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国测办[20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局、外经贸厅(商务部)、外事办公室,广东海关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201*年10月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测绘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79号),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开展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工作。通过一年多的集中整治,全国地图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带有政治性问题的地图,尤其是有损国家主权、违背“一个中国”原则的地图基本杜绝,全民的国家版图意识普遍得到提高,政府对地图市场的监管力度有了明显的增强,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但是,由于我国地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基础薄弱,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地方或部门对地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措施不够有力,书刊、广告、电视和互联网等登载的中国地图图形漏绘南海诸岛、钓鱼岛、赤尾屿等重要岛屿以及错绘国界线的问题仍时有发生;带有政治性问题的地图还没有根本杜绝;违法生产经营地图产品的行为依然存在;地图市场状况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还有大量工作要做,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在集中整治这一阶段性工作结束后,要实现地图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必须进一步加强地图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为此,现就今后进一步加强地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地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地图是国家版图的主要表现形式,体现着一个国家在主权方面的意志和在国际社会中的政治、外交立场,具有严肃的政治性、严密的科学性和严格的法定性。地图上出现错误,尤其出现政治性问题,不仅将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而且将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和我国的形象,造成极为恶劣的政治影响。因此,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按照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在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的讲话要求,本着对国家主权、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负责的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地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地图市场的监督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常抓不懈。
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加强地图市场监督管理的工作目标是: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政府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协调作战的地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完善相关法规,严格工作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彻底杜绝有损国家主权、违背“一个中国”原则及各种带有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全面提高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严格规范地图产品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大力提高地图质量,丰富地图品种,繁荣地图市场。使地图的编制、印刷、出版、展示、登载、生产加工、经营销售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道路。
加强地图市场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继续加强对地图市场的监督管理,巩固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标本兼治;严肃查处违法生产地图产品的行为,严厉查处存在政治性问题地图产品和生产经营者;加大对涉及中国地图图形的进出口产品的监管力度;深入持久地开展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加强法制建设,做好公共服务。三、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存在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和生产经营者
地图市场的监督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坚持不断地开展市场整治工作,进一步巩固扩大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成果。要把查处损害国家主权、国家安全和违反“一个中国”原则的“问题地图”,作为今后地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加大执法力度,防止市场上“问题地图”的反弹。对广告、标牌、票证、玩具、纪念品、工艺品、橱窗展示品以及互联网上登载有政治性问题的地图图形要加大检查力度,及时予以纠正;对在市场上销售的存在有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要坚决没收;正在加工生产的要责令停产,收缴其半成品,并彻底追查底图来源;对经营错绘、漏绘、泄密,危害国家主权、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的地图产品经营者,要严厉查处,坚决打击。四、加强地图编制、出版、经营、进出口的管理
地图是一种特殊产品,在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都必须遵守《测绘法》和《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地图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地图出版单位资质审核和地图出版范围、选题的审批,严格执行图书出版重大选题备案制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受理从事地图编制单位登记注册时,要查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图编制资质证件,在办理广告业务和市场巡查中,凡发现涉及中国地图图形的广告、商品,都要查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图图形审核批准书》或标注在地图版权页上的“审图号”。各级商务部门在审批地图产品加工贸易业务时,要严格按原外经贸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加工贸易审批管理、严禁开展任何违法、违规加工贸易业务的紧急通知》执行。各级海关在监管中如发现有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一律予以扣留,并移送当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国家测绘局要会同外交部组织编制系列比例尺的标准样图,向社会公开和提供,为合法的地图产品生产经营活动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并妥善处理有关地图涉外事件。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地图编制的资质管理和地图审核工作,进一步推进资质审查和地图审核的政务公开,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国家版图意识
提高全民的国家版图意识是实现地图市场秩序根本好转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长期任务。《测绘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图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普及地图知识,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特别是地图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国家版图意识,提高他们认识地图、使用地图的能力。要加强宣传媒体登载和使用正确中国地图图形的管理,强化新闻媒体的示范、导向作用。同时,要有计划地组织各种宣传媒体对地图市场监管工作宣传报道,继续加大查处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
