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行政执法的自查报告
报告
奉公交警字[201*]号
奉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规范行政执法的
自查报告
奉新县政府办公室:
根据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奉新县201*年规范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奉府办字[201*]43号)精神,我单位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大队具备依法行使对全县道路交通管理的职能,负责机动车及驾驶员的管理工作,查处各类机动车和驾驶员以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全县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资格。在依法行政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法定的职责和义务。大队所有正式工作人员全部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在执法中严格落实亮证执法,协警员只负责协助民警维护交通秩序,没有发生协警员执法现象。
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情况。
我大队领导非常重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正确行使,要求全体民警在执行行政处罚时,始终做到坚持“执政为民、和谐发展”理念,在规定的幅度范围内进行适当处罚,并及时把相关法律法规在奉新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情况。
我大队始终把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摆在日常工作首位,严格落实民警执法时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制度,每年定期组织民警进行执法学习培训,确保每起行政处罚案件有明确、有效的法律依据,有准确完整的引用条、款、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种类。行政处罚做到事实认定清楚,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行政处罚程序上做到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的步骤顺序实施行政处罚。
我大队实施行政处罚始终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一是实行公开制度,把行政处罚标准以张贴上墙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全面公开,随时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二是严格按程序办事,车管股和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办公室的干警在办理业务和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按法定程序办事,耐心接受前来办证或交通违法处理群众的询问,力求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办理业务的手续。三是在填写处罚告知笔录时,都注明了可以依法听证。四是在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都裁明了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是行政处罚决定都经过局领导批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都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六是应当送达的法律文书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间送达,并有送达回执。
四、规范行政强制行为情况。
我大队实施行政强制行为,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按相关规定严谨制作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等法律文书。一是法律依据明确,强制措施凭证等法律文书上明显标注出法律依据、执行种类、执行期限、执行单位、执行民警。二是权利义务告知明确,详细告知当事人有哪些权利、向何处申诉,并严格落实当事人在执行文书上签名制度。在我大队严谨细致的规范执法要求下,没有出现过因行政强制执行,被群众投诉、举报情况,更没有发生过因行政强制执行引发群体性事件问题。
五、规范文明执法情况。
我大队严格贯彻落实《宜春市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规范》,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始终做到以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热情为民服务。
六、规范行政执法案卷情况。
自省政府法制办下发《关于印发〈行政许可文书、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样本)〉的通知》及《关于印发〈江西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通知》以来,我大队对照通知要求,对行政处罚文书格式及行政处罚案卷整理进行了全面规范,即确保了法律文书严谨规范,也促进了全体民警依法行政意识的提高。
七、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情况。
我大队行政执法行为从未出现过经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被认定违法现象,未出现过冤假错案和不合格案卷,行政案卷合格率达100%。
奉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年6月20日
主题词: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自查报告
抄报: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法办,县公安局
奉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人秘股201*年6月20日印发
共印6份
扩展阅读:关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汇报(201*)
关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近年来,我局在省市各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城建举县的发展战略,在城市管理中,坚持依法行政,树立以人为本执法理念,强化队伍建设,打造和谐城管,塑造队伍形象。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努力达到行政执法规范化要求。现就具体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文书的格式落实情况
自201*年《江苏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文书参考格式》之后,我局城管执法大队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照文书参考格式进行整改,现已使用了一套全新的和《参考格式》基本相同的执法文书,共36种。并对大队全体一线执法工作人员讲解了制作要求,目前该文书已经应用到实际的执法工作中。
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标志、工作服饰落实情况201*我局按照《全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苏府法[201*]49号)中关于执法标志、工作服饰规定要求,我局执法队伍已全部换装,着全省统一的服饰,并对执法车辆喷涂统一标志。
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执行情况1、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
按照《江苏省行政执法规范》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我局执法大队制订了详细的考勤制度、文明执法制度、教育培
训制度、廉政制度、禁酒令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每月组织1-2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培训,每月出一期案例分析及执法技巧,要求执法人员熟悉相关业务及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各种技能。尤其对新招录的人员,为了让他们尽快适应城管工作,在职业道德、纪律规范、业务技能、体能素质等方面开展了岗前培训,最终通过严格的考核后正式上岗。提升了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同时,开展反腐防变思想教育活动。要求每个同志时刻牢记廉洁自律,突出渎职犯罪、职务犯罪的惩治预防工作。至今为止,全局执法人员无一起执法犯法和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2、行政执法行为规范(1)执法行为规范方面
在具体行政执法调查取证中,严格按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要求,所有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两人以上亮证执法,依法办案。在取证过程中运用照片、摄像、现场测量等手段依法取证。并在所有证据中要求当事人签名。在作出具体行政处罚行为时,由执法大队法制科到局领导班子层层把关,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规正确的情况下对行政当事人作出相应处罚。针对行政强制行为,我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将案件上报县政府法制部门进行申请,待审核并同意后方采取强制措施。在采取强制措施前通知当事人,在强制过程中由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妥善保管当事人物品,在强制过程后及时归还当事人物品。
我局在城市管理中创新模式,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从人性化执法角度出发,提出了执法管理的“五步骤”,
即“一规劝、二警示、三整改、四处罚、五取缔”的人性化管理模式,一规劝”即执法人员对管理事项提前介入,作好宣传教育先行,规劝为主,赢得广大商户的理解与配合,“二警示”即执法人员根据需要,对规劝无效的管理相对人出示警示卡,将违章时间、行为、次数一一记录,“三整改”即与管理相对人签定保证书,限期整改,“四处罚”即对屡次管理仍未整改的违章户实施处罚,以观后效,“五取缔”即对实施处罚后仍未改正的,依法予以取缔。同时进一步结合规范执法行为,在执法中突出教育为主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违章者心服口服。
(2)执法文书制作规范方面
我局依照《江苏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文书参考格式》制定了《盱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共36种,并制定了详细的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对文书制作涉及的内容规范填写、证据审核、违法事实认定等由法制科层层把关,对不符合制作规范的,退回中队进行补充,督促及时改正到位。在各执法中队定期开展案件卷宗评比活动,法制科经常性组织对所结案件(卷宗)进行自查,查漏补缺,对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以带动文书制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3、执法人员仪容和车辆规范
我局执法大队制定了详细的着装、队容风纪规定制度,对存在执法标志配带不齐、制服混穿等现象,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对照执行。要求执法队员外出,应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声誉。执法大队专门成立了督查组对执法人员着装规范行为进
行日常督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今年一季度共纠正不规范行为12起,处理9起,较好地维护了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同时我局制定了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责任到人,确保执法车辆的规范使用。
通过近几年的行政执法工作实践,使我们认识到,行政执法规范化是城市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因此我们只有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思想,加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度,坚持依法行政执法责任制、公开制、过错追究制,扎实有效地继续搞好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才能有效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盱眙县城市管理局二0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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