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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山镇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情况报告(201*1026)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13:16:34 | 移动端:涂山镇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情况报告(201*1026)

涂山镇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情况报告(201*1026)

峡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广阳岛整地储备项目所涉及土地确权

颁证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

区农林水利局:

按照区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动员会精神,峡口镇在对广阳岛整地储备项目所涉及土地进行调查摸底过程中,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江北嘴广阳岛整地储备项目(渝府地【201*】638号)涉及到广阳岛上三个村(上坝村、高峰村、胜利村)七个村民小组,农户1563户5125人,以及大兴村两个村民小组,农户686户1723人。其中动漫基地项目(渝府地【201*】1079号)涉及大兴村滩子口村民小组和梦庄村民小组;东部地块项目(渝府地[201*]2045号)涉及大兴村梦庄村民小组;港口大道项目(渝国土房管规【201*】239号)涉及梦庄村民小组和滩子口村民小组。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这些项目已经陆续征地拆迁开发。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多地少矛盾突出。广阳岛上土地自1996年实行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只签订了十年承包合同,且只是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进行了延续,从80年代至今,土地从没有进行

过调整和认定。几十年来,随着乡镇企业人员回乡务农、学生毕业返乡、退伍军人返乡、外迁入户人口等情况,导致无地农户增加很多,约占莲花村总人口的70%,无地农户要求分地的呼声很高,人多地少矛盾十分突出。如果此次重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势必引发新的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二)国土“二调”面积与实际土地面积出入较大。据了解,区国土部门提供的数据,只是按照航拍投影面积进行计算得出的面积,而实地勘界的面积要到年底才能出来,并且还未得到镇、村、组各级的认可;其次,近年来随着农户建房、个体企业建厂、集体经营发展壮大等原因,致使许多土地用途发生了变化;三是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是在原来的基础上续签,没有实地测量,没有明确四至界限。如果这次重新确权,实际工作很难操作。

(三)土地权属争议大。由于历史原因,我镇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集体建设用地与农用地、耕地与林地等地类和权属存在争议。一是莲花村五马和花果村民小组与黄山疗养院存在土地争议;二是内环快速路与莲花村集体土地存在争议,内环路管理处要求将高速路两侧50米范围划为公路界;三是201*年建城周屏障的农户耕地是否纳入林地管理还无定论。上述三个争议问题,有关部门目前均未妥善解决,涉及涂山镇此次需要确权的7个村民小组。

三、建议

鉴于涂山镇人多地少、矛盾突出、情况复杂等原因,本着实

事求是、尊重民意、尊重历史、保持稳定、不搞一刀切的原则,我镇建议:涂山镇暂不纳入此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范围,维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和集体经营管理模式不变,以避免引发新的社会矛盾,确保一方平安。

特此报告

一年九月二十七日3

扩展阅读: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

和顺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发证工

实施方案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根据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沭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发证工作意见的通知》(沭政办发〔201*〕142号)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发证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我镇1998年完成了二轮土地承包发证工作,201*年又对全镇土地二轮承包工作进行了完善,但仍还存在变更登记不及时,证、账、地面积不相符,土地承包档案管理不规范,经营权证书登记不详细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妥善处理,将会影响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长期稳定,影响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和社会稳定。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在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对于实施民生工程、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减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有效利用农村土地资源等方面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村、社、有关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统筹、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做好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

二、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一)总体要求

全面完善二轮土地承包关系,妥善处理土地承包遗留问题,把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用途、地类、权属证书等落实到户和记录在册,做到证、账、簿、地相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土地承包档案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档案和流转管理电子信息系统,确保201*年3月15日前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确权发证工作。

(二)基本原则

1.依法依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规定,参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第33号令)规定的登记内容、程序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

2.实事求是。在不违反现行的政策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各类具体问题。3.尊重民意。充分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的积极性,重大事项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

4.保持稳定。必须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保证农业生产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严禁借机打乱原承包关系重新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

5.村、社负责。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镇确权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挥,各村、社负责组织实施。

(三)主要任务

1.全面核查,逐户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各村、社应在保持现有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以国家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面积(以下简称“二调”面积)为依据,摸清、核实、确认承包面积。要组织专门力量,以村、组(社)为单位,逐户开展农村承包地面积摸底和清查工作,并对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地类、权属进行分户确权颁证。

2.据实确认,及时开展变更、注销登记工作。依据完善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对承包地被征用、占用、退耕还林等面积发生变化的,家庭人口变动导致经营权分割、合并的,经营权转让、互换的,以及承包地灭失或全户消亡等情形,应实事求是地实施变更或注销登记。本次确权颁证中,对原承包经营权证书应依法收回,承包方不交回的,由发证机关采取公告等形式依法注销。3.依法登记,切实做好其他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确权颁证工作。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承包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当事人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并向申请人依法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4.完善档案,规范资料信息管理。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由镇人民政府,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建立完善。要以开展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以后建立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为基础,结合本次确权颁证工作,依据清查核实的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对农村土地承包底册,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实,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台账及相关文件等承包档案。已建立档案的,要进一步规范完善,未建立档案的,要在现有土地承包合同、登记簿的基础上,建立档案,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准确、齐全、完整。加快建设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系统化、规范化、经常化的土地承包档案和流转管理电子信息系统。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准备工作阶段(201*年9月20日前)。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机构(成立农村土地确权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完善相关资料、开展业务培训、广泛宣传发动,召开动员大会等。

