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违法行为,对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认真清查,依法收缴。将生猪、禽蛋、奶牛、蔬菜、果品等农产品生产基地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加强对粮食出库质量监管,严防霉变粮、劣质和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
2.整治食品加工环节,严厉打击无证照食品加工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配备相应检测设备、产品质量难以保证的生产企业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加强对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对具备生产条件,证照齐全的小企业、小作坊,要规范其生产行为,提高其产品质量保障水平。对“三无”小企业、小作坊,要坚决予以取缔。对粮油加工、乳制品、儿童食品、熟肉制品、酒类、调味品等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要加大抽检频次,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开展排查分析,认真进行整顿,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继续严厉打击地下食品加工点以及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运输、保管、存储等条件的非法行为。
3.整治食品流通环节,确保节日市场供应秩序和质量。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对年货市场、农村及城乡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乡镇村庄的食杂店等重点区域要加大检查监管力度,突出检查群众反映较大的掺假售假行为,以及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情况,依法严厉查处农产品销售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中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农产品的违法行为,严禁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食品,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严禁再次流入市场。要深化食品安全标识和包装的管理,整治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
4.整治食品消费环节,大力推进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要加强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巡回监督检查,以承办宴席的大中型餐饮饭店为重点对象,检查原料采购储存、加工过程、餐具清洗消毒、违禁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卫生以及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尤其注重对超负荷供应的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防止集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5.加强畜禽屠宰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要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违法行为,加强肉类流通和加工、使用的监管,严
禁私宰肉、注水肉、病害肉进入市场、肉制品加工企业和餐饮单位。加强对酒类产品的监管力度,防止假酒劣酒进入市场。三、整治时间安排
整治时间为201*年12月20日至201*年2月29日。(一)201*年12月20日至201*年12月30日为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各乡(镇)、有关部门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有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分别召开由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企业和食品生产经营个体工商户、饮食摊点负责人参加的动员部署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食品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提高企业质量安全意识,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二)201*年1月1日至201*年2月10日为整治阶段。各乡(镇)、有关部门按照要求,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和整治。
(三)201*年2月10日至2月29日为总结阶段。各乡(镇)、有关部门对本次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于201*年2月29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上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平安新河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双节”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的重要性,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双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各食品监管部门的责任和整治目标。要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二)扎实开展整治,查处违法行为。结合节日食品供应丰富、渠道多元、流通迅速、容易假冒等特点,狠抓薄弱环节和问题品种,监管重心下移农村市场,加大对城乡市场尤其是年货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密监控节日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加强儿童食品
和节日食品的监督检查,重点做好对特色食品的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该公告的及时公告,并追查不合格食品购进源头和销售去向。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监管部门在各司其职的同时,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个环节的监管部门要将追查处理情况和结果及时报告县政府。各乡(镇)和综合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按时沟通信息,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牵头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加强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消费,增强消费信心;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选择一批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食品典型违法案件,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震慑不法行为,彰显政府决心。
(五)加强应急处理,完善责任追究。要建立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危害。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任务明确,责权一致,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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