中小学教材中的地图是中小学生学习国家版图知识和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极好教材。任何单位不得出版未经审定的中小学地图教材。各级测绘、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地图教材、教辅材料中使用的地图图形、校园内张贴、展示的各类地图的检查力度,坚决杜绝带有政治性问题的地图和假冒伪劣地图进入中小学。
六、加强法制建设,全面实现地图市场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
加强地图管理的法制化建设,对实现地图市场根本好转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要以修订《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为契机,加快地图管理的立法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出台相关的法规和规章,各地要加快当地地图管理等相关法规、规章的制定或修订工作,逐步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地图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各地、各部门要在认真总结集中整治地图市场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本部门的职责,查找影响本地区地图市场根本好转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好地图市场监督管理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和制度,把可能出现问题的各个环节摸清、管住。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各地要继续发挥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或相应负责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每年要召开一到两次会议,沟通情况,总结、交流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综合治理的措施,并按部门职责分工予以落实。同时,有计划、有步骤地对省、市、县地图市场整顿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经过三年的努力,全面实现我国地图市场的根本好转。
国家测绘局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新闻出版部署商务部海关总署外交部二○○三年九月十日
扩展阅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图导航定位产品统一监管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图导航定位产品统一监
管工作的通知
国测图发[20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局所属有关单位,中国全球定位系统技术应用协会,各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质企业,有关地图导航产品集成与运营服务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地图导航定位产品市场,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规定,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决定进一步强化地图导航定位产品统一监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统一监管的重要性
地图导航定位产品是由导航电子地图、导航软件和导航硬件构成的产品。近年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建立了导航电子地图制作准入制度,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技术标准和政策措施,积极开展导航电子地图审核和涉密地理信息数据保密技术处理等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导航电子地图市场,有效地促进了地理信息产业蓬勃发展。但是,地图导航定位产品市场仍存在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地图导航定位产品缺乏对地图质量、软件功能和硬件性能的统一测评,社会公众难以获得权威发布的合格产品信息,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严重扰乱导航电子地图市场秩序。因此,加强地图导航定位产品的统一监管,对进一步提升地图导航定位产品质量、规范地图导航定位产品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进一步加强导航电子地图审核工作
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导航电子地图的审核工作,严把审核关,确保审核批准的导航电子地图符合《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若干规定》及其补充规定、《基础地理信息公开表示内容的规定》、《遥感影像公开使用管理规定》和《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处理技术基本要求》等有关要求。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质企业要依法履行导航电子地图送审程序,未按规定进行地图审核并取得审图号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出版、展示、登载和销售。
三、充分发挥协会作用组织开展地图质量、软件功能和硬件性能的测评由中国全球定位系统技术应用协会牵头,每年组织开展针对市场销售的地图导航定位产品的综合测评。要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研究制定地图导航定位产品的测评标准,组织具备相关资质和信用等级高的单位采用导航电子地图野外实地检测等方式,对地图导航定位产品的地图质量、软件的基本功能和硬件的基本性能等分别进行科学测评(简称“三项测评”),并确定综合测评结果。四、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地图导航定位产品的综合测评结果,经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审核后,每年通过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中国测绘报》等媒体发布。具体内容包括:地图导航定位产品的版本信息,相应软件、硬件提供商、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企业和集成商名称等。
五、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将联合有关部门适时在全国组织开展地图导航定位产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涉嫌危害国家主权、泄露国家秘密的地图导航定位产品;未经地图审核或“一号多用”、盗用审图号等违规使用地图审图号的地图导航定位产品;导航软件基本功能缺失、导航硬件性能低下、导航电子地图错误较多、内容陈旧的质量不合格地图导航定位产品。对群众举报的线索要认真核查,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查处,对问题严重的地图导航定位产品要收回并销毁,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地图导航定位产品统一监管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组织力量开展地图导航定位产品市场检查。要进一步强化地图审核行政许可事后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地图导航定位产品违法违规行为。(二)地图导航定位产品的测评单位要科学公正地开展测评工作。中国全球定位系统技术应用协会要加强统筹协调,尽快研究提出测评标准和总体工作方案,确定有关地图导航定位产品硬件、软件测试单位,组织测评单位公平、公正地开展测评工作。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要依据总体测评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导航电子地图质量测评工作。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地图技术审查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导航电子地图的技术审查,强化产品备案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导航电子地图符合公开地图内容的有关规定。
(三)地图导航定位产品相关企业要积极主动参加测评。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质企业要以各自地图产品上下游企业为组织单元集中参加测评。地图导航产品集成与运营服务单位应采用适当方式积极参加测评。各相关企业要以测评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升产品性能,提高产品的现势性,并根据市场的发展需要,创新产品形式,丰富产品类型,有效提升产品质量和企业竞争力,极大地满足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对地图导航定位产品的需求,促进我国地理信息产业繁荣发展。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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