(二)第二阶段:入户调查及面积确认阶段(201*年10月25日前)。各村、社认真核对国土“二调”已确权集体经济组织的四至界限和耕地面积等相关情况,对核对无误的相关数据返回镇确权颁证办公室。对“二调”数据与实际情况存在误差过大的,各村、社会实践要及时报告镇确权颁证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进行复核确认。同时各村、社组织人员全面清理二轮土地承包资料;及时召开村民小组会议,采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多数人认可的办法讨论确权方法,然后予以确定;进村入户开展调查摸底、按照群众讨论的确权方法逐一对原农户的土地承包关系、承包地块及四至界畔,农户土地承包面积的变动情况进行清查核实,落实现有确权面积,填写入户调查核实表并及时汇总上报镇确权颁证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村、社要把清查的农户承包地的承包关系、四至界限、地块数量、确权面积等结果与承包农户沟通、汇总后在各个原村民小组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误差立即进行修改,最终做到准确无误。同时,进行化解矛盾纠纷、开展变更、注销登记等工作。

(三)第三阶段:数据录入、打印土地经营权证、完善档案和颁证阶段(201*年11月25日前)。

各村、社对清查核对无误的确权面积,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镇政府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并开展电子录入,对于存在争议又一时难以化解的,可暂不进行登记,待争议化解后再进行确认、登记。数据录入结束后,打印电子版的入户调查核实表再次与群众进行核对纠错;经过核对无误后,报告县确权办,县确权办根据统一规范的要求集中打印并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同时镇确权办向县确权办报送档案资料。(四)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年12月1日前)。在201*年12月1日前,各村、社自行验收结束,并向镇确权办上报工作总结。12月5前镇确权办对各村、社检查验收结束,然后上报申请县确权办检查验收。

四、妥善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村、社要妥善处理在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凡是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按照规定处理;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尚未明确规定的,要依照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的基本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妥善处理。要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地反映和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渠道妥善化解矛盾。

(一)妥善处理土地权属争议问题。对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集体建设用地与农用地、耕地与林地等地类存在争议,以及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权属存在争议的,一时难以解决的,待争议解决后再确权颁证。对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承包地“四至”界限不清的,要采取有效办法,明确界限。对集体经济组织与承包农户之间、农户与农户之间的矛盾纠纷,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者司法途径等方式妥善解决。对土地流转后实行规模经营、土地整治等使原有“四至”界限变动或者消失的,在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可采取按原经营权证记载面积的比例分摊或其他有效办法,确权到农户。

(二)妥善处理证、账、地不相符的问题。在入户调查过程中,对原承包地面积与国土部门提供的“二调”面积有差异的,要根据实际,采取比例分摊法、抽样实测系数法或其他农民认可、简便易行的办法进行确认,并落实到农户和地块,将此面积填入登记簿和新颁发的承包经营权证。原有的承包面积可以以附录的形式同时记录到证、簿上,但集体经济组织内新确权的农户承包地面积的总和不得大于“二调”相应的土地面积。

(三)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以后,依法调整了承包土地,尚未完善承包手续的,要指导督促集体经济组织与承包农户补充完善承包手续;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不明确或者未到户的,要落实到户;因承包合同丢失、残破的,要及时组织复核查证,需要补订的,要补订;“四至”界限未明确或者有变动的,要据实复核,予以明确。

(四)妥善处理自留地、饲料地、园地等问题。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精神,妥善处理自留地、饲料地、园地等问题。凡是已纳入承包地的,继续作为承包地予以确权颁证;尚未纳入承包地的,本次暂不进行确权登记;但对未纳入承包地确权登记的自留地、饲料地、园地,应按实际面积确认记录在册,统计归档,汇总上报。

(五)妥善处理农户自行开垦土地问题。在承包土地以外,农户自行开垦的土地,应该实事求是处理。对农户超越地类界限,自行开垦的土地以及开垦有权属争议的土地,不予确权登记。但对农户在“四荒地”上开垦的耕地,已被“二调”确认为耕地范围的,可按“其他方式承包”确权登记。

(六)妥善处理好其他相关问题。在土地承包期间,村组内公路、水利、办公和公共场所等公益设施建设占用部分承包地的,应在尊重历史和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采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多数认可的办法进行确权登记。农村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承包地的处置问题,由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在充分尊重承包人意愿的基础上,予以妥善处置。因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消失或农业用途功能丧失承包地的,不予确权。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确权颁证工作的顺利完成(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联系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于农业服务中心。

各村要相应成立相关机构,配足配强工作力量,并将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理清工作思路,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全镇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顺利推进。

(二)搞好组织培训。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必须有足够的工作力量。镇确权办组织各村、社具体工作人员,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操作的培训,使工作人员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界限,掌握具体操作规程。确保确权颁证工作顺利开展。

(三)深入宣传发动。村、社两级要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的宣传动员工作。对农村土地确权颁证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的宣传工作,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不仅仅是落实党和国家政策法律的具体体现,更重要的是保护农民群众根本权益的需要,进一步激发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落实经费保障。在开展确权颁证工作中,镇财政落实所需的工作经费,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结束后,镇政府根据各村工作考核情况,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补助。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

(五)严格督查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各村、社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组织实施好确权颁证工作,镇督查室要将各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纳入专项督查,以确保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底的目标考核。主题词: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方案抄送:县确权办

和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201*年9月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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