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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管中心筹备工作报告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12:56:43 | 移动端:案管中心筹备工作报告

案管中心筹备工作报告

案管中心筹备工作报告

一、设立案件管理中心的缘由和目的

建立一个统一管理案件的机构,改革检察机关现行的案管模式是高检院近几年及今后一段时间内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求。今年高检院为此还特地召开了工作推进会。

检察机关建立案件管理中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规范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在坚持和完善业务部门自我管理的基础上,依托信息化平台,由案件管理部门履行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调查、综合考评职责,实现对执法办案的统一归口,全程动态管理。

案件管理的重点是加强流程管理,同时又要加强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二、目前我省、市案件管理部门建立的情况及我院前期工作xx县(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成立于xx年xx月,案件管理中心与控申科合署办公,把案管中心做成了大案管。主要职责:案件流转、质量评查、事务处理、业务数据报表。人员配置:占编x人,x名法警。

20xx年xx市院根据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批复,目前已成立了案件管理科,主要对公诉案件、批捕案件进行统一的管理,其主要工作包括公诉、批捕案件的受理、文书的送达、律师阅卷、赃款、赃物的管理、监督、数据的统计工作。人员配备:公务员1名、事业编制1名、合同工2名,法警1名。

20xx年x月,我院向xx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关于要求设立xx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的请示,x月,xx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我院设立案件管理中心。

三、构建定位及基本职责(一)性质及定位检察院的日常办事机构。

最终的目标是发挥管理、监督、考评、决策参谋的作用。(二)基本职责

根据人员配备情况及现实需要,决定暂设以下职责:

1、负责统一受理、分流各类刑事案件:①受理公安机关、本院自侦部门报送和上级院交办、他院移送管辖的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对案件进行登记、编号、录入、初审并分流至业务部门负责人;②负责受理赃款赃物的统一登记、集中保管及监督管理;③负责将案件分别移送法院、公安机关、上级检察院、同级检察院,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④负责协调案件流转过程中的内外关系。

2、到期的案件预警系统的管理,包括信息录入、日期提示等。3、负责统一对外开具和管理法律文书并对其进行登记备案。4、负责统一制作各类业务数据报表。5、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人员问题

根据案管中心的主要职责:受理案件的初审及赃款赃物的登记管理、法律文书开具、案件预警、以及各业务部门业务报表审核上报工作。

建议:案管中心设工作人员共4人,主任1名,工作人员2名,法警1名。分工:

①主任负责管理案管中心的日常工作,包括工作任务的分配、与其他部位、部门的协调,案件管理、分析材料的撰写。

②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受理的公诉、侦监案件案件的内容电脑录入,报表、数据的统计工作。

③法警协助案管工作,主要包括向其他机关移送案件,将赃款移交财务科。

(二)办公区域及硬件基本配置。

电脑3台、复印机1台、办公桌椅4套、文件柜2个、案件柜2个,保险柜1个。

(三)法律文书的开具1、种类:

具有权利告知性、审查结论性的格式类检察法律文书初步定为:①检察建议编号:负责编号并统一对外移送

②反贪、反渎:立案决定书、取保候审决定书、监视居住决定书、刑事拘留决定书、撤销(变更)强制措施决定书、传唤证、拘传证、批准聘请律师通知书、(不)批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聘请书、委托检验鉴定书

③公诉:委托辩护人、委托诉讼代理人、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简化审)、补充侦查决定书

④侦监:批准逮捕决定书、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复议决定书、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报告书

⑤其他:回避决定书、回避复议决定书、补充立案决定书、不立案通知书,其他与案件相关文书

2、开具方式

尽可能地电脑开具,力求法律文书制作的规范化。(四)赃款赃物的移送规则

①大宗赃物(比如摩托车、大型刀具等)原则上不移送,而用数码相片代替;小件赃物可移送。

②赃款原则上不接收现金而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进行移送。(五)印章管理

建议:案管中心要出具大量的对外法律文书,印章建议由案管统一管理。

(六)预警机制中的提醒

设置显示屏或通过软件系统,对即将到期的案件进行提醒,由案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提醒办案部门承办人员,并进行后期监督,防止案件超期办理。

