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完产假丢工作 职业女性讨说法
休完产假丢工作职业女性讨说法
【案情介绍】
201*年7月张女士到中瑞泰公司工作。201*年1月1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书,后续订合同终止日期为201*年12月31日。201*年8月至201*年6月,张女士未到公司工作。张女士称201*年8月因其怀孕双方口头协商一致为其办理停薪留职,201*年6月9日到公司上班时,中瑞泰公司以不能再为其安排岗位为由,单方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中瑞泰公司对此不认可,称根据劳动合同及员工手册,张女士未到公司工作的行为已构成自动离职,双方劳动合同关系已于201*年8月自动解除。张女士称公司提交的员工手册制定于201*年1月,并非劳动合同中约定的附件。
经查,中瑞泰公司为张女士上社会保险至201*年5月,中瑞泰公司称系工作失误。张女士称其月薪为2950元,中瑞泰公司称张女士基本工资为1500元。庭审中,双方均不愿继续存续劳动关系。【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201*年7月张女士到中瑞泰公司工作,并签有劳动合同,双方已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张女士称双方口头约定为其办理停薪留职,并称201*年6月9日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其未就上述事实提供证据证明,对其主张法院无法采信。中瑞泰公司称张女士违反员工手册规定,属于自动离职行为,但其提交的员工手册制定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不能证明该份员工手册即为劳动合同中约定的附件,因此,中瑞泰公司主张双方劳动关系已自动解除的理由不足。现双方均不愿继续存续劳动关系,法院视为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中瑞泰公司应向张女士支付201*年7月至201*年7月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对于具体数额,因中瑞泰公司未就张女士工资标准进行举证,故法院采信张女士主张,按月薪2950元予以核算。对于张女士要求中瑞泰公司支付赔偿金的主张,不属于法院审理范围,对此不予支持。【评析】
现如今,妇女权益保障问题仍然是一个热点问题,妇女在社会上依然受到很多不公平的待遇。其中,女职工因为孕产期的工资和休假待遇与单位产生争议是涉及女职工权益类案件中最为常见的一类。
原告张女士称其怀孕期间与公司口头协商一致停薪留职,公司一直为其上社会保险至201*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妇女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行为就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被告中瑞泰公司在未与原告王女士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被告中瑞泰公司辩称,原告无故旷工达半年之久,公司未收到原告任何的书面通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及公司员工手册的规定,原告的行为已形成自动离职,公司自201*年8月起不再与原告有劳动关系,所上社会保险,是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造成的。公司不应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求。
从原、被告的辩诉中可知,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原告张女士与被告中瑞泰公司的口头协议是否有效,原告张女士的行为属于自动离职还是停薪留职。
首先,原告称其与被告口头协商一致办理停薪留职,被告于201*年6月9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对于上述事实,原告并未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不能认定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停薪留职的事实,同时也不能认定被告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再次,被告称原告违反公司员工手册规定,属自动离职行为,但经法院查明,被告提交的员工手册是在原被告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制定的,该员工手册并未附于劳动合同之中。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以通知解除和裁员解除的方式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届满的,应顺延到女职工孕产期及哺乳期满。故不能认定原被告之间的劳动关系已解除。
因此,在法院判决之前,原被告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依然存在。现原被告一致要求解除双方劳动关系,法院依据规定作出原被告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被告向原告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判决于法有据。
(编辑:颜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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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女性:早生,还是早升?
