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警员工作总结
***(单位):
我叫***,*年*月*日,我很荣幸的从**学校来到**单位实习,实习期间,在领导和各位老师、民警的关心下,我学会了很多东西,也深深地爱上了警营这个大家庭,在**单位实习的经历,使我一生宝贵的财富,本人受益匪浅,现将实习期间个人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努力强化自身学习,牢固树立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意识
从学校不如警营实习,是我走出校门、步入社会的重要一步,进入这个大家庭以后,我才知道自己在书本上学到的知识是那样的肤浅,在社会这个大熔炉中,无论从思想观念上、还是业务能力上,我还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为了使自己尽快地适应社会,我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放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一系列理论文献,并注意把理论知识的学习同工作实践结合起来,努力的学习公安公业务实践知识,注意同书本上学来的知识进行对照,不断提高自己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学习做群众工作的基本方法,注意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努力学习处理问题的基本方法,注意在不断的学习中提高自己。努力的学习基本的法律法规,注意凡律法规在实际工作当中的运用。同时,我自觉地向警界老前辈、各位大哥哥大姐姐请教,学习他们的工作经验和方法。在这一段的实习当中,我深深地感到,公安工作就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我们在书本上学来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需要的是在实践中学习和总结规律,摸索经验。在各位老师的帮助下,是我对公安工作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也同时坚定了我投身警营、除暴安良、服务和保护群众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坚定了为公安工作献身的信念。
二、认真履行一名实习警员的职责,努力完成领导和老师交给的任务。
实习以来,在单位领导的关心和各位老师、民警的带领下,我脚踏实地、兢兢业业、努力工作,较好的履行了一个实习警员的职责。1、2、3、4、
三、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公安机关的各项禁令规定。实习期间,我始终以一个正式民警的标准严格的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公安机关的各项禁令规定,在工作中,我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计较个人的得失,只要是公安机关要求遵守的,我都坚决遵守,实习期间,没有违反各项禁令规定问题发生。对待群众,我更是满腔热诚,始终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处置,在自己的身上,坚决杜绝四难现象,从不刁难群众,对于群众的报警求助,在其他民警的带领下,都能够认真地进行处置,没有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发生。
当然,在实习期间,我也发现自己有一些不足:一是学习还不够,特别是学习与实践之间的结合还不够。二是业务工作还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需要继续努力;三是对一些问题的处理方面还没有多少经验;四是如何做群众工作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当然,我相信,有了在**单位实习的这一段宝贵的经历,有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关怀和爱护,有公安机关这个大家庭的呵护,我一定能够成长为一名真正的人民警察,一定能够为社会的和谐安宁做出自己的努力和成绩!同时,我要真诚的感谢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民警对我的关心和爱护,对我的帮助和教诲,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放心,无论我能否有幸留在这里,我都会好好工作,把这里的光荣传统发扬光大,无论我走到任何一个地方,在这里的收获都是我一生最宝贵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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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警察实习总结
转眼间为期四个月的实习生活已圆满结束,在这段短暂而又漫长的见习期间可以说是让自己受益非浅。说它短暂的原因是个人感觉监狱基层管理工作复杂且艰难,短短的四个月时间是绝对不够进行全面学习更不用说掌握、探索之类了。说它漫长缘于我们的实习单位“监狱”
地处偏僻,条件艰苦,有很多人的确很难适应这里的生活。但无论怎么讲我都还是一直坚持自己的信念,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来要求自己,始终如一的带着用心学习的态度和踏实工作的原则圆满地完成了这次实习任务。回忆这段特殊的学习时期,我的主要感受是以下“五个差别”:
一、学校学习与工作实践的差别
通常来讲在校的认真学习是为将来更好的工作打下坚实地基础,但是当你真正走上工作岗位之后难免发现会有很多不宜操作之处。当然,这是每个人将面临地一个转型过渡时期,就像我们系主任(周主任)曾多次强调:要求我们要从一名士兵向一名学生做好角色转变是一个道理。但是“说起容易做来难”,毕竟理论上的知识与实践当中的操作的确还存在着很多实质性差别,下面举三个我在实习工作中所遇到的真实案例:
一、少数规定与实际操作相冲突。两名罪犯为了一点小事发生冲突并动起了手脚,当干警在处理的过程中却因一个很简单的问题而不得不中止。这个问题就是两名罪犯谁都不承认是自己先动手打了对方,负