五、今后的工作打算(一)制度保障

1、初步制订工作办法《案件管理中心工作办法》,需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通过。

2、逐步制作工作流程细则:案管中心部分职责的操作流程,拟定《案件初审细则》、《赃款赃物管理细则》等。

(二)实践探索

1、边实践边总结,尽快熟知业务,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发挥出案管中心管理、监督的作用。

2、在工作中处理好案管与分管领导、与业务科室、与综合科室、与上级院相关部门的关系。

20xx年x月

扩展阅读:全省案管会议交流材料

更新办案理念依托信息技术强力推行案件集中统一管理

201*年以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把推行案件集中统一管理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经过近三年的不断探索和努力实践,建立了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为重点,以流程管理、绩效量化考核为基本方法,以规范化建设为主要途径的案件管理模式。实现了由各业务部门分散管理向全院集中统一管理、由各基层院自行管理向全系统集中统一管理和由单纯的案件管理向对案件和办案行为进行同步管理的“三个转变”,不断强化监督力度,保证了检察权的规范运行。20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所办理的9433件案件,实现了无错捕、错诉,无违反程序办案,无违法违纪问题发生,无新的涉检上访案件,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对办案监督制约的专门机构

案件质量是司法公正的生命线,加强案件管理是确保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和文明执法的必然要求。但是,检察机关传统、粗放型的案件管理模式是在检察长、检委会

和分管检察长的宏观领导下,各业务部门享有高度的案件管理自主权,对本部门办理的案件进行自行管理,这一模式对调动部门办案积极性、保障办案质量和效率,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带着这个问题,我们组织力量,历时三个多月,对全市检察机关主要业务部门201*年至201*年6月底所办理的522件599人的反贪、渎检案件,3728件6770人批捕案件,3812件6331人起诉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发现我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存在着底数不清、质量不高、程序不严、数据失真、文书不全、管理不细的问题。究其原因,除了领导重视不够,工作作风不扎实外,主要是案件管理方式的不适应,表现为四点:一是封闭性特征。受理了多少案件、办结了多少案件、涉及多少款物,这些案件办理的重要信息主要由各业务部门内部掌握填报。由于对案件信息没有统一规范的专门管理,导致提供的数字信息不全面、不准确,严重影响了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水平。二是粗放式管理。其特点是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评估,业务部门对案件管理的能力较为薄弱,到发现问题时,往往已“积重难返”。三是管理断头多。由于各相关业务部门属于平行配,管理范围因受职能局限只能各管一段,无法对案件实行长效管理。四是注重结果管理,忽视过程管理,致使案件质量难以保证。

基于此,201*年4月,市院党组做出了在全市检察机关

推行案件集中统一管理的重大决定。并理出案件集中统一管理急需解决的思想认识、软件开发、技术培训、推广应用、清理积案、资金投入、机构设等七个方面的问题。几年来,我们先后召开党组会12次、院务会10次、检委会8次,全体干警大会5次,研究部署案管工作,重点解决落实七个方面的问题,讨论制定实施办法,规定完成时限,对没有按时限完成案件管理机构设、软件开发和硬件配的基层院,要求检察长到市院说明情况,并取消年终评选先进的资格。由于领导重视,措施有效,保障有力,全市检察机关迅速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检察长为副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案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院和11个基层院整合内设机构,优化内部职权配,设立了案件管理中心(办公室),对案件管理工作进行统一指挥、统一部署。目前,我市检察机关共配备43名熟悉检察业务、懂计算机操作技术、事业心强、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从事案件管理工作。同时,投入600余万元用于案件管理的软件开发、硬件和办公室场所的配备,保证了案件集中统一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准确定位,明确职责,构筑防止检察权滥用的严密体系