不要为了事业,刻意延迟人生重要阶段的到来嘉宾:
张燕上海圣博华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唐宇上海滴水茂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陈晔伟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
袁凌梓韬睿惠悦咨询公司人力资源咨询中国区总经理荣吟潇奥特斯(中国)有限公司财务控制部经理主办:经理人杂志社时间:201*年2月11日下午2:005:00
地点:上海市瑞金宾馆11号别墅策划/撰文:郑晓芳
摄影:三川(26PICPhotographyStudio)
当生小孩和事业发展相冲突,女性如何选择?这是职业女性面临的真实困境,或者这只是一个虚设的伪命题?如今,大城市的职业女性将生育年龄一再推迟,不禁使人们将此与职场压力联系起来。那么,生育究竟多大程度影响到女性的职业规划?早生和晚生,究竟哪个更利于女性事业的长远发展?为此,《经理人》杂志邀请了五位事业有成的女性,请她们结合各自经历,谈谈对这一问题的看法。
张燕: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孕”或“不孕”,不同的选择,会有不同的幸福生活。我自己属于高龄产妇,在养育儿子的过程中既感受到生活的压力,也有着为人父母的幸福和自豪。
我在怀孕的时候,没有请过一天假,照常坐飞机出差和旅行,坚持工作到生产前一周。休完产假,就马上投入工作。尽量把怀孕生产对工作的影响降到最低。
那时我在一个大型超市集团做华东区发展经理,休完产假后我被老板安排去做招商工作,当时我心情比较失落,发展项目动辄几千万,而招商工作经常要面对小商户,工作也很琐碎,觉得招商工作没有发展工作那么重要。但是现在回想起来,我反而很感谢那段负责招商的日子。我目前管理一家商业地产公司,曾经的工作经历,使我既懂发展,又懂招商,因而能够站在两个不同的角度看问题。
假如当年老板没有安排我做招商,就不会有今天的我。所以,当时让你感觉失落、不开心的一些事情,过几年再回头看,可能是一种收获。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当然,作为过来人,我觉得越早生孩子,机会成本越低,对事业的冲击越小。年纪轻的时候,你可能只是一个普通职员,等你生完孩子回来,即便公司给你安排了别的工作,你重新开始的成本也很小。年纪越大,就越难承受这个成本。
唐宇:为当妈妈,积极准备
一直认为,女人应当有孩子,而且30岁之前最好。可是不能事事如愿,28岁硕士毕业后参加工作,过了30刚结婚,生个孩子是下一个目标。做这个决定之前,有过很多忐忑,怕对工作有影响,怕对未来的发展有阻碍。为此,也曾经放弃能够在国外独当一面的工作机会,想安定地生活,让自己平稳度过这一关。
现在,我正努力工作,在争取事业发展机会的同时也为生孩子做准备。很幸运,遇到了一位开明的老板,给了我一份相对长期的工作合同,这样我就有足够长的时间来妥善安排工作以及以后的生育。结婚生子的愿望,很普通,但是对于职场中的女性,确实要多一份努力和拼搏。
现在的工作有些辛苦,但是很快乐,因为已不再忐忑,工作和生子已不再是对立的问题。更好的工作,能为孩子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生个孩子,也会让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更有意义。现实中,看到女人生了孩子会更加宽容和大气,这对工作将会有更多的帮助。
我甚至建议学弟学妹们在本科毕业后的两三年内解决人生大事,之后再踏踏实实去奋斗、去创业。那样的话,不但自身可以将更多精力集中在事业上,而且父母亲无论在经济上还是体力上,都可以给予很大的帮助。
陈晔:35岁不惑,顺其自然
30岁之前,我发誓要早点嫁出去,早点生小孩。现在已经过了35岁,反而看开了,一切顺其自然吧!每一个在职场上有一片天地的女性,背后都有一个故事。我30岁之后才遇到我先生,结婚后一直忙忙碌碌闯事业,尤其我们自己当老板,要承担更多的责任,真的没有时间停下来想小孩的事。我觉得现在还处于事业起步阶段,尚未达到我想要的理想状态。现在的男性对事业的追求比较高,女性假如全职当家庭主妇的话,与丈夫的距离会越来越远。但是女性假如也想要自己的事业,对家庭多少会有一些影响。我和先生达成了一个共识:当我们没有能力给孩子比较好的环境时,就先不考虑这个问题。我和先生都是70后,这一代人,父母大都赤手空拳,底子薄,没有给我们打下比较好的根基。没有一定的物质基础,精神追求更谈不上。对这一点,我们都有比较深的感受。所以,我们一直在努力给未来的孩子创造好的条件。好的条件不单指物质,还有时间和陪伴。现在我们都太忙,很难给孩子足够的时间。我公婆很开明,他们认为人活一世要有所作为,对社会有贡献,因此很支持我们的事业,不催我们生孩子。
很多女性担心生小孩会影响自己的事业,其实从老板的角度看,我觉得如果你自身有不可取代的价值,那么完全无需担心这一点。我一直把员工看成事业伙伴,不会因为她们生小孩或者生病几个月就放弃她们。当一个员工的职位升到一定高度时,她所出卖的不是劳力,而是她所拥有的资源以及长期合作积累的默契。这种员工带给企业的价值,是任何空降兵无法替代的。与老板配合默契的员工可遇不可求,哪个聪明老板会因为她去生小孩而放弃她?