责处理这件事的干警采取了教育、开导、诱导,甚至后面还进行了威胁,包括告诉他们要调取监控录像,但是这些对于罪犯来讲都不管用。只到最后真的调取了监控录像,确定了先动手打人的那名罪犯后再来询问都还是不主动承认,在这样的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给了那名动手打人的罪犯两巴掌,奇怪的是他马上就承认了。对于这件事情我百思不得其解,但最后通过仔细观察和向老干警请教后得出的结论是:监狱规定要求干警要进行人性化管理、以说服教育为主等相关政策在罪犯日常管理中,特别是“个别”罪犯管理中至少目前还没有办法完全实施。
二、教育改造与劳动改造相冲突。记得我们在参观另外一所监狱的时候,监狱领导给我们介绍了他们的“育新学校”。“三大改造手段”当中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也是并列存在的,可是在罪犯的现实管理当中我发现几乎没有教育改造且只有劳动改造。对于这个问题我也进行了观察和请教老干警,得出了两个结论:一是每个监区每个月都有固定的生产任务,而监区所从事的廉价生产如果不进行加班就不可能完成规定的任务,但如果加班也就根本没有时间来进行集中教育,更不用说课堂教育。二是目前警力严重不足,至少目前根本没有专职的管教、教育干事,所有人甚至包括监区长都得参加监区带班并值班,在这样的情况下干警也根本抽不出时间和精力来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三、现有规章制度与当前社会群带关系相互冲突。应该说现在监狱管理的规定、制度已基本健全,特别是在罪犯的行政奖励与惩罚和法律奖励与惩罚方面所采取的“九分制考核”、“严禁二十条”、“服刑人员
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在基层干警中是相当认可的。但在实际管理操作中难免会存在所谓的“关系户”,这本身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特别是在当前中国社会环境背景下更是不足为奇。但正是因为这样导致很多时候基层干警根本无法决择轻重应向哪一方倾斜。二、印象监狱与现实监狱的差别
以前总是通过道听途说、电视荧幕得知监狱的一些不太真实的信息,所以在我印象中的监狱应该是非常阴暗、单纯的场所。如果非得做个比喻那我感觉监狱的管理和设置就应该像部队或者说学校一样,物品摆放整齐划一、日常管理工作由警官发号施令、罪犯休息时间相当之多,一般都用于学习或者队列训练为主。可是当我亲身走进监狱之后才发现原来并不是这样:首先是硬件设施是跟想像的不一样,比如个别身体魁梧的罪犯会因为囚服太小而只能穿带有标志性的便服。再比如罪犯的住宿条件达不到指定的要求,加之空间受限、物品不够统一、设施不够齐全等问题导致根本无法进行标准的内务统一。其次是罪犯的生活跟想像的不一样,在值班期间我发现,罪犯每天早上八点出工劳动,十一点半收工吃午饭,十二点出工劳动,十七点半吃晚饭,十八点加班,二十点半收工,二十一点收监,二十二点熄灯。为此我感觉这更像一个工厂招收了很多为了挣钱而拼命上班的员工在进行产品加工一般。
三、监管罪犯与其他管理的差别
其实“领导”一词在国外很多人已经用“服务”来代替了,这说明现在的管理已经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我管你(我说你做)这么简单了。据
我所知现在就在我们国家也有很多单位、企业都在向这方面进行改进,目的只是为了更好地发展自己的团队,换句话说也就是要想发挥出自己团队的最佳作用,领导就必须做好牺牲的准备,因为你自己不为员工付出,员工就不会为你“卖命”,这样双方就会同时失去很多利益。但是这里值得注意的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存在自由选择和双方得利的前提。
监管罪犯却与之有很大的区别。首先是政治地位不一样,监狱人员警察管理好罪犯是国家和法律赋予的使命和职责,而罪犯则是法律给予其相对应的惩罚,所以干警跟罪犯之间的关系是职责关系,而不是利益关系;其次是管理对象不一样,监狱人民警察所管理的是正在接受刑罚执行的特殊人群,分析服刑人员犯
罪的主要原因我个人认为大部分都在于利益(如盗窃、抢劫、非法买卖等)和义气(如复仇、顶罪等)两个方面,对于一个能为了利益和义气愿意牺牲人身自由的人绝对是抱有侥幸心理或者有其它心理有问题的人。跟这类人是不能用常人的思维进行相互交流沟通的(如上面所举的打架的例子);再次是管理方式不一样,常规管理过程中可以选择辞退或请辞的方式,而监管工作是一种强制行为,干警不能因为他确实不听话或者没有能力来管理他而将他释放,只能绞尽脑汁的想办法如何将他管理好,所以这也是干警经常头痛的一个难道;最后是管理范围不一样,常规管理一般只限于工作方面,对于爱好、习惯、生活方式等方面他们无权过问。而监管罪犯则是面面俱到,干警要负责他们吃饭、睡觉、穿衣、购物、看病、生产甚至是走路。用这样的
一种方式去管理一群人往往会使人筋疲力尽。四、罪犯与罪犯的差别
因为罪犯以前的生活中就有自己的很多习惯,再加上生活成长的地区相对不同,接受教育程度不高,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国家法律法规也宣传地不够深入,甚至有极少数罪犯到最后根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到监狱服刑。通过观察,我将罪犯与罪犯的差别总结为“七讲七不讲”:不讲科学讲信仰;不讲法律讲义气;不讲知识讲传统;不讲警察讲金钱;不讲团结讲帮派;不讲规距讲习惯;不讲道理讲拳头。五、服从管理与管理罪犯的差别
对于“服从管理”和“管理罪犯”本身就是监狱人民警察一项为人处事的艺术,我想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如果能将这两点做到不“顾此失彼”,那他将会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渡过完美的一生,并且能够实现自己的最终理想。通过这段时期的实习生活,我自己也有对“服从管理”和“管理罪犯”的一种解释:
服从管理:作为一名警校生来讲,我认为服从绝对是第一位的,换句话讲无论上级下达的命令正确与否,首先在头脑里的反映就应该是按照上级的意思去立即执行。至于该不该做、后果如何可能会放到后面去考虑。当然,如果上级下达了明显错误的指示命令,那也可能会采取边执行边汇报甚至是越级汇报。但是,要知道领导是会很难得下达一次错误命令的,所以说上级的指示不应该有折扣、拖延现象,更不能出现借口推辞甚至是当面顶撞的现象。
管理罪犯:在罪犯的管理上我始终坚持一个观点“人心都是肉长
的”,我从来不相信有“油盐不进”的人存在,管理罪犯我认为最重要的还是以感化教育为主。自己在实习期间把罪犯管理总结为三个方面:一是以身作则、亲历亲为、以理服人;二是公平、公开、公正、一视同仁;三是以理服人、用制度管人。
以上是在这段见习期间的一点心得,纯属个人意见,如有不妥之处,敬请老师及同学们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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