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小结
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小结
旅游景区餐饮消费具有流动性大、游客参与度高、季节性强等特点,为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提升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保障游客饮食安全,推动旅游业健康发展,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监管职责
我局于201*年就成立了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食品科负责人任副组长,同时联合旅游局印发了《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六食药监食转〔201*〕7号),要求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职责,要把旅游景区的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严格检查,防止监管漏洞。
我局先后开展几次了对旅游景点的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餐饮设施不完善,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无证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对辖区内旅游景点的餐饮业卫生情况、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健康证明持证情况、原料进货索证情况,认真开展餐饮环节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市及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均制定了督查检查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到人。截止目前全市已出动餐饮执法人员795人次,检查风景区、旅游景点餐饮单位136家,责令整改15家,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整改到位。
三、积极防控,加强应急管理
我们要求,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故和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如发生食物中毒和突发事件,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有效应对,在第一时间予以控制和妥善处置,降低事故影响和损失,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报告。在节假日旅游高峰期要安排好值班人员,严格落实值班人员岗位职责,保证24小时联络通畅,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投诉,防患于未然。
四、强化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通过报刊、网络、电视和短信提醒等宣传方式,加大面向旅游景点等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和公众的宣传教育力度,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饮食安全知识,增强餐饮服务单位的自律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编辑印发《六安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简报》500余份,其他宣传材料1000余份.
在开展旅游景区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的同时,为了方便群众对违反餐饮卫生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投诉,市及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并派专人24小时值班,及时接受群众举报咨询,引导安全、健康的消费,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扩展阅读: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关于印发《201*年宜章县旅游景区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旅游外事侨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经宜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宜章县旅游外事侨务局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201*年宜章县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宜章县旅游外事侨务局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宜章县201*年旅游景区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落实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湖南省旅游局《湖南省201*年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湘食药监食监201*3号)及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郴州市旅游局《郴州市201*年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郴食药监发201*12号)精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旅游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县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单位自律意识,加强自身管理,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切实保障游客餐饮安全。
二、整治范围
全县各等级旅游景区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三、整治内容
(一)餐饮服务许可。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持证经营,特别注意检查季节性开办餐馆和临时聘用员工的持证情况,要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持许可证率达100%,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率达100%,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餐饮服务单位。
(二)餐饮加工、制作和储存。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制作用水、原料清洗、窗口用具消毒、烹调温度、食物存储、生熟分开是否符合要求;加工制作场所是否整洁,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蝇、虫对食物的污染;餐厨垃圾和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
(三)餐饮服务单位自身管理。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台帐登记制度。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查处以次充好,使用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严防使用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料、工业用盐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严禁制作加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野蕈等。
四、整治安排
专项整治为三个阶段,时间从201*年4月至201*年10月。(一)摸底调查(4月底)。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旅游行政部门以及旅游景区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组织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旅游旺季景区餐饮服务情况,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步骤。
(二)集中整治(5月至9月底)。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集中力量,周密部署,在旅游旺季对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餐饮加工制作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凡是景区旅游星级饭店、星级乡村旅游点、旅游家庭旅馆出现严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五、整治要求
(一)强化认识,落实责任。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县旅游行政部门及各旅游景区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游客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关系到当地政府的形象和旅游产业的发展,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旅游景区管理部门要积极做好工作,要摸清底数、周密安排、落实责任、稳步推进,确保专项整治任务按时全面完成。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不断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广泛宣传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和推行分餐、公筷等健康包含方式,树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先进典型,动员广大消费者特别是游客参与餐饮食品安全监督,营造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旅游景区实际情况,结合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具有流动性大、游客参与度高、季节性强的特点,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高风险食品的集中整治,强化景区小饮饮店的规范经营,全面提高小餐饮食品安全水平。
(四)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相结合,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将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结合,加强旅游景区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建立健全监管信用档案,掌握季节性餐饮服务单位歇业和开业情况,要畅通信息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游客的举报投诉。
(五)全力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旅游旺季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定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全力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保障,有效预防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旅游局要于201*年10月20日之前将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专项整治汇总表(见附表)及整治图片资料报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3756303县旅游外事侨务局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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