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自查报告
灵台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们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宣传工作为中心,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坚持“有线与无线结合、广播与电视并重、宣传与事业同步、城市与农村并进”的指导思想,努力扩大广播电视覆盖面,为全县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止目前,全县共有地面卫星接收站41座,其中县级2座、乡级10座、村级19座(其中“2+1”卫星地球站12座),系统外7座;建成调频广播发射台11座(其中乡镇10座),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分别达到了98%和96%,安装广播喇叭的户34520户,入户率67.5%;安装电视的户27336户,入户率为53.6%,基本实现了“村村通”目标,于201*年9月顺利通过省上检查验收。
二、主要做法
加强广播电视行业管理,特别是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这是广播电视系统加快依法行政进程,贯彻实施《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的具体行动和关键措施。也是推进广播电视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证。市广电局通知下发以后,我局集中领导、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逐乡镇、台(站)对县境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了一次全面评查。据自查,县境内的41
座卫星地面接收台(站)收转良好,合格率为100%。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点:
1、强化领导,健全机构。
市局有关文件下发后,我局曾多次召开会议,在认真学习《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的基础上,领会市局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自查工作。成立了由局纪检组长郭智杰任组长,副局长李金虎、、贾俊学为副组长的5人自查领导小组,确定检查步骤、重点和时间,从而保证了这次自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摸请底子,据实详查。
灵台人民广播电台于1990年经广播电影电视部广地建字(90)58号文件批准建立,前身为“灵台县广播站”,1991年4月1日正式开播;1994年10月建起了有线电视并开办电视新闻;1998年经广播电影电视部(98)广发新登县(字)1043号批复设立“灵台县广播电视台”;201*年7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核发新证,许可证编号为“3428016”,台标编号为TB044281212,呼号为“灵台人民广播电台”,台址:灵台县县城胡家塬。
录播设备:现配置SHARP录音机3台,700录音机一台,播出控制桌一台,配电柜一台,调频发射机2台,838调频接收机一台,430中短波接收机一台。
发射设备:发射机功率0.1KW,发射频率91.4MHZ、107.1MHZ,发射天线高度103米,发射机设在胡家塬转播台,向全县境内调频发射。机房内装置美多TF7010调频广播发射机一台,向胡家
塬转播台传送信号。
3、严格标准,对照检查。
这次安全播出自查工作,我们始终坚持了“把握大局,实事求是,对照检查、整改提高”的指导思想,认真按照市局提出的要求,内容和重点,以《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和市局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项目及标准为依据,逐项作了自查:
一是县广播电视台完整转播了中央广播电视节目。多年来,我台均以专用频道完整转播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11套,甘肃及其他省台19套,平凉市台2套共计32套电视节目。在转播中央台节目时,没有以任何形式中断节目和插转自办节目,更没有切换中央台广告或以游动字幕等形式干扰中央台节目的完整转播。
二是我台始终坚持了“把握导向,守土有责”的原则,从没有出租、转让频道或播出时段。
三是我台从未发生政治事故或重大责任事故。在广播电视转播上,我们按照节目时间表的安排,严格执行《值机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广播电视播出日志,台内一份,胡家塬转播台一份,评实记载。同时,台内播控房实行安全、防火、值班督查责任制,从而保证了节目的安全、优质、准时播出,避免了工作差错和责任事故。
四是我台制作播放的“谈话类节目”,均采取了录播方式,没有实行现场直播,但在节目播出前均严格遵守了节目审稿、审听、审看制度。
五是我台从未播放境外电视剧,自办节目播放的广告时限没有超出规定的比例。我台每天广告播出时间为23分钟,占播出量的610%,设有超出规定的15%。其中18:00至22:00时段播出广告仅为3%至6%,亦没有超出规定的12%。
六是我台均按照许可证载明的节目设置范围和节目套数等事项制作,播放节目。从未变更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附广播电视节目时间表)。县广播电视电台广播全天播音5小时,其中自办节目2小时55分,电视自办节目每天播出1小时10分。
七是我台从未进口、转播境外广播电视节目。
八是我县没有开办教育电视台,其中教育系统有4所学校安装的小型卫星地面接收机,均按规定播放各类教育教学节目,没有播放与教学内容无关的电影电视剧(片)。
4、强化管理,节目创优。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一手抓行业管理,一手抓节目创优。落实了“两项制度”,做到了“一规范”、“一禁止”。即:落实了广播电视节目播前审听、审看、重播重审制度;落实了播放广告严格遵守广告宣传管理的规定。规范了节目预告和值机日志。严格禁止乱播滥放现象发生。
强化行业管理,促进了节目创优,提高了自办节目质量。201*年上半年,我台在认真转播好中央、省、市广播电视节目的同时,共播出各类稿件2050篇(条),其中广播稿件1100条,电视稿件950条。
5、安全传送,源头堵漏。
局(台)强化领导,细化责任,成立了安全传送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技术人员为成员。网络安全播出传送,由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在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全天24小时由领导小组成员带班值机,发现问题及时切断电源,向市局和610办报告情况,并及时恢复备份信号源。传送网络由局(台)领导分乡镇、分片段负责,技术人员包干,加强经常性巡检维护。
二00五年七月十八日
扩展阅读:寿县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工作自查报告
寿县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工作自查报告
为了确保我台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特别是党的“十八大”期间的安全播出。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与部署,我台于今日就安全播出的每一个环节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各相关部门如实地填写自查表,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一、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
我台一直以来对安全播出工作十分重视,台成立安全播出工作指挥部,各成员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针对播出工作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我台制定了《寿县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并在日常就预案的要求进行多次培训和演练,确保播出事件突实发时能够顺利实施预案。
台确立了安全播出例会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播出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执行广电总局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实施重要时期领导带班制度。加强技术资料管理,建立了资料库,积极筹建电子化技术资料库,加强播出机房管理,实现机房设备设施规范化,针对各机房的实际,制定了各机房的管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维护检查的相关制度。
健全的机构,完善的制度有力地保证我台安全播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广播、电视、发射技术系统基本满足配置规范要求。
针对去年的安全播出自查中发现的不足,我台开展了一系列技术配置的改进,全面淘汰我台电视播出模拟设备,升级改造为全数字服务器播出系统,整改过的播出机房线路规范,设备摆放整齐。消除了故障隐患。年初,我们还对广播机房进行装修,对线路进行整改,达到规范要求。
通过上述整改,我台的技术系统配置登记总体有所提升,基本满足配置规范的要求(详见备中心技术系统自查表),但是由于县级供电条件和我台财力限制,整体达标等级还不高,多数指标自评等级为三级,自评等级为二级或以上的项目不多,还有少数指标自评等级未达到三级。一些技术要求较高,配置较大的技术系统没有构建,比如广播中心直播系统,电视中心的总控系统等。达标等级不高或尚未完善的系统将成为我台今后的一个时期安全播出技术改进的重点和工作的努力方向。我们相信,通过努力,我们的技术系统配置等级会有更大的提升。
三、近期我台技术系统配置的整改目标和措施。
为了迎接十八大的召开,我台将于4月11日对全台供电系统进行改造,淘汰原有不达标配电柜,对配电房进行全面改造。启用16KVAups后备电源,在各个播出和关键制作环节实现两路供电。由于县域供电环境和财力人力限制,我台广播电视播出和发射等环节还存在不足之处,今后我们一定加大投入的力度,争取达到三级或以上安全播出标准,保障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和发射。
寿县广播电视台20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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