实行案件集中统一管理是我市检察业务工作的一项改革和创新,涉及各个业务处室和基层检察院,涉及每一个办

案人员,涉及办案的每一个环节,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为确保此项工作做到积极稳妥,方法正确,效果明显,我们先后赴深圳、长沙、上海、南京和郑州考察学习,在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实际,经过反复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渭南市检察机关案件集中统一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案件集中统一管理要达到“三个明确、五个统一“。

三个明确:第一,明确案件管理部门的定位是“管理、监督、服务和保障”。其中“管理”是指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对检察业务全覆盖、不间断监管;“监督”是指通过对办案过程实施全程、动态监控,定期分析评估案件质量,实现办案工作由静态控制向动态控制、事后监督向过程监控的转变;“服务”是指通过对办案过程的监督管理,有利于检察长、检委会全面及时掌握各项业务工作情况、进行科学决策,为各业务部门掌控办案质量、加强案件管理提供信息服务;“保障”是指通过建立规范有序、便捷高效的信息查询平台,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获取有关信息提供支持。第二,明确案件管理的范围和职责。对刑事检察类案件、立案环节的自侦类案件、立案的诉讼监督类案件进行受理、登记、分流、移送;对各类案件的办案流程进行跟踪、监督与管理;负责公诉案件赃证赃物的管理;对业务活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预警;对检察委员会决定与决议进行督办。第三,明确案

件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即严格依法原则、强化管理原则、突出监督原则、提高质量原则、有利办案原则、方便群众原则等。

五个统一:一是统一受理和分流案件,控制案件进出口。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均由案管中心管理、分流和移送,凡公安机关报捕和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均由案管中心统一管理,主要审查案件管理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等,自侦、民行、控申案件则从立案开始纳入管理。二是统一分案,平衡办案人的工作量。除自侦部门外,案管中心直接将案件分配给承办人办理,并赋予处长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规定的理由可以进行变更承办人的权限。三是统一录入案件信息,确保办案数据准确。除自侦案件外,案管中心负责对案件受理时的信息进行录入,保证案件信息输入的规范性。同时,对在办案过程中承办人填写的案卡进行审核、校对,并不定期进行通报。四是统一赃款赃物管理,防止违纪现象发生。案管中心在受理赃款赃物时,使用电脑软件程序对其进行编码分类入库,通过编码进行各个环节的记录,建立赃款物管理信息库。五是统一对案件实施全流程监控机制,透明办案管理环节。负责办案环节的跟踪监督,设立流程监控室,建立案件流程工作平台,对案件期限、流程完整性、法律文书网上备案三方面进行监督。

三、开发软件,强化培训,打造案件管理的信息化平台

随着信息社会的迅猛发展,信息技术在执法办案活动中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深入总结以往案件管理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我们紧密结合执法办案活动的需求,按照方便执法办案、方便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依托现代管理理念和信息化手段,联合有关软件公司研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案件管理系统,并坚持在实践中不断升级完善。

1、研发软件。我们先后三次对超蓝和东软两个软件公司进行考察,最终决定与实力较强的东软公司合作开发检察办案软件。合作伙伴确定后,我们迅速组织各业务处室、基层办案骨干根据法律和检察业务工作制度要求,反复讨论,六易其稿,提出需求报告,再经东软公司五个月的研制开发,半年的试运行和四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现在我们使用的办案软件。软件具体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实现案件数据的网上流转。二是将全部检察业务根据法律、工作制度的规定设全面控制提示节点,形成控制不规范办案行为的运行系统。三是提取影响案件质量的因素要点,全面纳入案件管理指标项目进行实时监控与即时分析。四是建立检察业务数据平台,为各业务部门履行职能开展工作提供信息共享。五是在案件材料普遍电子化、数据化的基础上,细化案件管理指标项,建立较为科学的案件管理指标体系,实现对案件的职能化管理。六是将案件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纳入信息化范围。