袁凌梓:生孩子是水到渠成的事
女性以7年为一个生理周期,过了35岁,身体开始走下坡路,所以,最好在35岁以前生小孩。我32岁时,非常想要一个孩子,而那时我老板正想提拔我担任上海分公司负责人。我和老板讲了想要怀孕的想法,老板不但接受我的想法,还表示,即便我短期内不工作,他也愿意把这个位置留给我。当时和老板坦诚生育计划时,我内心已将重点放在了家庭,当然另一方面也因为我有这个底气。我相信即便老板当时没有给我这个职位,在日后的某个阶段,我仍然能够遇到这样的机会。直到孩子出生前两个礼拜,我一直在工作。休完产假,马上又开始忙碌的出差生活。当然这有一个前期,就是父母对我非常支持,不然我一个人是无法应付的。
实际上,生育对职业女性并没有那么复杂,一切水到渠成。晚育并非一定对女性的事业发展有帮助。我有一个女同事,26岁生孩子,现在小孩上小学了。我反而很羡慕她在精力比较旺盛的时候,解决了人生大事,现在可以集中精力做事业。她生孩子的时候,父母都还年轻,可以帮着带小孩。他们一家人还经常出国旅游。我的孩子才3岁,而我父母已经老了,不太玩得动了。我觉得,当全家人都还年轻的时候,孩子已经大了,这种感觉真好!我认为女性不要完全为了事业,刻意延迟人生重要阶段的到来。生小孩并没有那么复杂,小孩子要的也并不那么多。为什么当你有了小孩之后,你的老板会认定你将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因为他们看到了太多这样的先例。所以,假如你不希望老板误解你,就应当在很多方面把事情做好,让老板明白你不会因为生育而影响工作。
人的职业生涯是漫长的,而从怀孕到生小孩顶多不过一年半时间,这么短的时间不至于影响你整个职业生涯。
荣吟潇:平衡生育和工作
我个人感觉,生孩子还是早一点比较好,30岁左右就可以考虑了。年纪太大才生小孩,父母亲都老了,很难再搭一把手。小孩子真正需要家长照顾的时间并不很长,大概就在上小学之前。现在的小孩都很早熟,上了小学,很多决定他们自己会做。等孩子大了,你就可以全身心投入工作。
我女儿已经5岁。我刚晋升时,发现自己怀孕了。我和老板直接沟通了这件事。我们是一家欧洲公司,比较人性化,老板只要求我安排好工作就可以,所以怀孕并没有给我的工作造成太多影响。生完小孩后,很大一部分精力放在小孩身上,与此同时,公司也在不断发展壮大,业务量不断增加。有时候,我的确感到兼顾小孩和工作比较辛苦,但也这么一路走过来了。
对我来说,生育和升职并不冲突。女性只要在工作中展现自身的能力,并且做好平衡,就能顺利度过生育这个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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