2、强化培训。现代化的办公办案设备,必须有掌握先进技能的人来操作,才能发挥作用,提高效率,这就是马克思所讲的“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对此,我们一是进行基础培训。全市检察机关先后分期分批举办计算机基础知识培训班21期,培训人数达1300人次。二是进行针对性培训。邀请超蓝、东软公司技术人员对市、县两级院检察干警进行办案软件模拟演练,手把手的操作,面对面的指导。三是在实际工作中学习提高。现在我市从事办案业务工作的558名干警已有90%的同志能够比较熟练的掌握办案软件的操作技能,为全面推行案件集中统一管理,实现网上办案,网上审批,网上监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推广应用。根据检察业务分类,案件管理系统配了自侦、侦监、公诉、控告、申诉、监所、民行等7大类案件81个流程,其间有848个控制节点。正是这些节点,将各种规范和制度体现为菜单、模板等“看得见”的控制,保证所有的案件都按照既定的程序和标准流转。据统计,201*年至今,市县两级案件管理系统中,批捕、公诉、反贪、反渎、民行、控申、监所等各类案件的流量已达1616件次,保证了执法行为规范、公开公正、阳光透明。

四、以案为主,突出重点,强化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监督

案件集中统一管理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强化对内部执

法办案全过程的监督,以保证公正廉洁执法。在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监督中,我们主要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实施集中统一。对案件实行集约化管理和标准化作业。通过统一收送案,统一录入信息,统一分配案件,统一赃证物管理,由系统自动生成法律文书等措施,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效地遏制手工操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二是推行全程监督。将各项检察业务涉及的非涉密案件全部纳入网上流转。实行网上录入、网上管理、网上监督、网上公开,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方便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监督制约,杜绝暗箱操作。去年以来,我们及时向案件承办人和业务处室发出预警通知324次,纠正违法通知28份。三是开展案件评估。按照《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估办法》,对办理终结的案件,从程序、实体、卷宗和社会效果四个方面采取百分制的形式,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每个月进行一次通报,在评估过程中,对发现办案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的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四是实现资源共享。依托案件管理系统,打破区域与层级界限,构建市县两级院案管工作一体化机制,实现市院直接查询基层院案件信息,强化对案件的监督指导力度。

案管中心运行4年多来,共监督流转案件7423(卷)次,考评督察各类案件3562件。其中,不予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及材料不齐全、要求补充后重新报送的案件272件,发出

办案期限预警通知和督察意见685次,书面及口头纠正程序违法325件。纠正公安机关实体错误48件,纠正两级院业务部门实体错误2件,全市两级检察院实现了所办案件无罪判决、超期羁押、办案安全事故、检察人员违法、涉检上访、自侦案件撤案不起诉均为零的好成绩。特别是案管中心的设立,在公检法之间筑起了一道坚实的“防火墙”,斩断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链条,使内部监督落到了实处。

去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莫文秀莅渭视察调研工作时,对我市检察机关开展案件集中统一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渭南市委政法委推广了渭南案管经验;宁夏回族自治区院、安徽省蚌埠市院、青海省海西州院、内蒙古乌海市院、河北省唐山市院、江苏省淮安市院、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院的同志前来我院学习交流。《检察日报》《法制日报》《陕西日报》《西部法制报》分别以“渭南案管中心给违法办案装上防火墙”“全方位监督卡死违法办案隐患”为题对我市案件集中统一管理工作进行了报道。今年,渭南市委书记庄长兴同志在听取全市检察工作情况汇报时指出:渭南检察机关进行的案件集中统一管工作,开创了全省案管工作之先河,其改革和创新意义深远重大,各项工作成绩明显。

各位领导、同志们,在推行案件集中统一管理工作中,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有很多不足,与先进的省、

市院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我们决心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全国第十三次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不懈地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强势推进案件集中统一管理,努力把渭南检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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